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在远处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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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1

我后来发现,与小羊的约见是我致命的错误。可是,我当时一点也没认识到,我像一个初陷情网的人,显得急不可耐,刚在旅馆住下来,就给她打电话。她的回应冷淡得让我吃惊,她说,我这几天忙,走不开。她问我在州城要呆多久。"一周,最多一周,再不能长了。"她说那就算了吧,我的确很忙。放了电话,我愤怒地把正读着的一本小说扔到地上。

无疑,小羊是一个卑鄙的女人,是她无数次地骚扰我,仿佛不在近期见我一面,就只有死路一条,自己不死也要杀死她的丈夫。正是在这样的盅惑之下,出于一个正派男人的责任心,我才不辞辛劳,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到了州城,而她来我下榻的旅馆,只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可她却推口说忙,而且对忙些什么拒不解释。我在她睡意朦胧的冷漠之中沦落为一条十足的可怜虫。

好在她又及时打来了电话。她大概刚刚洗了冷水脸,因为我从她的声音闻到了一股自来水管的铁锈气味。她说华强,你以为我是狗,你一招手就到吗?

我问她什么意思。

"你自己最清楚,你跟我见面,还不是为了那事!"

我敢说,天底下最无耻的男人也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我华强是一个守规矩的男人,对她所谓的"那事"一点也没有兴趣。我猜想她是高估了自己的吸引力。这不怪她,因她没有见过我的妻子。我妻子虽然不如她漂亮,却比她性感,即使浑身上下裹着棉被也比她性感。让我不解的是,我们分手已达七年,我们的身体早已陌生,即使重归于好,也有一段漫长的里程,她为何那么肯定我的身体就一定对她的身体买帐?

种种迹象表明,七年之中,小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拍了拍看不见的灰土,就塞到枕头底下去。我很少看小说,这是我贫乏的想象力决定的,可是,对这一本小说我却非常着迷,不知看过多少遍了。

我不得不思考自己未来几天的前途,善于推理的习惯使我一步步陷入绝境:为什么来州城?为了见小羊。为什么要见小羊?因为她见不到我就要自杀或者杀人。她自杀或杀人与你有什么关系?因为她是我以前的恋人。你不是已经不爱她了吗?是的,我早已不爱她了。既然如此,为什么来州城?如此一来,这趟让我自己感动的神圣之旅变得异常滑稽可笑了。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呆足一周。我对妻子说,我要到州城出差,需要一周;我又对公司的老板说,我兄弟在州城打工,出了点事,需要我去处理。好在妻子跟我公司里的人没有接触,否则我也不敢公然撒谎。但这足以证明,我是付出了代价的,生活中,撒谎于我难免,可这不是我的品格,不管是对妻子还是对别人撒谎,我心里都很难过。妻子忙上忙下地为我准备洗漱用具,准备御寒的衣服,还特地把那件咖啡色西装熨了又熨,说我穿上它显得格外儒雅,格外具有成熟男人的魅力;老板问我兄弟到底出了什么事,需不需要以单位的名义帮我请一个律师。我不得不在他们面前做出两种完全不同的表情,就像一个天资平庸的演员,介于某种原因,同时扮演两种角色,不堪重负。我说过,我是守规矩的男人,根本不会做戏,在他们的亲切关怀之下,差点撤销了这次旅行。

为了小羊,我还是来了。我是付出了代价的。

车程过半的时候,我的心情才略有好转,才慢慢感觉这趟旅行的神圣性。不管怎样,我是去救一条命,甚至是救两条命,不该为撒了谎而自责。这是善意的撒谎,伟大的撒谎。

当我出了火车站,选定这家旅馆的时候,我又在想:一周时间是不是太短了?后来我回忆,当时之所以有那种想法,并不是因为立即就可以见到小羊,而是这家旅馆的缘故。这是州城少见的雅致清幽之地,虽处在城中心,却是漂浮在城市大海上的小岛,花园里藤蔓交错,一座浑圆的假山之下养着十数尾朴素的鲫鱼;只有两层楼,楼梯是竹质的,高洁的风韵,正适合我这种人下榻;房间不多,人也不多,且都是如我一般的谦谦君子。唯一让我感到脸红的是,当我看到房间里宽大整洁的双人床时,认为请假时间太保守的想法就更加明显,而且心跳也加快了。

现在,一切幻像都不存在了。我可以明天就走,也可以多呆几天。此前,我虽然到州城来过几次,可都是些不堪回首的记忆,不仅没到风景名胜地一游,就是火车站周围的房屋也没看清过。那就多呆几天吧。我突然感到轻松而宁静,把卑鄙的小羊抛到了脑后。当我洗了澡一身干净的时候,道德感也随之升华了。你看,我并没有背叛我的妻子,我的州城之行,并非约见昔日恋人,只不过想出来玩几天,接受名胜古迹的熏染,不仅不是罪过,而且是值得赞美的。

