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监事会工作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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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研究

(一)监事会监督目的、目标及基本思路

1.外派监事会与出资人的关系。1998年,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了稽察特派员,为维护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所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稽察,以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为了使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对国有企业的监督问题,2000年,稽察特派员制度向监事会制度过渡。经过几年的努力,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69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除个别企业外,全都派出了监事会。监事会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监督,是国务院作为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的一种专门、独特和重要的监督形式,是其他监督机制、监督机构所不能替代的,其监督方法、监督手段、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也具有独到的特点。

2.监事会监督目的。从根本上说,监事会对企业监督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出资人权益在委托代理关系下不受损害,或尽量减少这种损害的程度。而出资人的权益与企业本身的发展密切相关,国际上对此基本一致的看法就是努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包括现期效益和长远发展潜力),就是最大程度地维护出资人权益。因此,出资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目的基本点之一就定位在企业价值最大化,据此又延伸出一整套目标体系。

3.监事会监督检查目标。

第一,企业战略的合理性和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对企业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证企业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并且对企业战略予以极高程度的关注。

出资人利益的最终体现就是企业价值的不断提升,而企业战略的合理确定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正是提升企业价值的关键因素。国际经验表明,在委托代理关系下,代理人往往会着眼于短期目标的实现,以提高自己任期的业绩和由此而带来的高薪。甚至有些时候,企业代理层也可能为了短期目标的实现而做出欺诈出资人的行为。但是短期目标并不总是和长期发展吻合的,很多时候,为了长期目标的实现,要牺牲一些短期目标。因此,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上,出资人和代理层经常出现冲突,而出资人的权益也会因为出资人掌握企业信息的不完全性和对企业操控的有限性而受到很大的损害。

出资人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建立对企业监督检查的目标体系时,首要目标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对代理层决策权的有效限制和同长期目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实现企业战略确定的合理性和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二,实现企业经营的透明,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信息不对称是现代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出资人和代理人之间必然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资人在获取信息和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方面总是处于劣势。由此带来的问题很多,也为代理层对企业实施内部人控制,在重大问题上欺瞒出资人等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和平台。为此,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获得重要信息,保证出资人决策的正确有效就成为出资人的一个重要目标。

第三,缩减代理成本。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代理成本过高成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导致出资人利益受损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缩减代理成本。一方面,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设置,减少在对代理人进行签约、监督、评价等必要程序中的花费;另一方面,通过对代理人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使其尽可能在合理的范围内争取自身的权益。

4.对所出资企业监督检查的基本思路。党的十六大决定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了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监事会专司监督的职能纳入了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之中,监事会对企业的监督仍然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监督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进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内容

现在国际上出资人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规范性内容和技术性内容两个方面。规范性内容主要从定性角度、宏观角度对企业和企业代理人进行监管。技术性内容主要是从定量角度、微观角度对企业和企业代理人进行监管。

1.规范性内容。

第一,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其经营是在法律法规允许或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范围内进行的,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约束的经营行为都属于违法,一旦出现问题,必然会对出资人的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本质性损害,尤其是违背法律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欺诈行为等。因此,对企业经营行为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检查就成为出资人对企业监督的关键内容之一。

第二,监督检查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各国法律法规在企业财务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一些企业代理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和短期经营业绩的追求,经常在财务管理和核算上制造虚假信息,导致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失真,严重影响出资人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掌握和相关机构对会计信息的应用,导致出资人在重大决策上的误判,降低企业价值。

第三,监督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及资本运作情况。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创造更大效益是企业出资人所追求的目标,也是对企业代理人的基本要求。企业经营剩余的分配及处理的合理与否一方面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又关系到出资人和代理层现时利益,而在这方面企业出资人和经营层往往会出现分歧。合理的积累、适度的筹集资本和稳健的对外投资是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但企业代理人往往又盲目扩大企业规模以实现自身权力扩大和利益提升的目的。这种行为经常会造成企业经营风险,导致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下降。因此,有效督促代理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合理进行利润分配,消除盲目资本运作对企业造成的经营风险也是出资人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四,监督检查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对出资人而言,最根本的利益点就在于资产的保值增值,保值是最低要求,增值才是真实动机。但在实际中,总有企业经营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采取转移资产、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方式而使企业资产流失,也有企业经营者为了追求行使权力的满足感等,盲目扩大企业规模,增大经营风险,最终导致资产贬值。因此,国际上企业出资人利用企业资产评估结果、会计报表等各种手段对企业资产进行监控就成为出资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关键内容。

