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歌者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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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我给自己打三分

我当过一届北京市政协委员,两届全国政协委员(包括这一届);还当过两届海淀区人大代表,目前也仍在届中。

实事求是地说,我参加区人大的会议、活动,多于参加全国政协的会议和活动。主要因为两点:一、我作为区人大代表,会议、活动由学院路街道委员会组织,而该街道委员会距我任教的北京语言大学仅几分钟的路,我直接从学校赶往街道委员会的会议室,时间冲突性自然变小。二、人大代表是要被选举的,我的选举是“北语”;不但要被选,一经被选为候选人了,还要竞选。我又一次成为候选人后,就曾和另一位候选人共同坐在台上,当众回答台下选民代表提出的问题。而且,竞争的气氛还几乎可以用炽热来形容。故,在我的头脑中,要“对得起选民”这一种意识,一直是保持着的。我常觉得,荣誉感和责任感之区别,也便是由“海选”的或不是“海选”的来决定看了……若以五分为满分,由我自己来给自己的政协委员角色和人大代表角色打出履职分数的话,那么我毫不犹豫地给自己打三分。非是我不认真对待,而实在是有时顾此失彼,分身乏术。分身乏术是许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委员或代表的共同苦恼。在我这儿,还常是惭愧和内疚。

我的体会是——当人大代表也罢,当政协委员也罢,是基层的,比如省的市的,参政议政之事,相对具体得多。只要谁说得对,可操作,一般情况下,建议或正式提案,大体是会被采纳的。然一旦成为全国委员或全国代表,所议所提,便有了“国是”的意味。基层的、地方的具体之某事,往往够不上是“国是”。而够得上是“国是”之事,往往是错综复杂的事,改变起来落实起来绝不简单。那需要翔实的调研成果作为前提,需要高瞻远瞩的眼光,有时甚至需要有专家般的见解水平……

也实事求是地说,我至今没有提出过那么一份有水平,有分量,可纳入“国是”范围来言说的提案。

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和北京市政协委员而参政议政的事,就不说了吧。那都是很具体的事,每具体到一条脏乱差的街道该怎样治理,哪一条马路上空该架一座过街天桥,哪一个单位门前该设公共汽车站或交通信号灯,哪一家饭店属违章占地,该拆除……

单说我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所关注的那些问题吧,归纳起来如下:“三农”问题,城市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中国人看病难、看病贵、假药多的问题,教育资源分配是否合理、受教育机会是否均等的问题,贫富悬殊问题,野蛮执法问题,司法公正问题,官僚腐败问题,国企老板最高年薪及奖金限额问题……等等。

一言以蔽之,在环保方面、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方面、文艺单位体制改革方面、所谓高科技及创新型产业发展方面、股市监管方面、国防安全方面、石油煤炭及其他能源储备等诸方面,我几乎没发表过什么看法。因为在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中,不乏以上方面的专家。

他们是内行。而在他们中,一届两届委员或代表下来,往往会专执一念地关注、调研某一方面的情况。他们更有发言权。读他们的提案,倾听他们的大会发言,我当成是了解“国是”的机会。

但,即使在第一方面,我以个人名义写的提案也是不多的。这是因为,我是中国民主同盟推荐的全国政协委员,关注那些方面,一向是我们“民盟”的传统。以一己之名义谏言,肯定不如以“民盟”这一党派的名义形成提案更能引起高层重视。所以我认为,只要我坦率地发表了我的看法、意见,在我们“民盟”的党派提案中被吸纳了,我认为也就等于实际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了。

又,是作家的我,长期以来也是关注那些问题的,自认为比较的了解民众的某些心声和利益诉求。

我觉得我在以上方面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热忱,还是对得起政协委员这一角色的。有一次,在“两会”期间,在全国政协的一次分组讨论会上,在是否全面免除农村孩子学费这一问题上,我与别的委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还拍了桌子,骂了娘,表现得很是失态。我的主张,当然是全面,而且越早越好,而且认为国家已然具备了全免的经济实力。包括土地税的问题,我也是这样的看法。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而在一次全国性的会议上失态自然是不光彩的,但反过来似也可以证明我议政的投入。第二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了全免的决定,我心大快。

我曾以个人名义写过的提案如下:

一、《关于废除大学生英语不过四级不能毕业的提案》

我认为那是荒唐的。只适用于英语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而不可强加于任何其他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何况,仅仅因为英语成绩少1分或0.5分,一名非英语专业的大学生便不能毕业,显然是将英语水平摆在了其他一切专业水平之上,使英语水平在中国大学里至高无上化,必对中国大学教育方向形成不良影响……

二、《关于加强城、镇、乡医院建设的提案》

我认为无论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在其城市建设的规划中,必须为建造医院保留必要的地块。而且,必须是便利于以后城市居民就医的地块。因为将来之中国,农村人口会不断涌入城市,逐渐变成为城市人口。而人口膨胀了的城市,斯时若没有在城区建医院的地皮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还将难下去。将市区地块忙不迭地一块块卖给房地产商去盖高档商品房,是对中国城市人口的后代子孙不负责任的……

