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二十世纪末期的西方社会出现了“同性恋收养婴儿潮”,使得大多数研究家庭的学者、律师、普通公民甚至同性恋权益活动家倍感意外。美国和一些其他西方先进工业国家公开身份的女同性恋者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通过捐赠受精、国内或国际领养、主动进行异性性行为的方式来积极寻求家长权,这样做的女同性恋者的人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现了猛增。她们或是充当单亲家长,或是组建同性家庭,或是与朋友、亲戚和男同性恋者达成各种全新的合作的安排。在女同性恋者领养风潮出现十年之后,一些男同性恋者也开始效仿,通过领养、收养或者与女性达成共同抚养安排等方法寻求家长权。甚至还有一小部分人请自愿的妇女有偿或无偿帮他们代孕。
我认为,有计划的同性恋家长的出现代表着一场真正的家庭革命,标志着后现代家庭状态的特点。公开身份的同性恋者选择抚养权,使得全球化时代中性与家庭关系的历史性重组愈发明晰。他们挑战并丰富了对父亲、母亲和家长的传统定义,以及性、性别、婚姻、生殖、抚养后代之间的传统关系。有些同性恋者开始尝试最新的辅助生殖技术,比如两名女同性恋者交换卵子以分离并重组怀孕的妊娠和基因定义。抑或两名同性恋男性伴侣轮流对同一捐赠者提供的卵子进行受精,这样代孕母亲产下的孩子会是基因上的同母异父手足。由于雇佣代孕母亲受到诸多限制,且费用高、难度大,这就使得大多数美国男同性恋者通过领养孩子寻求家长权。被领养的孩子非常可能与他们的养父来自不同的种族、人种或国家,于是,男性同性恋者领养孩子也挑战了传统上对家庭同质性的认识。
最初,同性恋者寻求抚养权时遭到了巨大的社会障碍,而且没有得到法律承认或者保护。正如同性恋伴侣寻求其结合的法律地位一样,同性恋家长努力争取抚养权,并要求法律保护他(她)们的孩子和组建的新型家庭。主要的目标包括争取辅助生殖技术,进行国内或者国际领养,非亲生家长的监护权等。尽管同性恋者在这一方面取得了不少重大胜利,国际上实现抚养权的进程仍然缓慢,没有承认同性伴侣地位的进程来的快,而且“路途”更不平坦。即使在发达工业社会,很少有赋予同性恋家长平等的抚养权。许多国家仍然维持带有歧视性的婚育、领养和监护权的法律。男同性恋者的处境比女同性恋者更糟,这不仅仅是由于生理上的原因造成的。大多数国家只允许已婚(异性恋)家庭跨国领养,很少有国家像中国一样,同时允许单身女性或单身男性提出领养申请。
在美国,尽管公共政策庞杂而矛盾,但是美国的同性恋家长却十分公开并且组织的最好。据估计,美国的同性恋家长数量在二百万至八百万之间。2000年的人口普查表明,34%的女同性恋伴侣和22%的男同性恋伴侣抚养了孩子。女同性恋家长和他们的孩子参加各种各样的支持团体、组织、特别营地活动和度假活动等。大众媒体上经常出现令人同情的关于他们生活的图片和相关报道。男同性恋家长在许多州争取抚养权的努力有了很大进展,但是在一个州——佛罗里达,他们遇到了巨大挫折,那里明确禁止同性恋伴侣领养孩子。此外,还有其他几个州间接地禁止领养。反对同性恋者抚养孩子的人也在另外其他几个州提议采取同样的禁止行动。不过美国大多数的州都允许单身家长领养孩子,不论其性取向为何。有六个州(包括人口最多的一个州)明确允许同性伴侣共同领养孩子,还有许多州在当地允许领养。可能美国是允许同性恋者使用商业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先驱,形式包括精子银行、卵子捐赠、有偿代孕母亲等。有女同性恋者负责在美国组织和经营精子银行。洛杉矶则是“成长后代”组织的总部。该组织是世界上第一个代孕机构,由男同性恋者创建并为男同性恋服务。其全球客户包括富裕且希望通过生物手段获得后代的男同性恋者。
同性恋者家庭目标的悖论和潜力
