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迷宫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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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2008年3月8日夜(5)

“得了吧。”她不想听他说废话,丑就是丑。

“元元,每个人都在成长。我把你雪藏几年,等我死了,等你重获自由的那天,你一定会让所有人惊艳的。你现在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一点点设计……”他看着她,脑子里好像在规划着什么。

“陆老师,谢谢你的鼓励。我恐怕是活不到那天了。你还是把眼镜还给我,我需要它,我想趁我还活着多看点书。”她不想讨论美和丑这个问题。

“这不行。”他的声音立刻变得阴冷起来。

“为什么?我又不会用眼镜杀你。”她道。

“不是因为这个……”他从她身边走开了,走到了门口。

她觉得很奇怪。每次提到眼镜,他都显得很紧张,很不自在。

“那是因为什么?”

“我不想看到你戴眼镜,我害怕。”憋了一会儿,他说。

她不懂。

“把眼镜还给我!”她嚷道。

他好像没听见她的话,笑着说:

“你还是把这身衣服穿起来吧,我想我对你的腰围和胸围都目测得很准。我好希望能在第一百货公司的女装柜台前看见你。”

“为什么要在那里?”

“宝贝,因为那里试衣服的女人多,你到那儿就知道自己有多美了。穿上吧。”

说话真动听,她现在想穿它们了,但是,她还是恶狠狠地说:

“我不穿!我在坐牢,我要买囚衣!给我去买囚衣!”

第一百货公司的女装柜台?这就是他想传给她的信息?

收到。陆老师!

“这个人应该就是我的笔友。”陆劲说。

“为什么说是应该?你不确定?”简东平问道。

“事隔多年,我什么都不能确定。”

“好吧,说说是怎么回事。”简东平转身从墙角拿了瓶矿泉水放在自己面前,像是准备看场三小时的电影。

陆劲相信等说完他想说的,这个人会帮他的,也许还乐此不疲。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自称叫钟明辉的人,他一直在跟我通信,诉说自己的苦闷和杀人狂想,在他的叙述中,他似乎杀了很多人,邻居、同学、老师、陌生人,只要他看不顺眼,他都会想尽办法置对方于死地。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杀手,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么完成一场完美的谋杀,他说自己有耐心,有计划,也有魄力。他可以无声无息地消灭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让他讨厌的生物。他告诉我,他还曾经毒死过郊区动物园的猴子和长颈鹿。我想,如果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他的确是个出色的杀手,因为他至今逍遥法外。我就是一直在跟一个这样的人通信。”陆劲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

“不瞒你说,我在无聊苦闷的时候,也总想着报复这个世界,我想杀了所有我看不顺眼的人,我想欣赏他们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和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但是我看不顺眼的人实在太多了,杀不过来,而且,那时候我还年轻,杀气只藏在心里,还缺乏实施的勇气,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胡思乱想而已。我跟他是从我高中时开始通信的,因为发现在这方面,我们很有共同语言,所以我们聊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是我最贴心的朋友了。”

简东平已经完全被他的开场白吸引住了。

“你见过他吗?”他问。

“没有,从没见过。”陆劲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戴宽宽的黑框眼镜,头发长而邋遢,穿旧夹克衫和洗得发白的裤子,嘴边总带着茫然的、傻瓜似的微笑,谁会注意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这样的人?谁又会防备这样的人?

“我们俩都知道我们谈的东西非常、非常地微妙,所以,我们事先约定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职业等等。”

“但我想你们建立这种彼此之间的信任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最初,难道你会跟一个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人通信?”简东平的眼睛熠熠发光。

“是啊,这方面我吃了点亏,我在杂志上登广告征笔友时用了我的真名,当时我很寂寞,只想找个人聊聊,我没想到要隐瞒自己的姓名,也没想到我们后来的交谈会涉及那么黑暗的领域,那完全是出乎我意料的。”陆劲喝了一口矿泉水,水有点凉,他的脑子里无缘无故出现了元元的脸,他赶紧用意念将这会令他脑袋发烧的虚幻形象从心里驱散,他继续说道:

“所以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儿上学,但是我对他却一无所知,虽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后来很快改了邮政信箱。”

“钟明辉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说,钟明辉三岁那年就死了。”陆劲一直觉得,这是“一号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开始有了越狱这个念头,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说下去。”简东平兴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刚刚说了,他后来给了我个邮政信箱,我也没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们是怎么聊起来的?应该双方都有试探对方的阶段吧?”

