此书写于一九九六年,某些章节曾发表于报刊;一九九七年成书出版,至今十三年了。十三年中,未曾再版。倒也不是遭遇过禁止,也不是没有出版社肯于再版。事实上希望再版此书的出版社真是不少,但我自己却一次次拒绝了。
原因单纯,我对自己这一部书的看法越来越不怎么样。我对自己其他书的看法也有不怎么样很不怎么样的,但那“其他”大抵是小说。小说家们十之八九都写过不怎么样很不怎么样的小说,即使不怎么样很不怎么样,由于成为自己某一时期写作状况的证明,只要别人以为还有点儿再版的价值,自己们往往也就悉听尊便了。
然而我这一部书却非小说。究竟算是哪一类书连我自己都说不明白。时评类的?沾那么一点儿意思吧。
我认为,时评类的书另有评价的标准,比如冷静、客观、公允、翔实的依据等等。当然,若有预见性,并且预见得较准,最好。总而言之,时评类的书,一般以充分的理性表述为上。
而我这一本书,它的情绪色彩太浓了。故当年有人批评我“不务正业”。小说家而写非小说类的书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对“不务正业”的批评是不以为然的。当年也有人批评这本书呈现了显然的“仇富心理”。而我当年不满也很忧虑的,其实不是富人们本身,而是造成咄咄逼人的贫富悬殊现象的种种“体制”问题。
正因为不满很强烈,忧虑也是发自内心的;又不愿被讥为“杞人忧天”,所以成心用了一种调侃的文笔来写。结果不但情绪色彩太浓,也同时缺少了一部好的时评书应有的理性庄重,那么意义自然大打折扣了。
现在我正做着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抢救”的事情。也就是说,明知自己的某一部书不怎么样,但希望通过修改,“改判”其“死刑”,尽量使之“重见天日”。
在修改过程中,我对自己这一部书的不满一次次使我停止下来——因为十三年后的今天看十三年前的自己的这一部书,荒唐印象每每产生。比如十三年前的富人与今天的富人们相比,富的概念是太不一样了;十三年前我这种人的工资才六七百元,普遍国人对工资的诉求与今天相比差距也太大了;十三年前“下岗”是中国城市剧烈的阵痛,而今天这种阵痛基本熬过去了;十三年前农民们的生存负担已快将他们压得喘不过气了,而今天的农民们之命运有了很大的改善……
而最主要的是——十三年前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像我一样,对于中国当年之现实是极其悲观的,而十三年后的今天,大多数中国人对中国的社会心理主调,应该说已走出了悲观的阴影……
何况,我此书中片面的、偏激的、浅薄的文人之见比比皆是,改不胜改。最后也就只有不改,随它那么样了。
我还是决定让它“重见天日”的。起码,看了此书的人可以了解到,竟有一个写小说的家伙,对于我们中国诸事,十三年前“不务正业”地想了那么多,自以为是地公开发表了那么多看法。
在有几章的后边,我加了些今天重新来看来想的补白。
在此前言中,我最想补的有以下两点:
一、对于从政的、从商的,成为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中国人,他们中有一个群体是特别值得独辟一章来进行评说的,即——知青群体。十三年前我没这样写,现在认为实在是大的遗憾。
我对“上山下乡”运动再没多少话可说。一言以蔽之,不论对于他还是对于中国,那都是没有另一种选择的事。
但“上山下乡”客观上却使当年的广大中国城市青年与中国的农民尤其最穷苦的农民紧密地同时也是亲密地(总体上是那样)结合了十余年之久。这使他们对于“中国”二字具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使他们对于“人民”二字具有了感情化的了解。
我的朋友秦晓鹰曾任《中国财经报》的社长兼主编;也是干部子弟,当年是山西插队知青。
十三年前我写这一部书时,我们曾一起开过一次什么座谈会。
会上,他讲过这样一件真事:返城开始后,有一名高干子弟终于可以返回北京了,十余年来他一向住在一户农民家里,房东大爷和大娘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硬往他兜里塞鸡蛋,非让他带回北京一篮子大枣……夕阳西下时分,已走出了很远的他不禁地再一次回望,但见大爷和大娘的身影仍站在一处土崖边,之间隔着一道道沟堑。那一时刻,那一名高干子弟,不禁地双膝跪下,痛哭失声……
晓鹰对我讲的这一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太深了,以至于我又对别人讲过多次,并写入了我的电视剧新作品《知青》中。
那一名高干子弟,他返回北京又成为高干子弟后,会变吗?
又变回高干子弟“本色”的例子是不少的。
但,因为有着十年“上山下乡”那一碗粗饭垫底儿,以后无论身份怎么变,地位怎么变,对“人民”那一份儿深情厚谊非但没变,反而化作人性深处的“琥珀”;这样的“知青后”也是不少的。
那么,不管他们是从政了,是经商了,还是成为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了,都必然会是人文化了的从政者,人文化了的经商者,人文化了的知识分子。
进言之,他们将会使中国的政治、商业和文化变得“有良心”。
倘无对人民的真感情,我不知所谓“人文”是什么“文”……
二、在我这一部书中,对于歌星们(当然也包括歌唱家们)多有不敬之词,这也是极使我忐忑不安的一点。
十三年后的今天我想说,作为中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个汉族成员,我在此对他们和她们,郑重地表达我的大敬意。并且,因我书中当年写下的某些调侃的、戏谑的词句,郑重地表达我的真诚歉意。
因为我后来意识到,歌星们,尤其是汉族歌星们,正是他们和她们,在一个重要的方面改变了,甚至可以说“改造”了汉民族。
我强调“尤其是汉族歌星们”,并非是要张扬一种“大汉民族”的狭隘意识,而仅仅是想指出这样一种事实,即——古代的汉民族,虽然不是一个善舞的民族,但也确曾是一个能歌的民族。想想吧,连那时的樵夫和渔父、养蚕娘和采茶女都喜欢高歌低唱,证明汉民族也曾是一个多么爱唱的民族啊!但是越往近代过渡,爱唱的汉民族,分明地越不爱唱了。国难深重的近代,纵还有些歌流行着,也大抵是些悲情的歌或愤激的歌,又往往是由一些人唱给众多的人来听的。一九四九年以后,汉族所唱的歌,渐渐变得极端政治化了。抒情的歌是极难产生的。
以至于汉民族要唱一首抒情的歌,要么是一九四九年以前的,要么是其他兄弟民族的,要么是外国的……而今天,汉民族又变得空前能歌了!尤其在城市里,到了春暖花开后的季节,街头歌者,公园里的歌声,往往的,真叫是此起彼伏。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如果居然是一个不爱唱歌的民族,那真叫是世界性的遗憾了!现在好了,我们又恢复了爱唱的本能了。而我认为,汉民族的这一种本能的恢复,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一代代汉族歌手的贡献是分不开的。大情怀也罢,小情调也罢,普遍情感也罢,人性私密情感也罢……总而言之,爱唱就比不唱好,唱出来就比压抑着好。举凡一切与人情有关的情怀、情愫、情感、情调、情绪,三十年来,我们的汉族歌手们,几乎全都引领着我们汉民族唱遍了。我们太有理由感激他们了。而且,以我的眼看来,扫描中国大文艺状况,恰恰是通俗歌曲的品质反而优上一些。因为,通俗歌曲中几乎什么都唱到了,就是没有一首通俗歌曲是唱权术计谋的。也正因为如此,通俗歌曲反而做到了最大程度的“人性化”,而不是使人性狡猾和阴险……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