饺子原本是治病良药
大年三十儿吃饺子是中国人的传统,但关于饺子的来历恐怕鲜为人知。其实,饺子本来是用来治病的,它的起源还与“医圣”张仲景有关呢。
张仲景生活在东汉末年,其医学著作《伤寒杂病论》,一直被历代医者奉为经典。建安年间,张仲景被派到长沙做官。他本可不再从医,安心从政,但看到百姓出现病痛,他就难以自持。后来,张仲景因不满官场的黑暗而辞官回乡。当时正是隆冬季节,他看到许多无家可归的百姓面黄肌瘦、衣不遮体,不少人甚至连耳朵都冻烂了,心里非常难受,于是决定熬一些药(“祛寒娇耳汤”)分给冻伤的人。
他把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然后将其捞出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再煮熟后分给大家吃。人们吃了“娇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之后,有人按照“娇耳”的样子做成食物,在过年时食用,称之为“饺子”。至今张仲景的老家南阳一带仍有“过年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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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八粥是中国民间的节日食品,但其实这种食物的来历与印度的佛祖释迦牟尼有关。据说在释迦牟尼成佛之前,曾苦苦修行多年,饿得骨瘦如柴,眼看就不行了。这时,他偶然遇到了一个善良的牧女。牧女给他乳糜食用,他吃了乳糜,便恢复了体力,端坐在菩提树下入定,于腊月初八成道,那天被称作“腊八”。佛教传入我国后,中国汉族地区把腊月初八作为释迦牟尼的成道日。到了这一天,为了纪念释迦牟尼修行成道之日,各寺院都要诵经,并效法牧女献乳糜的传说,用香谷和果实等煮粥供佛,这就是“腊八粥”。
自助餐:海盗就餐的习惯
自助餐是一种非常自由的就餐方式,自取自食很方便,而且也不用担心吃多了会额外多花钱,所以去吃自助餐的人往往都是名副其实的“饭桶”。那么,这种就餐方式究竟是怎么出现的呢?
自助餐起源于公元8到11世纪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式餐前冷食”和“亨联早餐”。据说,这种就餐方式是当时的海盗发明的。
那时的海盗们每有所猎获时,就要由海盗老大出面,大宴群盗,庆贺一番。但海盗们个性粗放,不熟悉也不习惯当时餐饮中的繁文缛节,于是便别出心裁,将所需要的各种饭菜和酒水集中在餐台上,由每个人自己取食品及饮料,畅饮豪吃。
海盗们这种特殊的用餐方式,起初还被人们视为“不文明的吃法”,但后来,人们却渐渐发现了这种吃法的好处。对于顾客,用餐时不受任何约束,随心所欲,可选择的种类多,能够想吃什么就取什么;而对于饭店老板,也不用再为顾客进行桌前服务,节省了很多的劳力,降低了用人的成本。于是,这种自助服务的用餐方式很快就风行了欧美各国。
有趣的是,到现在为止,在世界各地仍然有很多自助餐厅以“海盗”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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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们吃得热闹,难免有“吃伤”自己的情况,这是因为海盗们吃饭时会用锋利的匕首来切割食物。酒足饭饱之后,有的人还拿匕首当牙签来剔剔牙。如果是没用惯匕首的“菜鸟”,就可能会弄伤自己。事实上,在17世纪以前,欧洲人都在这样用餐。后来,法国的红衣主教黎希看到宴会上有人用匕首剔牙,觉得很不美观,而且还很危险,于是就下令把吃饭用的匕首的刀尖改成圆形。这就产生了现在西餐桌上使用的餐刀了。
“东坡肉”非苏东坡的肉
听到“东坡肉”,有人就联想到“唐僧肉”。无论这道菜如何美味,一挂上人名,总难免让人心生“恐惧”。
东坡肉,顾名思义与北宋时的文学家苏东坡有关。相传苏东坡在杭州做刺史时,为民排忧解难,尤其是发动20万大军疏浚西湖,筑成沟通南北的苏堤,大大改善了交通,消除了水患。百姓十分感激苏东坡,私下商议报答恩人。后来,有人了解到苏东坡喜欢吃猪肉,于是每逢过年时,百姓都抬着猪肉去给他拜年。这样一来,苏东坡收到许多猪肉。面对如此多的猪肉,怎么办呢?他让人将所有的肉切成方块儿,烧得红润油亮,按参加疏浚西湖的民工花名册每家发送一份。因为这种肉是苏东坡派人制作并送来的,所以人们称之为“东坡肉”。后来,东坡肉成了杭州名菜。
还有一种说法是:苏东坡被贬官后,回到杭州,在家闲着无事,经常自己烹制各种菜肴。一次,家中来了客人,他烧了一锅肉招待对方。在将肉下锅后,他与客人下起棋来。时间过去了很久,苏东坡突然想起锅中有肉。他以为肉烧焦,没想到肉不仅没烧焦,而且色泽红润,香气扑鼻。客人尝后,觉得味道美极,赞美不已。人们听说后纷纷向苏东坡请教烹制之法,并将这种红烧肉称为“东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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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苏东坡不是个“吃货”,但偏偏很多美食都跟他扯上了关系,例如东陂肘子。传说苏东坡曾到过江西永修一带,并无意间为当地一个农夫的孩子治好了病。为了表示感谢,农夫让妻子煮肉款待苏东坡。可是,毕竟是山野村妇,也不知道怎么能把猪肘子做得好吃。这时候,苏东坡正陶醉于乡村美景,不禁吟出一句“禾草珍珠透心香”。农夫的妻子听到后以为恩人说的是“和草整煮透心香”,心想估计恩人喜欢这个口味,于是便赶紧将猪肉和系肉的稻草一起放进锅里煮,没想到煮出来的肘子别有一番风味。
“四菜一汤”:朱元璋做榜样
朋友来家中做客,主人给准备了一荤一素。朋友见了不悦,说:“你这也太小气了,怎么着也得给弄个‘四菜一汤’啊!”主人笑了笑,说:“好,那我把这荤菜撤了啊!”
