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牌营销员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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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销售事务处理制度

一、交货

1.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工务科应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在适当的机会,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

2.当生产接近完成时,应与工务科协议,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时日,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的顾虑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

二、检查

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有关资料。

三、配送

产品的发送是依据出货传票来进行的,另外,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人发送登记簿中。

四、销售额的计算

1.在缴交产品时,应将交货单的副本交给会计科。会计科再将这些资料记人销售账中。

2.如已经从客户处先收取订金或预付金时,应将此内容也记人销售账中。

3.财会部门于每月的25日,依据销售账的资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项明细表(包括前月余额、本月销售额、应收账款),送交营业经理。

五、书信的制作

1.营业书信资料包括书信、电报(发文、订单),估价单、订购单、请讲单、规格明细单,交货单,请款单,收据,备忘录。

2.发文资料上应盖契印或负责人的印章,交易上的发文资料都须复印并制成副本保存。

3.对于所有的书信资料,都应编列收受号码,并记入受信簿中,盖上收受日期印章。

六、营业报告

1.营业部必须将每日的活动及业务处理状况记人日报表,经由科长、经理,向总经理提出。

2.销售科要根据每月及上个月的订单量、转拨余额、本月接受订货的总额、本月的交货额、生产额、未收款项余额、各项接受订货的产品内容等等制作成月报表,并经由经理审编后呈报告给总经理。

七、销售会议

每月或每月月初的营业部与工厂方面,应召集经理,厂长、科长及其他负责人员,举行生产、销售联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