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以及科技创新劳动报酬问题,是我国实现技术跨越式进步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对这一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利于我们在高科技时代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劳动积极性,促进我国新时期的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
一、当代科技创新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
20世纪90年代,在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了一场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材料科学的飞速发展为标志的科技创新活动。这种科技创新迅速波及世界各个角落,并且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创新高潮。我们将这一高科技领域的科技创新称为当代科技创新,它是正在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新情况、新事物。
就一般意义而言,科技创新是指人在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深化基础上实现的生产技术革新,它发生于劳动过程中,是人类劳动的特征。尽管这种一般意义上的科技创新活动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一直存在,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毕竟还只是层次相对较低的科技创新。直到20世纪末新一轮的科技创新——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纳米技术、航天技术等高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出现,其中智力劳动因素的比值和比重大大提高,使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科技创新劳动的特征。当代科技创新是高创造性的劳动。科技创新可分为一般创新、重大创新和飞跃式创新三种形式。发生于日常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的改进、工具和生产方法的一般进步,都是一般的科技创新,它是科技进步中量的变化;而另一类技术创新则体现了科技进步中的质变,譬如蒸汽动力机、电动机、内燃机等一系列的发明,这是动力技术上的重大创新;而核动力技术使人类获得了更为强大、更为持续的能源,是动力技术中重大的质变和“革命”,这种创新可称之为飞跃式创新。当代技术创新正是这一意义上的飞跃式创新。这种科技创新劳动表现出较高的创造性:它带来高科技领域意义重大的飞跃式创新;并将带来多个科技领域的飞跃式创新;它是飞跃式创新与重大创新、一般创新的有机融合。当代科技创新是高知识积累劳动。科技创新劳动包括经验积累和知识积累型两种。农业经济时代能工巧匠的“技术创新”,是日常生产的一般创新,它可以凭借劳动经验的不断总结而获得,即“熟能生巧”。到工业经济时代,机器体系及生产技术的进步则必须以自然科学理论和应用技术知识的进步为基础,以科技人员的科学知识的积累和创新为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现代技术创新也因此成为真正的“科学技术创新”。而在当代科技创新中,不断推出的理论新突破和科学新原理、新学说,往往也就是创新技术的知识基础,表现出科学创新者前所未有的智慧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这些理论和技术上的创新都是立足于20世纪量子论、相对论、信息论等自然科学和工业应用知识积累的基础之上,所以当代科技创新表现出鲜明的高知识积累的特征。当代科技创新是高度专门化的劳动。如果说普通的劳动力已经开始难以实现工业经济时代的技术创新,那么以现代科学和技术知识为基础的当代技术创新劳动,由于需要创造意义重大的高科技成果,需要解决或突破理论上和技术上的重大难关,更要求科技劳动者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受过专门化教育和训练、拥有高知识和科学实验能力;同时还要求以那些具备了必要的创新研究实践经验的熟练的科技人才为主体,特别是由有卓越创新能力的科技经营者为主干。当代科技创新是社会结合的劳动。在当代科学进步中,多学科的相互交叉、相互促进表现得非常突出。数学二进制与当代计算机、生物分子和人体遗传基因、纳米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充分说明了当代技术创新的社会性,即在任何个人或集体的创新成果中,都包含了其他领域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在这个意义上,当代技术创新均是由众多领域的研究者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劳动成果,而且科技总体劳动者水平越高,相互协作效果越好,科技创新劳动生产力就越高。
当代科技创新是市场性的创新劳动。历史上和当代科技创新的实践表明,科技创新依赖于特定的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一个不间断的、持续不衰的科技创新活动,离不开一个完善的、有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把完善的科技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交换的经济体制和机制。实践业已证明,充分依靠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和竞争机制,企业才有不断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和压力;同时,科技成果商品化和市场化的经济机制、科技创新劳动创造价值和获得价值报偿的分配机制,使科技创新者有了物质利益激励的动力。
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
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劳动,是当前科技进步和劳动方式现代化过程中凸显出来的新特征,这种特征强化了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
1.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创造了高知识含量的使用价值。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高科技生产手段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高科技生产手段具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使用成本双重作用,是当代社会新型物质财富大规模生产的技术基础。我们知道,高科技生产手段的特点在于它通过对自然物质属性和自然力的深度开发利用,创造出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工具高千百倍的生产能力。例如核能发电利用了自然物质深层结构中核子撞击释放的能量,使新型核能动力高达100万马力,远远超过蒸汽机和内燃机所产生的动力。其他的信息、网络、卫星以及纳米等技术,最终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几何级增长。高科技生产手段使用价值还表现为耗用自然资源少、对生态环境破坏小、对劳动者危害小以及使用安全等。