人们都知道“四菜一汤”是指四道菜、一份汤,可多数人都不知道,这其中本没有半点荤腥。关于这一点要从“四菜一汤”的起源说起。相传,朱元璋当皇帝那年,正赶上天灾,百姓缺衣少食。可就在这困难时刻,一些达官贵人却整天花天酒地。贫苦出身的朱元璋十分气愤,决定好好整治一下手下这班人。
在朱元璋的“糟糠之妻”马皇后生日那天,文武百官都来朝贺。开饭的时候,朱元璋吩咐人上菜:第一道菜是炒萝卜;第二道菜是炒韭菜;第三、第四道是两大碗青菜;最后一道汤是葱花豆腐汤。众大臣看到这些都傻了眼,他们可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看到这些自然觉得难以下咽。朱元璋随即解释,“萝卜上了街,药店无买卖”“韭菜青又青,长治久安定人心”“两碗青菜一样香,两袖清风好丞相”“小葱豆腐青又白,公正廉洁如日月”。众大臣听后,明白了朱元璋的用意,因此即便没有食欲也只能大口大口地吃下去。
众大臣本想只有这一顿饭如此,没想到朱元璋在宴席后当众宣布,以后大家要以身作则,不管宴请什么客人,最多“四菜一汤”,违者将从严惩处。此后,“四菜一汤”方式从宫廷流传到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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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周恩来总理曾亲自敲定,将“四菜一汤”作为公务接待的标准,尤其是国宴的标准。不过,仅仅吃着青菜、喝点寡汤,似乎对不起远道而来的贵客,因而随着与各国的交流增多,“四菜一汤”的菜式逐渐吸收了各类菜肴的特点和各国人的餐饮习惯,出现了很多新菜式。
“咖啡”:山羊中招难入眠
咖啡醒脑提神,真是工作时的“好伴侣”。别看它表面上带有西方“小资”的色彩,其实它骨子里透露出的是非洲大陆的原始味道。
据说在很久之前埃塞俄比亚人就已经开始采摘咖啡豆了。当时在埃塞俄比亚的咖法省的热带高原上,就有很多这种植物。“咖啡”一词其实就来自于“咖法”这个地名。在埃塞俄比亚还流传一个关于咖啡来历的故事。
传说在公元600年左右,有一个牧羊人发现自己的羊群不爱睡觉,不但不睡觉,有时候还会异常兴奋地叫。牧羊人觉得奇怪:难道这山羊就不困吗?没啥文化的他决定向当地教堂的神父求助。神父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些羊很喜欢吃一种不知名的果实,心想肯定是这些果实有问题。他大胆地试吃了一点,发现这种果实竟然能够让人兴奋,于是便把它称为“去除睡意、清净心灵的神圣物品”。
后来,一个阿拉伯商人听说了这种“圣品”,他灵机一动,调制了一种“咖啡豆肉汤”,竟然销路大开。大约在13世纪,咖啡作为一种提神饮料流传到阿拉伯半岛,受到当地人的欢迎。再后来,咖啡传入欧洲,接着是南亚、澳洲和美洲。
有意思的是,当咖啡这种饮料传到法国时,法国的酿酒家唯恐自己的葡萄酒生意会受到冲击,便大说咖啡的坏话,说它是“毒品”,会损坏人的大脑功能,还会让黑人变得更黑……可是最终咖啡还是为人们所喜欢,被称为世界三大饮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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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尼有一种特殊的咖啡,叫做“猫屎咖啡”。这种咖啡的来历与当地一种野生动物有关系。据说,当地有一种俗称“麝香猫”的树栖野生动物,它们喜欢以咖啡果实当做食物。可是,它们并不能消化掉咖啡的种子——咖啡豆。这些咖啡豆会被它们原封不动地排出体外。印尼人利用这些咖啡豆制作成猫“屎”咖啡。据说这种咖啡风味独特,味道香醇。
“可口”与“可乐”
说到可口可乐,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很有可能,你此时正一手拿着这本书在读,而另一只手在端着可口可乐。当然,如果你喜欢百事可乐那也没什么稀奇,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可是,我们今天要说的是“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原本是南美洲两种果汁饮料,一种叫做“可口”,另一种叫做“可乐”。它们两个的结合全要归功于一个叫做约翰·彭伯顿的美国药剂师。
据说,彭伯顿一直都在努力创造一种能提神、解乏、治头痛的药用混合饮料。在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之后,他终于在1886年调制出了一种药剂配方。有趣的是,他所使用的配方竟然就是“可口”和“可乐”的原料。鉴于此,彭伯顿干脆给这个药剂配方取名为“可口可乐”。
最早的可口可乐里并没有气体,喝的时候只要兑水就行。可是,由于一次偶然事件,可口可乐就有“气”了。据说,在1886年5月的一天下午,有个喝醉的人来到彭伯顿的药店,想要一杯治疗头痛的药水。当时的营业员懒得去水龙头那里兑水,便就近将充气的矿泉水往可口可乐里兑。没想到,那个“酒鬼”喝了之后觉得好喝极了,要了一杯又一杯。之后,很多人都知道了这种不含酒精而好喝的饮料。
后来,彭伯顿在去世前4年,将可口可乐的发明权出售。接着,在40年内,世界上便无人不知可口可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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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就是带气的水,这种饮料的历史已经将近200年了。据说,在16世纪时,欧洲的地质学家在口渴时饮用了一种天然的矿泉水,发现这种矿泉水格外清凉解渴。之后有人研究发现,原来这种矿泉水中含有二氧化碳。1820年,德国的一位药剂师通过实验最终配制出了与那种天然矿泉水一样带气的饮料,那就是最原始的汽水。
