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变态是性心理障碍所导致的性行为异常。这些行为违反了社会约定的习惯,常引起大众的不满;行为人也往往意识到错误而寻求改正和治疗,效果多不满意。性变态大致可分为以下3类。性对象障碍:恋物癖、恋童癖、恋老癖、恋尸癖、恋兽癖、异装癖;性表达方式障碍:露阴癖、窥阴癖、施虐与受虐狂、摩擦癖、性窒息、淫语癖、色情狂、色欲狂;性别识别障碍:易性癖。
如人类正常的性行为是由生物遗传、心理、环境和社会诸因素组成的一样,性变态的发生也是由这些因素综合引起。如有人发现窥阴癖有家族遗传史,心理学认为儿童在性心理发育时受到挫折,成年后则容易发生性心理变态,而行为学习理论则认为性变态的产生主要在于后天的学习,如性别识别障碍者幼年时由于与母亲过于亲密,从小做女孩抚养,造成性别认同错误,社会因素是主流文化对性行为的态度使行为人受到影响。
性变态的行为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恋物癖者偷盗女性用品而犯有偷窃罪;露阴犯有扰乱社会治安罪;施虐狂可触犯人身伤害甚至杀人罪;恋童癖者更是犯有猥亵或强奸幼女罪等。这些行为人到底是患者还是罪犯,医学家和法学家各执一词,无论如何,性变态确实给当事人及其家庭甚至社会造成了危害,应认真对待,做好宣传、预防和防治的工作。
一、恋物癖
恋物癖就是直接从异性身体接触的物品中获得性兴奋的一种性变态。
恋物癖者绝大多数为男性。他们通常无法以一个完整的实际存在的异性人体为性爱中心,而是对异性的某个部分如外阴、乳房、大腿等感兴趣。进而着迷于这些部位接触的物品,这些东西可以引起他的性兴奋、性幻想,借以手淫而达到高潮。常见的物品有乳罩、内裤、裤袜、鞋、手绢、甚至月经带、手纸及化妆品等。
“常忆绿罗裙,处处怜芳草”,长年出门在外的人经常回忆起自己喜欢的女人穿着草绿的罗裙时飘飘欲仙的样子,不禁对泛着碧绿的草也起了怜爱之心,“爱屋及乌”也是这个意思,情人们互赠礼物,也是“手帕”之类,这都是正常人的思想感情。而恋物癖者爱恋的是物化了的局部人体,他们多为性功能低下、没有能力与异性建立正常的性关系,对正常的性生活充满了畏惧,只能借以这些物品释放他的性能量。
恋物癖的成因很难找到,多是由于幼年时或青春前期的遭遇造成的,如一位12岁的少年经常见到赤裸的乳房及唾手可得的乳罩,又把这些与性欲念联系在一起,则养成了对看乳罩专注的习惯。
恋物癖者为了得到他们钟爱的女性用品,常采用违法的偷窃行为,有的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坐牢而仍然重犯,他们也深恨自己为人不齿的行为而寻求治疗。在治疗上应从分析幼年的经历开始,使其改掉旧习、树立信心、鼓励他建立正常的性关系。
二、恋童癖
又称“嗜童癖”,是以异性或同性儿童为性欲对象的一种性变态。这种性变态常见于老年男性,常伴有猥亵或强奸幼女的犯罪行为。儿童易于被诱惑,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体力上都没有反抗的能力,可以任由其控制、摆布,所以常成为他们的猎物。这些恋童癖者往往有人格缺陷,对成人的性关系充满恐惧,他们的猎物范围基本注视在家庭、朋友、邻居的孩子身上,有时陌生的孩子会同样使他们感到心中不安。他们多数人性能力有障碍,有些甚至为阴茎勃起功能障碍(阳萎)患者。近年来,这种犯罪有上升趋势,而且罪犯趋于年轻化,这是因为传统观念的破坏,很多人极乐意去享受自由的生活而不愿组成家庭,还因为女性经济地位及社会地位的提高,有些人难于适应异性,而将眼光转向这些更易于接触和控制的儿童。这里要特别强调近年揭露越来越多的教师对中、小学学生的猥亵和奸污及宗教人群(如美国的神职人员)对幼童的行为,这种行为恋童癖的成分几乎为零,而是赤裸的犯罪。
