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闯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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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午夜的狂欢 (9)

于是秦杰开始了另一种生活。他捐助失学少年,见到乞丐就给钱。他只想做一个内心平静、缓慢的人。当他听说左岩已经有了一个他真心爱着的女孩时,他感到了一丝茫然。他只是想慢下来,更多地沉湎于内心,或者去教堂听牧师言说,他甚至想修行,他不想开车了,他想重新回到人群中去,他尽量平和地出现在人群当中,他出现在广场上的人群中,看这些从全国各地奔来的人在广场上漫步,他也在广场上走一走,体验那种在大地中心漫步的感觉,他乘坐地铁、公共汽车,出入商场,尽量地与更多的人在一起,尤其是在公共汽车上,人挤得如同汛期的鱼,大家肩靠肩背靠背,秦杰突然地有了一种强烈的安全感,他挤在人群之中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这使胡铃铃大惑不解,她弄不明白秦杰为什么要变成另一种人,另一个人,非要从午夜中走出来,汇入到白昼中的庸常的人群之中,她需要更有激情的生活,开阔的生活,而这些,秦杰却恰恰不能给她了。而且,秦杰已开始从内心之中发现与呼唤宗教感。她觉得他得了一种病。而且,他似乎对她的身体也没有什么兴趣了,他对她再没有了过去那种暴风骤雨似的激情了。这就是他所要的缓慢吗?她大惑不解。

“你到底要做什么?你到底怎么啦?”有一天她和他大吵大闹起来,因为他,居然用大铁锤,开始敲砸自己买的那辆二手740型宝马。

“我讨厌速度,我要砸掉它。你滚开。”他冷冷地对她说。

“滚就滚,你可别后悔。”胡铃铃冷冷地说。她走了。秦杰愣了一下,他后来又举起了大铁锤,一下一下地砸着那辆白色宝马。宝马在他的铁锤奋击之下,慢慢地干瘪下去了。一些人在停车场外看他,觉得这家伙很有意思。秦杰砸掉了宝马,他终于松了口气,发现自己这下子可以真的缓慢下来了,因为速度就是建立在车轮上的,现在他真的完全可以缓慢下来了。他把那辆宝马车全都砸掉了。他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

但当他回到了宾馆,发现胡铃铃给他留了一张纸条:

“你已经疯了,我不能和一个疯子在一起,我走了,我要去上海,我要去南方……”

秦杰的头一下子就大了,他没有想到胡铃铃也会离开他,这可真是众叛亲离的时刻,妻子与他离婚,带走了整个小型的保险柜,胡铃铃带走了他剩下的另外一部分钱,“难道我真的疯了?我只是想缓慢下来,世界建立在四个轮子之上,世界才疯了呢。”他镇定了下来,他坐在房间里,看见墙上有一个斑点。那是什么?一滴墨水的痕迹吗?是谁会把它甩到墙上去?或者是一只甲虫?秦杰看着墙上的斑点,他想起了伍尔夫的小说《墙上的斑点》。在那篇小说里,墙上的斑点变成了一颗鲜红的心,然后一支利箭从远处飞来,一下子就刺中了这颗心,他把这颗心看作是胡铃铃的心,他想起来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还清纯似水,他勾引了她又想甩掉她,像过去对待每一个姑娘那样,但有一次她怀孕了,她要求他陪她一块去做手术,他想了想,还是一块儿去了。在医院里,那种病态和消毒水气息叫他难受极了,他问她是做药流还是做吸宫术,她想了想,果断地说,做吸宫术,这样会快一些。可药物流产不疼,他说,而且要安全一些,万一吸宫术没做好,大出血了怎么办?大出血,大出血就死了呗,她向他做了一个鬼脸,这样你就会更加轻松了。