一赌气就做出了“薯片”
马铃薯就是俗称的土豆,这种高淀粉的食物最初来自于美洲,后来却在欧洲发扬光大,不但成为人们饭桌上的美餐,还成为人们饭后的零食。它做成的食物知名度最高的就是薯条和薯片,这两种食物其实是有密切的关系的。
据说,在薯片出现以前,炸薯条就已经风靡欧洲及美国了,当时很多餐馆都出售炸薯条。1853年,一位客人在美国纽约郊外的一家旅馆就餐,当时炸薯条已经成为吃饭必点的小菜,这位客人自然也不会放过。可是,他发现厨师乔治做的炸薯条太粗太厚了,很是生气。乔治为了挽留客人,又给他做了一份薄一点的,但这个客人仍然不满意。
乔治也是个好面子的人,没想到这个客人这么难对付,于是在一气之下把土豆切成了薄片。这样的薄片经过炸制之后自然变得很脆,以至于客人拿叉子根本叉不起来。不过没关系,客人还是决定用手拿着尝一尝,没想到味道出奇得好。之后,很多客人也纷纷表示喜欢这种新型的“炸薯条”,或者说是炸薯片。从此,这家餐馆的菜单上就有了薯片,并成为特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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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说说薯条的由来。马铃薯在16世纪中叶传入欧洲,后来逐渐成为人们喜爱的重要食品,这期间薯条就自然而然诞生了。对于它的产生,法国和比利时有不同的观点,都觉得是本国人第一个制作了炸薯条。不过,更多人觉得薯条最初产生于比利时。据说,在法国人拿破仑东征西战之时,比利时人民处于贫困之中,他们只能种植土豆这种产量高而又廉价的食物,并把土豆切成条炸食。
名不副实的“黄瓜”
平时黄瓜吃多了,连舌头也会变成绿色的,但为什么这么绿的东西不叫“绿瓜”而偏叫“黄瓜”呢?原来,在这个名字背后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相传,黄瓜最初是从西域传入中国,是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时带回来的,当时可不叫“黄瓜”,而叫“胡瓜”。胡,是古代对包括羯族在内的边疆民族的称谓。
转眼到了南北朝时期,大约在公元319年,羯族人石勒独占了中国北方,并建立起后赵政权。他觉得“胡人”有贬义,于是下令无论说话还是写文章,严禁出现“胡”字,违者处斩。
一天,石勒为了试探汉族官员是否遵循他的命令,便召见了樊坦,请他吃午饭,并特意在点菜时加入了胡瓜。待菜品一上齐,石勒便笑里藏刀地指着桌子上的菜肴问:“这些你都认识吗?”樊坦看到桌上有胡瓜,立刻明白了皇上的用意,便毕恭毕敬地答道:“紫案佳肴,银杯香茶;金尊甘露,玉盘黄瓜。”“好一个‘玉盘黄瓜’!”石勒大喜。从此以后,“胡瓜”就被称为“黄瓜”,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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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有史书记载,打死我也不敢相信西瓜原来产自非洲的热带沙漠地区,据说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我国的西瓜最早是在五代十国时期,由当时的西域传入,先在回鹘(现新疆境内)栽培,后传入内地,因来自我国西部,所以叫做西瓜。五代胡峤所著《陷虏记》记载:“峤于回纥得瓜种,以牛粪种之,结实大如斗,味甘,名曰西瓜。”也有一种说法是,西瓜原叫“稀瓜”,也就是水多肉稀的瓜,后来讹传为“西瓜”。
此“玉米”并非粉丝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追星族都成了“粉丝”,而且每个明星的“粉丝”还都有自己的专有名称,例如李宇春的“粉丝”就叫做“玉米”。我们今天就说说“玉米”,但不是说“粉丝”。
玉米是一种很普通的农作物,它原产于美洲的墨西哥、秘鲁和智利。后来,随着新大陆的发现,它也辗转流传到欧洲和中亚,之后由西域传入中国内地,所以有“西番麦”、“西天麦”之称。由于当时比较稀有,所以被列为贡品,被称为“御麦”,后来才在中国南北方普及。
玉米其实有许多别名,例如包谷、棒子、粟米等,但在诸多名号中,最形象的还要数玉米。细细看来,它的每一粒米确实都像黄色的玉石一般。关于“玉米”这个名字的由来,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传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慈禧太后挟光绪帝等仓皇出逃,当日夜宿在京郊西贯市村的贯市清真寺。寺中掌教蔡万春等人见“老佛爷”驾临,急忙备膳,但乡村之中又能有什么好吃的。后来,他们决定给慈禧蒸点玉米面窝头。饥肠辘辘的慈禧太后吃了玉米窝头之后,觉得好吃极了,于是便问李莲英这是什么做的。李莲英回答说这是棒子做的。慈禧太后听完之后说:“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叫棒子,改叫‘御米’吧。”从此,棒子就有了御赐的新名,可是久而久之就由“御米”讹传成了“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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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玉米面窝头,我们再来看白面馒头。白面的出现大约在秦汉时期,而馒头的出现则在三国时期,据说还与诸葛亮有关。据说当年诸葛亮率兵征伐南蛮孟获之时,有人建议杀死一些“南蛮”的俘虏,用他们的头颅祭神。诸葛亮自然觉得不妥,但为了鼓舞士气,也需要做一些事。后来他想出了一个好方法:用面粉和成面泥,裹上牛、羊或猪的肉,蒸熟了再画上人的五官,做成“蛮头”(后来讹变为“馒头”)。这可能就是馒头的由来。南方人常说“肉馒头”,大概也是因为这段起源之说。