一般的恋童癖分为3种类型。成熟型恋童癖者从未与他的同龄人建立过正常的性关系。只在与儿童接触、玩耍时才能体验到舒适感、安全感。他们的恋童一般也只表现在宠爱、抚摸、爱抚等形式。退化型恋童癖者往往有正常的性关系,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事业上受到挫折,有的失业、酗酒,使正常的性关系受到损害,逐渐增加了一种幼稚感而将兴趣转向了儿童。以上两种恋童癖一般不会使儿童身体受到直接伤害,他们只陷于观赏儿童的身体,有时也会爱抚对方的身体,甚至是外阴及肛门,虽然也会发生口交行为,而直接发生阴道及肛门的强奸都很少。攻击型的恋童癖是很危险的,往往对幼童恶意侵犯、强奸,甚至为了灭口而杀害被侵害儿童,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恋童癖者的行为使儿童的精神、心理、甚至是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有的甚至终生挥抹不去。一个男孩因为父母在外地工作而寄养在二爷家(祖父的弟弟),从小受到二爷的溺爱,在小学六年级时与二爷互相玩弄生殖器达到过高潮,首次试行肛门性交未成功。这个男孩在上中学后回到了自己的家,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仍然和这位二爷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虽然从上中学后就再也没有身体接触,都使他迟迟不能交友结婚,因为他“讨厌”女性,与二爷的交往使他产生“同性恋倾向”。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儿童时期的性遭遇对其一生的影响有多大,也可以看到恋童癖者的行为对于儿童心理成长的危害有多么严重。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有增无减。据调查,全球每年约有300万儿童沦为性奴隶,他们大多来自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不发达国家,有的被转运到北美和欧洲,受到非人的虐待。2001年在日本召开了全球性的保护儿童权益的会议,各国也积极响应。打击力度加大;同时还强制关闭了大量误导儿童的色情网站,减少了对于正常成人的儿童性诱惑;除了社会对于儿童性侵害的打击和预防,家庭和学校等亦应对此提高防范意识。如何使儿童了解自己身体的重要,拒绝他人的接触,尤其是有性意识的接触,这实在是很困难的,重要的在于成人有无防范意识,如果发现有人总爱扎在孩子堆里,而又刻意和某个孩子单独相处时,就应该警惕了。
三、恋老癖
恋老癖是指以老年人为性欲满足对象的性变态。有些恋老癖者是由于在幼年时受到老年人的溺爱,而这种溺爱又与偶然发生的性欲结合在一起而形成只恋老者的;还有些人可能是因为在以往的交友、性爱活动中受到过同龄人的伤害而转向比自己年长的人。无论起因如何;他(她)们都感到与老年人相处更充实,更安全。“年轻男人娶老妇”、“年轻女子嫁老翁”,媒体上刊载的这些事件,如果去除了政治和经济的因素,也确有爱情的成分存在。除那些因猥亵和强奸老人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外,恋老癖者很少引起医学界和法律界的注意,因恋老癖而求医问药者极少。
四、恋尸癖
恋尸癖是一种以尸体为性欲对象的变态性行为,极少见,仅发生于男性。
恋尸癖者往往有与尸体进行性活动的强烈欲望,如何形成的,尚不明确;通过以往的案件分析,发现这些人大多有严重的精神性疾患,极其自卑,害怕社交和正常的性交,对女人十分畏惧,只有尸体才能使他们在性活动中感到自信和安全。
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第302条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五、恋兽癖恋兽癖是以动物为性欲对象的性变态,男女均有,因为行为人未损害他人的利益,很少引起法律界的注意。
六、易装癖
易装癖又称为哀鸣现象,哀鸣(1728~1810)为法国的一位爵士,后半生在英国居住,他最爱以女性姿态出现在英国,死后经过验尸时才发现他是男子。易装癖是通过把自己装扮成异性而获得性唤起、达到性满足的一种变态行为。
