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9月15日)
第一,物资工作的政策性很强,事务性只是它的现象的一方面,不是本质的方面,同时物资工作的集中性也很大,这就必须政治挂帅,必须依靠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首先从思想上统一起来,然后才能在物资的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收购、供应、调度方面,统筹安排,全面展开,具体实现中央的方针政策。物资工作是千方百计为生产服务,要为政治服务。生产是物资供应工作的基础,而政治则是任何工作的灵魂,千万不可“物资挂帅”,犯“见物不见人”的毛病。有的同志讲得好:要有一部分人跳出事务圈子,又要接触实际,多做些政策方针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工作,经常总结物资工作的经验,提高物资工作水平。
第二,要坚持物资统一管理原则,同时也要给下面一些机动,发挥其多种经营、综合利用、节约代用的积极性,以利于发展生产。因此,对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还要有发挥下面积极性的余地。另外,很多三类物资现在还不能完全纳入统一管理范围,所以正常的协作也是必要的,不能取消,只是不宜无组织地以物易物,使其冲击国家计划。
第三,关于物资管理机构(主要指厅、局机构)建立问题。
1.物资管理工作必须包括供销工作。物资管理部门在实现分级管理办法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迅速把物资厅、局建立和健全起来,把工业厅、局的供销机构移交物资厅、局管理。供销一起接管,一方面对生产有利,不致因机构变动而影响生产,另一方面对物资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不致因人少力量小而不易开展工作。看起来,在供销一起接、先接销后接供、只接销不接供的三种形式中,供销整接整交还是有利的。在具体做法上,供销整接整交,也需要有个步骤,免得分散力量。初步考虑,是否对生产主要工业产品的部门先接,对生产次要工业产品的部门后接。也就是说,要先大后小,着重先解决大户头,因为它们生产的产品可以举足轻重。对个别单位,有必要采取过渡形式的,也可以暂先实行双重领导,但一般可以不过渡的就不要过渡。
2.物资厅、局接管各工业厅、局供销业务以后,是否能够管好?应该有信心,能管好。因为整交整接,还是原班人马,至少不会比原来管得差。虽有困难,只要依靠党的领导,依靠群众,经过努力,是可以克服的。特别是总局接管了各部销售工作以后,统一供应全国物资,这对省、市物资厅、局是个直接支持。
3.分口不分口的问题。应该肯定,在党委集中力量管理经济的情况下,分口没有坏处。同时,分口也是个客观存在。大家一致的意见是,在编制物资计划上,各个口子必须互相配合,统一安排。在具体处理供应、调拨、储运等业务工作上,应由物资厅、局统一管理。各个口子,为了使生产、基建相结合,使非工交系统和工交系统相结合,也必须掌握各自的物资计划。除了上面的大口外,还有各工业厅、局的小口,因此,即使接了它们的供销业务,也需要留少数人管物资供应计划工作,而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工业主管厅、局还有责任检查、监督,并对物资调度调制提出意见,同时,也要管物资的使用和推广降低消耗定额、节约、代用等先进经验。
4.省、市直属企业的供应业务要不要下放,要看二级站归谁管。二级站若归物资厅、局管,物资厅、局就应直接供应省、市直属企业,看起来,直接供应有好处,否则,工业厅、局不放心。至于有些地方性很强的东西,也可由供应点供应,但这是少数。
5.有关商业系统和成套公司问题。商业系统经营的生产资料,接过来有好处,请各省、市委考虑(如福建省已接了两个局)。省市委领导上感到现在接还有问题,就等一等。
成套公司问题,各省、市由省、市委考虑,如拟接,请和国家建委商定。
6.仓库建设问题,最好在仓库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好好规划一下,必要的仓库建设应分别列入各级基建计划。
7.周转物资是必须要有的,大家主张三级后备(中央、大区、省),以适应三级计划体制。
总之,物资厅、局机构一定要及早建立和健全起来,因为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厅、局机构是关键。同时既要贯彻以块块为主的物资管理办法,还要做好明年的订货准备工作,而建立和健全厅、局机构,这是个很重要的组织措施。
第四,关于供应网的建立问题。
1.一级站。总局驻上海各一级站的收购任务是面向华东各省的,供应任务是面向全国的。总局驻华东各省的机电设备一级站,在很大程度上是分站性质,业务上归驻上海的一级站领导,将来根据具体情况还要准备调整,如驻南京的机电设备一级部,有可能变成半综合性的,即同时也办理化工等产品的收购、供应、调配业务,有的地方还要办理些其他业务,必要时在上海,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各一级站的联合办事机构。目前各个一级站都是直属总局有关专业局领导,福建将来要设木材一级站,其他地方,视产品种类和业务情况也可能设其他一级站。
2.企业收购站。大家的意见与谢北一同志在华北地区物资厅、局长座谈会上讲的基本一致。第一,重要企业重要产品,面向全国供应全国的,如永利化工公司、上海各钢厂,一些重要机械电机厂,由一级站设收购机构;第二,有些企业,生产少数重要产品,也是供应全国的,但不是重要企业,由一级站派驻厂人员,或对其销售机构实行一级站与企业双重领导,监督重要产品销售计划的执行;第三,小的企业,虽生产重要产品,但数量不大,主要是供应地方需要,外调任务不大,可委托二级站收监,或由一级站与企业订立某种产品的包销合同。
3.二、三级站。二级站对收购、供应、调度、仓储等业务都要管,而供应业务的比重最大。三级站带有供应点的性质,也可以行政业务合一。二级站应归物资厅、局接管,否则物资厅、局的工作不好做。
4.一、二级站,都应该是双重领导,以业务部门领导为主,即一级站以总局领导为主,同时接受地方部委的领导。
华东地区哪些企业可设收购站或驻厂员,哪些企业的产品归一级站收购,哪些归二级站收购,我们提了一个初步名单,请大家研究后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