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保险公司会计(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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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金融负债的核算(1)

第一节金融负债核算概述

一、金融负债的内容

对于保险业,负债基本上都是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借款、拆入资金、应付款项、存入保证金、存入准备金、代理业务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责任准备金等。

二、金融负债的确认

1.金融负债确认的条件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根据此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将衍生工具合同形成的义务,确认为金融负债。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1)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负债现时义务的解除可能会涉及其他复杂情形,企业应当注重分析交易的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主要看经济实质,经济实质主要强调风险与报酬是否已经转移,更多的关注现金流量,也许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但其获得现金流量的权利尚未转移。而金融负债是否可以终止确认则主要看义务是否转移。

①企业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能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②企业(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③企业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应当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负债的计量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其中,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1)按摊余成本计量。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2)按公允价值计量。

与相应类别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相对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3)使用历史成本计量。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计量。

(4)孰高法计量。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第二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核算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内容

1.交易性金融负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项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二﹑科目设置

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贷方登记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该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类别,分“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等设置明细账。

三、账务处理

(1)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第三节其他金融负债的核算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借款、拆入资金、应付款项、存入保证金、存入准备金、代理业务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责任准备金等。对于责任准备金和部分应付款项已在其他章节阐述,本章不再重复。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1年(含1年)内期限的借款。为了核算经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和各种借款,保险公司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金额,借方登记归还的各种短期借款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保险公司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短期借款科目应该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例101 某公司某月初向某家银行借入次级贷款60000元,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短期借款——某银行60000

(2)第1-2每月月底计提利息:60000×6%÷12=300(元):

借:利息支出300

贷:应付利息——某银行300

(3)借款期满时:

借:短期借款——某银行60000

应付利息——某银行600

利息支出300

贷:银行存款60900

二、拆入资金的核算

拆入资金是指公司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保险公司应设置“拆入资金”科目,核算保险公司按规定从事拆入资金的数额。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拆入资金的数额;借方登记拆入资金的归还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归还的拆入资金的本金。该科目应按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设置明细账。

例102 甲保险公司2007年9月10日从乙公司拆入资金2000万元,交易品种为30天,年利率为6.9%。甲保险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2007年9月10日拆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20000000

贷:拆入资金——乙公司20000000

(2)2007年9月30日,计提利息:

借:利息支出76666.67

贷:应付利息——乙公司76666.67

利息支出=20000000×6.9%×20÷360=76666.67(元)。

(3)2007年10月10日归还拆入资金本息:

借:拆入资金——乙公司20000000

利息支出38333.33

应付利息——乙公司76666.67

贷:银行存款20115000

利息支出=20000000×6.9%×10÷360=38333.33(元)。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核算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公司应设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借方登记到期回购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尚未到期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该科目应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设置明细账。其账务处理如下:

(1)公司根据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3)回购日,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应付利息”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

科目。

例103 某保险公司与某证券公司以合同的方式,约定2007年8月1日按2000000元卖出B证券,2008年2月1日再按固定价格买回该批B证券,约定利率4.5%。

(1)2007年8月1日,卖出B证券成交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B证券2000000(2)2007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

借:利息支出37500贷:应付利息37500利息支出=2000000×4.5%×5÷12=37500(元)。

(3)2008年2月1日,回购该批证券: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B证券2000000应付利息37500利息支出7500贷:银行存款2045000利息支出=2000000元×4.5%×1÷12=7500(元)。

四、应付款项的核算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预收保费、应付分保账款、预收赔付款、应付保单红利、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这里仅仅阐述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其他内容已在其他章节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其他应付款是指公司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预收保费、应付分保账款、预收赔付款、应付保单红利、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的款项,如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固定资产租金等,公司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包括在本项目内。

为了核算其他应付款,保险公司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其他应付的各种款项,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款项,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该科目应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其账务处理为: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4 某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4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该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业务及管理费——租赁费4000贷:其他应付款40002月底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的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其他应付款8000业务及管理费——租赁费4000

贷:银行存款1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