我到楼下吃了饭,回到房间里,打算小寐一阵,就到鼠疫渡假村去看看。

鼠疫渡假村离我住的旅馆不远,我之所以对它感兴趣,全因为这个名字。据去过的人说,里面的墙壁上画满了老鼠,矗立在门口的一幅带有标志性的大型壁画,表现的是中世纪一只贵族老鼠娶亲时的豪华场面。有人说,而今州城的市民要向贵族靠近,首先就要去鼠疫渡假村学习中世纪的老鼠怎样娶亲......不仅画着老鼠,还养了许多老鼠,皆毛白如雪,体硕如猫,而且都是猫的天敌。前不久的报纸上登了一则消息,说一个美国佬不相信这里的老鼠能镇住猫,管理员便将一只最瘦弱的老鼠放入瓮中,再将一只大如小猪的黑猫放进去,顷刻之间,窄窄的瓮口上传来黑猫凄厉的惨叫。惨叫声渐弱渐无,管理员将一根木棒插进去,白鼠嗖一声沿木棒蹿上来,跳上管理员的肩头,嘴上的白髯沾满鲜血,一对小眼珠傲视美国佬。美国佬觉得不可思议,碎瓮取猫,猫的脖子已被咬断,跟美国佬一样碧蓝的眼睛泛着死光。这些我不觉得奇怪,我早在《世说新语》上读到过类似的情形,我奇怪的是,既为渡假村,为何以鼠疫命名?

谁知我一觉睡过了头,当我睁开眼睛,窗帘上映出一片黄光。天色已晚,渡假村恐怕早已关门了。即使没关门,我也不想晚上出动。寂寞往往是在这时候跳出来折磨人的,它像一个偷情的老手,一倒身便从窗外的梧桐叶上蹦进了我的屋子。它说,伙计,你好,需要我陪吗?我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着它那一张搽脂抹粉的怪脸,淡淡地说,你去陪别人吧。它却不愿离开,蹲在我对面的沙发上,一面搔首弄姿,一面说,我不想陪别人,就想陪你;别的人不配。我知道它是在跟我套近乎,没好气地说,我并不认识你,请不要在我面前卖乖。

它却扑簌簌地落下泪来,凄然道:其实,我们早就相识了,你跟你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你心里没有妻子,一直都装着我,到而今怎么说出这种话来?我怒不可遏,一脚向它踢去。当然,我踢了个空,由于用力过猛,我失去重心,倒在了地上。那寂寞的精灵是在说谎,是在污辱我的人格,是在挑拨我跟妻子的关系。我是爱我妻子的,我从她身上获得了宁静和幸福,而这人生的致境,是小羊不能给予我的,更不是寂寞所能给予我的。我真想躺在地上痛哭一场。从娘胎里钻出来之后,我虽然历经磨难,却从来没被人这么残忍地开过玩笑,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可怜过。哪怕是在不堪回首的流浪岁月,我的心境也没这般糟糕。

当我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就陷入悲伤之中。不管怎样,我对不起我的妻子。我去来花几百块钱的车费,为的是见一个可耻的女人。我也对不起自己,因为那个可耻的女人不愿意与我见面。

我已经没有心情去鼠疫渡假村,也不想去别的地方,一心只想着明天一早就打道回府。

02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华强绝不是你现在看到的样子,我一定过得很幸福,说不定还会功成名就,在人们尊敬的目光里体面地走完一生。可事情起了变化......

天是否完全黑下来,我看不清,因为在将黑未黑之际,州城的灯就像花朵一样次地开放。在这伟大的星球上,我们早已经没有了白天黑夜,没有了春夏秋冬,我坚信总有一天,也不再有男女!可现在还有男女,这构成了我痛苦的根源。我不打算下楼吃晚饭,准备躺在床上翻几页小说就睡觉。

刚把小说拿出来,门被咚咚地敲响了。

我说,谁?

