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小确幸不如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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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祝福你,我曾经深爱的人

我和顾明是校友,他大我一届,出众耀眼,在我刚进校的时候,他已经是响当当的校草了。

我清楚地记得,在我新生入学时,是他接过了我肩上沉实的背囊,把我送上女生宿舍楼,末了他反倒谢我。我不解,他笑而不语,拿着跟我同一宿舍的小妖的电话号码,吹着口哨飞奔而去。

小妖人如其名,呛口小辣椒,火爆的脾气和傲人的身材一样,让人过目难忘。

这样的人,跟呆头呆脑不善言辞的我,是两个极端。

虽然我俩是舍友,但人以群分,看着她伶牙俐齿地称霸宿舍,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选了个离她最远的床位。

新生入学对新同学和老学长来说都是大事,菜鸟们忙着熟悉环境,老油条们忙着认识新一茬的师妹,一副忙碌景象。

我读的是理工院校,女生本就少得可怜,像小妖这样打眼拔尖的,一进来就引起了轰动。班上的女生刚好住满一个宿舍,有了小妖的存在,大家或多或少都得到过男生的暗献殷勤,沾沾自喜之后才恍然大悟,那群浑蛋只是为了打探一下这个新校花的情况。

学校的开水是定时供应的,一油头男生看我呆愣,公然插队,我新来乍到,内心虽恼火,但还是一声不吭。我的软弱让插队男一脸理所当然,在我低头咒骂时,排在后面的小妖一脸怒气地站了出来,指着那插队男,劈头盖脸地就把我的心里话给骂了出来。打水的人群沸腾了,纷纷围过来看热闹,插队男还没打上水,就在小妖的狂轰滥炸中落荒而逃了。

就这样,带着象征着胜利的两壶开水,我和小妖成了朋友。

我瘦小纤细,剪着不男不女的西瓜头,带着瓶底眼镜,就差流两串鼻涕了,我跟小妖站一起,衬得她越发明艳。

学校二食堂的旁边,有个老头专门卖一种叫石馍的馒头,是用老面和出来的,极其有嚼头,大多数人对这跟石头一样的玩意都敬而远之,而我却对它情有独钟,看到总要买上几个。

一天我碰巧经过食堂,看到顾明手里拿着两个石馍,一筹莫展,边上还有几个起哄的男生,看我走过来,他似乎有些犹豫,最后还是硬着头皮走来。

“师妹,小妖,能不能帮我个忙?帮我……吃了这两个馍?”他压低声音,一脸不好意思,看看手上的馒头,又斜眼看看后面的兄弟。

“这东西能吃吗?你这不整人吗?”小妖眼都不抬,推开顾明的手。

我看他一副无法解释的两难样儿,也不多问,接过俩馍就嚼起来。说实话我刚下自习,还没吃饭,这馍是刚买的,还带余温,我就好这一口。

顾明和小妖看我吃得津津有味,吓了一跳,后面的男生也纷纷围过来,睁大眼看我把这两块“石头”三下五除二地嚼进了肚子,都如斗败的公鸡,垮下脸来。

末了我还炫耀似的对他们闪了闪两排坚固白牙,以示感谢。

我的钢牙,从此扬名。听说顾明宿舍的那帮男生不得不轮流给他打了一个月的热水。而我,因为在关键时刻对顾明两肋插刀,让他对我颇为感激,时不时地叫上我去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大大小小的各色宴会,当然,还叫上小妖。

顾明似乎很吃得开,左右逢源,老师同学学弟学妹什么的都对他极其友善,我和小妖也乐得到处跟着去蹭吃蹭喝,每次出场他都会跟人介绍我,“这位是我的老乡师妹,关照一下”。

大家点点头,眼睛看的却是他没介绍的小妖。

“你是不是喜欢那个顾明?”小妖在宿舍边画眉边睨着我。

“我?怎么可能!”我强装镇定地抓起一根洗好的黄瓜,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嚼了起来。

“喜欢就去追,别等他成了别人的男朋友才后悔莫及。”小妖抿了抿涂好的唇膏,拿起包包。

“你……去约会?”我问得毫无底气。

“不是顾明,他不是我的菜。”小妖朝我眨眨眼,踩着高跟鞋走了。

我缩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

小妖有了男朋友之后,就再没跟我和顾明一起活动了。顾明为此颓废了一个月。

整个大一,我就像个小尾巴,只要没课,总是跟在顾明后面,跟他去上无聊的机械课程,帮他掩护花痴学妹,和他一起恶搞同学,为他送情书到女生宿舍。

“你到底在干吗?我看你这样就来气!”小妖怒其不争地拿着我切好的黄瓜片,一片片往脸上贴。

“那你别贴我的黄瓜。”我赌气把盆拿走。

“你就知道气我,一碰到那姓顾的你就哑火了!要不我帮你说,看你这样我急!”