“油条”就是“油炸秦桧”
油条是北方人常吃的早餐,大部分地区称其为“油条”、“果子”,这种食物配上豆浆或豆腐脑那实在是完美至极。虽说几乎天天吃,但很少有人知道,大概从宋朝开始,这种食物就已经出现。
传说油条的起源与宋代奸臣秦桧有关。相传,在1142年,抗金名将岳飞被秦桧和其妻王氏杀害于风波亭。消息传出后,京城临安(今杭州)舆论沸腾,军民义愤填膺,无不对秦桧、王氏恨之入骨,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
当时在风波亭附近有一家卖油炸食品的小摊,摊主听说了这件事更是恨得牙痒痒。为了泄愤,他拿起面团捏成一男一女两个小人的形状,并让它们背靠背粘在一起丢进油锅里,百般烹炸,令其满锅打滚,翻来覆去,不断煎熬,直至“皮焦骨酥”,并取名叫“油炸桧”。
待炸好之后,摊主高喊:“吃‘油炸桧’了!”来买食物的百姓心里清楚,大家围上前去,一齐动手干起来,边做边喊边吃。其他食铺见状,也争相仿效,几乎整个临安城都做起了“油炸桧”,并很快传遍全国。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秦桧那里,他立即派人逮捕这些人,人们为求自保,只好将“油炸桧”改叫为“炸油条”,反正谁心里都明白炸的是秦桧他们家两口子。由此,油条就盛行于世了。有意思的是,直到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将油条叫做“油炸桧”或“油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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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油条,来说一说它的“黄金搭档”——豆浆。豆浆的出现似乎要比油条早很多年,相传为两千多年前西汉淮南王刘安首创。刘安好道学,欲求长生不老之术,除了登山造炉炼仙丹之外,他还尝试很多提炼食物中精华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取山中清冽的泉水磨制豆汁,这些豆汁就是最早的豆浆。
孙膑藏食巧创“豆腐干”
庞涓与孙膑的故事,估计大家都很熟悉:战国时期,魏国大将庞涓嫉妒孙膑的军事才华,便用巧计陷害孙膑,致使魏王下令砍掉了孙膑的膝盖骨,孙膑变成了残废。后来,他在齐国使者的帮助下投奔齐国,被齐威王任命为军师,辅佐齐国击败庞涓,奠定了齐国的霸业。
我们现在要说的“豆腐干”就与当年变成残障人士的孙膑有关。
据说孙膑在变成残废之后,深知庞涓不会就此罢休,便假装疯了,找机会脱离庞涓的魔掌。当时,有一个名叫小福的卖豆腐的少年,他十分敬重也十分同情孙膑,于是,每天都偷偷拿一些豆腐给孙膑吃。孙膑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便将吃剩下的豆腐压在石头下面藏起来。后来孙膑发现,这些压在石头下的豆腐竟变成了豆腐干,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在孙膑获救之后,他仍然没有忘记豆腐干的味道,并向当时的齐王极力推荐。后来,齐王请来了卖豆腐的小福,让他在齐国开了个豆腐店,专门卖豆腐干。由于豆腐干物美价廉,所以很快流传到了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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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其实来源于最早的豆浆,前面我们说过,西汉淮南王刘安好道学,欲求长生不老之术,曾制作出了豆汁,而豆腐就源自这些豆汁。他做好豆汁之后,竟然用这些豆汁去培育“丹苗”,虽然炼丹不成,有意思的是,豆汁与炼丹时使用的盐产生了卤化作用,产生了一片清香诱人、白白嫩嫩的东西。当地胆大的农夫取而食之,竟然美味可口,于是取名“豆腐”。
“鱼香肉丝”是“下脚料”
在饭店中,有一道颇受欢迎的菜,叫做“鱼香肉丝”。有些人看到这道菜就觉得奇怪:这盘子里肉丝是看到了,但“鱼香”却闻不到。倘若你真的以为这道菜有鱼肉的香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原来在很久以前,四川的一户人家习惯于在烧鱼时放一些葱、姜、蒜、酒、醋、酱油等调料。一次,女主人在烧菜时,为了不浪费烧鱼时剩下的配料,就用这些“下脚料”炒了另外一道菜。没想到,这道菜炒出来之后味道很好。因为是用烧鱼的配料来炒其他菜肴,使这些菜肴更美味,所以人们便为这些菜取名为“鱼香炒菜”。
后来,经过了后人若干年的改进,“鱼香”菜系逐渐扩大,有鱼香猪肝、鱼香肉丝、鱼香茄子和鱼香三丝等,每一种都风味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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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道菜叫“宫爆鸡丁”,很多人认为之所以用“爆”字,是因为这道菜的烹制方法是爆炒。其实,这道菜的本名为“宫保鸡丁”。这道菜的发明者叫丁宝桢,光绪年间曾任四川总督,他死后被清廷追封为“太子太保”。也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将他那道广受欢迎的菜命名为“宫保鸡丁”。