这怎么可能?他说,他坐在外面。她在里面化验、检查,然后排队做手术。后来她拿着一个小瓶子出来了。“它在里面,你要看看吗?”她问他。那是一个透明的玻璃瓶,但这使他感到恶心,他摇了摇头,他想吐。但他没有吐出来,这是他干的,他必须得为此承担一部分责任。他后来给了她几千块钱,叫她买些东西补补身子,他决定不再提她,他认为该是甩掉她的时候了。

他成功地甩掉了她。但是在前一段时间,他总是莫名其妙地听见有一种锐利的金属物深入了他体内,在把他的内脏向外吸,使他的内部一阵阵地疼痛,他想起了胡铃铃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种冰冷的器械伸入了她的两腿之间,然后医生搅动手中的一个转轮,把她的子宫胚胎着床的内膜一点点地向外吸,她一定和他一样疼,他现在小腹就是这种疼感,这叫他难受。因此,他才又与她联系上了,可这时候她已开始变化了,他就像是一台变压器,把她改变以后,她就开始沿着另一条轨迹自动而去了,她离开了他,而他的小腹现在仍旧经常抽搐。

她要到南方去?她为什么要离开我,离开这座城市?难道她想更快一些?她一点儿也不懂缓慢的道理,他想,我一定要找到她,我非要找到她不可。他有一些茫然,看不见她,他总觉得有一点儿不踏实。当一个人学会了去爱的时候,爱已变得太复杂了。

他决定去找她,他搜寻了她在南方的同学、朋友的电话号码,他启程去寻找她了。

他来了上海,上海是这几年中国变化最大和最快的城市,一种疯狂的生长着的力量正在使这座城市越长越高。他造访了这座城市的各处,找了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告诉不了她的去处,但他们都告诉他,他们不久以前见到过她。她就像是一只水鸟那样起飞了。

他在浦东,看着已建至接近八十层的环球金融大厦,看着这个直入云霄的家伙,心里想这个世界的速度可真的是太快了,一不留神,中国最高的大厦在这里就要矗立起来了,这完全是钢筋水泥的丛林,但是她,我的胡铃铃,她会跑到这些高楼大厦的哪一个缝隙里去呢?

他又去了南方,在广州,他没有找到她,在深圳,他又听说了她的足迹,她来过这里,她似乎就在这座年轻的城市中奔走,但他找不到她。

他找不到胡铃铃,游历了一些生长型的中国城市,他感到有一种速度在这个时代已不可能慢下来了。缓慢只是一种呼唤,一种理想,如同胡铃铃在遇到他之前的那个模样,是一个坚贞的处女,一种停滞在梦想与憧憬状态下的少女,她当然是缓慢的,甚至还是静止的。但她遇到了他,她立即被改变了速率,是他使她加快了速度,并进入到这个已越发疯狂和纷乱的世界中去的,而他自己却想慢下来,这多少都有些太滑稽了,太滑稽了,他想明白了,她已被他改变,并沿着新的速度去生活了。世界也是一个永动器,一旦动了一下,就不可能再停下来了,可问题是经历了午夜狂欢和狂迷,我要回到缓慢中去,我怎么样才能回到缓慢去?他站在那冲天而起的深南大道的高楼大厦中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涌动,脸上一片茫然,流出了眼泪。

当一回野人

秦杰到底还是没有找到胡铃铃,他又回到了北方大城,找到了于磊,于磊仍旧处于一种困惑当中,“她居然变成了一个蜘蛛女,到处吐那种蛛丝,把我的房间一分为二,她居然想侵占我的地方,可后来当我领着警察到家的时候,她就又无影无踪了,连同她的壮汉男朋友,这可太奇怪了,这可太奇怪了!”于磊还没有从蜘蛛女对他的入侵带来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他看到秦杰一脸的沮丧,他听秦杰说了他的事,妻子离开他跑了,胡铃铃也离开他走了。他听了他的缓慢理论,“可我们无法逃离,我们逃不开这些东西。”于磊指着四周的高楼大厦,“我们逃不出去,我们是午夜狂欢的人,都市中的老鼠,我们逃不出去。”

“也不知左岩在干什么?这家伙好久没有消息了,自从我们结束飞行之后。”秦杰说,“我们得去找找他。”

他们两个人找到了左岩,发现左岩正处在一种欣喜与狂迷之中,“你老是不停地笑,你吃了什么毒品?摇头丸?”