“不!别!我……自己来!”我抓住想要起身的小妖,弱弱地回了句。

犹豫再三,在小妖的威逼利诱下,我忐忑不安地来到了顾明的宿舍楼下。

刚到拐角,就看到躲在墙角的顾明,我正疑惑,就被他一把拉住,示意我不要出声。

“躲人?”

“唉,简直是疯了,有个师姐非要堵着我表白,都已经含蓄地说了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还有死缠烂打,害得我一见她就躲,本来挺好一朋友,唉……”顾明低头自语,略带愤愤不平,我的脸却白了起来。

心里的话,是重重地压了下去。

我在小妖彻底鄙视的眼神中,继续做着顾明的跟屁虫。没有课的时候,总是跟在他后面,我竭尽所能地讨好顾明,希望用行动,去告诉他我的感情,也期待着有一天他会恍然大悟,像发现一件珍宝似的对我说:“嘿,你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他说他最喜欢有女人味的女人,但随着我们的越发熟悉,他已经完全忘了我的性别。

“师弟,帮我善后。”这是他对我说得最多的话。

没错!他说的是师弟,不是师妹!我在他心中,连异性都不是。作为他的小弟,我帮他做的善后工作包括:安慰,劝退那些他之前甩了的师姐师妹们,吃掉过气情人们送他的食物等等。

我对顾明有求必应且完成得异常出色,他喜欢吃的东西、颜色和音乐,他的生日和爱好,我都背熟于心。他就是我的蛊,我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情,虽然他是大家眼里的花心大萝卜,但我知道,那是因为他没真正爱上一个人。

顾明不是傻瓜,他当然能感觉到我对他的心意,但他不进也不退,我们就保持着这样的节拍,像两条再近也没有交集的平行线。我想,他是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

顾明说我的牙齿是他见过的最白最整齐最好看的牙齿,他总是拍着我的西瓜头,让我张大嘴巴,然后好奇地瞅着我那两排整齐洁白的大牙,那样子就跟在打量一只牙口好的牲口,就差让我到操场上跑两圈了。

我的一张大众脸也因为这牙,显得生动而特别起来,这是他的原话,虽然听着不像赞扬,但我还是特高兴,至少在他心里,我有了一处让他觉得特别的地方。

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自己相貌平平身无长物,于是,识相,成了我最大的优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顾明身边总是不停变换着各种美丽的环肥燕瘦,有种季节更替的味道,而我,却能一年四季地跟在顾明后面,这就是识相“师弟”的好处。

顾明有着大多数帅哥都有的特点——喜新厌旧。但即便这样,也阻挡不了一众师姐师妹的飞蛾扑火。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师姐师妹都没能留住顾明离去的步法,更何况我这个土鳖的“师弟”?换位思考,我要被这么个“师弟”表白,还不吓得屁滚尿流远走高飞?所以,我不能冒这个险,因为我识相。

我就这样以“师弟”的身份,靠近顾明,跟在他身后,帮他处理各种美味的“垃圾”,听他抱怨谁又对他死缠烂打,看他跟不同的女孩风花雪月,我表面上波澜不惊,心里却是五味陈杂。有时我会想,他如果一直这样吊儿郎当地玩着,我就这么不离不弃地陪着,等到有一天,他会不会蓦然回首,看到旁边的我?

世上之事,岂能尽如人意?

当顾明大四,我大三的时候,当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继续在顾明身边快乐前行的时候,来了个大一的苏雯雯。

苏雯雯的出现,在男生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俘获了顾明在内的大多数男生的眼球。

她长发飘飘,她肤如凝脂,她纤细苗条,她媚眼如丝,一切能形容美好的词汇,在她身上,都能找到。

顾明说,苏雯雯是他见过的最有女人味的女孩,这话我不想赞同,但事实胜于雄辩,她让我哑口无言又无能为力。美貌,真是利器,可惜不在我手。

一个星期后,顾明在众男的羡慕中,挽到了新晋校花苏雯雯的手。

这段时间,顾明一次也没往我宿舍打过电话,我是个识相的人,只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

在过了通常的新鲜期,却迟迟等不到他让我善后的电话,我有些沉不住气了,在心乱如麻中,又过了一周。

顾明的电话终于来了,不是让我善后,而是要把我这个“师弟”正式介绍给苏雯雯认识。

我心里忽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伤感,去还是不去?在他问第二遍时,我败下阵来。对他,我从未说不。