第五,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者的决策行为。企业能否实现资产增值、能否拥有可持续增长能力、能否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经营者(代理人)在具体经营过程中的日常决策行为。但决策行为受到经营者能力、市场环境、信息充分度等变量的影响,很难做到十拿九稳。对企业经营者决策行为的监督检查,就是要使企业经营者行为更为规范,符合受托经营的需要,尽量以出资人的利益为基本衡量点,对企业的经营做出尽可能稳妥的决策。

2.技术性内容。在具体操作上,为了达到保护出资人利益的目的,对宏观监督检查内容有一个准确的把握,需要建立一套微观的实务操作体系,可以直接应用于现实中能够观察到并直接考察的指标体系。一般来讲,对企业监督检查的技术性内容基本包括财务监督、经营行为监督、经营效能监督三个方面。

第一,对企业的财务监督。财务监督是对企业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也是监督检查工作耗时最多、难度最大,并且又必须查证、核实、披露和评价的重点内容。

财务监督的内容很多,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金与银行存款。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各项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动和收入、成本费用的形成,最终都将反应为货币资金的收支。此外,货币资金具有广泛的流通性,最容易发生舞弊行为。因此,各国都将现金与银行存款作为财务监督的重点内容。二是购销与资金往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采购与销售业务,而购销又与收支货款关系密切。并且购销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部门之间经常发生货币资金的往来。因此,以购销业务和相互拆借为主体的资金往来,在企业账务处理中表现频繁,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指示灯,也被各国选为出资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三是投资与投资收益。投资是企业的正常行为,无论是何种性质的投资,首先都必须尽可能避免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取得投资收益。但往往会发生投资风险过高、收益不足的情况。而投资又涉及企业战略性目标的选择,因此,各国对投资与投资收益的监督十分重视。四是固定资产与折旧。绝大部分企业,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很大,大额固定资产的购进或建造严重影响其现金流,而固定资产的折旧、改造、维修等费用是影响其损益的重要原因。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旦失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流动资产。五是无形资产与摊销。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其确认比较困难,其收益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预计。对无形资产的估价很难,关键问题是其合法性比较模糊。递延资产本身并不具有交换价值,不可转让,同时又有集合费用的性质。这两种资产由于其应用时出现的不确定性,就会产生较大的漏洞,也就成为出资人关注的对象。六是流动资产与存货。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企业中,存货不仅占用资金量大,而且品种繁杂众多,管理、核算复杂且差异甚大。因而在监督检查中,检查存货成为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之一。七是资金筹措与负债。企业负债内容复杂,数额庞大,一个合理的负债率是企业规避风险、合理利用债务杠杆加速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合理的资金筹措中的关键部分。八是资本与所有者权益。对资本和所有者权益的监督检查,不仅可以确定企业资本的真实来源,揭示法定资本和资本结构,对其复核还可以考察企业利润分配、经营积累的使用以及对外投资是否合理、合规,从而为出资人提供企业资本来源、权益变动、利润分配、偿债能力等与其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九是损益与成本费用。对企业损益和成本费用的监督检查,可以揭示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利润形成与分配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正确性,从而验证企业代理人在经营过程中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

第二,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向更加理性、健康、效益方向发展。一是企业兼并与收购行为。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并不是有效的方式。资产规模的合理扩大,企业的加快发展,也是出资人的要求。而企业进行兼并收购正是有效的实现途径。但兼并收购活动一方面事关重大,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风险、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问题;另一方面又很有可能被代理层盲目实施,造成损失。二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依靠自身积累或筹措的资金进行的自我扩张活动,关系到企业利润合理分配、战略发展目标、资产结构等关键问题,也成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企业融资行为。企业融资行为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客观需求,但是却对资本构成、经营风险等有很大的影响,属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关键环节。四是产权处置行为。产权处置是资产所有者通过有价交换、资产报废、无偿授予等方式,使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活动。这在企业的经营中经常发生,但是它直接关系到资产增减的问题,一般都会被严格监督。

