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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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莫兰(1)

高竞发现莫兰胃口不佳,满满的一个饭盒,她才吃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

“你怎么啦?”他问道,其实最近这几天,他一直感觉她有点小情绪,“林致远的事不是已经解决了吗?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他观察着她脸上的表情。

“没有啊,我哪有不高兴。”她轻声道,她用她的黑色娃娃头皮鞋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

他觉得她有心事。他瞥了她一眼,将一口饭送到嘴里。

“你骗谁啊。我还能看不出你高兴不高兴?说吧,什么事?”他用胳膊肘挤了一下她的肩膀,“是不是又找了新的证据,最后发现林致远才是真凶?”

她蓦然抬起头。

“你瞎说什么呀!怎么会是他啊!”她瞪了他一眼。

“我开玩笑的,你这么认真干吗?”他笑道。

她又狠狠白了他一眼。

“我不喜欢这种玩笑!以后不许说了!——你看着我干吗?我脸上又没东西!”

他凝视着她的脸,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有点不对头。”

“什么不对头啊。”

“你肯定有什么心事。”他道,“昨天你是不是又去找过那个单小姐了?”她刚想说话,他就说了下去,“别赖,我看见了。昨天你放学后,我来找你,正巧看见你走出校门,我也就是觉得好玩,就跟在了你后面——别打断我!我也不是第一次跟着你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又不是坏人!——我本来是想等你快到家时叫你的,想让你陪我去超市买双袜子,可没想到,你根本没回家,你又去找了那个单小姐。我看见你在她家门口的杉树林下面,跟她嘀嘀咕咕了好半天。莫兰,你倒说说,你现在还有什么必要去找她?”

莫兰警觉地盯着他。

“你站在哪里?我怎么没看见你?”

他笑起来。

“放心吧,我没听见你跟她说什么。你还是可以继续隐瞒我的。”

她脸红了。

“你跟单小姐聊完之后,又去过一次林致远那个小区的保安室,我没说错吧?放心,我没有去问你都说了些什么。但是,就算不问,我也能猜出来。”他注视着她,“你一定是觉得,林致远的案子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她低着头,一声不吭。

“莫兰!”

“干吗呀!”她烦躁地站起身。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她走到一棵树下,默默站了一会儿,当她回过头来时,高竞看见她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瓶盖,他认得它,那是她在林致远家捡到的红墨水瓶盖,想不到,她至今都保留着。

“高竞。你说,好人,会不会干坏事?”她问道。

“当然会喽。”他道。

这个问题让他再次肯定了自己的猜想。她一定是找到了林致远杀人的新证据,不然她不会这副表情。他心里在盘算,是该劝她去向警察说明情况,还是听之任之?

“如果好人干了坏事也得受惩罚吗?”她问道。

“当然。法律不是专为好人设立的,它适用于所有犯罪的人。”

他的话似乎让她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她低头想了一会儿,又问:“高竞,假如有人杀了你最亲的人,而法律又无法惩罚那个人,你会怎么做?”

没错了,一定是林致远。

他知道第二天林致远就要飞离S市,前往广州。如果他们现在去警察局提供新线索,也许还来得及阻止他的逃亡。可是,她愿意吗?他觉得答案是否定的。

她走近他,再次问道:“假如有人杀了你妹妹,法律又惩罚不了那个人,你会怎么做?”

他想了想,答道:“我会自己找到凶手。”

“然后呢?”她的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他。

他知道,她是希望从他嘴里听到她想听的答案,但是他不准备满足她。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样?”他问道。

“假如有人杀了我爸妈,而法律又没办法替我报仇的话,我就自己报仇”她停顿了好久才说下去,“我会自己想办法对付那个人,然后逃走。” 说完这句,她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慢慢浮起微笑。

他避开了她的目光。

“当然,如果能自己报仇,那一定很爽快。可这是法制社会。莫兰,如果每个人都凭自己的喜好乱报仇,那这个社会……莫兰,你干什么?”他看见她将手里的红墨水瓶盖扔进了前面的河里,霎那间,他明白了,她已经作了决定。

“啊,我只是随便说说,别那么认真。”她似乎一下子卸下了心中的重担,“不可能有那么多法律对付不了的坏人,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人需要自己报仇解决问题的,对不对?”她又坐回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为什么昨天去见单小姐?”他终于忍不住直接问出了口。

她回头盯着他的脸,微笑着问:“高竞,假如有人杀了我,你会为我报仇吗?”

