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闻与正义(修订版)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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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本案定为谋杀罪后新发现的种种破绽

(A Conviction for Murder,Then New Cracks in the Case)

《费城问讯报》1986年4月21日,星期一

约翰·沃斯坦迪克

1983年10月18日,星期二,正是戴维·约翰斯顿在科灵代尔的凯利熟食店抢劫案中被杀整整7个月之后,特里·麦克拉肯因谋杀罪受审。

在特拉华县法院,陪审团成员们将用6天时间听取证言。

他们将听到一名证人闪烁其词的证词。他说,1983年3月18日他看麦克拉肯进入凯利熟食店抢劫,然后在不到10分钟内从商店逃走。

他们将听到一位警方专家的证言。他作证说,71岁的退休保安员约翰斯顿在凯利店被一名蒙面枪手杀死数小时后,他在麦克拉肯的一只手上找到了射击残留物。

他们将听到来自麦克达德大街上那家由家庭经营的小熟食店的顾客和雇员所作的证词。尽管他们描述的细节各不相同,但他们中有几个人作证说,枪手的衣服与后来展示给他们看过的麦克拉肯的衣服是一样的。

当结束作证后,仅仅经过两个小时的辩论,他们将宣布麦克拉肯犯有二级谋杀罪。他是前“巫师”飞车队成员特伦斯·“螺栓”·麦克拉肯19岁的儿子。

今天,当已满22岁的特里·麦克拉肯在狱中等待正式宣判时,由《问讯报》进行的调查所获得的证据表明,他并未犯罪。

这些证据表明,另外两个人实施了凯利熟食店抢劫,他们是威廉·文森特·维德克尔和约翰·罗伯特·特科特。麦克拉肯入狱17天后,他们因类似的一宗抢劫案而被捕。警察在他们身上找到了打死约翰斯顿的枪。

维德克尔和特科特同麦克拉肯一起被指控在凯利熟食店抢劫和杀人。但是在麦克拉肯被判有罪后,在很大程度上因为这一点,对另外两个人的指控撤销了。

维德克尔在接受《问讯报》采访时曾说,当特科特杀人时他正等在商店外,那时维德克尔根本不认识的麦克拉肯并未卷入这起犯罪。他的话已被测谎试验所证实。

这些情况以及《问讯报》在长达6个月的调查中的其他发现,并未在两年半前对特里·麦克拉肯的审判中为人所知。

当审判开始时,麦克拉肯穿着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坐在他父亲为他请的律师约翰·麦克杜格尔身边。麦克杜格尔过去为他父亲和其他“巫师”成员代理过案子。坐在辩护人对面的是助理地方检察官霍华德·“老兄”·加拉格尔,他负责起诉。

在特拉华县法院的罗伯特·赖特法官审理此案以前,审判最初已经在12月12日开始了。但是,当时证人迈克尔·奥尔德里奇在证言中使用了“巫师”一词,结果那次审判被宣布无效。赖特裁决这个词是带有偏见的,需要重新挑选一个陪审团。

六、调查性报道奖

加拉格尔开始询问那些枪手进入时已在凯利熟食店中以及枪手刚逃走时已经到达该店的证人。

据他们描述,枪手身高在5英尺9英寸至5英尺11英寸之间,体重为150磅至160磅。许多人记得他戴一顶深色滑雪帽。有人说帽子是绿色的,有人说是黑色的,还有人说是深蓝色的。关于抢劫者蒙在脸上的头巾的颜色则说法不一,比如浅色、灰白色、米色、红色、旋纹花呢色、蓝色以及深色等。有人说红色带兜帽的圆领衫没有滚边,有人则说有滚边。

麦克拉肯的红色带兜帽圆领衫有白色滚边和一个“彪马”商标;没有哪个证人回忆起他看到过这个商标。

最特别的描述出自宾夕法尼亚东南地区运输管理局的雇员罗伯特·墨菲之口,他是五次抢劫的受害者,也是这次抢劫犯进来时商店里仅有的两名顾客之一。他说,枪手穿一件带兜帽红色圆领衫,圆领衫的活动带不见了,枪手穿着靴子,左手持枪。

墨菲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为警方画过一幅蒙面枪手速写画。尽管在法庭上他未提及此事。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说,这幅肖像画在审判前弄丢了。他们和墨菲都说像麦克拉肯。

墨菲作证之后,商店里的另一名顾客凯瑟琳·劳里站到证人席上说,这是一个冷面枪手,有一双深陷的眼睛。她说,这双眼睛使他看起来像约翰·欣克利。劳里说,警察从未向她出示过任何衣服。

“除了眼睛深陷之外,你还注意到他的眼睛的其他特征吗?”对于这一问题,她回答说:“没有。”她与其他证人一样,从未提到过导致校护理员在谋杀那天的上午把麦克拉肯送回家的红眼病。

在法庭上,劳里并未被问及麦克拉肯是否像枪手,她也不曾发表看法。尽管当时她确实有自己的看法。

劳里说,正在审判前的一个听证会上,3名嫌疑人都被带来了,她首先就认出了约翰·罗伯特·特科特。特科特与特里·麦克拉肯长得很像,他身高5英尺9英寸,体重160磅,浅棕色的头发和胡须。“真滑稽,”她在接受采访时说,“但我记得自己回想了一下,他更像那个抢劫者。”

“从他的脸型和每一样东西看……我对自己说:‘他比麦克拉肯更像那个持枪的家伙。’”她说,除了她的丈夫,“我从未对任何人谈及这些事。”

20岁的迈克尔·奥尔德里奇也在审判的第一天作证。他家住附近,是一名职业学校学生。到了那时,在向警察作的陈述和在听证会上所作的证词中,奥尔德里奇多次出现自相矛盾的说法。

奥尔德里奇作为唯一指认麦克拉肯在犯罪现场的证人,他向警察陈述说,在抢劫发生的那天下午3点15分前后:

“我正在去‘轮胎王国’(‘轮胎世界’)的路上,这时我看见老板(尤金·斯科菲尔德)走进商店(凯利熟食店)。接下来我注意到……一个穿带兜红色圆领衫、戴黑帽子的家伙走出来,帽子戴在头上,看上去很适合。是个白人。比我壮实一些。我想他大约在19岁到25岁之间。那时他脸上什么也看不见。”

问:你注意到他的脸上有头发吗?