第三,对企业经营效能的监督。企业经营效能是指企业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能力。对经营效能的监督就是要通过对反映企业经营效益的各种指标和影响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的各种要素进行检查、测量、分析、评价,借以了解和掌握各种指标要素的变化趋势,企业营运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效益流失等情况,为出资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一般有以下内容:一是经济效益。所谓经济效益其实就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对企业经济效益的监督一般通过对消耗、占用和产出成果之间的线性关系来判断。具体监控影响企业效益的各种内部、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如政策环境、市场需求、融资条件、企业管理水平、经营理念、运行机制、资源配置、技术能力、人员素质等。二是资金利用效率。资金利用效率是指占用一定数量的资金能生产出多少有用成果,或生产一定数量的有用成果占用了多少资金。对资金利用效率的监督就是要通过对企业资金占用和来源、资金内部控制以及管理水平进行检查,评价其使用情况。目的是发现企业资金利用的薄弱环节,指出存在问题,促进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三是生产经营效益。生产经营效益主要指企业内部劳动力、原材料、生产设备及资金等生产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现实生产力,表现为投入—产出关系。对生产经营效益监督,主要审查企业是否改善并充分利用各种物质和技术条件,即利用生产力要素的具体方式及手段的有效性。四是生存发展能力。企业生存发展能力受到各种定量指标(如债务清偿能力、资本保值增值能力、投资创收能力等)和定性指标(如技术开发与储备、环境政策条件、市场变化要素、或有事项风险等)的影响。对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的监督就是要通过对各种相关因素的分析和指标的测算,评价企业市场竞争中的存续能力与发展潜力。五是管理效能。改善管理素质,增强经营驾驭能力,实现最优控制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实现途径。对管理效能的监督检查就是要检查并分析企业管理组织机体的有效运作及其调控能力,进而评价其效益性。

3.对代理层的直接评价与监督。对企业监督的内容除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之外,对企业代理层的直接评价也逐步成为重点。近年来,国外一些研究机构对董事会治理的评价更趋于全面性和系统性。

全美公司董事联合会(NACD)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也最困难的问题就是董事会建设、董事本身专业素质以及如何建立一套评价董事会的制度与标准的问题。因此,对董事会评价的关键因素确定为:确保独立董事的控制权,设定评价程序和目标,为公司和董事会制定评估程序,确保坦诚、保密和信任,定期评议评估程序,向股东披露评估步骤和标准。评估的有效性在于区分董事会和管理层权力,董事间相互作用的有效性,董事教育与发展。

美国标准普尔(STANDARD AND POOR)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比较有影响,并逐步被市场所认同。该指标对董事会的评价内容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结构与运作上,具体包括:董事会的结构和组成、董事会职能和有效性、外部董事的职能和独立性、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评价和任免政策等,并相应地确定了关键分析要素和标准,如董事会结构和组成的标准是应当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被公平、客观地代表,关键分析要素为董事会的人员数量和组成、董事会的领导和委员会、有投票权人的代表等。

美国《商业周刊》更热衷于董事会的质量评价。2002年根据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的素质、董事持有的股份、董事会的活动质量等16个标准,评出美国最佳与最差的公司董事会。

欧洲戴米诺公司(DEMINOR)对董事会的评价因素为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主席与CEO关系、董事会的选举、董事酬金、董事会委员会的运作与权利等。

亚洲里昂证券(CLSA)在2000年对25个新兴市场国家的495家上市公司进行公司治理评价,其评价指标包括57个,对于董事会行为的评价主要是从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问责性两个方面来进行的。

综上所述,对董事及董事会的评价逐步成为国际上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国外董事会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完善的法规基础和董事会自身建设较为成熟的条件而建立,这些评价系统都能够从不同的侧重点对董事会治理状况进行客观评价。

4.对企业监督检查的基本工具。从各国实践情况看,对企业监督工具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企业经营管理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体现了政府意志且与法律法规紧密相连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度及规则,如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二是指监督检查工作经常运用或参考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如财务分析理论、会计核算方法等;三是已经存在的可供借鉴或直接利用的各种监督手段,如审计查账、税务稽查等。

根据监督检查的特性及实用需要,国际常用的监督工具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工具、会计核算工具、审计查账工具、税务稽查工具、金融监管工具、证券监管工具等。各种工具具有不同的实用功能及应用特点。

(三)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指标体系

国内外出资人对企业监督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价值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为了保证此目标的实现,出资人从财务、战略、企业治理等多个方面来评价和考核企业的经营情况,相应地产生了不断完善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随着指标体系的不断完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都同显重要。

1.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1999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财政部财统字[1999]2号)。该规则包括8项基本指标、16项修正指标和8项评议指标,分别从财务效益、资产运营、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4个主要方面对企业业绩进行综合评价。2002年3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计委又对这套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修正指标由原先的16个减为12个。该体系按照定量指标权重80%、定性指标权重20%,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评价结果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种类型,不同类型中的不同差异采用在字母后标注“+、-”号的方式表示。这样分出10个级别,优:A+ +、A+、A;良:B+、B、B-;中:C、C-;低:D;差:E。评价结果主要运用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管理参考依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考核奖惩依据;反馈企业改进管理参考;为政府其他机构提供信息咨询和参考。