“麻辣烫”:野菜大杂烩
麻辣烫起源于四川,如今在全国各地都很流行,但说到正宗还要数川味麻辣烫。
麻辣烫起源于长江之滨,传说为船工和纤夫所创。从四川宜宾到三峡内的巫山一带,有很多拉船的纤夫,他们在拉纤之余,在江边拾上几块石头,垒成灶台,支起瓦罐,舀几瓢江水,撸上把干柴生火,在罐里加入蔬菜,没有蔬菜就就地取材,拔些野菜,放入海椒、花椒等调料,涮烫食之,吃后滋味美不可言,既可果腹,又可驱寒、袪湿。后来,码头上的小贩见这种涮烫方式有利可图,便将菜品和炉具加以改造,置于挑担两头,边走边吆喝,江边桥头卖劳力的朋友便围着担子享用起来。麻辣烫渐渐从江边走到了岸上。这就是麻辣烫的起源。
麻辣烫可以说是川渝地区最有特色,也最能代表“川味”的一种小吃。在这一地区大大小小的麻辣烫店家及小摊,遍及大街小巷,可谓是川渝城市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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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煮鱼也是川渝地区的一道名菜,据说这道菜源自水煮肉片。据说有一位做水煮肉片的高手经常做这道拿手菜给朋友吃。这天,他家里来了一位朋友,主人本想再做水煮肉片,但想到这位好友从小忌吃大肉,于是十分为难。此时,他看到了朋友带来的几条新鲜草鱼,于是他决定用鱼肉代替猪肉。就这样,第一盆水煮鱼诞生了。没想到的是,这种“水煮肉片”鱼肉鲜美、麻辣味厚,使得朋友赞不绝口,就连制作者本人也为之一惊。
中国古代就有“冰淇淋”
说到冰淇淋,总觉得带着点“洋味儿”,但事实上它最初源自中国古代的“冰酪”。
大概在数千年以前,中国人就已经开始利用冬季储存的冰块在夏季用来降温或冷却食物。到了唐代,就已经出现了一种冰与奶酪相佐的食品——“冰酪”,它算得上是最原始的冰淇淋。到了宋代,商人们开始在冰食中加入水果或果汁。当时的著名诗人杨万里有诗曰:“似腻还成爽,如凝又欲飘,玉来盘底碎,雪向日冰消。”
大约在公元13世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将中国冰酪中加入果浆、牛奶的冰食品配方载入《东方见闻录》传到意大利,由此欧洲人的冷饮也有了新的突破。
冰淇淋首次在欧洲见诸史料,是1413年的事。那年英王亨利五世举行加冕典礼,在宴请宾客时有一道冷冻点心,是一种冰、牛奶、糖的混合物,这被认为是最早的冰淇淋。以后,冰淇淋开始在欧洲流行,在意大利被称为“牛奶花”,在英国被称为“冻奶油”。
1550年前后,当时侨居罗马的西班牙医师维那传南加发现,在雪中加盐,可以使雪的冰点降低。如果将这种加了盐的雪放在容器外,能使容器内的牛奶混合物迅速达到冰点。这一发现使大量生产冰淇淋成为可能。
现在的很多冰淇淋都会有一个脆皮卷筒,这种创意的出现是在20世纪初。在叙利亚大马士革出生的汉姆威是个点心小贩。1904年,他获准在美国圣路易世界博览会出售一种波斯薄饼,吃的时候要加糖或其他甜料。他的摊位附近有一个出售冰淇淋的摊位,用小碟装冰淇淋卖给顾客。一次,卖冰淇淋的小蝶子用完了,汉姆威见了,便把热的薄饼卷成圆锥筒,待冷却之后,他拿起送给出售冰淇淋的小贩装上冰淇淋,没想到大受欢迎。这就是卷筒冰淇淋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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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冰淇淋之外,人们平时还吃冰棍,这种冷饮的出现要比冰淇淋晚一些。据说在1928年以前,美国人都是用小棍子来吃盛在杯子里的雪糕,通常是一只手拿着杯子,一只手拿着棒,边走边吃。1928年,一个名叫查理·热尔韦的法国人从美国回来后,突发奇想地把雪糕凝在一支小木棒上。没想到这种雪糕冰棍,竟然不久便风靡世界。
“饼干”:救命的食物
凌晨两三点,突然被饿醒。可此时家中的“粮食”已经所剩无几,幸亏发现抽屉里有一包饼干,可救了咱的命啊!有意思的是,现代饼干的起源还真与“救命”有关。
据说在约160年前,一艘英国帆船在法国附近的比斯开湾遇到大风浪,船最后触礁搁浅,而船员们死里逃生跑到一个孤岛上。不幸的是,这个孤岛荒凉得很,根本找不到什么吃的。在饥饿之下,他们想到在帆船里面还有一些面粉、砂糖和奶油,于是他们又想办法回到帆船上找这些东西,结果发现它们都已经被水浸湿了。
此时,船员们也不管它们湿不湿了,全部混在一起装进了袋子。在回到小岛之后,他们看着这一坨东西,纷纷开动脑筋,后来有人提议将它们捏成小面团,再放到火上烤着吃。于是,大家动手做起来。没想到,这种东西在烤熟之后又香又脆,非常好吃。
不久,这些船员被救回英国。回到家的他们,为了纪念自己的此次绝处逢生,便烤了许多那样的小饼分给人们吃,结果人们吃后也都赞不绝口,并以“比斯开”为其命名。这就是现代饼干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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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糕饼之类的食物,我们通常称其为“点心”,这是何意呢?原来传说宋朝著名抗金女英雄梁红玉,在击退金兵之时,见到将士们日夜血战,非常感动,便让人烘制民间喜爱的糕饼,并送到前线,以表“点点心意”。看来送礼送点心是有深意的啊!