答:没有。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答:他到商店后面去了,他是跑着去的。

他没有提到枪手蒙着面具,而商店里的所有目击者都证实了枪手是蒙面的。

然而三天以后,也就是3月21日,星期一,奥尔德里奇告诉警察说,那人是他在学校时就认识的特里·麦克拉肯,他看见他逃离了商店。他说,自己正从“轮胎世界”回家(而不是去那里),路过凯利熟食店。在离相距6所房宅处,他看见麦克拉肯差点撞上一名往店里走的顾客,跑到商店大楼的后面,手插在圆领衫的口袋里。现在他指称圆领衫有白边。

这一次,奥尔德里奇特别指出,当他看见枪手从商店里出来,几乎撞倒刚要进去的顾客时,枪手没有戴面具。而这位顾客达德利·丹尼森说,枪手是蒙面的。

在第二次陈述时,奥尔德里奇说,他那时正要去凯利店为“轮胎世界”的雇员罗伯特·布朗买冰茶,他先于警察和医护人员到达那里。

在3月24日对麦克拉肯的一次审讯中,奥尔德里奇大体上作了同样的陈述。但是他又说,那时他正站在车流中间,因为要看着来往的车辆,所以他没有看见枪手的脸。

“当我首先——当他首先出来时……我并没有看清他的脸……那时我看到的是,他穿着红色一类的夹克和粗蓝布工作服……然后等交通畅通了,我走了过去。我看了看,发现特里正跑到商店的后面……特里·麦克拉肯。”

4月8日,奥尔德里奇向警方作了第三次陈述,这也是他第四次就自己所见发表看法。

“好,迈克,你今天为什么来这里呢?”一位侦探针对他的陈述这样问他。

“为了说出我所知道的事实真相。”奥尔德里奇回答。他说,在抢劫前,他正要到达“轮胎世界”时,看见麦克拉肯沿着人行道走向麦克达德大街另一边的凯利店。他说,他们挥了挥手,但并未打招呼。他还说,他看见麦克拉肯将圆领衫的兜帽拉到脑袋上去。

奥尔德里奇告诉侦探们说,他此后来到与凯利店隔街相望、大约隔半条街远的“轮胎世界”。当他看见麦克拉肯从熟食店跑出来时,他正坐在门前与罗伯特·布朗说话。他还说,当他看到救护车赶来,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时,他也赶到了商店。

一个月以后,在对麦克拉肯的初审中,奥尔德里奇再次作了陈述。但是这一次他说,当麦克拉肯前往凯利店时,他们隔着街打了招呼。他问:“怎么了?”

10月18日对麦克拉肯的审讯中,麦克拉肯的律师指出了奥尔德里奇说法的前后不一。奥尔德里奇在证人席上说,先前他在向警方作的陈述中,某些细节是说了假话,因为他感到害怕。

问:你不会是出于极度的担心或恐惧才虚构说,你处在靠近凯利熟食店因而能认出他来的有利位置上,是吗?

答:不是,先生。

问……但是你不敢说他在街的对面?

答:我认为那样说听起来更好些。

问……因此你决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

答:是的。

问:当他被指控犯一级谋杀罪后,你就虚构了你想说的故事给人听。

答:是的。

麦克拉肯被定罪后,奥尔德里奇向警方所作的陈述以及在法庭上的证词的真实性遭到了质疑。

“我认为他并没有看见什么。”罗伯特·布朗说。据奥尔德里奇说,当看见麦克拉肯从商店跑出来时,他正与布朗在一起。

“迈克来了,我们说着话。大约5到10分钟后,我突然听到了警察朝凯利商店开枪的声音。迈克说:‘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自己说,‘保证老板(斯科菲尔德)平安无事。’因为他刚做过心脏手术。”

尽管奥尔德里奇称,在他看见麦克拉肯走向凯利熟食店之后,他一边与布朗说话,一边观察商店有15分钟。但布朗在接受采访时说,奥尔德里奇并没有特别关注凯利商店。一直到警察到来前,他并未表示看到过任何反常的事。

乔迪·哈格曼是科灵代尔的居民,他称自己是奥尔德里奇的密友。奥尔德里奇在凯利熟食店杀人案发生后三天内来过他家。他说:“迈克从未告诉我他撒了谎。”

“他顺路来到我家,说他整夜待在特拉华县刑事调查队的总部,”哈格曼在接受采访时说,“但是当我想问发生了什么事时,迈克就避开这一问题或者说:‘不便说。’”

奥尔德里奇的两个熟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奥尔德里奇向他们承认过,他不能肯定那个逃跑者是不是麦克拉肯。

他们中的一人是特拉华县锡凯恩的詹姆斯·兰南,他说:“他说警察骗他,他们认为那人是麦克拉肯,他就只能与他们站在一边。”对奥尔德里奇进行什么样的指控(如果要进行的话),当时还不能决定。

科灵代尔的格伦·塞弗拉是麦克拉肯的一位密友。他说,奥尔德里奇对他说过这类的话。“他说:‘我不能肯定那是不是特里,但我们不谈那件事。’”

奥尔德里奇没有回电话,但他的父亲弗兰克·奥尔德里奇作为儿子的代言人说:“迈克尔从未改变他的说法,只是他们反复歪曲他的话。他过去能肯定,现在也能肯定。”

他说,他儿子害怕的是麦克拉肯父亲的名声。他进一步说:“我真的不想陷进去太深,不论我说什么,只能是再次惹麻烦。”

在9月的一次采访中,特拉华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第一助理地方检察官威廉·瑞安说,奥尔德里奇“并不想过多地卷入此案,他并不想再次说出他所知道的……我推测。因此他说出了他记起的情况,以便尽快脱身。开始时,基于同样原因,他含糊其辞,不愿意提供详情,他不曾告诉我们是谁干的,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他不大注意推敲措辞”。

“但他不得不撒谎是出于什么动机呢?”

麦克拉肯受审的第二天,公诉检察官加拉格尔出示了抢劫当日从麦克拉肯手上找到的射击残物的证据。

在利马为州警方工作的犯罪学专家罗伯特·桑德斯作证说,他所作的一项分析表明,麦克拉肯手上没有火药灼伤印迹,但是有含铅的颗粒。他认定这些颗粒是弹道残留物。

辩护律师麦克杜格尔反对这一结论。此后他请来自己聘请的专家、宾夕法尼亚大学化学家格雷戈里·法林顿。法林顿获准当着桑德斯的面对样品进行试验,结果发现颗粒并不含铅。

然而,法林顿发现,自己在法庭上处境不利。

“证词中的问题很简单,”他在最近接受采访时说,“桑德斯明确表示铅是存在的。我的困难在于没有像他那样做200次分析,别人也不承认我有他的专长。另一方面,我没有发现铅。”

当桑德斯称他已找到的作为罪证的颗粒在试验中被毁时,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

“整个事情都很奇怪。我认为这个案件不会得到公正处理,”法林顿说,“我个人总感到有一种责任。但是,我后来想,我什么也做不了。因为他们说样品在试验中毁了。但是从此以后,这事一直困扰着我。”

许多陪审员说,尽管他们被既冗长又复杂的射击残物测试报告弄得非常糊涂,但他们认为,这是指控麦克拉肯最有力的证据。几名陪审员说,“与法林顿相比,桑德斯显得更博学,更有经验,也更有信心。”

“来自本州警方的专家是非常令人信服的,”一名陪审员说,“凭他许多年的经验,这东西毫无疑问是射击残留物,绝对错不了。有一点我记得特别清楚,有人直接问他:‘会不会是别的东西?’他回答说:‘不会。’”

