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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一刹那的天长地久(1)

C城的圣诞节气氛浓郁,华灯异彩,一片热闹。

刘珊珊在下午抵达了C城,顾城托许密阳去接了她。

饭局自然是要照顾达尼的生意,在小饭馆里,叫了几个朋友来庆祝圣诞。顾城的室友,以及一起打球的几个朋友。陆和年缺席。

刘珊珊那样负气地拼命敬程青言。

她也看得出,这个程青言,就是她的头号敌人。

程青言尴尬地举着酒杯,低声说,我不太能喝酒。

顾城夺过酒杯,朝眼神咄咄逼人的刘珊珊说,她发起酒疯来可厉害了。是真不能喝。我替她喝。

语气里的宠溺,所有人,包括程青言自己都听得出来,顿时脸红到脖子根,索性一把夺回酒杯,没事儿,我自己喝吧。我酒量,已经好多了。一杯酒应当没事的。

刘珊珊因为难过,早就微醺,此刻就着酒精尖声笑起来,你装什么装?谁不知道你是怎样的货色?你就是靠这本事勾引人是不是?

顾城腾地站起来,怒气腾腾。而在他发言前,许密阳突然跳出来,拍着桌子说,闹什么闹,闹什么闹!又没人请你来!你搞什么飞机?

刘珊珊嘴一瘪跑了出去。

其实那一刻程青言有一种一雪前耻的痛快,可是下一秒就觉得刘珊珊实在是很不容易,于是扯扯顾城的胳膊说,你去把她追回来吧。出了事,我们大家都不好跟她爸妈交代不是吗?

他有些犹豫,满脸地不想去,可是看着程青言坚定的眼睛,只得屈服,好吧。

这时候许密阳却挺身而出了,解铃还须系铃人,我去。哥们,你好好招待客人。你的那个不速之客,我替你好好照顾便是。

然后,一边念叨着“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便左拐出门。

原本守夜的计划不欢而散,老赵他们也神秘兮兮地说要去陪女朋友。

于是从达尼的小饭店里出来,顾城替她裹好了围巾。

“走吧。想去哪里?看电影好不好?”

“好。不远。走过去吧。”青言提议道。

一对对情侣笑容灿烂地与他们擦肩而过,幸福就像是瘟疫一般,四处散播。

“其实,我的酒量,没有那么差了。可以喝两瓶啤酒了。”她笑着说。

他只是跟在她身后,沉默着。

这样的夜晚真是太美好。

她忽然想起毕业旅行的那一次,离别的时候她和顾城坐在一辆车的头和尾,她固执地以为,一分开便不会相见。因为曾经于她而言,想见的人,总是见不到的。所以索性装作不想,才会比较幸福。只是有一天她忽然明白了,相信比不相信,要让人快乐。即便很有伤痕累累的可能,但总有一天,会到彼岸的吧。

顾城终于快步走到她的身边,与她并排走着。

程青言侧过头看到他的肩膀,却不好意思再抬一点点看他的眼睛。

“程青言。”顾城终于开口,“在一起吧。”

她没有回答,只是脑中一片嗡鸣,这早已明晰的被爱,但在他说出口时,依旧有温柔却强大的杀伤力。

顾城侧过头来,看到程青言平静的脸,忽然觉得心中恐惧,于是停下脚步,抓住她的胳膊。

“你答应啊。你怎么还不答应。你是要急死我吗?”

时间仿佛静止在那一秒,顾城看到面前的女孩,缓缓地展开她的笑脸,眼睛像月牙一样弯,有几缕细长的头发,被风带起,扫到他的手上。路灯照在他们身上,照出的影子恰好微重叠,像是两个人,在拥抱一般。有一个吹箫的艺人,正在离他们几米开外,吹一曲熟悉却记不得名字的调子。

让他想起了,琴瑟和谐四个字。

程青言这时开口说:“似乎让你着急已经成了我的习惯。这个习惯不太好,我决定,把它改掉呢。”

而与此同时,许密阳走进一家小酒吧,坐在了角落里正哭得一地纸巾的刘珊珊旁边。

翘着二郎腿,笑着说,喂,丫头,刚朝你吼了,这会儿哥来跟你说声对不起。

刘珊珊抬起哭肿的眼睛瞪他,许密阳拍拍自己的肩膀,我知道你现在很需要一个宽厚的肩膀,怎么样,哥委屈下,借你靠一下?

