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那的手在微微颤抖,脸却越来越红,胸膛传来渐渐加急的呼吸。他闭着眼,羞赧的神情中带着一丝尴尬,轻轻摸索着帮我系上最后一个衣结,才紧张地吐了口气,睁开眼看着我点头:“应该可以了。”
从驸马府出来后,为了摆脱他身后跟踪的人,我使了个障眼法,让那些人跟着个幻影走。待幻影消失后,这些人会在凉州街头急得团团转,回去后怕是难逃墨卡顿一顿暴打了。
摆脱那些人后,恰那花了不少钱为我买衣物佩饰,带着尚是狐狸身体的我,策马来到凉州城外的天梯山口这里有座远近闻名的石窟,是五胡十六国中的北凉国主沮渠蒙逊主持建造的。已历近九百年时光,当年辉煌的石窟几经战乱早已颓败不堪,唯有燕雀穿行于结满灰尘的洞顶石梁。恰那选择此处正是因为人迹罕至。
在一个供奉毗卢舍那佛的洞窟里,我尝试再一次变成人形。失败了几次后慢慢摸出了门道:只要集中神思默想,脑中出现那温润的笑容,我的身体便能渐渐变化,最后成人形。
恰那闭着眼帮我穿上了人类的衣服。第一次穿衣服,总觉得浑身别扭,我用嘴叼住胸前飘荡的长丝带,站在偌大的颓败洞窟里扭来扭去地低头看。恰那为我选的是裙边绣着白梅的水蓝衣服,腰间系一根绣金线的白丝带,连脚上的绣花鞋也是深蓝底配白碎花。这样一身蓝白色搭配得恰到好处,令第一次穿衣的我不由得窃喜。
这套衣服我一直珍藏了几百年,直至在漫长岁月里完全烂尽。自那以后,我所有的衣服皆是蓝色。
头发被轻柔地撩起,恰那为我插上一根珐琅蓝的菊花形银簪子。他清俊的脸上红云密布,酒窝里荡漾着腼腆的笑纹:“小蓝,你得学会自己穿衣了,不能老是我帮着你穿。”
我老老实实地点点头。人类真麻烦,不像我们有皮毛覆盖,得花那么多时间穿衣脱衣,赤身裸体成了最为不雅之事。不过,可以变换不同的衣饰,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这对于女性来说亦有无穷的乐趣。我虽第一天做人,却也跟人类女人一样对自己的外表极其在意,对恰那说道:“我想看看我现在到底是什么模样。”
恰那一直凝视着我,瞳仁如纯墨般浓得化不开:“洞窟外有一条小溪,我们可以去那里。”
两腿直立站久了便觉累得慌,现在要出去,我便蹲下身伸出前爪,不——手。刚接触到地上的小石子儿,我便龇牙咧嘴地甩手,没有厚趾,这手心磕到石头怎么这么疼?恰那急忙将我拉起,小心查看我的手心,用帕子擦掉小石子,有些心疼地责备:“小蓝,可不能再用四肢爬了,你得学会像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
我看着自己的两条细长的腿,撅嘴埋怨:“人用两条腿走路多累啊,跑得还不如我们狐狸快。”
“你现在是人的模样,自然得用人的方式生活。”恰那搀着我的手臂,嘴角的笑带起浅浅的酒窝,荡漾出幸福到极致的柔情,“来,我教你。习惯了,你就会更喜欢做人而不是狐狸了。”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明媚的初夏午后,在静谧无人的破败洞窟里,恰那耐心细致地教我走路。我如同幼童,努力地学习用手穿衣吃饭。成为人的初期,是恰那帮我克服了种种不适。他温柔的指点、轻快的欢笑、脸上的红晕、手心里微微的汗湿,七百多年后仍历历如初。
蓝天清透,白云如絮,四周环绕着茂密的山林,草地上开满金色粉色的格桑花,迎风摇摆着纤细的腰肢,空气中充盈着清新的淡香。偶尔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远处有几头牛在悠闲地吃草,缓慢流淌的小溪,水面上现出两个倒影。
还是个少女,十五六岁模样。五官清丽细致,身体柔软纤细,肌肤似有生命的白玉。我笑一下,水面上的少女也在笑。深浅恰到好处的酒窝隐现,唇角微扬,勾勒出曼妙的弧度。
水面倒映出的那个清新身影,该怎么形容呢?
是纯净!纯净如蓝天,如白云,如碧泉,如月牙,如最纯美的明珠,如世间任何最美最自然的事物,焕发出柔和悦目的光彩。一双剪水清眸,澄澈无垢。眼波流转时,深蓝色双瞳灵气四溢,衬托在蓝天白云下,荡漾出无限的柔情蜜意。
如镜般的水面上出现了少年的倒影。恰那站在我身后,眼神晶亮地凝视着我,眼里蕴着满溢的欢喜。在跳跃的阳光下,映衬出多么干净清纯的画面:俊朗秀挺的少年与秀丽绝美的少女,在蓝天下,如格桑花朵,炫目夺人的美!