但是,对桑德斯的试验方法进行了改进的科学家说,桑德斯是错误的。

“我认为,犯罪学专家桑德斯显然不能证明他在特里·麦克拉肯手上找到了射击残留物。”科学家彼得·琼斯在为《问讯报》写的一份报告中说。《问讯报》聘请琼斯评议桑德斯的书面报告和法庭证词。

要检查一个人手上的射击残留物,被接受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桑德斯所用的方法,另一种更新也更富有确定性,那就是利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进行X射线分析。它经常被用来检测在子弹和弹壳底火中铅、锑、钡和铜等化学成分及其含量、形态和体积。

琼斯以改进这一技术而著称。

桑德斯在法庭上概述了自己的背景及专长。他称赞琼斯及其同事们所做的工作,并称自己的知识部分地来自于阅读他们已出版的著作。此外,他在芝加哥麦克龙研究所接受过方法训练,教学内容也是以琼斯及其同事们的著作和报告为基础的。

琼斯说,按照他的观点,桑德斯严重高估了他在试验中的发现。按照琼斯及其同事们为美国司法部制订的法庭准则,只有当颗粒不仅含铅、还含有锑和钡时,才能被认为是射击残留物,或者是射击残留物所“独有的”。按照桑德斯的测试报告,他在测试中既没有发现锑,也没有发现钡。

如果说样品能显示可能产生于枪击的某些具有某种形态的元素,那么很少有可被视为“典型的”射击残留物的确证无疑的样品。

最后,一种样品被称为与射击残留物“相符”,而它只是可能来自射击,但极有可能产生于职业的或环境的物质源。

在麦克拉肯手上找到了两个含铅颗粒,其中一个也含铁。据琼斯说,不含铁的那个铅颗粒本来应该被视为与射击残留物“相符”。

琼斯说,由于环境中有许多铁的来源,第二个颗粒不足以被认为与射击残余物“相符”。

琼斯说,桑德斯在五次证言里非常肯定、但错误地声称,他找到的颗粒是射击残留物。

琼斯说,桑德斯在法庭上两次错误地声称,除了射击残留物,没有其他东西与铅颗粒更相像了。

琼斯说,桑德斯四次错误地陈述说,麦克拉肯手上的铅颗粒不可能是在修汽车时留下的。

根据对安德鲁·莱克特的采访及他的法庭证词,在枪击发生前40分钟里,麦克拉肯与他的朋友和邻居莱克特一起修理汽车发动机。

琼斯说:“桑德斯错误地指出,从电瓶、汽车排气管上或者在修理汽车时获得铅颗粒是不可能的……但所有这些都可能带来铅颗粒。”

琼斯总结道:“我们所写的,且为他反复引证过的报告(指为司法部所写的报告)清楚地写明,从麦克拉肯手上获得的样品中发现的颗粒并不一定是射击残留物。”

在麦克拉肯受审的第三天,控方对案情作了总结,提出了表明麦克拉肯在杀人案发生前就认识威廉·文森特·维德克尔(当时34岁)和约翰·罗伯特·特科特(当时22岁)的证据。

但是,那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并将继续受到驳斥。

起初,侦探们查访了“美化家庭送货公司”的两名职员,这是一个家具货栈。维德克尔作为一名独立送货人就在那里工作。货栈经理迈克尔·拉特扎和助理经理约翰·派因都说,从侦探出示的麦克拉肯的照片看,他像那个曾在这里工作过的年轻人。

派因说,他见过这些人三四次;而拉特扎则说,他“也许见过一次”。

侦探也来到科灵代尔,走访维德克尔的继父拉尔夫·贝利斯家,那时他已经通过新闻报道熟悉了麦克拉肯的名字。他告诉他们,他认为麦克拉肯与维德克尔一起工作过,有一次维德克尔还搭麦克拉肯的车回家。

连续与三个人联系后,6月2日,一名侦探来到肯尼思·汤姆森家。他也是“美化家庭送货公司”的转包人,当时正与维德克尔的妹妹萨拉谈恋爱。

汤姆森说,他看了3张照片。他认出了维德克尔,这是他认识的;接着是他也认识的特科特,然后他被出示了麦克拉肯的一张照片,与他从报纸上看到的凯利熟食店案报道中的那些照片没什么不一样。汤姆森准确地告诉侦探,那是特里·麦克拉肯,并补充说,他有些像曾经与维德克尔一起工作的那个人。

两个月以后,已娶了萨拉·维德克尔的汤姆森陪着妻子探望狱中的妻兄。在监狱里,维德克尔将麦克拉肯指给汤姆森看。

“那一刻,我认识到自己也许犯了一个错误。”汤姆森在接受采访时说。他责备了自己关于3个人合谋犯罪的推断,说那主要是基于报纸上看到的和侦探告诉他的情况。

“我从来不记得他(麦克拉肯)和比尔一起工作过,一直到有人向我的脑子里灌输这种说法,”他说,“他们(侦探)给我看照片,并且这样告诉我:‘这小子为比尔干活。’我就相信他们了,尽管我并不能确定我是否在那里见过他。”汤姆森接着说:“看来他们引诱我按他们的需要回答问题。”

在辩护律师的坚持下,在审判前侦探安排了一组人让汤姆森、拉特扎和派因辨认。在这一组人中,无论派因还是拉特扎都没有认出麦克拉肯。汤姆森告诉侦探说,他以前认错人了。他从未被请来在审判中作证。

派因在审判时作证说,从展示给他的照片看,麦克拉肯看起来像他在仓库里见过的那个人。但是在法庭上看见麦克拉肯后,他不敢指认麦克拉肯就是那个人。

拉特扎应召到了证人席中,但在被询问是否能指认麦克拉肯之前,他在未作解释的情况下被打发走。他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我的记忆正确的话,我一点也不记得麦克拉肯。我也不能从那一组人中指出他来。许多人在那里工作过,我不可能一一分清。”

维德克尔说,他有两个助手长得像麦克拉肯,他们的头发颜色和穿着方式都一样。他说,他相信派因是把他们俩中的一个与麦克拉肯搞混了。

维德克尔的继父拉尔夫·贝利斯走上证人席不久,他的证言就崩溃了。

在维德克尔和特科特被捕后,警察询问了贝利斯。

“他们想要我指认他(麦克拉肯),”贝利斯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说,有人看见他从商店出来。他们试图迷惑我。在他们告诉我抢劫案以及所有情况后,我猜测他是为比利工作的一个人。”

在向警方作的陈述中,据说贝利斯称,麦克拉肯为维德克尔工作,并称麦克拉肯有一次让维德克尔搭车从普鲁士王村回家。贝利斯说,当他看见麦克拉肯出现在法庭上时,他意识到这不是他曾经想到的那个人。

“所以我对法官说了真话:我并不认识这个人。”

麦克拉肯辩称,在那天下午1时37分或1时38分杀人案发生时,他正待在距凯利熟食店十分之七英里远的家中。他的朋友、邻居和家人提供了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在进行答辩的两天里,麦克拉肯的律师约翰·麦克杜格尔也提出了是特科特而不是麦克拉肯杀人的可能性。

“一个年轻人上午的意图还是去上学……在某个地方,在中午1时25分或1时30分前后,他会说:‘哦,该死,无事可干,不如到凯利店去抢劫吧。’有人要你相信有这样的事,你信吗?”

