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旨在确定与营销活动相关的组织、职能及基本原则,确定营销过程中的主要手续规范,特别是订货及出货手续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营业部和××工厂。部分条款也适用于其他营销机构。
第三条修改
本规定的修订权属董事会。
第四条组织与职能
营业部下设企划科、销售科和财务科。
企划科负责制定销售计划,组织加工制造商品出库和订货,负责存货管理、交易管理、预算管理和联系沟通。
销售科负责订货、估价、回收货款、与客户交涉等事项。
财务科负责销售核算、催付款、货款人账及出纳等事项。
另在××工厂设管理科和仓储科。前者负责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管理及与营业部的业务联系。后者负责成品入库、出库、运送和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销售渠道
基本的销售渠道为代理店销售、直销和出口。
第六条商品价格表
分产品和客户分别制定“商品价格表”。
第七条新客户交易
与新客户的交易开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事前调查,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开始后,应填制“客户卡片”。
第八条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结算日、货款回收等依本公司统一办法确定,并写入交易合同。
第九条贷放限度
根据代理店的资格,确定不同的贷放限度。
第十条销售计划与生产申请
销售计划按标准品和订货品分客户分别制订,企划科根据销售计划向管理科提出生产申请。订货品可随时申请生产加工。
第十一条标准品生产申请手续
由企划科开出“生产申请书”四份。一份由企划科收存,用于企划科管理;一份交管理科,用于生产管理;一份由管理科签订生产完工时间,交回企划科;另一份交仓储科,作预定入库通知用。
第十二条订货传票
订货需填制“订货传票”。由销售科填制,送交企划科两份,用以作为编制销售计划资料。
第十三条产品余额表、出入库表、产品生产预定表仓储科每周需向企划科提交“产品余额表”和“出入库表”。管理科每周向企划科提交“产品生产预定表”。
第十四条出货手续
仓储科依据企划科送交的“出货单”,填制“出库单”,与货物同时转交给运输科,并向运输科提出运送申请。
第十五条发货单
发货单由六项内容构成:
1.正式发货单。随货物一同交给客户。如交货地与客户所在地不一致,则需收货人盖章后交客户。
2.收货凭证。仓储科将客户盖章后的发货单,作为收货凭证交财务科。
3.销售传票。财务科作记账用。
4.付款通知。由财务科按支付期限不同,分别寄送给客户。
5.销售统计表。企划科用于销售统计。
6.出库传票。仓储科用于出库记录。
第十六条运送
仓储科依发货单和发货通知,制订运送计划,将货物、发货单和收货单一同运送给客户,并将收货单和销售传票送回财务科。
第十七条回收计划
财务科根据“客户货款余额表”编制货款回收计划,分别交销售员、财务科和企划科。
第十八条付款通知
由财务科或销售人员向客户寄送付款通知。
第十九条收款
财务科收到货款后,开出货款付款收据,邮送给客户。
第二十条订货
客户订货时,需有正式的订货单。销售科据此分别与企划科、管理科、设计科联系,下达生产制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