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历代名人与天一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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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阮元与天一阁

自明嘉靖年间建阁至1949年的近400年间,获准登上天一阁的官僚、学者仅数十人,著名学者阮元便是其中之一。阮元于清乾嘉年间任职浙江达十余年,多次登上天一阁,并为之编目、重摹天一阁宋拓《石鼓文》,分析天一阁藏书久而不散的原因,推广天一阁藏书管理经验,成为登阁人中贡献最多、成就最大的一位。

一、登阁时间

阮元(1764~1849),字伯元,号云台,又号揅经老人、雷塘庵主等,江苏扬州人,占籍仪征。乾隆五十四年(1789)考中进士,历官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多次出任地方督抚、学政,充兵部、礼部、户部侍郎,拜体仁阁大学士。在长期的仕途生涯中,阮元始终坚持学术研究,于宦迹所到之处,提倡经学,奖掖人才,整理典籍,刊刻图书,而且勤奋不懈地钻研学问,撰写了大量的著作,在经学、史学、金石、书画乃至天文历算方面,都有相当造诣。史称“身历乾嘉文物鼎盛之时,主持风会数十年,海内学者奉为山斗焉”。

阮元在浙江历官10余年,其中乾隆六十年(1795)十一月至嘉庆三年(1798)九月任浙江学政,嘉庆四年(1799)十月至嘉庆十年(1805)十月和嘉庆十二年(1807)二月至嘉庆十四年(1809)八月两任浙江巡抚,为浙江的文化建设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在这十余年中,阮元因公务至天一阁所在城市宁波达十余次。作为一名学者型的长官,对于因“乾隆间,韵建七阁,参用其式且多。写其书入四库,赐以《图书集成》,迹至显荣”的天一阁,当然心存仰慕之心。他在嘉庆十三年(1808)写的《宁波范氏天一阁书目序》中云:“余督学至今,数至阁中翻所藏书。”根据记载,时间明确的有三次(实际当超过此数):第一次为他督学浙江的次年,即嘉庆元年(1796),他首次出试宁波,即“登天一阁观书”。第二次为嘉庆二年(1796),当他第二次出使宁波时,“再登天一阁,命范氏子弟编录《天一阁书目》”。第三次为嘉庆八九年间(1803~1804),“惜范氏书目未编,命范氏后人登阁分橱编之”。考嘉庆八九年间,阮元临甬的时间为嘉庆八年十一月初八,离甬回省(杭州)的时间为十一月二十三日,登阁当在这半个月的时间内。时已岁末,阮元后来回忆说在嘉庆八九年间,当属情理之中。“惜范氏书目未编”,则当指未按他的要求编目,故复令再编。

二、登阁成果

阮元登天一阁的最大成果是督促范氏后人编录《天一阁书目》和摹刻天一阁藏北宋拓本《石鼓文》。

公私藏书达到一定数量后,就需要编制藏书目录。藏书目录的基本作用是能够反映某处有哪些藏书,以便检索利用。藏书目录是对藏书加以整理的结果。天一阁自建阁以来至阮元令范氏后人编目录,根据记载已知的书目有范钦手定的《四明范氏书目》,黄宗羲抄录的《天一阁书目》、范左恒重定的《天一阁书目》。这些目录当时均已“不得见矣”。

阮元于嘉庆二年第二次登天一阁,当时可以说无藏书目录,他感叹钱大昕于乾隆年间应邀修《鄞县志》时曾替天一阁编金石目录而未编书目,遂“命范氏子弟编录天一阁书目”。嘉庆七年(1802)编就的《四明天一阁藏书录》就是阮元此次登阁的产物。但嘉庆七年书目“不标撰述者姓氏,不标书卷第,而止标几册几册”,“钦赐《古今图书集成》不与焉。此目不载版本,固无从推测书之佳劣”,“是其草率,有足异者”,因此无以反映天一阁藏书的情况。阮元于嘉庆八年登阁时,“阅其书目”,则“庞杂无序”,于是再次督促范氏后人编目,并亲自起草有关条例。他在序中写道:“余于嘉庆八九年间,命范氏后人,登阁分橱,写编之,成目录十一卷。”书目编成后并未立刻付印,至嘉庆十三年(1808),阮元以督学复来宁波,与宁绍台道陈延杰谈及此事,由陈延杰嘱宁波府学教授汪本校刻,史称“阮目”。