其次,高科技消费品的全新使用价值。高科技消费品的使用价值是对自然物质深层属性的开发利用甚至是重造,它形成一种全新的使用价值,以服务于现代人的新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例如多媒体、电子玩具、信息居室、信息家用设备;针对儿童、老人、运动员等不同群体的特殊生理需要设计的绿色食品,针对不同人体生理病理特点采取的疗效高副作用小的生物技术新药和基因治疗技术,等等。2.创造高价值的作用。科技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它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有价值,因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另一重要特点就是创造高价值的商品,即由于科技创新劳动是高度复杂的劳动,高度复杂的劳动拥有高价值创造能力。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高价值的形成,来自于这种科技劳动力再生产和使用的特殊性。首先,学习费用高。一般而言,劳动过程中提供复杂劳动的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力的形成,所需学习费用更为高昂:
科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积累。
运用信息手段与操纵复杂技术手段的能力。参与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的较丰富经验。这些能力和经验的获得都需要支付较高的学习和受教育费用。
卓越的科技创新能力的培育还需要有发达的教育体系和适应尖子成长的社会文化氛围,这需要各种社会支出和家庭支出的支持。
在创新者的劳动能力的实际形成费用中,还包括间接参与科技创新的其他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比如,企业的科技开发,除了依靠企业科技人员进行创新外,还要利用从信息社会获得的科技成果和国家低价或免费提供的科技成果,这些科技成果中实际凝结着的劳动,成为企业科技产品的内在价值。可见,这样一种特殊的价值较高的劳动力,在同样劳动时间内自然会物化为较多的价值。其次,劳动强度大。科技创新劳动之所以具有高强度的特征,不仅仅是经济竞争在科技开发时间上的要求,而且高难度的科技创新本身也需要创新思维具有持续性,而创新思维的特征就是要专心致志、反复验证。在研究工作处于“创新状态”时往往是夜以继日、梦寐思之,于是突破正规劳动日的界限成为创新劳动的常规。比如微软科技骨干往往每天工作18小时,圣诞节、元旦也不休息。这意味着创新在某一阶段内需要持续地在大脑中进行高密度的思维演算,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所以,对这种智力和体力的强劳动必须有相应的劳动力补偿费用,如多一些医疗、保健及休闲费用等等,这也就决定了科技创新劳动力本身拥有更高的价值。科技创新劳动价值的形成和分配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实现机制——现代市场经济机制。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包括科技劳动力)实现了自身的商品化及市场化,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能力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使科技创新者获得了高报酬?在20世纪末的硅谷,其灵活的劳动力流动机制、工资制度以及科技人员股票期权制等复杂的经济机制,有效地使高度复杂的科技创新劳动得以换算,从而使得科技创新既获得高报酬,又获得预期激励,进而促使创新活动持续发展。
三、科技创新者的收入构成
对科技创新劳动实行按劳分配——适应于科技创新者投入劳动形成的更高价值,而付给较高的报酬。这不仅是承认复杂劳动、尤其是高度复杂劳动在创造财富和价值中的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应有之义。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大多是通过市场主体的企业收入和劳动报酬机制来实现的。因而现实的收入分配往往十分复杂,除了原有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分配方式外,往往还要给予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一定的股权。为便于分析,我们假定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工资模式,即科技人员受聘于公有制科技企业,并为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科学试验、新产品设计、制作技术图纸、制定生产工艺流程等等,并假定企业的产品完全由这些科技创新劳动所创造。于是,科技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就体现在企业生产出来的高科技产品的价值当中,并且是产品价值减去不变资本转移的价值之后的余额。因此,企业将科技创新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扣除上交各类社会公积金及企业留利后的余额,以高工资、高奖金或其他福利形式分配给科技创新者是完全合理的。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科技企业因科技创新会在一定时期内从垄断价格中获得超额利润,所以科技人员也会分取一部分超额利润。总之,科技创新者的高报酬是他从事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是创新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因而它与转型期制度不完善情况下的“暴富”是截然不同的;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人员为企业主服务而获得的劳动报酬也有差别。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创新者为私人企业主所雇佣,由于所创造的价值中已有一部分转化为资本收入,科技人员只能获得所创造的新价值中的一部分,而剩余价值大部分由资本家所占有,所以资本主义的分配不存在科技人员收入符合其劳动贡献的情况,不属于“按劳分配”的关系和性质。当然,在按劳动者绩效付酬的市场机制下,企业垄断价格中获得的超额利润的一部分有可能也转化为科技创新者的附加收入。事实上,这笔附加收入来源于科技创新产品的交换价格,而产品中有创新者高度复杂的劳动结晶,也就是说,附加收入有其内在价值本源,而不是“买空卖空”的结果。此其一。其二,科技新产品垄断价格的性质,是创新劳动能力的稀缺,并且这种能力是长期学习和实践积累的结果,因而附加收入也属于劳动报酬的性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当代科技创新者因占有股票权而致富的现象非常普遍,且这种收入的性质对科技创新者而言,相对比较特殊。因为创新者之所以占有股票,并不是由于他在企业投入了货币资本,而是因为他所投入的创新劳动,而后者所创造的价值正是股票市价增值的基础和源泉。所以,创新者持有的期权,是作为创新劳动的“价格”,由企业赋予他的,是其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由股票期权获得的收入,既包括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也包括由股票在虚拟资本运行中出现的市值增值超过实际价值而获得的额外收入——以科技创新劳动为基础,由市场机制中价格再分配派生的收入。因此,对科技创新者来说,股票期权是一种市场体制下具有劳动收入和资产收入的二重性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