“对,当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说他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睡觉,而之所以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做梦,他说他喜欢把梦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接着,他就在信里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那是一个屠杀野狗的梦,从放诱饵、用木棒打碎头骨、取出内脏、剥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脏,整个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相当地残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写,但凡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也写不了那么多。我想,他是在试探我。他的梦虽然让我觉得恶心,但我对他这个人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诉他,我也很喜欢做梦,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的狗丢了,后来发现它是被人杀了,还被敲碎了头骨,挖了心肝,我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因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尸体上发现了几根人的毛发,后来我就是凭借这些毛发找到了那个杀狗的人。你知道我接着怎么写?”

“怎么写?”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过把被害人从野狗改成了杀狗的人。”陆劲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他记得在十几年前,他写完这封信时,也是这么笑的,现在想起来,他跟这个人的通信也许是那些年寂寞岁月里最刺激的游戏了。

“后来呢?”简东平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

“这个钟明辉很快给我回了信,他说他发现我们两个很投缘,他就想交我这样的朋友。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笔友。”

“这跟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通信的时候,谈过很多关于犯罪的设想。我不知道他说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说的大多是确有其事。我曾经跟他说过两个逃犯的故事。”陆劲确信简东平在认真听他讲,便说了下去。

“事情发生在我十八岁那年,那就是1987年,我那时候离开家,自己跑到山上出家去了。其实也算不上正式出家,只不过在寺庙里借住,我帮他们干活,种菜挑水什么的。作为报酬,他们让我吃住在那里。他们都很善良,觉得多个人也没关系。那时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来跑去,写生,画画,胡思乱想,什么事都干。当然,我还是继续跟这个人在通信。”陆劲笑了笑说,“对我来说,那些信里写的罪恶,完全是娱乐。”

“也是一种发泄。”简东平道。

没错,不过没必要承认。

陆劲绕开了这个他不喜欢的词,说道:“我常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有一次,我收到我母亲的信,她说她很想来看我,想给我送点吃的来,可我不想见她。我跟她说过,时间到了,我自然会回去,但是她不听,还是来了。于是我就躲到山里去了,我想等她走后再回寺庙。那天下大雨,我躲在一个破庙里休息,这个庙以前也有出家人隐居,但因为有一半屋顶已经塌了,没人修,所以我去之前那里早已经没人住了。在山里像这样的小破庙还有好几座。那天我在这所破庙里一个人一直待到天黑,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我突然听到有人在说话,声音很大,好像还是两个人,他们把我吵醒了。”

陆劲耳边仿佛又响起那嘈杂粗哑的声音。

“我躲到一个佛像底下,听到那两个人在吵架,他们说的是普通话,但其中一个我肯定他是S市人,他有时候会漏出一两句当地话来,因为我父亲也是那边的人,所以我听得懂他在说什么。我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原来,他们是两个抢劫杀人犯。他们是来安徽看朋友的,那个朋友大概曾经在上海念过书,在他们眼里好像本来是个被他们瞧不起的人,但这次他们见到他,却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人竟然已经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这两人大概在S市混得不太如意,所以一看到对方那得意扬扬的样子就非常恼火,于是两人一商量,就决定把那个人杀了,抢了部分古董逃了出来。”

“古董?”

