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奖励宗旨
1.激励经销商推行分期付款销售业务。
2.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
3.诱导未能以现金购买的客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吸引欲对其他品牌分期购买的顾客。
第二条奖励对象
本公司品牌所属经销店。
第三条奖励内容
1.凡推行分期付款的客户,于成交后(以收到第一期款为准),按分期总价款给予×%佣金。
2.商品运输及安装等由推行分期付款的经销商具体负责承办,或由公司指定的经销商负责办理,并由本公司给付安装费,其标准如下:
(1)KV-20、KV-18安装费500元。
(2)KV-16、KV-13、AUDIO安装费400元。
第四条奖金核算
经销商推行分期付款按每季累积依下列标准核发奖金。
1.佣金、安装费,每月核发一次,其具体核算方法:
2.效益奖励金,每季核发一次。
3.经销商需凭本公司名头发票,以“分期付款佣金”、“安装费”、“奖励金”等名义领取。
第五条奖励期间
本办法实施于××××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