"华先生,外面有人找。"

是服务小姐的声音。服务小姐的声音都像水一样温柔,带着流动的质感,我弄不懂她们是怎么学来的。

我的心狂跳起来。在州城,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一个起码的熟人,除了小羊,还会有谁找我?我像军人听到号令一样穿衣着裤,走出门,才发现忘了套上那件咖啡色西装,又立即开门进去。那一刻,我感到一阵隐痛,我是穿上妻子的皮肤,去会见我过去的恋人。

不出所料,果然是小羊。

她耍了一个小小的手段,喊服务员通知了我,就退出了旅馆。我在旅馆大厅里张望许久,不见人影,着急地走出大门,刚刚往马路对面一望,就望到了她。

她躲在一家超市巨大的廊柱背后,歪着头,瞧我。四目相对的时候,她从廊柱背后走了出来。她穿一身红,连皮鞋也是红的,这使她的脸看上去显得有些黑。七年时间,她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她走了两步,就站着不动,长长的腰身在微风吹拂的街面上轻轻荡漾。我的脑子里出现了海的形象。我觉得小羊是从大海里升起来的,足踏一片翠绿的荷叶。她实在是美,即便是很缺乏才华的比喻,她也应该是这座城市里最绚烂多姿的喷泉。我双手插进裤兜里,在她身上搜寻我熟悉的东西。这些东西很快汇聚起来,被我的眼光确认之后,注射进血液之中;然后,我又搜寻着不熟悉的东西。那一刻,我对自己熟悉的东西一点也没有兴趣,更喜欢那似有似无又异常强大的陌生的力量。这股力量填补了七年的距离。

我走了过去。

到她身边我才发现,我们之间熟悉的部分实在微不足道。我们成了彼此相识的陌生人,不知道以怎样的问候开头,又没有老朋友相见时的轻松自然,就那么尴尬地站着,像两棵强行移栽到一起的树。这时候,平庸是最好的老师,于是我说,你好。她说,你好。我们就移开了步子。我是一个缺乏耐性的人,许多时候也不够坚强,因此我的脚步是朝旅馆的方向移动的,目的是想尽快结束这滑稽可笑的冷战。然而,小羊没跟着我的脚步走,她的脚尖轻轻一撇,就把我带到了远离旅馆的地方。陈年的屈辱泛上心头,使我很难受。一路的碰上搂搂抱抱的男女,碰上嘻嘻哈哈的笑脸。他们都很幸福。他们并不知道,一个穿着咖啡色西装的男人正在嘲笑他们:大笑吧,欢乐吧,大笑和欢乐的同谋就是背叛,到某一天,你们中的一个,就会去搂着别的人,诉说自己昔日的痛苦。

这正是我和小羊演绎过的人生。

我们像两个便衣巡警,默然无语,不知不觉,就到了鼠疫渡假村。

这其实是一个平庸得让人怀恨的地方。迎门的高墙上,确乎画有老鼠结婚的场面,不过是乡下土地主的装扮,新郎戴着高帽,脸上荡着俗里俗气的自得;新娘坐在花轿里,露出一角鲜红的头巾;前前后后是敲锣打鼓的送亲人。场面倒是生动,我刚一迈进门槛,耳朵里就炸起喧腾的鼓锣之声,这金黄色的音响,使我烦躁不安。我弄不懂为什么把这数十年前随处可见的故事说成是中世纪的,又为什么将它敷衍为贵族的结婚礼仪,更弄不懂州城人何以要去学习,而且是向老鼠学习!

除了拥挤的人流,无一奇处。走到人造湖边,小羊想坐下来,因为她放慢了脚步,眼睛盯着椅子。我却不想坐,我走得很快,想去看看到底有没有体硕如猫的白鼠。走到一处亭园,看到旁边放着一绺儿铁丝笼,里面果真养着老鼠,瘦小得如麻雀的儿子。一个管理员在旁边放饲料,我揶揄道:听说你们养的老鼠能咬死猫?管理员斜了我一眼,那是一双被生活磨硬了的不怀好意的眼光。想看?他问我。他的嘴角挂起嘲讽的微笑。我冷酷地说,想看。他就再不言声了,目光像笼子里的老鼠一般怯懦。你如果想做生活的强者,想体会一下欺凌弱者的滋味,随时都可以办到,而且,做强者比做弱者来得容易!我说,如果你不让我看,你们就是骗人。他说看是可以的,但要收费。我说多少?他说五百块一个人。我一阵激灵,如果我跟小羊去看老鼠咬死猫的壮举,就要一千块,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可恶的管理员捕捉到了我的眼神,迅速成长为强者,像拈一根胡须似的拈住一只老鼠的尾巴,翘了嘴道:看吗?我简直是混蛋!那一刻,我至少应该顶着说:看!可我没有这样,而是窝囊地移开了脚步。

当我们在一张木椅上坐下来之后,小羊匪夷所思地看了我一眼,轻声问道:"华强,你怎么还是那样?"

自从坐上火车赶往州城的那一刻起,我就在做着一种努力:以崭新的面貌去见小羊!即使她认出了我的身体,我也不让她认出我灵魂。我要以此来显示作为男人永远的独立性。可是,我的自作聪明和她带着鄙夷的神色问出的这句话,使我的计划完全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