站在镜子前捯饬半天,心里想着要跟苏雯雯一较高下,但一看到镜中的自己,莫名就泄气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我换回一贯的土鳖装,去见了校花苏雯雯。

美女是个人精,我就算默默无语地坐在师兄身边,她还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从那次以后,顾明就没再把我叫出去。

这样的日子说快也快,我大四的时候,顾明毕业了,早我一年离开了学校。人走茶凉,苏雯雯又挽起了另一位帅哥的手,堂而皇之地走在校园的街道上跟我打招呼。

我从各处打听顾明的情况,他上班的公司、他的工作、他的生活,他的情况,他的一切,我都烂熟于心。

为了再次重逢,我开始精心准备。

我留起长发,穿起裙子,一切按照他的喜好去梳妆打扮。这只是皮毛,为了跟上顾明的步伐,我要玩命地追赶。

当年顾明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进了世界五百强公司,而我前面三年的时光,基本都放在了顾明身上,为了再次相聚,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赶。

这一年,顾明跟我极少联系,除了大节日的短信问候,其余时间基本互不打扰。像他这样的帅哥,走到哪都不会寂寞。而我,去骨抽丝,全力蜕变,只为再见时,能云淡风轻地在他面前说一句:好久不见。

再见他时,顾明的嘴巴可以塞下一颗鸡蛋。

我长发飘飘,笑靥如花,一脸平静地欣赏着他吃惊的表情。

“朱……珠?”他呆愣着看我半天,最后看了我的工作牌,才确定我就是那位跟了他三年的眼镜土豆。

我的师兄,别来无恙。

久别重逢,顾明前所未有的热情高涨,对我这个重新认识的师妹照顾周全。他接过我手上的行李箱,把我送到公司宿舍,一如大学时他接过我肩上的背包,但这次,他不是为了借故。而是,我现在的款式,正是他的菜。

谁也不知道,我为了这一刻,付出了多少努力,这个场景,无数遍地出现在我的白日梦中,而现实,却比梦境更美,我看似平静,却不得不把手背在身后,才能掩藏我此时颤抖的心情。

因有这位帅气的师兄照应,公司里的女同事都开始有意无意地对我冷眼相向,男同事们不想蹚这浑水,也对我敬而远之。

这样的情形,跟大学里是截然相反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不再是以前的那颗无害土豆,我成了她们的竞争对手。对于公司的暗流涌动,我并不在意,我,为他而来,自然有这份自信和能力。

顾明对我很好,他的细心超乎我的想象,吃饭时会给我夹菜,喝水前会给我擦杯,加班时给我披衣。他知道我牙齿好喜欢吃硬的食物,特意带着我搜遍全城,寻找“硬货”。我用师妹的头衔享受到了女友的待遇,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有种叫爱情的东西在疯狂生长。

从我看到顾明的第一眼,我就幻想着这一天,为了这一天,我用了整整五年。

当我还在适应新工作时,顾明已经成了研发部的项目负责人,在这人才济济的企业,他只用了一年就爬到了这个位置。除了他自己努力,公司里还流传出另一个版本:董事长的女儿林静对他颇为赞赏。

我成了林静的助理,她毫无悬念地对我旁敲侧击,我不卑不亢从容淡定,我在她眼里看到了愤怒和鄙夷。

顾明很忙,加班成了他的日常,他不再有时间陪我吃饭,偶尔的电话也说得分秒必争。我知道,他有鸿鹄之志,项目负责人只是开始。但事与愿违,他用十二分的热情换来的是经理职位的擦身而过,他跌倒重来,机会再次溜走,如此往复,像个走不出的怪圈。

顾明彻底放弃,他不再加班,不再用心工作,每天浑浑噩噩地混日子,像个没有了意志的巨人,但只有我知道,他心里的不甘和渴望。

我很爱他,我帮不了他,但,我知道谁能帮他。

顾明又开始有时间约我吃饭,但我很忙,他约我逛街,我没空,他约我成了困难的事,我告诉他,我已经有了男朋友。

在顾明遭遇感情和事业的人生低谷时,林静来了,以拯救者的姿态,让顾明迅速走出阴霾。他从不知道,原来林静跟他是如此对味,从衣着发型到口味偏好,他开始懊恼之前对她的清冷寡淡,他不知道,她为何能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他喜欢的类型。

顾明当上经理的第一天,我正在去往另一个城市的路上。列车的喇叭里传出刘若英深情忧伤的嗓音: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我朝车窗上喷了一口哈气,用手指在上面,为早已泪水滂沱的自己,画一个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