我蹲下身摸向水中绝美的影子,破碎的水纹一圈圈荡漾开去。我难以置信地扭头看恰那,结巴地问:“这……这是我吗? ”
恰那星眸熠熠,笑意翩翩:“就是你啊,美丽的仙女。”
美则美矣,可我仍失望地低头:“我怎么长成这副怪样子? ”
恰那讶然:“怎么怪呢? ”
“你们不都是黑发黑眸吗?为何独我长了蓝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珠?还有——”我走了几步,指着左脚差点儿哭了,“我的腿……”因为那年被猎户的捕兽夹所伤,我的左腿一直无法正常走路。没想到,变成人身后,这个伤还一直伴着我。
“小蓝,你的蓝眸蓝发美得惊人,比我们这些黑眸黑发的人漂亮太多。还有,别在意你的腿,那只是微小的瑕疵。”恰那脸上泛着霞光般的潮红,咽了咽口水,喉结在优雅的颈项上下滚动,声音带着微微的颤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我扭过头,对视着一双澄澈的深邃眼眸,眼里似有不羁的春江流淌,流出醉人的波涛。阳光如金鳞遍洒,在他瘦削的脸上染出金色的光晕。
那一刻,我的心突然莫名地猛跳一下。我隐约觉出他看我的眼神与以往我还是小狐狸时有些不一样,可是,只做了一天人的我,实在笨拙得可以,只觉得被他这么直直地看怪不好意思的。直到多年后,我才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目光。
那时的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心思,吞吞吐吐地终于问出口: “那……你说,娄吉见到我,他……他会不会……会不会……”
恰那清亮的眸子突然暗淡下来,手握成拳紧了一紧,抬眼对着我凝视许久,有些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会。你是那么美好,世间任何男子见了你都会动心。
哥哥与你相伴多年,他不是铁石心肠,他必定会——”
他突然停顿下来,侧过头平稳了一下呼吸,再次对着我时已是满面笑容。他向我伸手:“来,我再教你骑马。”
空气中花香愈浓,沁人心脾。夕阳下的高大少年牵着马儿,马儿上是晃晃荡荡的我。少年长长的身影投在草地上,清风扬起黑亮的长发,摇曳的格桑花,泛着粼粼波光的河水流淌,如诗般的画面,美如仙境。这是我心中珍藏的画卷。夜深人静时,长轴画卷缓缓打开,细细品味,恰那的笑容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察必! ”
我看到察必没有带任何侍从,走到我们经常私聊的山坡草地上。看来她已收到我的信号,独自来赴约了。由于攻打南宋极不顺利,蒙哥汗不得已再次起用忽必烈。忽必烈料到这次战况不会很顺利,所以出征时没有带上察必和八思巴,而是将他们留在了开平府的王府中。
我从树后转出,扭着小碎步局促地走向她。她呆呆地看着化成人形的我,表情是惊诧疑惑加不可置信。我扭扭捏捏地再叫一声:“察必,是我,小蓝。”
她终于有了反应,大声惊叫:“呀,是你!小蓝,你成人形了?居然只用了短短三年时间? ”
我心下窃喜,龇着牙对她笑了一笑。
察必却绷着脸,上下打量我,神情严肃:“告诉我,你是不是为了修补灵力,使用了什么禁术? ”
我吓了一跳,赶紧摇头辩白:“不是的,我天天废寝忘食地努力修习,这你也知道啊。”看她似乎还不信,我又急忙比画,“还有,我找到了极其罕见的天山雪莲,吃了后灵力大增。”
“难怪。”她终于点头了,伸手轻轻掐我的脸,半笑半含酸地啧啧赞叹,“瞧瞧这肌肤、这身姿,还有这堪称完美的五官。不愧是纯血蓝狐,不是我们这等混血蓝狐能比的。早料到你会有绝世容颜,却没想到竟能漂亮得让我也起了嫉妒之心! ”
在我眼中,察必是我认识的人中长得最漂亮的了。能被她这般赞誉,我虽有些不好意思,却也掩不住有一丝得意。不过,察必的刻薄本性一点没变,旋即又开始打击我:“这蓝眸蓝发虽然又好看又独特,却非寻常人类所能接受。你这副模样,可千万别在任何不熟悉的人类面前出现。否则,准保给你扣个妖孽的罪名乱棍打死。”
我叹气,她总是能戳到我的痛处。将长长的蓝发拽在手里,我犯愁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把这蓝眸蓝发用幻术隐去。”