麦克杜格尔指出,特科特长得很像麦克拉肯。特科特被捕时带着打死约翰斯顿的那把枪,他还被指控在别的地方以同凯利店案一样的手段实施抢劫。

“这就是辩护论点,”他总结说,“约翰·罗伯特·特科特是抢劫者和杀人者,他应该因这些罪行而受审。”

1983年10月25日下午2时,陪审团离庭。午餐后,辩论开始了。

12名陪审员中的7名同意在不透露姓名的情况下接受采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说,他们认为州警方犯罪学家桑德斯的证词是可信的。

证人奥尔德里奇的证词虽然前后矛盾,但是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事情是难以言传的,”一位陪审员这样说奥尔德里奇,“但他是非常可信的……他感到不安、混乱和害怕,这些和人的本性是一致的。当他说:‘我曾经和我父亲谈过,现在我准备将真相告诉大家’时,这些话是非常打动人心的。当时我以为我是唯一相信他的人。我对他表示同情,而不说‘这小子在扯谎’。但是情况表明,其他陪审员和我有同感。”

陪审员们说,来自麦克拉肯家人及朋友的证词并没有给他们留下特别印象。文森特·塞法拉蒂说,他与麦克拉肯一直待到下午1时30分,他是住在麦克拉肯家街对面的一位朋友。另一个朋友安德鲁·莱克特说,麦克拉肯帮助他修车直到下午1点左右。而他离家准备上班时,他在下午1时40分再次看见了麦克拉肯。陪审员说,他们两人显得紧张,而且说话前后矛盾。邮递员罗伯特·万斯证明,麦克拉肯签收挂号信的时间在下午1时到1时30分之间。陪审员们补充说,这一证词似乎可信,但他们仍然觉得麦克拉肯有时间去作案。

尽管“巫师”这个词导致了麦克拉肯一案在较早时的一次审判无效,并且法官还警告说,任何这种说法都会被视为具有偏见的,但是两名陪审员说,他们意识到这次审判与摩托车飞车队有某些关系。

一名陪审员说,审判时有人“窃窃私语”,说这家人是“异教徒”之类的人,“异教徒”是另一个臭名昭著的飞车队。他说:“我并不觉得自己受了这一说法的影响,但是……我知道人们无意之间会受到影响。并没有人讨论它,但是却有人在窃窃私语。”

当被问及“窃窃私语”的意思时,这位陪审员说:“我听到有人在说话,大意是:这个家庭和飞车队有联系。”他无法详细说明。

另一名陪审员说,在审判进行时,他熟知了“螺栓”·麦克拉肯和“巫师”组织的名声。他还说,他知道约翰·麦克杜格尔“是一名为‘巫师’辩护的律师”。然而,他和其他陪审员说,他们在辩论中并未谈到飞车队这一话题。

陪审员们说,从辩论一开始,在麦克拉肯是否有罪的问题上并不存在分歧,争论的只是麦克拉肯所犯谋杀罪的等级。

辩论之后不到两小时,即下午4时44分,陪审团带着裁决书回到法庭。

法庭要求陪审长发表关于麦克拉肯被控以一级谋杀罪的裁决。一级谋杀罪意味着死刑或终身监禁。

“无此罪。”陪审长说。

法庭上出现了麦克拉肯的家人和支持者的欢呼和欣喜的哭泣声。法官要求肃静。然后,法院要求陪审长发表关于麦克拉肯被控以二级谋杀罪的裁决。

“有此罪。”

有人在呜咽。麦克拉肯则喃喃地说:“噢,不。”他用双手捂住了头。

那天晚上,麦克拉肯回到特拉华县监狱。他的律师约翰·麦克杜格尔也前往该地,他对陪审团的裁决意见感到震惊。他说,他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因此他求见与麦克拉肯在同一所监狱的威廉·维德克尔。

“特里被判罪的那天晚上,他的律师来看我,”维德克尔说,“他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大约五六十岁。他站在那里老泪纵横,要求我帮助麦克拉肯。我的意思是说,那是真正的泪水淌在脸上。我确信这不是为了打动我而演戏。”

从此以后,麦克拉肯继续待在特拉华县监狱,麦克杜格尔多次提出申请并且不断修改申请的内容,以获得重新审判的机会。

他说,维德克尔曾表示自己与此案有牵连,而麦克拉肯无罪。他肯定地说,奥尔德里奇曾得到过许诺,作证可以获得回报。他说,他找到了特科特的5个同监犯。他们说,特科特向他们承认是他杀了人。最后,在一次听证会上,他在绝望中亲自走上了证人席,证明特科特向他本人供认了这件事。

据麦克杜格尔、维德克尔、维德克尔的律师、麦克拉肯、麦克拉肯的父亲和其他人所说,特科特愿意承认自己在凯利熟食店一案中犯了谋杀罪,条件是保证他的判决不超过终身监禁。其时,他已被指控与其他3起抢劫案有牵连。

“鲍勃(·特科特)从监狱中给很多人打了电话,”维德克尔的妹夫戴维·格伦费尔说,“他想帮助麦克拉肯。他把什么都告诉了我,并且打电话给麦克杜格尔,给他说了每一件事。他打电话给麦克拉肯的父亲说,他准备站出来,但是地方检察官不准许。”

麦克拉肯的父亲说:“我和特科特在电话里谈过两三次。他告诉我说整个事情就像一头雾水,他甚至记不起那个人的脸。他说,他的脑子太乱,所能记得的只有枪响。特科特亲口告诉我,是他杀了人。”

维德克尔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和特科特在杀人的那天都喝醉了酒,而且吸了毒。特科特拒绝接受采访。

麦克杜格尔和维德克尔的律师卢克·麦克劳克林第三都说,特科特表示,他愿意承认犯有二级谋杀罪。如果对他犯罪的所有指控的结果不超过终身监禁的话,他愿意陈述杀人案的情况并接受测谎试验。

麦克劳克林说:“据我的理解,地方检察官对此事的反应是,只有他承认犯了谋杀罪,他们才会跟他谈话。”

“当特科特愿意认罪并且澄清整个事情时,为什么他们以死刑来威胁他,最后又以撤回对他的指控中止诉讼收场呢?”麦克劳克林质问道,“如果他愿意接受无期徒刑,那是否足以表明他确实杀了人呢?”

