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风草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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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封官辞官

(如果一切停在大婚那几天该多好,如果没有打仗该多好,如果文老大没有变成叛徒该多好,如果黄二宝不那么自大该多好,如果蓬勃岛没有跟牛球国混到一起该多好,如果御医能治好我该多好,如果当初把乔舒雅带回中土该多好!

五天前,四月初十,牛球国和蓬勃岛的上百艘战船出现在东岳城港口二十海里处,使者送来劝降书和宣战书,让大米朝选一样。当天,守城大将黄二宝,将牛球来使鞭打四十,扔回小船。当夜,三个魔影上岸,刺杀了黄二宝。黄明柱夫妇、人皮大侠等多人战死。第二天,东岳城一炮未发,城池沦陷。东岳城被牛球国占领,傻子黄大宝被牛球国主肉松封为新领主。当黄二宝的亲兵冒死把消息送到宁城的时候,已经过去三天了。)

……

说回一切都还平息如常的三月十二,那天,沈剑召我进宫相见。虽然他张口闭口叫我“御弟”,可我见了人家,并不便于大喇喇地叫哥。原打算弄死沈槌之后,我就漂洋过海去蓬勃,但既然混的比预想的好,而御医们又没白没黑地张罗救我的命,我就暂且在中土待着,不着急赴蓬勃等死。虽然,暗暗地,很思念小乔。

看来看去,我离开家之后的小理想,除了儿女成群之外,其他都实现了。宅子、老婆、买卖都有,甚至还当了官,当了大官,皇上的弟弟那么大,绝对给祖宗长了脸,长了一张刘莹那么大的脸。东岳城里,我那间大宅子,正动用国库的银子大修特修。我跟沈剑客气了好多次,他非要赐,我只好收下。等竣工后,我打算让莲花她们住进去,免得皇上以为我有异心。我娘的坟,也在大修特修,花的全是我的钱。我爹跟我客气好多次,但我非要修,他只好容许。等竣工后,我爹有空的时候,可以常去看看他那间。

当大官之后,生意也变得更好了。文有智当官的消息,早被部分精明人利用了,原先空手套来的的两家客栈,买卖一下子火爆了起来。不只我自己的买卖红火,连软玉坊那间血淋淋的妓寨,经邓老板张罗宣传,几天工夫而已,已经粉饰一新,成为大米朝诗词歌赋之圣地了,银子哗哗地收。为此,老鸨托人带话,请我抵达东岳城后,务必光顾,把那儿当成自己家。结果,文老五那货闻之,兴奋莫名。他领了皇恩,并不着急上任,而是先奔东岳城,说明对他来说,老老实实当官,并不如吟诗嫖妓来的痛快。虽然不像话,朝中却没人说闲话,皇上也不怪罪。本来,沈剑给的就都是些虚职,他巴不得跟我有关的人都浑浑噩噩。

沈剑若非害怕魔影,才不会对我这么好。哪朝皇上不杀功臣?因此我暗中提醒鸡犬升天的那帮人,绝对不许围着我转,必须只跟皇上一条心。我送了八字真言:“规规矩矩,吃喝玩乐。”大伙比我聪明,纷纷表示,既有眼前的利禄,一定棒槌到底。我这丐帮帮主当的真不赖,不仅把丐帮的驯化得更加无用,还硬生生把百鬼岭的绿林好汉,变成了名为官员实为乞丐的废物。改天得跟老史官司马大人吃顿饭,探探口风,看他是不是把我和我的老伙计都写成狗屎了。我是个功臣,不能背上千古贼名,一定得写成万古流芳的英雄才行。但我知道这事比杀人还难,司马大人极其耿直,据说,满朝文武说破嘴,他都不肯把当今圣上沈剑当初发疯的记载除掉。若不是黄小雨保着,司马那货都不知道被贬到哪个茅坑去了!

因此,沈剑封给我的最大官职——东岳城主,我并不会当真。那头的宅子可以要,毕竟东岳城是个好地方,冬暖夏凉,住着挺合适。但是,城主这么大的官,我并不敢真的要。沈槌死了,沈剑接班,城主升成皇帝。光这故事就够吓死人的,我算老几?我姓文不姓沈,当个屁的城主?就算我改姓沈,我也不敢当,应该说,我要是改姓沈,就更不敢当了。

座右铭冒了出来:“当个城主玩玩吧?不敢当不敢当!”

……

三月十二,沈剑召见的时候,我用屁股都猜得到,皇上找我,是要催我出征。因此我不等他开口,抢一步跪拜在地:“皇上隆恩,微臣粉身碎骨难报答,但臣的身体实在是……唉,本想鞍前马后报效皇恩,可微臣这几日,心慌头昏,动不动就眼前发黑,想必……唉!臣实在难堪重任,请皇上垂怜,允许臣告病还乡,尽尽孝道,也为皇上、皇后每日……”

还没等我把智囊王等聪明人编出来的瞎话背完,沈剑笑着挥手:“好啦好啦!老弟,快起来吧!不用演了,你无非害怕朕鸟尽弓藏,这可是小人之心!朕的命,是恩公大兄弟救的,此事朕不会忘。如今正是用人之际,爱卿不要多虑,你的身体,御医一定会治好!尽管替朕办事,朕不是昏君!”他话音一落,群臣跪地高呼万岁,大喊圣明。老子刚刚平身,见状只得再次趴下。那句话说的没错,伴君如伴虎,老子又不缺钱花,干嘛还跟这只白额吊睛黄毛老虎纠缠?混个虚职多好,当鸡毛的城主?当鸡毛的大将军?不敢当,不敢当啊!