阮目共十二卷(书目十卷,补遗一卷,范氏著作一卷),卷首有阮元《宁波范氏天一阁书目序》,并附刻黄宗羲《天一阁藏书记》、乾隆圣谕,御赐《古今图书集成》目录及《进呈书目》。体例仿《四库全书总目》,分经、史、子、集四部,著撰书人名氏、卷数、写刻版本、序跋、印章较为详细,“是天一阁藏书目录中编辑较早,流传较广,具有较大参考价值的一部书目”,较能全面反映乾隆年间天一阁进呈图书以后的收藏情况,对于天一阁后来的编目有较大影响。

阮元登阁所干的第二件事便是摩刻天一阁藏北宋拓本《石鼓文》。石鼓出土时间现在未可确知,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天兴县”条下记载:“石鼓文在县南十里许,……贞观中,吏部侍郎苏勖记其事。”可见它在唐代初年已经出土。中唐时期著名文人韦应物、韩愈分别作《石鼓歌》以宣传,使它名声大振。唐贞元年间,郑余庆将石鼓移至凤翔夫子庙中。五代时战乱频繁,散佚民间。北宋时司马池设法收回九件,重置凤翔府中。皇祐四年,向传师访归一件,方配齐。大观年间移入汴梁,先入国子辟雍,再入保和殿。金人破国,移至燕京。此后除抗战时运往西南外,一直藏于北京,现存故宫博物院。

《石鼓文》自出土后即有传拓。由于历代捶拓,兼以风化,今日石鼓文字已残泐严重,第八鼓已无文字可寻。据统计,现10鼓仅存272字(原共有700余字)。所以欲了解石鼓文原貌,必须依靠较早的拓本。至清代乾嘉年间,唐拓已不存,原最完善的明代安国所藏宋拓本三种因售于日人而下落不明。天一阁所藏北宋拓本成为最佳传本,被金石学家“视为瑰奇之物”。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过目,并有“四明范氏藏本得字四百有三,又有向传师跋”的记载。全祖望《宋拓石鼓文跋》以为“天一阁石鼓文,乃北宋本,吴兴沈仲说家物,而彭城钱逵,以薛氏释音附之者也。钱氏篆文甚工,后归赵子昂松雪斋。明中叶归鄞丰氏,继归范氏。苍然六百年,未入燕京时拓本也”。阮元也盛加赞赏:“天下乐石,以周石鼓文为最古。石鼓拓本,以浙东天一阁所藏北宋拓本为最古。”冯桂芬题范氏天一阁石鼓文则曰:“诸家石鼓文,杨升庵不足论;自余各本,以天一阁为最。”

天一阁藏宋拓《石鼓文》重模上石,首推海盐张燕昌。据钱大昕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为《天一阁碑目》所作的序中写道:“今年予复至鄞,适海盐张芑堂以摹石鼓文寓范氏,而侍郎八世孙苇舟(亦懋敏)耽嗜书法,三人者晨夕过从。”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重摹勒石于海盐。但阮元认为:“海盐张氏燕昌曾双钩刻石,尚未精善。”于是在他第二次登阁时,即“嘉庆二年夏,细审天一阁本”,并重模上石,嵌置杭州府学明伦堂壁间。嘉庆十一年阮元因丁父忧闲居扬州,受扬州太守伊秉绶之嘱,又重刻天一阁宋拓石鼓文十石,置扬州府学。伊秉绶《扬州府学重刻石鼓文跋》记其事:“岐阳石鼓文,惟宁波天一阁所藏北宋拓较今本完好之字多,阮中丞芸台先生视学浙江时曾刻置杭州府学,今重摹十石,置之扬州府学。大儒好古,嘉惠艺林,洵盛事也”。阮摹拓本也广为流传。后天一阁藏北宋拓本不知所终,张燕昌所摹之石毁于道光二年(1822)的火药局爆炸事故中,杭州府学、扬州府学竟成遗迹,石也不存。所幸阮元上石后的拓本尚存,今天一阁即有,欲知宋拓情况,只好有求于它了。这也是阮元对天一阁的一大贡献,对中国文化的一大贡献。