“不让特科特申请认罪,拒绝特科特申请测谎试验,中止对他的起诉,以便他们仍能以这种指控威胁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是在试图掩盖事实真相,而不是揭示真相。”

带有偏见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中止”或不再考虑就凯利熟食店案对特科特的指控,这意味着特科特仍然可以因为此罪受到指控并接受审判,而又不致出现双重危险处境。维德克尔在法律上的处境更不明了。罗伯特·赖特法官授予他抗辩权。赖特也是麦克拉肯一案的协审法官。赖特在1984年2月对维德克尔的审判中裁定,由于没有人证明维德克尔与麦克拉肯有联系,因而也没有足够的证据需将此案交给陪审团裁决。一般而言,维德克尔不能再度被控以同一罪名。

但是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正在就抗辩权进行上诉,希望能够迟些时候对维德克尔进行起诉。州高级法院维持这种抗辩,裁定这种授权是适当的。这一裁定现已被上诉至州最高法院。

维德克尔因1983年3月28日抢劫格莱诺尔登的科班饮料公司而被判5至10年监禁。1985年10月,他因4月7日克利夫顿高地的韦斯特布鲁克市场抢劫案而判罪,那次抢劫案导致他与特科特被捕。他因那次抢劫案被判6至15年徒刑,并且被判连续服刑,这样他的总刑期为11至25年。

正是在韦斯特布鲁克市场抢劫案发生后,维德克尔和特科特成了凯利熟食店杀人案的嫌疑人。侦探们在维德克尔的卡车里找到了以下物品:一张案发前几分钟购于凯利熟食店的彩票;与凯利熟食店抢劫者所戴的东西相像的编织帽,一份将一篇关于这起杀人事件的文章折叠起来的报纸。在特科特身上找到了打死约翰斯顿的那把手枪。

1984年1月11日,特科特同意承认4次犯有抢劫案罪,其中包括两起对加油站的抢劫和韦斯特布鲁克市场的抢劫。每一起案件都带给他8至20年徒刑。他还承认在韦斯特布鲁克案中犯有同谋罪,这又带给他5至10年徒刑。这样,他至少要在监狱中度过37年,而数罪合并执行,这意味着特科特必须服刑8至20年,到1991年才有资格申请假释。

麦克拉肯的父亲上个月说,在特科特被判刑后,他与特科特第三次通了电话。

“对他宣判后我马上和他通了话。他说:‘瞧,我得到了最好的结果,那真不容易。我不会蠢得不接受它。’我不得不同意他的说法,你会怎么做呢?说‘不,我不想要8到20年徒刑,给我终身监禁’吗?”

对于寄往亨廷顿的州监狱、要求采访的4封信,特科特没有作出答复。为特科特作代理的公设辩护律师斯蒂芬·利奇否认特科特曾正式提出愿意承认犯有谋杀罪。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也说,他们未曾收到维德克尔或特科特的此类要求。

“特科特和他的律师从未和我们接触过。”第一助理地方检察官瑞安在9月份说:“这些说法都是来自约翰(·麦克杜格尔)。去看麦克拉肯时,他决定跟特科特在监狱外谈话。”约翰·麦克杜格尔这名麦克拉肯的律师“从伦理上看,并不能代表特科特的利益”。

但是,1984年4月11日,在就麦克拉肯要求重审而举行的听证会上,起诉麦克拉肯的检察官霍华德·加格拉尔在证人席上说,在麦克拉肯受审前,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确实同特科特的律师讨论过提出这样一个要求的可能性。

“我同利奇先生谈到了这件事,但是我告诉他,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对此将予以考虑。”加拉格尔说,“我们当时正在考虑,但是我特别提醒他说,没有一项要求是以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名义提出的。”

麦克杜格尔:我告诉过你,特科特愿意站出来承认犯有谋杀和抢劫罪,条件是保证判刑和不因抢劫罪接受合并执罚,是不是?

加格拉尔:是的。

麦克杜格尔……承认犯有谋杀和所有抢劫罪,以换取无期徒刑,那个请求并不是由我提出来的,是不是……

加格拉尔:是的。

麦克杜格尔:你把这件事对你的上司说了吗?

加格拉尔:是的,我说了。

麦克杜格尔:被驳回了吗?

加格拉尔:是的。

在证人席上,加格拉尔在接受质询时还披露,迈克尔·奥尔德里奇曾向他索取回报。“我回忆起来,他这样问:‘给我什么回报?’我回答他说:‘什么回报?’他说:‘麦克纳上尉(约翰·麦克纳,特拉华县刑事调查队队长)答应给我回报。”

在一次采访中地方检察官否认他们曾允诺给予回报,尽管他们有一次谈论过。

随着审判后听证会的继续举行,麦克杜格尔继续提供新的证据。在其中的一次听证会上,他第一次传维德克尔来到证人席上。维德克尔作证,在4月被捕以前,他从不认识特里·麦克拉肯,麦克拉肯也从未为他或特科特工作过。

维德克尔在听证会上说,他了解关于这桩罪案的“本来可以证明特伦斯·麦克拉肯和它毫无关系”的情况。他说,是特科特犯了此罪。

当被要求证实情况来源时,维德克尔说,特科特在监狱中对他说了这些。当时,维德克尔并未承认他在此案中的角色。维德克尔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在那次听证会上所说的话是不大可信的。

麦克杜格尔还带来5名证实特科特向他们承认他杀了约翰斯顿的特拉华县监狱在押者。

他们中的一个是25岁的雷蒙德·戴维斯。他作证说,特科特告诉他,麦克拉肯是无辜的,是他杀了约翰斯顿。“他告诉我,店门打开让他吃了一惊。他说,当他转过身去,发现一个老人站在那里,然后他就开了枪。”

另一名同监犯是戴维·西鲁尔尼克。他说,他们一起在狱中玩牌时,特科特说:“麦克拉肯因为别人告他杀了人而要坐牢,那不是一个耻辱吗……媒体的那班蠢货弄错了人。”

在听证会晚些时候,麦克杜格尔亲自走上了证人席。

他作证说,特科特向他承认在抢劫时杀了约翰斯顿。麦克杜格尔引述了他当时说的话:“我记得整个这件事,它就像一场梦。我太晕乎了,记不得那人的面孔什么样了。枪意外地响了。”

特拉华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官员说,威廉·维德克尔在撒谎。他们说,那些称特科特承认杀人的同监犯也在撒谎。他们说,他们相信这其中必与“巫师”有关联。

助理地方检察官丹尼斯·麦克安德鲁现在正在努力反对麦克拉肯的重审请求。他说:“除了约翰·麦克杜格尔外,听他(特科特)陈述的都是监狱里的人。但是他过去曾是飞车队队员的辩护律师。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不相信,或者我们中任何人不相信约翰·麦克杜格尔,我是说因为一个关在监狱里的人的感觉……在那样的环境中变成了一种恐惧,‘他会告诉别的飞车队队员什么呢?他仍会在监狱里对我怎么样呢?”

特里·麦克拉肯和威廉·维德克尔都通过了由《问讯报》主持的测谎试验。

这一试验由威廉·安德森负责。他是西切斯特州立大学刑法系主任,以前曾任FBI专职特工和宾夕法尼亚州犯罪委员会的执行主任。在为FBI工作时,他进行过数百次测谎试验。

1985年6月20日,安德森与麦克拉肯在特拉华县监狱见了面,并对他进行了测试,安德森提出下面6个问题:

1.“1983年3月18日你手上有枪吗?”

2.“你是1983年3月凯利熟食店的抢劫者吗?”