喊完万岁,我再次提出,臣当个先锋,精忠报国没问题,但城主的名头和大将军的职任,恕臣冒犯,宁死不受!我说完,殿内沉寂了。新设立的宰相大人,沈东诚的铁杆嫡系,起了皱纹之额头上有一块胎记、不像月亮像葫芦、脸黑乎乎又恰好姓包的一个家伙,对皇上说:“皇上,依老臣愚见,文大人说的有道理,一下子担当太多,恐怕无益于文大人康复,再者,如果文大人离开宁城,万一魔影行刺,谁能对付?请皇上明察。”群臣点头。大伙劝皇帝摘掉我的乌纱帽,我却高兴不已,就是这么贱。

沈剑点头沉吟:“嗯,既然相父如此说,朕也觉得太急了,文爱卿,那你就暂且在宁城养病,身子好了之后,再图东进!可以先跟张大人一块训练皇宫侍卫。张爱卿?这几日有否魔影的踪迹?”鸡犬升天的张家明回禀,已经在皇宫周围布满人手,一有魔影的踪迹立刻诛杀,誓死保卫皇上安全。说的好像跟真的一样,他哪有诛杀魔影的水平?我朝他偷偷看了一眼,那装逼货知道我看他,但脸色不改。

后来沈剑下旨,由安国公黄明柱坐镇东岳城大将军府(也就是原来的城主府,这么一来,沈剑的旧宅子变成了黄小雨娘家所在,两家人更亲密了),又任命黄二宝为守城大将军,负责增设炮台、巩固海防等事务。黄二宝谢恩,替他父亲谢恩。黄明柱当了皇帝的老丈人后,脸面有一百个刘莹的脸那么大,不仅在宁城不用上朝,就算去了东岳城,也只管享清福就可以。我估计,当他得知从此可以不用在皇帝和太上皇面前装孙子,一定乐开了花。

黄明柱一家动身之前,皇上送出宫门,群臣送出城门,我和黄小雨送出城外十里。包碧云慈祥地挽着黄小雨的手,颇有难舍之意。黄大宝和黄三宝两个傻乎乎,乐呵呵地拉着手互相笑。黄二宝孑然而立,跟我抱拳点头,话都没说一句,那派头比我更像大将军。黄明柱跟我聊了一会儿,他的双鬓不知什么时候白了许多,额头皱纹也深了,双目中的鸡贼之光淡了不少。他对我说:“好好对待小雨。”这话听得很别扭,黄小雨贵为皇后,哪儿轮得到我“对待”?老黄这句话,让我想起当初在迷茫山,他领我踩着狗屎小路看北崖时,把黄小雨托付给我的情景。当日,那么刻骨铭心,然而已经事过境迁,老黄这话说得不合适,幸亏沈剑没听见。我暗自感慨之余,笑着点头称是,说我是皇上的弟弟,小雨是我嫂子,我当然要好好对待。其实我感觉得到,相比沈剑,他更相信我会好好照顾黄小雨。我看向黄小雨,她眼圈红红的,明白这一别,便不易再见面。包碧云无声流泪,不一会儿,黄明柱也嗦起了鼻子,黄大宝、黄三宝跟着大哭。我见之,想起自己身骨病痛,感伤年华易逝,也不禁落泪。

……

(世事无常啊!哪儿能料到,黄小雨真的再也见不到爷娘兄弟了。老面首黄明柱没享几天福,大半夜跟魔影战斗,壮烈而死。消息传到宁城时,朝野震惊,沈剑连夜把我叫去,嘴上说军情危急,实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怕了。我贴身守护皇上皇后,寸步不离,一面宽慰他们,一面暗自庆幸。黄小雨强忍悲伤,不肯掉泪,令人心生怜惜。)

……

我把守护东岳城的要命差事踢给了黄二宝,自己则跟张家明一块儿训练侍卫,毕竟,这是皇上亲自安排的差事。就算做样子也得搞一搞,不然一定会有奸佞小人说,文有智藐视皇恩、违抗圣旨。因此装模作样去了三天,第一天讲述魔影的来历,第二天讲述魔影的武器,第三天讲述克制魔影毒针的方法。我堂堂一个武林高手,安能随意出招?能动嘴就动嘴,总之,所谓训练,说来说去就是一坨屎。

自打撞了狗屎运当了大官,狗屎也随之而来,眼红的人多得是,有很多我压根不认识的人,结伴恨我;有很多当面恭维不停的人,背后损我。实在无聊。加入黄仓的唐不低偷偷告诉我,有人在黑市上高价收购早已被官府严禁刊发的《文有智荒淫史》。唐不低说,当初我们被沈东诚围捕的时候,沈东诚命手下画师把我跟黄小雨假装的“齐头领”相拥相爱的情景,不乏恶意地画下来,全城印发。一到民间,十分受欢迎,后来一发不可收拾,文有智系列的小图书层出不穷,不知道是些什么人搞出来的,其中最有艺术价值的,叫做《文有智荒淫史》,不仅图文并茂,诗词水平还不低,好像是个什么名家的作品。后来沈东诚中毒瘫倒,沈剑当家,黄小雨认为有辱斯文,提议禁止刊印文有智系列的小图书,现有的必须交出来焚毁,违令者严惩。沈剑同意了,后来那些惨绝人伦的图书才不再大行其道。

“这么一来嘛,有点来头的名家作品,在黑市上就吃香了,一年以来,价格一直平稳,但最近几天,价钱突然翻了五番。”唐不低说,“恐怕有人作梗,有所图谋,盟主不可不防!”他们还习惯叫我盟主,让改口,改不过来。

我对小图书的事儿略知一二,但从来不放心上,让他不必过虑:“让他们折腾,我不在乎那些宵小之辈。你哪天见到卖的,替我也淘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