这一指标体系要求对企业的评价要“以资本运营效益为核心,采用多层次指标体系和采取多因素逐项修正的方法,运用系统论、运筹学和数理统计的基本原理,实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设计思路比较缜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且明确了定量与定性的权重。这对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03年11月,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第1条和第5条分别指出,“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按照该办法,考核指标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两部分,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分类指标根据具体企业情况在责任书中确定:“国资委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并听取监事会对企业的年度评价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国资委决定,其指标也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分类指标根据具体企业情况在责任书中确定,形成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的程序基本等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该指标体系的基本指标简单,易操作,对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修订具有参考意义。但其分类指标容易掺杂人为因素,企业内部人掌握着更多的主动,处于讨价还价的有利位置;年度考核和定为三年的任期考核中长期因素考虑不足。这些也是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所应着力避免的。

3.对企业监督检查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体系。经济增加值指标(EVA)是由美国思腾思特管理咨询公司(STERN STEWART&CO。)于1991年提出的用于评价企业财务经营业绩的指标。在企业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如何有效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及向出资人提供投资回报,使管理者的报酬与其真实的经营业绩挂钩,以达到有效地激励和约束管理者,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目的,成为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与实践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有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及相关的财务分析指标均显示出良好的业绩状况,但企业的价值却在下跌,显然,传统的用于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不能很好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业绩,经济增加值指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参考意义在于:既反映企业当前的经营收益状况,也比较注重企业经营的长期行为,注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这与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中设立对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指标是一致的。EVA明确地考虑了资本成本,特别是其中的股权资本成本,避免了净资产收益率等传统会计指标的先天不足。

4.对企业监督检查的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平衡计分卡起源于1990年毕马威(KPMG)的研究机构诺兰诺顿研究所(NOLAN NORTON INSTITUTE)赞助长达一年、数家公司共同参与的一个研究计划,叫做“未来的组织绩效衡量方法”。经过研究小组反复讨论,他们认为过分依赖概括性财务绩效衡量,会妨碍企业创造未来经济价值的能力,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围绕着四个层面:财务、客户、内部程序、学习与成长,称之为平衡计分卡。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在美国的会计理论与实务界均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与研究。

平衡计分卡指标体系以财务层面的指标体系为根本,实现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的企业战略经营业绩的评价。它实现了指标体系四个层面的紧密因果链联系。因果链条充满了计分卡的各个方面。它还实现了战略目标的战略转换,体现了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短期目标为长期目标服务的目的。

(四)监事会监督检查企业指标体系的现状

1.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形成及发展。我国国有经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阶段,国有经济的微观实现形式发生很大变化。1998年,中央政府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探索建立了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专门监督检查的专职队伍和工作制度。7年多来,逐步从稽察特派员制度过渡到外派监事会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对于缓解企业与出资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客观、真实评价企业经营成果,维护所有者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相对应,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发展也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稽察特派员时期的指标体系初创阶段,以企业财务监督为核心,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违法违纪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围绕此重点初步建立起一套指标体系与工作制度;二是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后,在继续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基础上,2000年7月,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国有企业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国监办发[2000]9号),成为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国有企业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涉及国有企业资产与经营状况评价、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评价、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评价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每项内容下又进一步细化为多项指标。实践中,为适应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的转移,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也在不断补充调整。2004年,随着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评价企业经营管理和经营业绩上来,指标体系又增加了反映企业清产核资情况、改革发展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指标,取消了“企业经营效绩情况表”中“不良资产比率”指标,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之后增加“股东权益收益率”指标,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贴近监督实际、操作性较强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

2.现行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

第一,企业财务状况及损益情况,共有8项指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项指标都要列示检查年度、上年度和上上年度三年的情况,检查年度数据中,将企业自报数据和检查调整后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及损益情况。

第二,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共有13项内容: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技术投入比率。主要是从企业的获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和资本保值增值四个方面,评价检查年度企业的经营业绩。

获利能力的评价着重说明企业的利润来源,企业主营业务获利能力和成本费用情况;偿债能力评价要结合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净现金流、或有负债等情况进行分析;资产运营能力评价侧重于分析企业总资产、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及其构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评价要比较分析企业自报数和监事会检查调整后的情况,说明调整原因,未能实现保值增值的企业应分析具体的原因。