“冰糖葫芦”也是治病的
冰糖葫芦,酸甜可口,老少皆宜。红彤彤的山楂依次排列穿在竹签子上,外面裹着晶莹透明的糖稀,让人一看就口水直流。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冰糖葫芦最初也跟饺子一样,是用来治病的。
话说这冰糖葫芦的起源与南宋的宋光宗皇帝有关。宋光宗是南宋的第三个皇帝,名叫赵惇(1147—1200),他在位5年,享年54岁。
据说在南宋绍熙年间,宋光宗最宠爱的妃子黄贵妃生了一场怪病:她突然变得面黄肌瘦,且茶不思饭不想。面对这种情况,御医们用了很多贵重的药品,但都不怎么见效。眼见黄贵妃一天天消瘦,宋光宗心急如焚,最后干脆张榜招医。
后来,有一位江湖郎中揭榜进宫,他在辨明贵妃的病症之后,胸有成竹地开出一个简单的方子:“只要将‘棠球子’(即山楂)与红糖煎熬,每顿饭前吃5~10枚,半月后病准会好。”自此,贵妃就按此方服用,结果如期病愈。宋光宗龙颜大悦。
后来,这酸脆香甜的山楂传到民间,人们开始用白糖代替红糖,而且为了方便食用,还用竹签把它们串起来,就成了冰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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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冰糖葫芦,很多人都以为是用冰糖做的,但事实上冰糖葫芦都是用白糖制作的。那为什么叫做“冰糖葫芦”呢?原来,成品糖葫芦在山楂果上覆盖着一层晶莹剔透的糖壳,看起来非常像结在果子表面的一层冰,由此叫做冰糖葫芦。
“巧克力”原本是饮料
巧克力味道爽滑甜腻,很多人都喜欢吃,但是你知道它是用什么制作的吗?巧克力的重要原料之一就是可可,这种东西与咖啡一样都有提神醒脑的作用。
关于巧克力的由来,要从一个探险故事开始:据说在1519年,西班牙探险家科尔特斯带领一队人进入墨西哥腹地探险。当他们到达一个高原时,个个都累得筋疲力尽。此时,不远处来了一队印第安人,他们见这些外来的人个个疲惫不堪,便打开行囊取出一些可可豆,并将其碾成粉末状,然后和水、树汁、胡椒粉混在一起煮沸,顿时浓香弥漫。
闻着香,不知道喝起来什么样,于是科尔特斯尝了一口,但不禁叫道:“又苦又辣,真难喝!”可是没过一会儿,他们好像突然变得精神抖擞,活力充沛!科尔特斯十分惊讶,于是留下了这种饮料的配方。
转眼几年过去了,大约在1528年,科尔特斯回到了西班牙。他向国王敬献了那种由可可做成的神奇饮料,并结合本地的饮食特点,用蜂蜜代替了原配方中的树汁和胡椒粉。至此,可可饮料的口感变得好了许多,并逐渐在整个西班牙流行。
生意好,自然就有发财的。在西班牙有一个名叫拉思科的商人,因为经营可可饮料而大发横财。事实上,他自己也非常喜欢这种饮料。一天,他在煮这种饮料时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调制这种饮料,每次都要煮,太麻烦了!如果能将这种饮料做成固体食品,想喝时用水一冲就能喝,或者直接放入嘴里就能吃,那该多好!
