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秋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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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枕木根根皆血泪

滇越铁路从中国昆明至越南海防,全长854公里。中国境内段称昆河线,从昆明经宜良、开远、芷村至河口,计465公里。这是一条米轨小火车铁路,这条铁路的修筑,是法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云南的产物。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山河壮丽,气候宜人,资源丰富,法帝国主义对它早已垂涎三尺。1907年,法国在马赛举行的属地博览会中,竟然将云南列为法国属地之一。早在19世纪中叶、法帝国主义分子便以传教、旅游为名,潜入云南调查资源,勘测路线。中法战争后,1885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法新约》就曾规定:“以中国建造铁路时,应向法国人商办。”中日甲午战争后,法国以三国“干涉还辽”有“功”,做了“大有益中国的事”为借口,照会清政府,要求给予“补偿”。其中条件之一,就是要求修筑从越南到昆明的铁路,1897年秋,法国公使吕班向清政府正式提出在云南修筑铁路的要求。1899年4月,清政府“准允”法国“自越南边界至云南省城修造铁路一道”。1901年,法国滇越铁路公司成立,开始筹划有关事项。不久,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了《中法会订滇越铁路章程》三十四条,规定路铁由法方修筑,建成后的经营权亦归法方所有,而中方仅只是提供劳动力与驮马运输而已。通过这一章程,法国正式攫取了滇越铁路的修筑权。

1900年,法国派专员来滇勘测路线,原线计划自河口沿红河北上,入新街、由蒙自、临安(建水)、通海、江川抵昆明。后来,由于人民的反抗,被迫更改路线,改由河口经芷村、阿迷州(开远)、宜良等山区盘山而上昆明。滇越铁路云南段于1903年动工,至1910年竣工,同年4月1日正式营业,从开工到竣工,历时七年,耗资1654万法郎,约为5370余万两白银。据有关资料记载,1903年清政府在蒙自设立“云南铁路总局”,协助法国办理铁路的雇工、采购、交涉土地等事项。有人向该公司包揽招工,从天津、济南等地招来苦力六千名,到河口至阿迷州之间筑路。由于外国包工头、监工的虐待,加之工程艰苦,这批工人生还者“至多不过六七百人”。以后,又大量从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河北、河南、山东等省招募工人。这些中国筑路工人,工资极低,每日工价仅六毫,粮米又由包工头高价卖给他们,伙食极差。住宿条件十分简陋恶劣,他们数人或十数人为一伙,在路侧搭一窝栅,斜立三叉木条,上盖以草,便席地而卧,既潮湿,又不卫生,天气炎热,秽臭熏天,导致疾病流行,工人成批成批地大量命归黄泉。中国筑路工人命运之悲惨,不仅在于工作重,工资低,条件差,环境恶劣,更令人难忍受的还在于洋工头、监工的虐待。工人稍有停息,他们便举鞭毒打;工人得病,他们不问已死未死,统统“大焚其棚,随覆以土”;对劳累过度,躺在路旁奄奄一息的工人,他们竟“以足踢之深涧”……筑路工人被洋工头、洋监工无故打死打伤者,更不计其数。有人统计,到滇越铁路1910年通车时,中国筑路工人死亡人数竟高达十二万人之多。难怪民间常说:滇越铁路是用中国人的白骨铺垫而成的,根根枕木都是血和泪,“一根枕木,一条人命”。

铁路修成后,法帝国主义控制了营运权。他们通过收取高额运费和名目繁多的过境税,从中国人民身上榨取巨额金钱。如果从昆明运出货物,首先要负担火车运费。第二要负担车站费,此项费用包括登记费、过站费、搬运费、称量费、打印费等五六项之多。第三,还要负担码头费。码头费又分卸货费、进栈费、栈租费、借路费,等等。除上述运费、杂费之外,还必须交过境税。其名目又分为境税、过关税、统计税、手续税等四项。法帝国主义就是这样凭借这条铁路,进行种种苛索,大肆掠夺中国人民的。据统计,法国从经营滇越铁路中所获得的利润,每年的收入纯利润高达一千万法郎以上。

滇越铁路修通后,法国还利用它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倾销法国商品。云南的大锡、茶叶、火腿,四川的生丝、绸缎、川烟、川纸、药材以及各种手工业品,都被法国人廉价收购后,经滇越铁路运往越南,再由海上运往法国。法国大量“洋货”,也通过滇越铁路运进云南来倾销,使滇省城乡充斥“洋货”,以此搜刮云南各族人民的钱财。所以说,滇越铁路通车之后,给云南人民带来的并不是福音,而是使云南更加成为帝国主义掠夺的对象,使云南对帝国主义交通侵略和经济侵略的依赖关系和半殖民地化的程度,也就日益加深起来。当然,也相应地把一些西方文明也带到了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