第三,企业管理和改革发展评价,主要有3项内容。管理评价,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出发,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管理规律,对企业的经营行为、管理现状及改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改革评价,围绕企业近期实施的重大改革举措,分析评价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产权转让、预算管理、业绩考核、年薪制等实施情况;持续发展能力评价,评价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一般应结合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企业主导产品的市场地位及变化趋势,技术、人力资源和管理情况,以及行业发展政策等外部因素,简要说明企业持续发展能力情况,揭示企业潜在的重大风险及发展机遇。

第四,重大事项揭示及处理建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从维护出资人权益角度出发,重点揭示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及其负责人违规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以及监事会主席认为需要说明的问题。对所揭示的问题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要求对重大资产流失、违规违纪违法事项应把握两大原则:一是金额较大;二是性质严重。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不涉及司法公正、资产流失的诉讼纠纷一般不作为重大事项反映。重大事项描述应做到事实清楚、数据确凿、定性准确、引用法律法规适当。处理建议应与重大事项相对应,一事一建议,建议应具体、可操作,并明确处理的具体部门。

第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业绩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领导班子做出总体评价,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做出个别评价;对予以评价的人员提出明确的奖惩、任免建议。

评价对象主要为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和现任主要负责人,检查过程中如遇调整,应说明任免情况,对原任人员应予以评价,但不提任免建议,新任人员可不予评价;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予以评价并提出任免建议;评价应着重分析企业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对企业取得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成绩所发挥的作用,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评价应体现个人特点,避免套话,评价内容应客观、准确,一分为二。

第六,其他。现有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内容中,还设置了监事保留意见说明,同时要求附有9张相关的表式。

3.现行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中的难点。

第一,关于财务类指标。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的实践中,分析企业的经营业绩基本采用的是财政部发布的财务指标。目前,国资委又发布了一套评价的财务类指标。监事会对所监督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价与监督,运用什么样的指标体系,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监事会是国务院派出,而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发布的财务类指标具有代表国务院的权威性,所以仍应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指标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应以国资委发布的财务指标来进行评价与监督;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监事会对企业的监督不同于财政、审计和税务监督,应该建立能够体现自身特点的财务监督指标体系。

第二,关于管理类指标。几年来,对管理类指标只有范围划定,没有刚性规定。各监事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择要进行分析评价。不少人员认为,这部分内容大都来自企业资料摘抄转化,有创见性、前瞻性分析评价的内容不多。如果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等内容结合起来,内容就会更加丰富,更具有鲜活性。在此类指标中,应该突出对企业发展战略管理的评价分析。与财务类指标的预算管理相结合,发挥监事会近距离接触企业资产的优势,将其资产质量与结构及发展战略进行比较,结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以便提出针对性强的评价意见供出资人参考。

第三,风险类指标。此类指标主要为定性指标。企业发展的难点与管理工作的盲点,应该成为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设计重点,这些指标主要依赖于现场检查、了解并综合分析后才能提出。

第四,关于领导班子评价类指标。监事会对企业领导班子评价的工作程序及表述方式基本适应总体上的要求。对班子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评价,其把握程度主要依靠监事会主席。对用人政策理解、对企业负责人的判断,需要较强的社会实践与政治敏锐性。在综合企业各方面信息与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免奖惩建议。尽管从表面上看,对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只是定性指标,但判断结果正确与否往往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

第五,关于分类监督指标问题。现行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基本一样,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运用的是同样的监督检查指标,分类监督指标基本没有设立,这样得出的监督检查结论往往很难体现出企业特点,不能真正、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情况,所以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应更具个性化的特点。

第六,关于企业干部管理与公务员管理的关系。现行的对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的评价基本上是沿用了国家公务人员的评价体系,没有真正反映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特点,因为社会对国家公务人员与企业领导人员两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一个好的国家公务人员不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同样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不一定能做一个好的公务人员,应处理好对市场选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党管干部的关系,让市场机制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建立起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关于上市公司中国有资产与集团公司的关系。目前,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中,大多数都有若干家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集中了集团公司的绝大部分优质资产,存续公司或母公司大都成为管理公司或一个空壳,如何监督检查这些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资产,以及用什么样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来评价上市公司中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成为了一个难点。