她倒也不再刻薄,安慰我道:“别太心急,欲速则不达。你冲破班智达束缚人身的咒术已费了很大力气,又为八思巴消耗了那么多灵力。你才有人身,别再多消耗,小心别被灵力反噬。”她盯着我,严肃得可怕,“别怪我没提醒你,灵力反噬可不是好玩的。”
我心中一凛,对妖来说,灵力反噬是最为可怕之事。最轻也得散尽修为打回原形,最重者,永堕地狱受无间之苦,不得轮回。
正在沉思,察必突然凑在我耳边吼:“还有,别去惹我儿子。”
我被她的大嗓门吓得退开一步。真金?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头?我揉着耳朵皱眉:“我惹他干吗?躲都来不及呢。”
子凭母贵,忽必烈对真金异常喜爱。他让自己最信任的汉人谋士姚枢做真金的师父,教导真金儒家典籍,又让八思巴教他佛法。每次他来八思巴处学习,总喜欢逗弄我。这小鬼老是缠着八思巴和察必,想要把我占为己有。八思巴自然不同意,察必也是任他说破嘴皮也不为所动。我每次见了他都是能逃则逃,实在逃不了就愣不理睬他。也不知他到底喜欢我什么,以他尊贵的身份,要什么宠物得不到呢?察必在我额头上敲了个栗暴,鼻子哼气:“他今年15岁了,在男女情事上正是懵懵懂懂之时。你这样娇美的狐媚子出现在他面前,岂不将他魂都勾了去? ”我揉着额头,不满地瞪她:“你不是送他两个漂亮的通房丫头了吗? ”
察必挑着细长的眉嗤笑:“你呀,真是不懂人类男子。男人的欲和爱可以完全分离。他现在只尝过欲,还不知道爱是怎么回事儿呢。”
我不解:“爱和欲怎么可以分开?我们狐狸,只会和自己的终身伴侣一起生养孩子。”
察必长长地叹息,秀眉微蹙:“你既已修成了人身,就要习惯人的习性。女人哪,心里都有‘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美好愿望。可才子佳人从一而终的神话只在话本杂剧里才有。人之所以那么爱看这类故事,不过是因为他们自己在现实中难以找到这样生死交付的恋情罢了。”
我沮丧地垂下了头。唉,我每次满腔的期许和盼望,都会被察必浇个透心凉。人类男子若是这般不堪,我好不容易修成人身又是所为何来?
“不过呢,你的那个红衣喇嘛倒是个例外。”峰回路转地,她又突然提及我心中念念不忘的那个身影,“这般心智坚定的男子,要赢得他的心绝非易事。但若真能动心,怕是一生不变。”
她俯身凑近我的脸,眼底闪烁着一丝看好戏的诈色:“他见过你的人身了吗? ”
“还……还没有。”我再次结巴,手心不由自主地冒出汗来,“我……我
怕……”
“怕他即便面对你的绝世容颜也不为所动,是吗? ”
我紧张地点点头。
察必爱怜地抚摸着我的头,长叹一声:“他已将一生一心都奉献给了佛祖,又能容你多少呢?与佛祖争一个人的心,可比与女人争难多了。”
我的心再一次被察必无情地打入深渊。是啊,我有什么?除了一张脸蛋,除了与他相处多年,我有其他什么资本跟佛祖去争夺他的心呢?
我凝视着远处绵延的山峦。夕阳西下,暗彤色的霞光渐渐隐入远山的轮廓后。任由晚风吹拂着蓝色丝绒般的长发,我就这样一直呆呆望着,直到夜幕完全降临。
“蒙哥汗出征南宋一直不顺利。转眼到了公元1259年,蒙哥汗围攻四川合州却久攻不克。蒙哥汗中了流矢,于七月病死军中。”
年轻人一拍手掌:“忽必烈的机会到了! ”
“正是! ”我微笑着点头,“彼时,忽必烈已带军到达湖北,准备攻打鄂州。他听到蒙哥汗的死讯后迫不及待地跟南宋丞相贾似道议和,匆匆北上。因为他最小的弟弟,驻守漠北的阿里不哥已经先他一步行动,准备召开忽里勒台,夺取大汗之位。”
年轻人也学我一样抱膝,蜷缩在炕的另一头:“我记得这个阿里不哥也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
我点点头。这个时代很少有年轻人喜爱读历史了。他们的时间,更多消耗在网络游戏、QQ聊天上。难得这个年轻人如此热爱历史。我继续说道:“阿里不哥势力并不弱。尤其是在蒙哥汗压制忽必烈时期,阿里不哥得到了蒙哥汗的重用。所以,拥护阿里不哥的蒙古贵族也有不少。但忽必烈长期在汉地,中原的物资和富庶非阿里不哥驻守的漠北能比。所以在跟弟弟争夺汗位时,忽必烈很快就掌握了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