三、《关于制定国企高管年薪和奖金上限的提案》

我酝酿这一提案的动念,为时久矣。在我任北京市政协委员时,就听说有位国企房地产公司的高管,年终奖金700余万。起初我不信,后来见报上也登了,始信。但房地产也有国企吗?我一打听,原来有的。所谓国企房地产公司,乃是由某部门或国有大企业,划出一笔资金,派出一位干部任法人代表,去搞房地产。亏了,自然也就亏了。赚了,则与国际惯例接轨,拿高额年薪和奖金。因为那一种“出身”的特殊性,各级政府每每给予关照。除非是笨蛋一个,否则总是会赚的。原始资金是国家的,货款银行开绿灯,和民企房地产公司一样拖欠建筑单位工资,员工们岗位责任制,人人皆须努力。所谓高管,也不过跑跑关系,使开发合法化而已。在当年,这样的国企高管的年薪加上奖金,已与员工的年收入相差百余倍。自己倒是与国际接轨了,员工们的收入,却是中国标准的。

我曾希望我的提案能说服别的委员签名,形成联名提案。但当年没做到。因为别的委员认为——市场化就该是那样的。提交那样的提案,有否定经济规律和市场化的原则、主张“开倒车”之嫌。

后来,以上差距迅速加大,至前几年,某些国企高管的年薪加奖金,已是普通员工年收入的几百倍,甚至近千倍……

但是这样一份提案,我虽然早就写好了,却一直压在抽屉里没有提交。不是怕什么。有什么可怕的呢?而是因为明知“没有可操作性”。换一种更明白的说法便是——提了也白提。没有哪方面真的愿意触这个霉头。据说,由于今年发生金融海啸,有关方面发话限制了。但又据说,没有谁真的去监督实行的……

四、《关于二类城市建设发展的问题》

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不同还在于,彼国之农村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几。多则百分之四五,少则百分之一二,更少则百分之零点几。并且,他们的城市人口,差不多已经历二三百年的城市生活之影响。而我们中国,三分之二以上人口是农民,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仅达到温饱程度。中国要真正成为富强国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唯一的选择。那么多农村人口,仅靠直辖城市和三十几座省会城市的扩张是无法容纳的。故将各省的中小城市建设好应是中国城市建设下一步努力的重点国家任务。在中小城市建设过程中,还要考虑到靠什么元素吸引青年人,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去工作,去安家落户的问题。故中小城市,应建大学分校、专科学校、现代工业基地。中小城市建设,不能仅以适合中老年人生活为终极建设目标……

此外,还有继续给予传媒对腐败问题进行正当监督的权利的提案等等。

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一方面责任,为民众化解困扰也是一方面责任。而在后一方面,其实我经常直接面临的,更是一些长期而又往往束手无策的矛盾。

比如,我们北京语言大学的一部分宿舍,与某小学校仅一墙之隔。小学校每天要做两次课间操,要放广播。而那时,正是“北语”老教授们工作和午休的时候。不能不许小学校做课间操,也不能将“北语”宿舍楼搬走。那么,也只能请小学校将广播音量降低一点儿而已……

比如,我们北语的另一部分宿舍,紧靠大院围墙;围墙外是绿化地。然而绿化地上,却违章建起了工棚,终日加工铝制门窗。电锯一响,噪音之大可想而知。明明是违章搭建,城管方面调查来调查去,却答复调查不清是什么人搭建的。那就拆吧,又说不能随便拆,激化矛盾不好。还是先请公安方面侦破一下,搞个水落石出再说。“奥运”期间,暂时消停。现在,不但还在,还产生噪音,而且扩建了,由一层变两层了。究竟是谁在绿地上搭了那违章加工点儿呢?公安方面也没给出答复。

这一件事,使我很郁闷。也请过媒体到现场一看,却连媒体也不报道。

我至今也没想好该为我的选民们怎么解决。但我已下决心,一定要替选民解决此事。到目前为止,仅有一件事,我为民众解决得快、好、彻底。

在哈尔滨的郊区,有户退耕还林的农民,因为自家承包的山林与要修路占地的林场发生了严重纠纷,涉及十余万元补偿费。十余万对于一户农民,是一大笔钱。农民四处投诉未果,竟然到北京来找到我头上。我代那农民,给家乡省某领导写了一封信。一个星期之内,十余万元补偿费交到农民手里,农民满意了,问题圆满解决。

这一件事,与其说我为农民解决得快、好、彻底,莫如说家乡省的领导高度重视关乎百姓利益之事。那位家乡省的领导是省长栗战书,我对他充满感激。

总而言之,我这样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说到底是业余参政议政。但中国之大多数委员、代表都是业余参政议政。业余而又要具有责任感,这是一种“中国特色”的要求,时代的要求。

责任感我心里是每想看的,但经验委实有限,能力也委实有限;所以,我只能给自己打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