3.“你在凯利熟食店向那位老人开枪了吗?”

4.“你以前用枪杀过人吗?”

5.“你打过手枪吗?”

6.“1983年3月以前,你认识比尔·维德克尔或为他工作过吗?”

麦克拉肯对于每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安德森说,对于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没有试图撒谎的迹象。“麦克拉肯否认自己犯有1983年3月18日谋杀罪,依我看他是可信的。”安德森总结道。

1985年7月22日,安德森与在州改造所的维德克尔见了面并对其进行了测试。改造所设在宾夕法尼亚州的罗克维尤,离州立学院很近。安德森在他给《问讯报》的报告中注意到,维德克尔似乎渴望接受测试。

安德森说,“接受询问时,他说,他挺身而出的动机是‘正义和荣誉’。”他说,维德克尔告诉他,他“想到麦克拉肯被误判的后果就做噩梦”。

“我已经在狱中度过半辈子,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安德森引述了维德克尔的原话。

维德克尔被问及7个问题:

1.“凯利熟食店案发当天,特科特是否穿红色带兜圆领衫和蓝色牛仔裤?”维德克尔回答“是”。

2.“那天特科特从凯利熟食店出来时是否带着枪?”维德克尔回答“是”。

3.“特科特是否告诉你在凯利熟食店抢劫时开了枪?”维德克尔回答“是”(在接受《问讯报》采访时,维德克尔坚持说,直到抢劫案发生后的周一特科特才告诉他开枪一事。安德森指出,这个问题不像前面两个问题那样与抢劫那天有特别的关系,并不包含某种时间因素)。

4.“在凯利熟食店抢劫案发生前,你见过或认识小特里·麦克拉肯吗?”维德克尔回答“否”。

5.“特里·麦克拉肯参加了凯利熟食店抢劫吗?”维德克尔回答“否”。

6.“特科特参与了凯利熟食店的抢劫吗?”维德克尔回答“是”。

7.“抢劫期间你进入凯利熟食店了吗?”维德克尔回答“否”。

安德森说,除了最后一个问题,维德克尔均未有撒谎的迹象。他说,按他的观点,维德克尔对其他问题的回答是可信的。

安德森说,当问他在抢劫时是否进入凯利店时,他回答说:“否”,这一回答有撒谎迹象。其原因可能是他在抢劫前进过商店。维德克尔亦说,他进去买了彩票。而调查人员认为,他是想为抢劫进行一番打探。

对两人还进行了与测谎有关的尿样检查。其分析报告表明,样品中没有可能影响测谎结果的药物成分。此外,对两人进行的心理评估表明,在接受测试中两人都是理智的。同时,两人也接受了智力测试,结果证明两人能充分理解问题的意义和结果。

特拉华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在被告知测谎试验结果后说,仅有这些测试不能证明任何东西。

“我们从来不会根据一台测谎仪去抓一个人或放一个人,”地方检察官约翰·赖利说,“那只是一种工具。”

“测谎很不准确,”瑞安说,“他(安德森)获得的结果并不令我们不安。这不是什么新鲜事。”

尽管赖利和瑞安表示对测谎试验有保留,但是特拉华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还是在凯利熟食店杀人案中使用了这些测谎结果。

迈克尔·奥尔德里奇是最先告诉警察说他并不认识那个在凯利熟食店枪响后跑出商店者的那个证人。后来,他在接受调查人员的询问时做了测谎试验。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官员说,他们之所以同意做测谎试验是因为特拉华县刑事调查队队长约翰·麦克纳“觉得他(奥尔德里奇)不可信”。

麦克纳在接受采访时说,奥尔德里奇通过了绝大多数提问,只有在回答一个问题“你知道是谁干的吗?”时,“他没有通过。”麦克纳说,奥尔德里奇对这一问题的反应是“否”。

据麦克纳称,测试完成后,奥尔德里奇被告知他没有通过那个问题时,他说“是麦克拉肯干的”。

当被问到是否对奥尔德里奇再进行一次测试,以确认他的陈述是否真实时,麦克纳说:“既然他回答得很清楚,还有什么理由回过头来重新做一次呢……他没有通过的只有一个问题,一旦他向你解释了他没能通过的原因,就没有理由重来一次。他已经说清楚了。”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是特里·麦克拉肯干的。”瑞安在9月份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相信维德克尔是主犯,胁从者有麦克拉肯和特科特,也许还有其他我们不了解的人。而维德克尔控制着这里的一个抢劫团伙,利用小流氓们来帮他。”

谈到具体是谁开枪时,瑞安说:“虽然我们并不清楚,但我们的看法是,也许那老头(约翰斯顿)坏了他(麦克拉肯)的事,他一时惊慌就开枪打死了老头。”

瑞安说,控方的理论是,抢劫前麦克拉肯遇上了维德克尔,维德克尔把枪交给了他;麦克拉肯进行了抢劫并杀了人,然后在回家前将钱和枪交还维德克尔。

他补充说:“这次调查应该是我做过的一次像样的出色调查……我们并没有私利可图。我们撤回了对我们明知犯了罪,却没有足够证据的一些人的指控。我们没有理由仅仅因为其父亲是一个愚蠢的‘巫师’或前‘巫师’成员就去抓特里·麦克拉肯。我们计较什么呢?”

瑞安和麦克纳推测,麦克拉肯也许是为了给父亲以深刻印象而犯罪的。

“父亲教会我许多东西,”麦克拉肯在特拉华县监狱的会客厅里对记者说,“我知道他看上去五大三粗,脾气很大,但是他很精明。他教给我的一件事就是,总要为别人留下一条出路。比如你跟别人争吵起来,就要打起来了,这时要给别人留一个台阶,让人保住面子。”

“我认为我不是因为他才到了这里。”麦克拉肯又说。当他说话时,一只老鼠从一间相邻的浴室里溜进来,沿着会客厅的墙根跑了。麦克拉肯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继续说:

“我猜是麦克拉肯这个姓惹的麻烦,但我认为,他们真的以为是我干的。我认为在这之后,他们抓到了其他人,都不想改口和露马脚,但我仍然认为事情会水落石出的。”

“我并不希望他对出去抱太大的希望,”老麦克拉肯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的希望就像游乐场里上下不定的滑行铁道。他知道自己什么也没干。他知道自己不该待在那里。他还在天真地企求事情水落石出。他不知道也许要经过许多年的苦斗才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这根本没有意义。事情发生时他在家里。我的意思是说,到底谁会走上街去,跟一个朋友打招呼,走进自家门口的一个地方抢劫,然后在警察调查时还跟着他们的屁股转呢?”