当我们回顾性与家庭形式的令人惊异的国际变迁时,我们发现同性恋者争取婚姻和抚养权的活动既存在悖论,又不可预测。首先,同性恋者争取婚姻之时恰逢异性婚姻出现体制性式微的诸多症状的历史时刻。在大多数发达工业社会,异性伴侣常常在结婚之后还与别人同居,随后干脆和他(她)们再结婚,现在更多的人不选择婚姻而选择同居,即使要结婚的话,也推迟婚龄,离婚变得越来越普遍,与近代家庭体制相比,他(她)们成年生活的大部分时间更多地处于未婚状态。曾几何时,婚姻自由意味着可以选择和谁结成伴侣。如今,它意味着可以选择要不要、何时、如何结婚,结婚多久,结多少次婚。
异性间的普遍性的终身婚姻的减少引出了重要的政策问题,即要不要且如何承认其他成人亲密关系。家庭伴侣关系是否要同时适用于异性和同性伴侣?性的结合是否非要成为家庭福利、责任和权利的基础?是否可以将这些拓展到其他形式的亲密关系中?赋予同性婚姻法律地位是否会破坏家庭和性多样化并进一步造成对单亲家长和他们的孩子的歧视?就同性婚姻是加强还是削弱婚姻机制的问题,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各持己见。在这一方面,令人惊讶的是,在首先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异性结婚率已经很低。在这些社会中,婚姻已经很少带来实质性福利,这些国家也不明显歧视未婚伴侣。换句话说,在那些婚姻不承担什么特别的社会、道德和经济价值的社会,同性恋者更容易获得平等的婚姻权利。
第二个历史性悖论就是出现大量同性恋者之时恰逢发达工业社会异性的婚育率掉落到了极低水平。换句话说,正当许多异性恋者选择不要孩子或者少生孩子的时候,许多同性恋者却在争取成为家长。当然,这也不一定就是悖论的,因为它体现了我上面提到的把性从婚姻和繁衍后代中抽离出来的另外一种表现。如今是否要孩子取决于情感而不是经济方面的考虑,这表明对持久的爱和亲情的诉求。在越来越多的单身异性恋者及未婚异性恋伴侣选择成为父母的背景下,同性恋者希望养育子女也是合乎情理的。
撇开当代就承认同性恋家庭关系的激烈争论,回顾历史,我猛然发现与它类似的另外一个历史上的悖论。美国和前苏联冷战时期,西方的反共人士把共产主义描绘为对家庭的严重威胁,因为他们声称共产党要求公民的绝对忠诚和劳动,这就牺牲了家庭的纽带(Skoussen,1958)。我个人对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研究使我对这一革命的胜利与儒教家长制在中国农村家庭的命运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见解。我认为,正相反,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恰恰挽救了衰落的婚姻和家庭系统,使其免受农耕危机的破坏,并在改革它的同时使农村家长制参与民主化。《翻身》描述的土地改革使农民可以获得婚姻,家庭将人民解放军紧密联系起来,使其成为革命的源泉。
同样,当代反对同性恋结合、抚育子女、获得家庭权利的人把这些都视为对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威胁,我却看到了另外一副图景。直到最近,还有许多同性恋者被迫隐瞒自己的身份或者远离家庭。这两种情况才是对婚姻和家庭的真正威胁。实际上,当今的所谓的自由爱情婚姻系统如果不允许同性恋者自由追求他(她)们真正的爱情,那么这种系统也不会得到增强。如今,大量的公开身份的同性恋者将婚姻和抚养权,作为生活中心目标。他(她)们正成为后现代家庭状态的先锋力量。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变性人对家庭的期望正是从义务的、异性繁衍为目的的家庭向组建我们自由选择的不同家庭形式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挑战进行全球过度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这里引用马克思(1852)的观点,我们创造历史、组建家庭时无法选择身处的周遭环境。同样,实现家庭和性多样化、平等与和谐的道路必然是曲折而坎坷的。但是历史发展的总历程也同样是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