左岩说:“我要结婚啦!我觉得我找到了归宿,我要结婚啦!”

秦杰和于磊互相看了一眼,因为他们对结婚都心有余悸,刚刚从婚姻的牢笼中逃出来,现在,又有一个兄弟要进入这座牢笼了,而且是满怀着欣喜与信心。

“你要倒霉了。”秦杰幽深地看着他说。

“这会弄得你灰头土脸的。”于磊说。

“为什么?我爱上她了,我就要和她结婚,这太简单了。她的出现一下子改变了我的生活,我当然要和她在一起,哪怕婚姻生活是糟糕的,我们也是最好的一对儿。”

“你这么确信?一般结婚前感觉好的,结婚以后恰恰要感觉糟糕,这几乎是个定律,你当心点儿。”秦杰说。

“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儿?你从哪儿认识的?”于磊问。

左岩讲述了他和她认识的经过。当然是通过电脑。左岩说完,立即从电脑上调下来几张彩色照片给他们看,他们看了一下,觉得那个女孩子还不错,“你真的打算结婚?你可要考虑清楚啊。”他们两个人仍旧心有余悸地说。

“我发现她的出现缓释了我的焦虑,我不再焦虑和痛楚了,我也不用再午夜狂欢了,我发现了生活清新和美好的一面,哪怕是陷阱,我也要投入进去,我们下个星期天结婚,在和平大酒店,你们一定要来的。”左岩说。

左岩的婚礼如期在和平大酒店举行了,这是一家三星级的酒店,酒店中专有为举办婚礼而设的司仪。整个过程秦杰是熟悉的,因为他也如此娶过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现在离开了他,而于磊的假结婚,至少也请了一些朋友吃过喜宴。现在,则是左岩在进行他人生中最重要和最富于戏剧性的一幕了。

这当然由白色婚纱、伴娘和伴郎、宾客所赠送的礼品、欢笑和碰杯声、婚礼的具体仪式构成,整个过程洋溢着一种欢庆气息,大家都被笼罩在一种莫名的欢乐之中。于磊和秦杰也坐在宾客当中,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酒过三巡,他们找了个机会一起去上了一趟厕所。

“咱们俩怎么办?”于磊问秦杰。

秦杰的表情十分复杂,“缓慢,缓慢,我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不过,看来我们要真正离开午夜狂欢的生活了。”他沉默着。他下了决心缓慢下来,后来婚宴散了,他们走出了宾馆,走去这座城市中,他们又被这座城市所带有的固有的节奏给俘获了。

“我们离开都市,去当一回真正的野人吧。”秦杰说。

“什么?当一回野人?”

“对,在这座城市的北面,是一片大山,我们什么也不带,只带上打火机、绳子、瑞士军刀和防寒服,进入山地去生活一段时间吧,像个真正的野人那样去生活,我一定要找到那种缓慢的感觉,”他说,“你去不去?”

“我去!我当然去!”

他们俩说干就干,第二天,他们准备了一点干粮,带好了野营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刀、绳子、保暖服、打火机,拦了一辆出租车,开始向北进发。

“你朝有山的地方一直开过去。”秦杰对那个司机讲。

“见山跑死马,我的车也许会散架的。”司机说。

“我们要进山当野人,当心我把你给宰了。”秦杰冲他露出了凶相。那个司机不再说话,拉着他们一直向山里去。在山脚下,车停了下来,秦杰与于磊下了车,开始向山里步行。

一开始他们还可以看见人烟,但后来他们看不见人了,他们像野人那样在山里搭窝生火,追杀野兔、摘野枣,而且从不看表。他们像个自然人那样在山里呆了一个星期,秦杰渐渐地感到了高兴,“我终于找到了一种缓慢的感觉了。时间过得可真慢。”他发现自己沉湎于酒色的身体正在恢复得强健,他追赶野兔时的动作敏捷如同猿人。