“每一个人都想告诉我,他进监狱是因为我。他们要整的是我,而这是他们能整我的最可行的办法。但我认为不是这么回事。我认为那都是枪弹测试闹的。如果它证明不是特里干的,那么他们的测试是怎么回事?如果他们的测试被证明是不可靠的,和他关在一起的人中有多少会出来说:‘是他干的,我可以肯定。’”

特里·麦克拉肯仍然在等待着他重审请求的裁决。在赖特法官作出裁决之前,至少还要举行一次听证会——或者同意对麦克拉肯进行重审,或者正式判处他在州监狱服强制的终身监禁。

“我尽量不去想去州监狱的事,”麦克拉肯说,“我坚信我不会去州监狱。我在盘算什么时候出去。我的第一打算就是看望所有的朋友。”

“我的所有朋友都开始了成年人的生活。以前,我们都是孩子。现在,他们结了婚,生了孩子,有了工作,忙着做这些事情。而我什么都不沾边。”

“当你失去了自由时,你才知道自由意味着什么。”

(蒋荣耀 译)

(二)“法院的失序”

获奖者简介→

哈里·杰拉尔德·比辛格[H(arry)G(erald)Bissinger],1954年11月1日生于纽约。1976年获宾夕法尼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76—1978年任弗吉尼亚州诺福克《纪事明星报》记者。1978—1981年任明尼苏达州《圣保罗拓荒者新闻报》记者。1981—1988年任《费城问讯报》记者。1985—1986年接受尼曼奖学金在哈佛大学从事研究工作。1990—1992年任《芝加哥论坛报》调查性报道记者。如今,比辛格是全美知名作家,撰写和出版了多部纪实作品,包括畅销书《周五夜光》(又译《胜利之光》)、《碎片玻璃》(又译《欲盖弥彰》)、《为城市祈福》、《8月之三夜》。他还是热播电视连续剧《纽约重案组》的编剧和制片人之一。他获得的其他奖项有:1982年弗兰克·普雷马克纪念奖;1983年莫利·帕尼斯基金会利文斯顿青年记者奖;1987年全国标题制作人奖;1987年美国律师协会银槌奖。1982年他由于一篇航空报道而被提名为普利策特稿写作奖最终候选人。

丹尼尔·R·比德尔(Daniel R。Biddle),1954年7月19日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海恩尼斯。毕业于密歇根大学。1976—1979年任《克利夫兰实话报》记者。1979年加入《费城问讯报》,1979—1983年从事费城市政厅和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报道。1984年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讲授新闻学一年。1985年回到《费城问讯报》任一般任务记者。1992年起先后任新泽西州分社主编和总社都市新闻副主编。1996—1997年任都市新闻主编。1997—1999年任宾夕法尼亚州新闻主编。1999年起任全国新闻主编。

弗雷德里克·尼尔·图尔斯基(Fredric Neal Tulsky),1950年9月30日生于芝加哥。1972年获密苏里大学新闻学学士学位,1984年以优异成绩获坦普尔大学新闻学博士学位。1973—1974年任密歇根州《萨吉诺新闻》记者。1974—1975年任密歇根州《休伦港先驱时报》记者。1975—1978年任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号角纪事报》记者。1978—1979年任《洛杉矶先驱考察家报》记者。1979—1993年供职于《费城问讯报》,主要从事市政报道。1984年在宾夕法尼亚州获得律师资格。1989年接受尼曼奖学金在哈佛大学从事研究工作。1990—1993年兼任宾夕法尼亚大学城市问题研究副教授。1993—1994年任旧金山“调查性报道中心”编辑主任和执行主任。1995年起任《洛杉矶时报》记者。2000年任《圣何塞信使新闻》记者。他获得的其他奖项有:1978年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优异服务奖、报业公会海伍德·布龙奖;1979—2001年罗伯特·肯尼迪新闻奖;1978、1986和2001年美国律师协会银槌奖;1987年全国标题制作人俱乐部为公众利益服务奖;1997年调查性报道记者和主编协会奖。他在1988—1991年任调查性报道记者和主编协会会长,1991—1993年任该协会主席。

主译评评语→

费城和宾夕法尼亚州各级法院严重失序,根源在于其司法体制本身。这里我们有必要剖析一下美国各州法院的组织机构、管辖权限和运作机制。

六、调查性报道奖

(1)最终复审法院。除新罕布尔什尔州外,各州宪法均规定设立一个最终复审法院。在绝大多数州中,它被称为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法官人数从3名到9名不等,任期从两年到终生不等。

(2)中间上诉法院。随着刑事上诉的迅速增多,最高法院不堪重负。为此,各州纷纷设立中间上诉法院,其名称各异,如在宾夕法尼亚州叫州高级法院(Superior Court)。通常,中间上诉法院行使的管辖权限于对专门法院最后判决提出的上诉。在宾夕法尼亚州,重大杀人案件可以越过它直接向州最高法院上诉。各州中间上诉法院的法官人数从3人到42人不等。

(3)普通管辖权承审法院。普通管辖权承审法院审理民事、刑事、衡平法、遗嘱验证等不同案件。在宾夕法尼亚和俄亥俄两州,其名称为中级民刑法院(the Common Pleas Court)。普通管辖权承审法院通常受权审理下级承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对一个下级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时,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普通管辖权承审法院得到完全的重新审判。这种重叠审判也是费城和宾夕法尼亚州司法系统中的一大弊端。

(4)有限管辖权法院。在较大的城市中,通常设有市法院(Municipal Court)来审理绝大多数的小型民事刑事案件。在费城,除了市法院外,有限管辖权还包括交通法院。

从组织机构来看,费城和宾州法院系统并无特异之处,那么它们为什么弊端丛生而成为腐败的温床呢?

最大的症结在于法官的遴选制度。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的产生办法有非党派遴选、州长任命、州长提名州议会批准等。而在宾夕法尼亚等州,法官是通过党派提名后选举产生的(任期10年)。这就为政党、政客、利益集团和各种权势人物插手司法事务敞开了大门,其结果是司法独立与公正有名无实,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受到严重破坏。以下这组文章揭露的就是在这种司法体制下官官相护、裙带关系、政治献金、私下交易等在费城已经见怪不怪的现象。

正如三名记者所引证的那样,党派政治既毒化了司法系统,又阻碍了相关的改革。因此,改革的首要目标便是消除党派政治对司法系统尤其是法官遴选方式的影响。这样,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以“密苏里方案”为蓝本进行改革。

密苏里州1940年将法官选举办法由政党预选和选举改为非党派遴选,将提名制与普选制结合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密苏里方案”。该方案是在1913年由西北大学教授埃尔伯特·凯尔斯提出的,随后得到美国律师协会的支持,因此又叫美国律师协会方案。它规定采用下列选举程序:

(1)法官由一个非党派的、不领薪金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若干名律师和同等数目的非专业人士组成。(2)法官由州长从委员会提名的一张有3名候选人的名单中任命。(3)经过至少一年的试用后,法官须经人民投票批准方可留任。在法官接受任命工作一年后的下一次普选中,选票上写着:“某某法院某某法官继续留位吗?赞成,反对”。

在揭露了费城法院系统中的种种问题之后,“法院的失序”这组文章综合了有识之士的见解,陈述了以“密苏里方案”为参照的改革设想,意在使业内人士的灼见变成全民的共识。

获奖者自述→

别那样做,那纯粹是浪费时间。

1983年,当两位记者被分派去调查费城法院系统时,《费城问讯报》新闻编辑室的反应大都是这样。一些记者则认为选题太大,无从下手。还有人说,没人会告诉你实情;至少要调查的东西找不到书面的材料。

