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America,Free Illegal Aliens)
《圣迭戈论坛报》1986年10月20日
“终于自由了!”
小马丁·路德·金牧师的这句话将由没有居留证明的外国人在走出藏身之处时用英语、西班牙语以及许多其他语言喃喃说出,如果里根总统签署这项由国会通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移民改革议案的话。山姆大叔终于冲破了他的束缚,举起了他那只阻挡非法移民入境的手,美国人因此可以长长出一口气了。
艾伦·辛普森参议员护送这个移民议案穿过了国会的铁丝网。有议员曾用冗长的演说阻挠议事,现在则默不作声了。星期五,参加议院以63票赞成、24票反过通过了移民改革议案。这个在较早时候由众议院通过的议案保留了辛普森为之奋斗了6年的约束雇主和实行大赦的基本内容。该议案远不是完美的,但是它比现状要好得多。
里根总统应当签署这里程碑式的移民立法。通过了约束雇主的法律之后,他就能够稳定我国拥有独立主权的边界。实行大赦之后,他就等于签署了一个解放非法外国人宣言,这些人生活在我们的疆域之内至少已有4年了。
我们边境的自由不会轻易到来。边境巡逻队仍将继续从事其困难重重的工作,但会得到更多的人力物力。
在千疮百孔的铁丝网后面,这个法律将立起一道防止雇用非法外国人的屏障。我们将对雇主实行严格的约束,而不会有一个军事化的边界。这一方案的利齿是对有雇用非法外国人“行为”的雇主施以刑事外罚。
对大多数雇主而言,这将意味着填写一份简表,上面写道:申请工作者的证明已核实完毕。政府将信任美国人民起码的诚实可靠,相信他们不会蓄意雇用非法外国人。但是,如果申请者受到了将对他们的约束误解为偏见护身符的雇主们的歧视,申请者就可以获得法律资源。
非法外国人获得了使他们的身份合法化的自由,这并不意味着流动。先前违反我们的法律、没有身份证明就来到这里的劳工必须证明其居留时间,以获得合法化文件。他们将花费数年时间来申请大多数福利。但是为了在这个新国度保护自己,他们将获得好几代美国人为之战斗和牺牲的弥足珍贵的权利。
从我们的农场上曾经形成了一种美国式的种族隔离制。这种压迫人的制度即将土崩瓦解。非法的外籍农场劳工将获得居留文件。没有身份证明者将变成有身份证明者。草莓采摘工将从狙击手掩蔽坑中走出来。犯罪受害者可以向警方报案了。无数个家庭将有望获得公民权。该方案批准在今后7年内向州和地方政府补偿4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用来抵消合法化的费用。对于非法移民问题让我国付出的代价——法律受侵犯、生命被扭曲和公共设施负载过重——这个大头来说,这只是一个小头。
今年,自由女神像将整修一新,但是她的光芒没有照耀到非法移民头上。签署这项方案之后,里根总统就可以为自由女神像再次举行落成仪式了。那火炬将为欢迎合法的新移民而举起。大赦之光将普照外国人。
在圣迭戈,许多人张皇失措地等待着这一法律。拉美裔美国人担心它是对操西班牙语的人们的又一次暗中打击。农场主担心它会损害他们的营生。
没有一个议案是完美无缺的。但是在一个法治国家,立法总比不立法好。自由派人士一直在为防止这一方案伤害它欲帮助的人而奋斗。农场主则一直担心它成为一个周密农场劳工合法化计划。
我们尊重这些关切,但是基于整个国家的利益,基于无人为之代言、默不作声而一直在向往获得大赦的非法外国人社群的利益,我们看到了一种压倒一切的立法需要。
今天,在说西班牙语的居民区和主街上,没有居留证明、期待着自由的家庭与相信自由国家应当拥有主权边界的美国人携起了手。他们聚在一起等待着总统签字。这样,他们就可以高呼:
“终于自由了!Libre al fin!”
(展江 译)
公法99—603号[S。1200];1986年11月6日
《1986年移民改革与控制法》
旨在修订与改革移民法规和其他目的的一项《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
第1条 简称;本法律中的指涉。
(A)简称:本法可以简称为《1986年移民改革与控制法》。
(B)《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除了特别规定者之外,本法中“修正”或“废止”表述为“某条款的修正”或“某条款的废止”,该条款均源自《移民与国籍法》。
目 录
第1条 简称;本法律中的指涉。
第一编 非法移民的控制
第一章 雇用
第101条 非法雇用外国人的控制。
第102条 涉及移民的不公正雇用。
第103条 在某些涉及移民身份证明问题上的诈骗与误用。
第二章 执法与服务的改进
第111条 移民和归化局执法和服务活动拨款之批准。
第112条 外国人到美国之非法运送。
第113条 移民紧急资金。
第114条 国际桥梁和收费公路业主与管理者在防止外国人未经许可入境方面之责任。
第115条 美国移民法律之执行。
第116条 限制未经批准录用户外农业劳工。
第117条 身份调整之限制。
第三章 某些计划下身份之核实
第121条 根据某些计划申请福利的外国移民身份之核实。
第二编 合法化
第201条 身份之合法化。
第202条 古巴—海地人之调整。
第203条 更新后的入境起始日期:1972年1月1日。
第204条 联邦政府对各州合法化工作之资助。
第三编 合法移民工作改革
第一章 临时性农业劳工
第301条H-2A类农业劳工。
第302条 某些特殊农业劳工之永久居留。
第303条 农业劳动力短缺之确定与追加的特殊农业劳工准入。
(展江 译)
(资料来源:《美国国会与政府法典新闻》,第99届国会1986年第2次会议,第3卷,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