第八,关于企业发展创新指标体系。现行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只列了一项技术投入比率指标,此指标并不能全部涵盖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一个企业的发展,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不断地创新,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才能真正做强做大,现有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显然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关注不够,这样势必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新的奋斗目标。作为以企业资产和财务数据为基础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监督检查工作,如何对诸多财务指标进行优化,是监督检查工作遇到的新课题。

1.完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监事会作为出资人派出的专司监督检查的机构,必须体现出资人对企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要求。具体地讲,就是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是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将所搜集到的被监督企业的有关信息进行科学归纳、分类,在对全部信息进行质与量比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个指标体系,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可比性原则。既能进行历史发展的纵向比较,又能进行国内、国际同类企业的横向比较。一是反映企业自身进步的幅度;二是判断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中的位置及发展趋势。

第二,覆盖性原则。指标体系应包含既能体现分析企业经济走向的一般性指标,又能体现分析企业存在经营风险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为此要求指标体系应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覆盖面。

第三,尽可能利用其他监督成果原则。监事会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对监督检查报告的要求很严格,时间也有限制性规定,所以,其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运用,应尽可能地多利用现有的各种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成果,防止重复监督检查,节约监督检查成本,也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预见性原则。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指标,应当通过分析比较,加大对年内企业经营情况的预计及其存在问题的内容比重,为领导及时调整重点、决策起好参谋作用。

2.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依法进行,同样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也应该依法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监事会几年来的监督检查实际,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第一,合法、合规性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出资人才能对所出资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相关者的利益,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及发展等方面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中国的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只是刚刚建立,不少法律法规滞后,同时企业的发展往往又打破了旧的法律法规体系,再加上我国法律法规的废、改、立程序又非常繁杂,企业的不少经营、管理、发展等都具有很强的探索性,所以,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拘泥于原有的法律法规,因而建立合法合规性指标体系就需要非常高的智慧,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既能合理合法,又能促进企业发展。这些指标体系包括:涉及企业的一般法律法规体系,如行政许可法、刑法、环境保护法、水法、合同法等;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如公司法、企业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法、证券法、外汇管理法规等;税法;财务会计类法律法规。

第二,财务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监事会是代表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专司监督检查的机构,应该在现有的财务监督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与监事会职责相符的指标体系。具体包括:资产规模的指标;资产质量的指标;财务指标;会计指标;经营业绩指标;经营预算评估指标。

第三,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的指标体系。具体包括:经营指标;管理指标;发展指标;对环境的影响指标;创新指标。

第四,企业领导班子及企业领导人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领导者的基本素质指标,如德、能、勤、绩、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特殊素质指标,如独特的市场意识、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风险意识指标;不同企业发展阶段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不同要求指标;激励机制指标。

3.监督检查辅助指标体系。根据几年来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实践,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议增设一些监督检查辅助指标。

第一,有关化解企业历史负担,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指标。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成长和发展起来的,绝大部分企业都承担着沉重的历史包袱,严重地制约或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如何有效地化解这些历史包袱,促进企业发展成为国企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在监督检查企业的实践中,针对这一特殊问题,应设立相应的指标来进行评价与监督,才能客观、真实地对企业进行评价。

第二,被监督企业未进账资产的指标。监事会在现场监督检查中遇到不少账外资产的情况,有的是为应对尚不完善的企业竞争,将一些出账的资产进行账外管理;有的截留收入,账外设账;有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入账;有的商标、品牌、商誉、工业知识产权等由于各种原因也未入账。账外资产的存在,具有非常复杂的历史原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问题,往往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对于这些账外资产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指标。

第三,企业管理中的盲点与薄弱环节指标。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些集团(或总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理中存在失误与薄弱环节,如有的企业账户存在失控风险,有的账户明显沉淀了资金,容易引起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应设立相应的指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故意侵吞国有资产行为的指标。国有企业正在进行不同形式的改革与改制,不少方针政策也在进行调整和修正,而且这一过程持续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其间必然会出现采用各种途径或方式方法故意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设立相应的指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考虑部分社会效益指标。尽管国资委行使的是出资人职责,但无论是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还是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也应设立部分社会效益的指标,如就业指标、关注企业弱势群体的问题、安全生产问题、企业存在的个别敏感问题等。

4.建立监事会监督检查作业标准体系。为了保证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必须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在总结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的发展方向,对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作业标准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监督检查作业标准,对各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进而成为衡量每个监事会实际工作的标准之一。这项工作也属于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基础建设内容。

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的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指标体系的应用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国资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自身工作的评价与考核、激励与约束的指标体系也应建立健全,因而,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做出相应的修订与完善。(此文为2004~2005年度国资委立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