“被杀的是个古董商,自己收藏了不少值钱的小玩意儿,因为大东西搬不走,能找到的现金又不多,所以他们两个只能从他的柜子里带走了些小东西,比如戒指、鼻烟壶、纽扣之类的。”陆劲停了下来,他想,简东平一定猜到了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果然,简东平叫了起来。

“我说呢?你一个穷教师哪来那么多钱搞收藏,之前你在广州做美术设计的时候应该收入也不会很高。你就是从他们那里拿走了你最初的收藏。那些纽扣!对不对?”简东平笑了笑,忽然脸色一变,问道,“难道你杀了他们两个?”

“那倒没有。我只不过是拿走了那些小东西而已。”

“怎么回事?”

“听他们说,被杀的那个在吃晚饭时不断向他们吹嘘,他之所以现在会发迹,是因为他无意中发现了一张藏宝图。那张图是他从旧货市场的地摊上淘来的,上面的文字很怪,像符号又像图画,里面还画了很多佛像,小贩说那是他从自己家的猪圈里无意中挖到的。那个人后来用100块钱把它买了回去,起初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后来他翻看典籍,又请教了一些人,才知道那张图是一个晚清海盗头子留下的藏宝图,至少他是这么对他那两个朋友吹嘘的。他说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研究出了藏宝的地点。于是,每隔两年,他就会去那里拿一两件宝物出来,卖了,过一阵神仙般的日子。他现在出售的古董,大部分都来自那个宝藏。”

简东平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但眼神中充满了怀疑,好像在问,这是真是假?也太玄了吧?会有这种事?

“是不是很离奇?”他问。

“的确很离奇。你说的一大笔钱指的就是这个宝藏?”

“是的。”

“他们两个在吵什么?我觉得,如果真有那张所谓的藏宝图,他们根本就不应该杀那个人,应该胁迫他带路去藏宝地点才对。”简东平很认真地说。

“说得也是。但问题是,他们两个意见不一致,一个相信有这回事,另一个不相信,一个主张把人留下来,押着他去找宝藏,另一个则嫌那太麻烦,还不如杀了他,拿了现钱走人更干脆。其实杀那个人应该也只能算是误杀。两个抢劫犯中的一个,就叫他劫匪乙好了,脾气非常火爆,被杀的古董商又好像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得意忘形的时候,无意中点了这个人的痛处,说起了他在中学时偷女生内衣的事,把这个人惹恼了,于是就一刀捅了他,等劫匪甲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他们两个就是为这才吵得不可开交的,劫匪甲埋怨劫匪乙不该下手这么快。”

“那后来呢?”

“劫匪乙要求独吞抢来的小古董和现金,因为是他动的刀,他当时说了很多话,我只记得大致的意思是,‘你反正想要的是那张藏宝图,那你就光拿这张图吧’,劫匪甲当然不肯,他们越吵越凶,后来就打了起来,最后劫匪甲把劫匪乙捅死了,把尸体拖到破庙后面的树林里埋了。因为劫匪甲没办法一只手拉着尸体,一只手又提着箱子,再说,他大概也认定破庙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他处理尸体的时候,把箱子留在了破庙里,我就是趁这个机会拿走了箱子。我把箱子藏在我平时常去写生的一个山洞里。后来我发现,箱子里面除了一些衣服外,只有纽扣和鼻烟壶,并没有什么藏宝图。更有趣的是,我后来又去过那座破庙后面的山林,我找到了埋尸体的地方,但那只是个浅坑,尸体不见了。”

“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埋完尸体后发现箱子不见了,知道可能有目击者,所以他临时又把尸体转移了地方?”简东平猜测道。

“有可能,但是不能肯定。”

“我还有个问题,埋尸体应该需要挖坑吧?”

“不错。”

“他用什么工具挖的坑?如果他要转移尸体,那就意味着得挖两次,不会是用手吧?”简东平露出思索的表情。

陆劲笑了笑,他之所以喜欢简东平就是因为这个道理,跟这个人说复杂的事非常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