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牌营销员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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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经销店分期付款奖励办法

第一条奖励宗旨

1.激励经销商推行分期付款销售业务。

2.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

3.诱导未能以现金购买的客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吸引欲对其他品牌分期购买的顾客。

第二条奖励对象

本公司品牌所属经销店。

第三条奖励内容

1.凡推行分期付款的客户,于成交后(以收到第一期款为准),按分期总价款给予×%佣金。

2.商品运输及安装等由推行分期付款的经销商具体负责承办,或由公司指定的经销商负责办理,并由本公司给付安装费,其标准如下:

(1)KV-20、KV-18安装费500元。

(2)KV-16、KV-13、AUDIO安装费400元。

第四条奖金核算

经销商推行分期付款按每季累积依下列标准核发奖金。

1.佣金、安装费,每月核发一次,其具体核算方法:

2.效益奖励金,每季核发一次。

3.经销商需凭本公司名头发票,以“分期付款佣金”、“安装费”、“奖励金”等名义领取。

第五条奖励期间

本办法实施于××××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