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菜根谭:华夏文化传世经典(第二辑)
8123000000167

第167章 勿犯公论 勿谄权门

公平正论,不可犯手①,一犯,则贻羞万世;权门私宝②,不可着脚③,一着,则沾污④终身。

【注释】①犯手:犯在自己手里,就是触犯的意思。②私宝:私营;藏谷窑曰宝,在此引申为营私。③着脚:插脚,就是参与的意思。④沾污:浸沾污名。

【译文】人们公平的法规,不可以触犯,一触犯,就会贻羞万世;权贵营私的场所,不可以插脚,一插脚,就会终身沾受污名。

【评析】这一方面在告诉人要谨守正道,一方面在告诉人必须不为利诱。“千夫所指,无病而死”,人大可平凡恬淡地快乐度过一生,就是不能触犯众人,一旦触犯众人,就会处于悲凉境地,无立足容身之所。名利虽人之所求,但如不能以正道得之,富贵于我如浮云;造化在给人一身血肉之外,再多一副骨头,就是要人有骨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