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是集中检查的基础,为集中检查做准备;在开展集中检查的同时要兼顾日常监督;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不能相互替代。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现场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增强监督的灵敏性。开展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列席企业有关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分析企业月度财务快报、查阅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资料、访谈座谈等方式,随时跟踪了解企业重要的经营管理活动,掌握企业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关注企业重大决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加强对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和企业执行国有资产监管有关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对企业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日常监督的范围不局限于企业总部,重要子企业也应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集中检查要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结合企业向监事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综合分析企业总体运营情况,参考和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内审的审计结果,据以制订集中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组织实施集中检查工作。集中检查应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同步进行,检查重点与报告内容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