三、分析天一阁“能久”的原因

“君子之泽,三世而斩”。中国古代私人藏书大多数不传而散,而天一阁至清初黄宗羲登阁时,“从嘉庆至今,盖已百五十年矣”,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开始探究它“藏书久而不散”的原因。黄宗羲认为:“范氏能世其家,礼不在范氏乎?幸忽等之云烟过眼,世世子孙,如护目睛。”强调了世守精神,但未曾展开。到了乾隆修《四库全书》时,因建筑庋藏之所,对天一阁何以能久亦十分关心。乾隆三十九年(1774)二十五日谕中云:“闻其家藏书处曰天一阁,纯用砖甃,不畏火烛。自前明相传至今,并无损坏,其法甚精。”在《文源阁记》中云:“既图以来,乃知其建自明嘉靖末,至于今二百一十余年,虽时修葺,而未曾改移,阁之间数及梁柱宽长尺寸皆有精义,盖取‘天一生水,地六承之’之意”。并认为“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为“压胜之术,意在藏书,其式可法”。故“书楼四库法天一”,庋藏《四库全书》的七阁均模仿天一阁。乾隆分析天一阁能久远的原因,重在建筑结构所具有的“压胜之术”,显然未找到点子上,但显示了他对天一阁“能久”原因的重视。

第一个全面、系统分析天一阁“能久”的原因的是阮元。阮元认为天一阁之所以“能久”,原因有三,“不使持烟火者入其中,其能久一也”。图籍的损坏,除禁毁、兵燹、变卖、借而不还、失窃等人为因素外,自然灾害也是造成藏书亡佚的重要原因,而火灾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国家藏书和私人藏书毁于火灾的史不绝书,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天一阁由于“构于月湖之西,宅之东,墙圃周围,林木荫翳。阁前略有池石,与阛阓相远,宽闲静谧”,且“烟酒切忌登楼”,消除了自然灾害因素中最严重的隐患。天一阁“能久”的第二个原因是管理措施的严格和处罚的严厉。阮元认为“司马殁后,封闭甚严,继乃子孙各房相约为例,凡锁钥,分房掌之。禁以书下阁梯,非各房子孙齐,不开锁。”由于阁书为家族公有共管,互相制约,个人难以处理。同时又有严厉的惩罚措施。阮元首次在文献中记录了天一阁“禁约”: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三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橱者,罚不与祭一年;擅将书借出者,罚不与祭三年;因而典鬻者,永摈逐不与祭。阮元由此得出结论:“其例严密如此,所以能久二也。”以上二点是从管理方面入手进行分析,而制度是人定的,需要人的遵守,否则也是一纸空文。至阮元登阁时,范氏子孙尚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能遵守古训,维护藏书。阮元认为:“范氏以书为教,自明至今,子孙繁衍,其读书在科目学校者,彬彬然以不与祭为辱,以天一阁后人为荣,每学使者按部必求其后人优待之。自奉诏旨之褒,而阁乃永垂不朽矣。其所以能久者三也。”到目前为止,对天一阁“藏之久而不散”原因的分析,尚无从根本上突破阮元的三点论,这是阮元多次登阁、认真分析的结果。

四、推广天一阁的管理经验

作为一名学者型的官僚,阮元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尤其在表彰典籍方面不遗余力。他于嘉庆十四年(1809)在杭州灵隐寺立书藏,并撰《杭州灵隐书藏记》及《书藏条例》;后又于嘉庆十八年(1813)在镇江焦山立书藏,并撰《焦山书藏记》及《书藏条例》。两家的收藏范围十分广泛,“此藏立,则凡愿以其所著、所刊、所写、所藏之书藏此藏者,皆裒之。”他意在藏之名山,传之久远。因此对岿然独存的海内藏书之家之最久者——天一阁的管理经验十分重视。杭州书藏与焦山书藏的《书藏条例》如出一辙,其第六条规定:“书即入藏,不许复出。纵有翻阅之人,照天一阁之例,但在楼中,毋出楼门。烟灯毋许近楼。寺僧鬻借霉乱者,外人有携窃涂损者,皆究之。”可以说是天一阁相关制度的浓缩。阮元对于天一阁藏书管理经验的推广,使得范氏的家族行为升华为一种藏书的管理理论,从而载入中国藏书史。

总之,阮元以学者位致通显,在身体力行、著述不辍的同时,时刻以提倡学术、奖掖人才、建设文化为己任,他与天一阁的关系便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