光空想是没用的,所以拉思科开始进行反复试验。最终,他采用浓缩、烘干等办法,成功地制作出固体状的“可可饮料”。这种饮料在墨西哥土语里叫“巧克拉托鲁”,因此,拉思科将他制作的固体状饮料叫做“巧克力”。
紧接着,在 1763年,一位英国商人将巧克力引入到英国。后来,英国巧克力生产商根据本国人的口味,在原料里增加了牛奶和奶酪,于是“奶油巧克力”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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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香糖最初是一种树胶。据说在墨西哥的丛林里有一种叫做“人心果树”的树,当地的印第安人喜欢把这种树产生的树胶放在嘴里咀嚼。19世纪初,美国新泽西的冒险家托马斯·亚当斯发现了这种有意思的树胶,并产生了用它来做生意的想法。他先向药店的老板推销这种树胶,之后买进树胶,租下厂房,开始了大批量生产。这就是最早的口香糖。
帮拿破仑解难的“罐头”
水果罐头、鱼罐头、咸菜罐头……一罐头在手,吃喝不愁。这罐头携带方便,而且能够保持很长时间,实在是出行的好选择。关于这一点,拿破仑似乎更加有话语权。
话说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皇帝拿破仑征战四方,越战越远,后来军中却突然变得人心惶惶。原来,法国人自己带的粮食已所剩无几,更糟糕的是,由于战线太长,食物从后方运到那里也都腐烂变质,这给拿破仑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拿破仑悬赏1200法郎,鼓励人们发明一种容器,防止食品腐烂。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多人都为了这赏金跃跃欲试。
恰巧此时马赛的食品商尼古拉·阿帕特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在做食品生意的常年实践中发现一种现象:如果将食品放入某一容器内,将其加热后,容器不再打开,容器内的食品便可保持一定的时间而不会变质。阿帕特就根据这种现象,制作出了第一批玻璃瓶罐头。这批罐头在经过几个月的海上运输、酷暑和潮湿的考验之后打开,味道竟然鲜美如初。
后来,拿破仑召见了阿帕特,当面将1200法郎赏给他,并颁发给他一张荣誉证书。阿帕特在得到巨款赏金之后,立刻开设了一家罐头工厂,它是世界上第一家罐头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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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最早为保加利亚人制成。很久之前,生活在保加利亚的色雷斯人过着游牧的生活,他们身上常常背着灌满了羊奶的皮囊,带着羊群在草原上放牧。由于外部的气温,加上人的体温等作用,皮囊中的羊奶常常变酸,而且变成渣状。当他们要喝时,就把皮囊中的奶倒进煮过的奶中,煮过的奶也会变酸。这就是最早的酸奶。
不平凡的“大蒜”
有一种药物叫青霉素,有一种食物叫大蒜。大蒜,号称“地里生长的青霉素”,它具有抗菌、杀虫、解毒、消炎、健胃等功效,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神物”。
事实上关于大蒜的由来,还真有一个神话传说。相传在很久以前,河南登封有一座竹林寺。寺里面有个名叫龙啻的小和尚,他静心修炼成仙,被玉皇大帝派去看管御花园。
一天,龙啻在瑶池看到金花仙姑正在采蒜果(也就是大蒜),感觉很好奇的他,请求仙姑给他几瓣,说想在御花园里也种一些。仙姑不答应,龙啻就趁仙姑不注意偷走了几瓣。后来王母查花时,发现蒜果上少了几瓣,非常生气,拿起拐杖就痛打采摘蒜果的仙姑。
后来,龙啻知道了这件事,马上向王母承认是自己偷的,不关仙姑的事。可王母却认为是他们两人私通,更加生气,又打龙啻。在混乱之中,蒜果篮子一下子全部落入河南省密县的超化寺内。王母一看,蒜果不见了,火气更大了,一气之下就将龙啻和金花仙姑贬入凡间。从此,他俩化作了人间的清泉。
后来,落到超化寺内的蒜果破土而出,人们发现后便用清泉水浇灌它。从此,大蒜就在人间传播开了。后来人们说大蒜最初是种植在河南省密县超化寺内,又叫做“超化大蒜”。
传说归传说。大蒜的真正来历其实与西汉的张骞有关。据说,大蒜本产自于当时的西域,后来张骞出使西域时将它带到了中原,正因为如此,它当时也被称为“胡蒜”,后来又因为它比中原的蒜个儿头大,所以又称“大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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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蒜治病的历史十分悠久,据说古埃及的学者普利尼就曾说大蒜可治61种疾病,而古印度人经常吃大蒜,认为它可以增进智力,还能使人们的声音更洪亮。我国古代的医学家们,对大蒜也有深入研究,例如三国时华佗就曾用大蒜调酒驱虫;梁代陶弘景的《名医别录》指出,大蒜具有“散痛肿匿疮,除风邪,杀毒气”等功效;宋朝的著名成药“青蛾丸”的主要成分之一就是大蒜。需要注意的是,生吃比熟吃更好,因为加热后大蒜的某些有效成分会被破坏。
忽必烈临阵起急“涮羊肉”
涮羊肉,又称“羊肉火锅”,是北京著名的风味佳肴。据说这涮羊肉已有千百年的历史,始于我国东北和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有一种说法认为,这种美食与元世祖忽必烈有关。
传说,七百多年前,元世祖忽必烈南征北战。一天,他与众军士在行军中饥饿难耐,忽然想吃大草原上的美味——清炖羊肉了,于是便让随军的厨师宰羊烧火。没想到,这时候军士来报:“敌人的大军已到!”