对一家报纸而言,进行这样的调查是不同寻常的。数十家报纸都作法庭报道,但它们的关注点都在法官的判决方式上。《问讯报》则与它们不同,它雄心勃勃,因为除了法官的判决方式,几乎整个费城法院系统都属于它的调查范围。

而《问讯报》则想要检验大多数人所熟悉的这个司法系统,去揭露隐藏在法庭幕后的事实:金钱频繁地渗入、律师和法官做秘密交易、迎合政治权贵、对庸才和渎职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撰写这样的系列报道有一个要求:任何事件都要掌握第一手材料,要么是详尽的档案,要么有白纸黑字的记录。不允许使用来源不可靠的材料。

新闻编辑室的设想是美好的。但有人提醒说,这种事做好了当然会推动实质性的改革,但成功的可能性极小。

一开始时,只有两个人相信报道计划会取得成功。一个是策划编辑乔纳森·纽曼,他与威廉·马里莫共同采写的一组有关警察暴行的报道获1978年普利策奖。另一个是执行主编小尤金·罗伯茨。从许多方面来看,这一报道计划是典型的罗伯茨式的风格,即如果想取得成功的话,就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花费多少时间他都不在乎。正如都市新闻主编史蒂夫·赛普洛所说的那样:“他考虑的不是花几个月或是几年,他认为即便花上一千年也值。”

实际上,计划执行起来并没有花那么多时间,但也花了3年之久。从1983年4月到1986年1月,3名记者参与了此事,他们是H。G。比辛格、丹尼尔·R·比德尔和弗雷德里克·N·图尔斯基。他们采访了200多人,费城120位法官中也有一半接受了采访;他们在审判室里待了无数个星期,仅仅作旁听和观察;他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还查阅了有关部门编制的工资单,以及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内部备忘录。这些都是从未公布过的。

《问讯报》1986年发表的系列报道“法院的失序”触动了公众神经。从1月26日到1月31日,在文章见报的6天里,有200多个读者打来电话祝贺报道成功,并提供了他们自己所了解的法院失序情况。

当然也有反对者说,不应该搞这样的报道。

比辛格、比德尔和图尔斯基顶住了各式各样的巨大压力,用实际行动进行了反击。他们之间也有争论甚至争吵,但在报道看起来遥遥无期时,他们相互支持、相互鼓励,把工作进行下去。其中的一些报道,有如妙笔生花,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的产物,让人惊叹不已。这都是他们共同努力的结晶。

在报道进行期间,他们也走了不少弯路,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天资笨拙,而是因为要想证实在某个特定的场合确实发生过不合法的事,这相当困难。光是导语他们就写了无数遍,一遍遍地写,又一遍遍地揉了扔掉。在市政厅9层那间没有窗户、散发着霉味的屋子里,他们翻阅一页又一页的法庭文件,有时翻看上百小时也写不出一个字来。

随着案头文件材料一寸一寸地减少,系列报道开始成形。它像所有最终得以发表的调查性报道那样,通过艰苦卓绝的工作和坚定的信念使报道最终成为研究这一事件的文献。

最初的几个月,比辛格和比德尔对那些极为熟悉法院的律师们进行了非正式的采访。通过这些采访,报道获得了关键性的突破:当时的费城地方检察官爱德华·伦德尔乐意为他们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材料。伦德尔还允许记者与市检察官们自由交谈,并查看该办公室的许多刑事卷宗。

完成这些采访后,比辛格和比德尔对法官进行了正式采访。两位记者感到,大部分法官都竭力维护这一系统。但是让人兴奋的是,也有不少法官谈起司法系统时并不引以为豪,而是对发生在其中的一些事情大失所望。

一年后,比辛格和比德尔就报道的进展向策划编辑纽曼提交了详尽的备忘录。备忘录包括25个法院失序的个例。它们没有被完全证实,有的也许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证实,这就是后来发表的系列报道的提纲。

按照这一提纲,报道中有一部分会涉及法官幕后的贪赃枉法行为。另一部分揭露法官是怎样为亲信在法庭中谋取职位的。还有一部分探讨律师向法官捐赠竞选献金对公正判决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与此同时,图尔斯基的调查也使报道有了迅速发展。有一天,图尔斯基在法庭里看到一件奇怪的事:一名辩护律师向法官申请重审。这本来很正常,但律师的理由却是:由于自己辩护不力,因此要求重审。这名律师所犯的错误即便是法学院新生都不会犯。毕业于法学院的图尔斯基意识到,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通过对大约50个人的采访以及查阅大量卷宗材料,图尔斯基查出,一些最为繁忙和最有声望的辩护律师在他们的当事人没有胜诉时,当场就以这样的理由要求复审。这样的案例有29个。

如果律师说的是实情,他们会因为严重的疏忽而受到惩罚;要是他们是撒谎,以此来帮助当事人,他们同样应当受到惩处。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律师因此而受到公开的惩罚。

如果对该报道还持有疑问,那么该报用电脑对律师向法官送出的竞选献金所作的研究将会使这些疑问烟消云散。首先,比辛格和比德尔获取了1979年到1984年间法官竞选中所有的竞选献金记录。《问讯报》随后用电脑对这些记录进行分析,以确认到底有多少是由律师送出的,以及什么时候送出的。这样,他们就一件件地证实了哪个律师在什么时间向某位法官送出了一笔数目可观的竞选献金,而后又在这位法官任承审法官时出庭辩护。

据《问讯报》确认,经市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辩护律师与法官存在着这种关联的有55起,其中71%的被告都胜诉。这占了经市法院审理的被告胜诉案件的35%。

1985年4月,即计划开始两年后,写作开始紧张进行。三名记者写了许多草稿。在纽曼和助理执行主编史蒂夫·洛夫拉蒂的指导下,他们特别注重使文章尽可能清晰、生动。

1986年1月,曾经被认为是不可能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连续6天,“法院的失序”在《问讯报》头版刊载,引起了司法监督机关的重视。

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对成为众矢之的的费城法院系统采取了非常措施,实行行政监控。州司法部长办公室也开始进行一项调查。另外,还由3名法官组成了一个调查组,复核所有那些因律师声称自己“辩护不力”而要求重审的案件,并向州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在这个系列报道中,提到一名法官,他把自己审理的一宗性犯罪中被指称的强奸未遂事件的受害人称为“丑八怪”,如今他已经不再参与审理该案。

“法院的失序”引来了大量的评论,但莫过于州长罗伯茨·凯西写给比辛格、比德尔和图尔斯基的信那样精到:

“《费城问讯报》再一次证明了自身是全国主要报纸之一,而且是调查性新闻报道的真正领袖。你们使人眼界大开的系列报道警醒了人民,使他们意识到费城司法系统的改革是刻不容缓了。”

——H。G。比辛格、丹尼尔·比德尔、弗雷德里克·图尔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