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书立方4-曾国藩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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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古之成大事者,规模远大与综理密微,二者缺一不可

(咸丰七年十月初四日与九弟国荃书)

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廿二日写就一函,拟交首宅来足带省。廿二夜灯后,右九、金八归,接弟十五夜所发之信,知十六日已赴吉安矣,遂不寄首宅信。屈指计弟廿四日可抵营,廿五六当专人归来,今日尚未到家,望眼又复悬悬。

九月廿四日六叔父六旬晋一冥寿,焚包致祭。科一、科四、科六亦往与祭。关秀姑娘于十九日生子。临三、昆八于十月初一日散学,拟初间即往邹至堂处读冬书,亦山先生之所荐也。枚谷先生十月中旬可散学,亦山先生不散学。科四已读《离娄》八页,科六读至“点尔何如”,工课尚算有常。家中诸事,弟不必挂虑。

吉字中营尚易整顿否?古之成大事者,规模远大与综理密微,二者缺一不可。弟之综理密微,精力较胜于我。军中器械,其略精者,宜另立一簿,亲自记注,择人而授之。古人以铠仗鲜明为威敌之要务,恒以取胜。刘峙衡于火器亦勤于修整,刀矛则全不讲究。余曾派褚景昌赴河南采买白蜡杆子,又办腰刀分赏各将弁,人颇爱重。弟试留心此事,亦综理之一端也。至规模宜大,弟亦讲求及之。但讲阔大者,最易混入散漫一路。遇事颟顸,毫无条理,虽大亦奚足贵?等差不紊,行之可久,斯则器局宏大,无有流弊者耳!顷胡润芝中丞来书赞弟,有曰“才大器大”四字,余甚爱之。才根于器,良为知言。

湖口贼舟于九月八日焚夺净尽,湖口、梅家洲皆于初九日攻克。三年积愤,一朝雪耻,雪琴从此重游浩荡之宇。惟次青尚在坎之中,弟便中可与通音问也。润翁信来,仍欲奏请余出东征。余顷复信,具陈其不宜,不知可止住否?彭中堂复信一缄,由弟处寄至文方伯署,请其转递至京。或弟有书呈藩署,末添一笔亦可。李迪庵近有请假回籍省亲之意,但未接渠手信。渠之带勇,实有不可及处。弟宜常与通信,殷殷请益。

弟在营须保养身体,肝郁最易伤人,余生平受累以此,宜和易以调之也。兹着王芝三赴吉,报家中近日琐事,并问迩好。余俟续具。咸丰七年十月初四日,兄国藩手草。

外澄弟信一件,温弟信一件,山写信一件,陈心壶家信一件,京信一件。

译文

沅甫九弟左右:

二十二日写好一封家信,准备交给首宅来人带往省城。二十二日夜掌灯后,右九、金八回来了,收到了弟弟在十五日夜里寄出的信,知道你十六日已经奔赴吉安了,就不再给首宅寄信了。屈指计算,弟弟在二十四日应该能到达军营,二十五六日应该派专人回来。今天还没有到家,真是既让人望眼欲穿,又让人担心啊。

九月二十四日是六叔父的冥寿,家里焚包致祭。科一、科四、科六也一起前往祭祀。关秀姑娘在十九日生下了一个儿子。临三、昆八在十月初一放假,准备十月上旬到邹至堂读冬书,这是亦山先生所推荐的。枚谷先生在十月中旬放假,亦山先生不放假。科四已经将《离娄》读了八页,科六读到了“点尔何如”这一段,功课还算正常,家中的事情弟弟不用操心。

吉字营还算容易整顿吧?从古至今,成就大事的人都具备了远景规划和细节处理的能力,两者缺一不可。弟弟细节处理的能力要强过我,军中器械精锐的,应该另外登记在账册上,亲自记住,然后选择合适的人授予他们。古人用铠甲仪仗的鲜明来威吓敌人,经常靠这一点取胜。刘峙衡对于火器经常维修,对于刀枪却不维护。我曾经派褚景明到河南采购白蜡杆子,又将腰刀赏赐给各位军官、士兵,他们对此荣誉非常珍惜和重视。弟弟可以尝试着留心这些事情,这也是细节处理的一个方面。至于远景规划,弟弟也讲求过。但远景规划,最容易混入散漫之中。遇事蛮干,没有条理,就算规划得很宏大又有什么作用呢?有了条理,才能不混乱,干事情才长久。这才是器局宏大,没有弊端。刚才接到胡润芝中丞的来信,他用“才大器大”四个字称赞你,我十分喜欢这四个字。才能植根于胸怀器局之中,我认为这是至理名言。

敌人在湖口的战船在九月八日被我军或烧或夺,湖口、梅家洲都在初九被我军攻克。三年里积蓄的愤怒,终于在今天雪洗,雪琴从此可以在浩荡长江的天空下面游走。唯一遗憾的是次青还在困顿之中,弟弟在方便的时候可以通信慰问他。润翁来信,想奏请我率领所部东征。我刚刚回了信,详细陈述了我不适合出征的原因。不知道能不能劝阻他。彭中堂回了一封信,从弟弟那里寄到文方伯的官署中,请他转寄到京城。如果弟弟有信件呈交给藩署,添上一笔也可以。李迪庵近来有向我请假回老家探亲的想法,但没有接到他的亲笔信。他带兵的方法,实在有别人所不及的地方。弟弟要经常和他通信,诚恳地向他请教。

弟弟在军营中要注意保养身体,肝气郁结最容易伤害身体,我生平就因为这一点受累不浅,你应当平心静气地调理身体。现在派王芝三前往吉安,报告家中近来的琐事,并问近好。余俟续具。咸丰七年十月初四,兄国藩手草。

另外带去澄弟一封信,温弟一封信,山一封信,陈心壶的一封家信,一封京信。

曾国藩语录

1.古之成大事者,规模远大与综理密微,二者缺一不可。

2.才根于器,良为知言。

3.弟在营须保养身体,肝郁最易伤人,余生平受累以此,宜和易以调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