俗话说“兵贵神速”,看来这清炖羊肉是吃不成了。然而就在这时,聪明的厨师急中生智,飞刀切下十多片薄羊肉,放在沸水里搅拌几下,待肉色一变,马上捞入碗中,撒下细盐,送到忽必烈面前。忽必烈一尝,感到肉片格外鲜嫩,于是他狼吞虎咽,直吃得大汗淋漓。之后,他精神焕发,率军迎敌,结果旗开得胜。
忽必烈得胜归来后,决定大宴将领。这时,他又想起了阵前吃的那种羊肉片,于是命人再做。这一次,厨师选了绵羊嫩肉,切成薄片,再配上各种作料,将士们吃后都赞不绝口。后来,厨师请忽必烈给这道菜赐名。忽必烈手捋胡须,略加思索,赐名“涮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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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临阵起急“涮羊肉”只是传说,真实的情况未必如此。有史料记载,火锅在南北朝时就已经出现,最初主要用来涮蔬菜,后来契丹人开始用它涮羊肉。938年,契丹人建立的辽国将北京设为其南京(又称燕京),从这时起,涮羊肉便在北京站稳了脚跟。众所周知,忽必烈出生于1215年,由此看来,涮羊肉早在他出生前就已经落地北京了。
“方便面”:华裔的发明
众所周知,方便面是日本人发明的,这个人的名字叫做安藤百福,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个安藤百福原名叫吴百福,曾经是个中国人,祖籍台湾。
话说这个吴百福在1948年加入日本国籍,后来就在日本做生意,一手建立了日清食品株式会社。可是由于经营不善,他的公司在1956年左右破产了,他因事业失败而倾家荡产。
在破产之后,安藤并没有放弃,他决定兴办新的事业。这时,他的脑海中浮现的是战后黑市的货摊,以及人们为买一碗拉面而排长队的情景。一向认为所有生活文化之根本均在于食的安藤百福,决心开发符合新时代的食品。他为自己即将开发的食品设定了五个条件:简便、可口、能在常温下长期存放、卫生、廉价。
为此,他在小屋里潜心研究。揉面、调味、风干,但制成的面条却总是断头少尾、破碎不堪。正当他灰心丧气之际,一天,他一眼看到了饭桌上摆着的油炸食品,瞬间一个灵感闪现:油炸不也是一种干燥方法吗?他立即试着用油炸调过味的面条,结果大获成功。利用高温油炸面条,不但卫生,而且水分在油里蒸发过程中使面条产生无数小孔,当注入热水时,可瞬间浸透面条,使面条恢复原状。
1958年8月25日,方便面进入市场后,立即引起轰动,爆发性畅销。其后,经过多次改良,安藤百福又发明了盒装方便面等全新形式的商品。方便面的发明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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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泡面,人们一般有个“疑惑”,那就是为什么方便面要做成卷的,跟“烫发”一样?方便面“烫发”有两个原因:一是方便面经过油炸会变得很脆,如果是卷曲的,会方便进行烙压成饼,更好包装;二是卷曲的面条之间空隙比较大,在食用时更容易均匀加热,容易冲泡开。
杜康造酒儿造“醋”
众所周知,造酒的祖师是杜康,那么造醋的祖师,你知道是谁吗?答案就是杜康的儿子帝杼。“杜康造酒儿造醋”,说的就是这桩事。
传说,杜康造酒出名后,不但方圆几百里的人都来找杜康学造酒,连皇帝也常差人来请杜康去造酒。有一年,皇上又想喝杜康造的酒了,便派钦差来请杜康。谁知杜康出远门去了。两个钦差怕交不了差,就把杜康的儿子杼娃带了去。到了皇宫,皇帝一看带来个小孩,就把两位钦差打了一顿,把杼娃轰出了皇城。
杼娃一人来到渭水边上,没吃没喝,就设法自己造酒,好赚钱回家。他把从家里带来的酒糟放到一个缸里,用渭河水浸泡上,上面盖上木盖,压上石头。后来他出去打短工干活,而把这件事忘了。直到第二十一天才想起这件事,他赶紧跑回去把缸盖揭开。这时,缸中透出一股香气,倒出来一尝,酸中带甜,非常可口。他就叫街坊们来品尝。大家赞不绝口,都觉得挺好喝。但大家却不知道这叫什么,像酒又不是酒味。叫它什么呢?大伙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醋”,因为它正好是二十一天酉时造出来的。这样一来,“醋”这种东西就传开了。
后来,皇上有一天吃鱼被鱼刺卡住了咽喉,谁也没办法治,眼看就要卡死了。杼娃让皇帝喝了些醋,鱼刺竟然变软并被皇帝咽了下去。从此,皇宫里每次用膳都要有醋才行。杼娃因救了皇上的命,被皇帝收为义子,这就是历史上夏朝的帝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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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醋,接着说酒,而且说一说洋酒——鸡尾酒。鸡尾酒起源于美国。1776年,在纽约州埃姆斯福一家用鸡尾羽毛作为装饰的酒馆,一天晚些时候,一群军官走进来要买酒喝,可是酒大多被喝光了,只剩下一些“福根儿”。一位叫贝特西·弗拉纳根的女侍者,便把剩酒倒在一个容器里,并用一根鸡毛搅匀后端出来奉客。军官们喝着这颜色奇怪、味道奇异的酒,问贝特西这是什么酒,贝特西随口就答:“这是鸡尾酒哇!”从此,便有了“鸡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