在这种时候,问这种问题,无疑是一语双关。

高竞才想长篇大论地给她讲解法律常识和公民的义务,她却抢在他前面补充道,“你的回答不能超过三个字。”

她已经把我逼到了墙角。妈的,想一想,我真的有必要打听她找到些什么新线索吗?林云之毕竟是林致远的老爸。他们父子倆的事,归根结底,跟我好像也没什么关系。再说,谁知道她究竟有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我拼命劝她去报警,结果搞了半天,那线索却被警方推翻了,那不是丢人丢到家了?

“喂,高竞,回答我的问题!”她在催他。

“好吧。请再说一遍你的问题。”他彬彬有礼地说。他已经想明白了。

“假如有人杀了我,你会为我报仇吗?”

“会。”

“哈哈,谢谢。”

她笑颜如花,重新捧起了自己的饭盒。

他心里想,谢天谢地,还好她什么都没告诉我,不然,如果她和盘托出,接着又求他跟她一起守口如瓶,我倒真的是难办了。想来想去,还是现在这样最好。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什么庆北中学的偶像,让他见鬼去吧!

夜里十点,莫兰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她的面前摊着一张空白的信纸。她托着下巴,想了很久,才拿起圆珠笔,写了起来。

“赵律师:

你好。我是林致远的同学莫兰,之前,我们见过面的。其实,我想我们更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那时,林致远的妈妈刚去世不久,我在生病,你曾经打电话到我家来,那时,你的身份不是律师,而是林致远的爸爸。

我该称呼你什么呢?我想还是林爸爸更合适些吧。因为你本来就是他的爸爸。

还记得吗?你曾经对我说,郦老师曾经在三个月前向人打听过林致远的事。也许你不知道,郦老师只向我一个人打听过他,这是我后来核实过的,而我也只有跟林致远的爸爸提到过这件事。你说,你在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有很久没跟林家联系了,那请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呢?其实,如果你不问,我早把这事给忘了。我一直觉得那一次只是老师心血来潮找我聊天罢了。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怀疑你的。

第二件事是钥匙。你怎么会有林致远家的钥匙?你说你一直有他家的钥匙,可林致远跟我说过,他们家半年前因为盗窃,换过锁。你既然已经很久没跟林家联系了,你怎么会有他家的新锁呢?

第三件事是谢小波的地址。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说你去学校找谢小波,他不在,你说你知道谢小波住我对面,让我叫他下来。可你怎么知道小波住我对面呢?小波是两个月前才搬来的,他的新地址从来没跟学校说过。只有熟人才会知道小波的新地址。林爸爸,你一定是从林致远那里听来的吧。

还有你的眼镜。我见过你的照片,你的鼻梁正中有个疤。我记得单小姐说过,她戴眼镜是为了遮挡一个疤。我猜你戴眼镜也是相同的目的。

其实,一个人假如戴上眼镜,变个发型,再老作些怪动作,是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另一个人的。美国有很多连环杀人犯,都曾这么改头换面。我看过他们化妆前后的照片,的确判若两人。唯一可能露馅的就是说话的声音,所以你老是吃薯片,老是嚼口香糖,还老是尖着嗓子说话。当然,我们都没见过你,你被我们认出的风险不高。要说谁能认出你来,那就只能是林致远了,这就是你故意疏远他的缘故吧。我听他说,你只去看守所见过他一次,你说话很少,而且,他出来后,你在宾馆还跟他睡两个房间。

我想那天,你是没料到我们会偷偷跑去你家,所以,当你突然看见我朋友的时候,你忘记了一件事,伪装你的声音。所以那时,我在屋里听见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而当你看见我后,你才恢复‘赵律师’的声音。

那一次,我在你家发现两个有趣的小东西。一个是红墨水瓶的盖子,它在林致远的书桌底下,还有一个是镜子。在林致远出事之前两个星期,我曾经到过你家,我没见过这面镜子,后来我也问过林致远,他说,假如他要照镜子的话,就会去盥洗室。那么,他房间书架上的那面镜子又是从哪儿来的呢?还有镜子旁边的那些透明薄膜又是什么呢?自从在林致远那里看了你家的照相簿后。我大致猜出了这些东西的用途。那些透明薄膜其实是干了的胶水,它和镜子都是你用来化妆成赵律师的工具,而红墨水是你用来伪装血迹的。红墨水瓶我估计你已经扔掉了,但瓶盖被你遗漏了。我想你那天晚上走的时候一定很匆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