“可我想女人了,”于磊说,“过去我不想女人,但在山里呆久了,我又想女人了。”他这么说,而且这么拿目光盯住在山里碰见的乡村女孩。

“你这样子,见了母猪都是双眼皮的,”秦杰说,“在山里呆着,做个野人可真好啊,我们终于离开了城市,因为在城市当中,到处都是说谎者、失意者、偷盗者、精神病患者、平面人和生意人,还有政客,这些家伙叫我讨厌,而且,我们通过午夜狂欢,变得更为冷漠、无政府、非主流,走在剃刀和危险的边缘,如同一列火车在疯狂地向前开,但方向却早已不确定了。现在,我找到了缓慢的感觉,这很好,这很好。你感觉怎么样?”

于磊一边吃着野山葱和野柿子,一边说:“可冬天来了怎么办?我们不会被冻死吧?”

“不会。”秦杰说。他们继续向山里走,在里面,发现了一座军事基地。那是一座直升机军事基地,他们见到了基地的长官,告诉他他们要做野人。

“要做野人?哈哈,太好了,我一直这样训练着我的士兵们,你们这不算叫做什么野人,我可以把你们空投到东北的长白山上去,那里就要大雪封山了,你们敢不敢在山上呆上一个冬天?”

“敢!当然敢!”两个人都说。

“好,那你们明天上我们的直升机吧。”军官说,“我们把你们带到那里去。那里有一片真正的原始森林,你们要能在那种地方过上一冬,你们才可称得上是真正的野人。”

在飞机上,他们看见了下面的大地,到处是森林,茂密的森林覆盖着地表,河流在其中像发亮的白色带子。他们被放在了长白山的一处山峰底下。这回,他们真的要做野人。

当直升机再一次升入空中,地面上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于磊突然感到有点儿寒冷与惧怕。“他们明年开春才来接我们吗?”

“对,”秦杰说,“咱们向山里头进发吧。”他拉了一下于磊。

在他们的周围,是真正的群山和大自然。冬天快到了,一切因此而显得更加的苍翠和富有生命力。他们的头发已经长长了,披头散发,像个野人,手中握着砍刀。他们一边向前走,一边听到了远处的狼嚎和熊吼,那种激动人心的野兽之声回荡在森林上空。然后,他们扯开喉咙,也发出了一声嚎叫……

几个月以后,在一幢位于高速路边的塔楼中的一间房子里,幸福的左岩和他那个在网络上结识的小娇妻甜蜜地做完了爱,他滚落一边,躺在大床上沉沉地睡去了。在他周围,城市也在大地之上沉沉地睡去,没有星星,只有黑暗笼罩了城市,也只有灯火又咬破了黑暗。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一片白雪皑皑的大雪原中,一个野人正在生火烤肉,在旁边,则躺着另一具尸体,他已经变成了骨架,也许他身上的肌肉已变成了那个野人的热量替代物。那个野人是钻木取火的,长发披肩,他一边烤着肉,一边盯着四周的群山与白雪皑皑的世界。这个野人已经被困了几个月了,他没有同伴,只有一个人,或者他是靠吃同伴的肉才活下来的。太阳从大森林中喷薄而起。他看见了太阳,顿时兴奋了起来,手中举着一把刀,冲着太阳长啸了起来,声音久久地在四周回荡,声音孤独而又辉煌,左岩翻了一个身,这个梦中的景象又消失了。现在他梦见他驾驶着一辆汽车在城市中间奔逃,有另外一辆黑色尼桑轿车在紧紧地盯着他,毫不放松,他在城市间的道路中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