刘珊珊的眼睛里又冒出汩汩的泪水,可是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这个时候,她的的确确需要一个人陪着她,哪怕听着她哭也好。所以,她也不愿把这个虽然有点讨厌的方才还朝她大吼大叫的家伙树为敌人。

这世界上有种女孩,她们习惯性跟人掏心窝,也许总是因为过于尖锐而不太讨人喜欢,但总会有人,心疼她们暴露出来的尖刺和伤口的吧。

许密阳笑得有些无奈,伸出手来,将刘珊珊的脑袋靠到自己的肩膀上,她没反抗,只是机械地哭着,眼泪跟流不完似的。于是许密阳叹着气说,姑娘,至于吗?哥告诉你,这天底下的好男人多得去了。这一个,就让给程青言吧。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好姑娘也一样。程青言,就让给顾城吧。

在许密阳心里,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日,妹妹出事故,他火烧火燎地赶到医院时,那个漂亮的护士小姐告诉他,要不是有个女孩子给妹妹献血,估计有些麻烦。

后来他追着护士小姐询问那女孩的长相,护士小姐努力地回忆说,呃,穿着红色的毛衣……你可以去问一下肠胃科的周医生,她好像是肠胃不舒服来看病的。

程青言。

他知道了,那个被护士小姐赞许地夸奖,即便晕血虚弱也要固执地给他妹妹献血的人,就是程青言。

顾城将她的手塞进自己口袋的时候,嘴角浮起一丝笑容,她挣扎了一下,却被他紧紧地拽住手心。

于是她也笑了起来。

终于牵手了。

终于……在一起了。

原来真的放下心头的戒备,那些恐惧便也不会再威胁到她。

原来啊,还能这样放心地,将手交给另外一个人。

真好。

他们一起经过那个街头的拐角时,并未注意有人正目光如炬地盯着他们看。

很快,眼睛里燃烧成了灰。

纪卓然熟练地点起一根烟,还是一样的姿势,仰头,呼出一个烟圈来。

他身上的衣服满是肮脏的污渍,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机车工人。晚些,还要去酒吧驻唱。工资还算可以。唱一晚上四个小时,收入能够维持他和沈轻罗的生活。但是,要买那些昂贵的药物,要支付那些简直天价的心理治疗,实在是杯水车薪。

他早就知道程青言在这个城市了,况且,他和达尼,是朋友。

但是达尼自然不会知道他和程青言的关系,只是特别兴奋地告诉纪卓然,他有一个很优秀的才女朋友,叫程青言,在H大念书,有一个男朋友。总之,在达尼的描绘里,那简直是无法令人不羡慕的幸福。

他也感激上天能给程青言这样的幸福。

他亏欠她,太多太多了。不仅亏欠她,并且,也亏欠自己。

四年前,他承认他心猿意马,沈轻罗太漂亮,他亦不能否认自己打心眼儿里喜欢这样的女生。

她美丽,脆弱,极度需要保护。

相比之下,从最开始需要他的程青言,越来越强大,大多数能摆平自己的事情,与其说是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她更像与之并肩的骑士。

她太年轻了。比他足足小了三岁。她崇拜他,可是他觉得她不能理解他。

但是沈轻罗可以,她只不过往哪里一坐,用她那温柔的眼神就能把他给化解掉。

但是无论如何,他依旧明白自己心里爱着程青言。

尽管她年幼,天真,好像,没有那么需要他。

就连质问他的选择时,她依旧骄傲地像孔雀地昂起头来。

并不只是误会,但就算只是误会,他一定也会疲于解释的。

只是,他不会混乱到,谁是自己女朋友都分不清楚。没错,他对沈轻罗有好感,想保护她,照顾她,可是非要做选择,他一定会放弃后来的那一个。

先来后到,他秉持这个原则。

但是,这个世界,有些原则比先来后到更重要。

所以,如果再给他回到那时候,他还是会选择一样的道路。那便是,带着沈轻罗私奔。

不用因为其他。

单是抑郁症三个字,就是他的软肋。

沈轻罗,有严重的抑郁症,所以她擅长哭,擅长沉默,擅长,用刀片划开自己的手。

也许旁人并不了解这种病,总鄙夷地觉得,不就是无病呻吟么?抑郁症根本就不是病。

可是纪卓然不可能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从成长开始,他就被这种恐慌包围着。母亲跳楼的那天,他站在那个白色的窗帘前站了半个小时,楼下响起救护车的声音,人潮带来议论声,飘到11楼的窗前,他没有发抖,只是平静地站在那里,哭不出来。

他貌似平静地接受了母亲的死亡。

曾有一段时间他也怀疑自己得了这样的病,可他没有钱去看心理医生。

遇到程青言的时候,他恍惚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病。他依旧能够快乐,并且,愿意为了程青言而活下去。逗她开心。帮她打架。收拾各种烂摊子。至于以后的事,他的确没有想过。

也不会想过,遇到沈轻罗。并且,跟她产生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