历史上有易装行为的人很多,《苟子·非拍》中说:“今世络之乱君,乡曲之缳子,莫不美的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似乎女子。”现在女子穿男子衣服已能被世人所接受,而男子穿女人衣服则受耻笑。很多喜着异性服装的人并非真正的易装癖,而只是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力,这也大多发生在西方。在我国公然穿着异性服装走街串巷、登堂入室的人极罕见。有些男人在着异性服装后确能诱发性唤起,还有些人在性前戏过程中穿上妻子的性感内裤,戴上性感的乳罩,这些都不是易装癖,只有那些非此不能达到性唤起的才能称为真正的易装癖。
易装癖的诱因往往可以追溯到幼儿和儿童期,他可能生长在一个女孩较多的家庭中,可能家长自幼将其做女孩抚养,当这种女性服装倾向和性感联系在一起并养成习惯时,则形成了易装癖。
易装癖最简单的治疗,就是在他常爱穿戴的异性服装上洒上或放上一些有臭味的物质,使其逐渐对异性服装产生厌恶情绪。
七、露阴癖
露阴癖又称“阴部暴露症”,是一种在特定环境中向异性裸露自己的生殖器,并从对方的紧张情绪反应中获得性快感的性变态,男性居多,男女之比约为4:1.大都为未婚青年,晚年发生者大多提示患有重症精神性疾病或大脑的某些器质性损害。露阴癖者裸露的对象一般为素不相识的异性,裸露的程度不一,有的习惯于裸露前胸及乳房,有的习惯于裸露臀部,男性多数习惯裸露生殖器。露阴癖者的行动一般都选择在傍晚,在街头巷尾或公园等处较为阴暗的地方隐藏,当有异性通过时,突然走出来暴露自己的性器官,使对方惊恐不已、感到羞怒,进而怒斥,露阴癖者从中体验到性感,然后迅速逃离现场。有些露阴癖者同时伴有手淫,并试图与对方交谈,但一般不会有进一步的越轨行为。
这种行为常造成混乱,使女人们不敢上街,下班后不敢回家,对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实际上,露阴癖的露阴行为和流氓犯罪有很大的不同,只要对方稍加斥骂便会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开,而流氓则以此钩引对方,并企图进一步达到奸污的目的。
露阴癖的发生原因不很明了。有人发现这种疾患有家族性,但并未发现进一步的遗传学证据。一般认为与儿童时期的不良性遭遇所致。如幼时教育不当,长到很大时仍光着屁股到处跑,或经常被人玩弄生殖器取乐,造成了以为他人尤其是异性喜欢生殖器的错误认识。露阴癖者的性格多内向、腼腆、拘谨,有些是婚姻失败者,缺乏正常的性生活,露阴癖者有的人格不健全、性心理不成熟,常停留在儿童期的某个阶段上。露阴癖者在做裸露动作时意识清楚,事后往往后悔不已,但又难以自制。对于露阴癖者,家人应经常提醒这样做的危险后果,如群众憎恶,可能会挨打;能被公安拘留、处罚、劳改;可使名声扫地、家庭受辱等;同时尽量避免其单人外出活动,对有所改正的要鼓励他振作起来与疾病做斗争,切忌简单糊弄,更不应与流氓同等看待。
八、窥阴癖
窥阴癖是一种从偷窥他人生殖器或相关器官如乳房、臀部等来激发自己性欲的性变态。一般为男性,以未婚青年居多。人类从何时开始用树叶、皮毛遮住了生殖器,进而又穿上了衣服,起初的动机到底是为了避免伤害,还是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人类学家和性学家争论不已;但阴部确实是人的私处,上万年来形成的性道德观念都强调了它的隐蔽性。一般人都把阴部及相关器官被窥为一种耻辱,这种观念是如此地根深蒂固,甚至有的夫妻已经生育一大批子女而丈夫都从未见过妻子的裸体。一般人都会对异性的生殖器官感兴趣,这也许就是衣服的作用,男人尤其是这样,但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总是能克制这种好奇心理,维持社会关系的和谐、尊重社会道德和他人的隐私,窥阴癖者恰恰违反了这一道德标准,他们常从窗口偷窥异性,或男扮女装混入女厕,或登高向女浴室窗口内了望,有的甚至于借助望远镜和反光镜,都是为了满足这畸形的欲念,有的还同时伴有手淫。这也和一般的流氓犯罪不同,通常不会对被窥者有进一步的伤害。这种行为具有习惯性,屡教不改,患者也都能认识到这样做的风险,仍无法自制,欲罢不能,常感苦恼万分。
窥阴癖的发生亦可追溯到童年,如幼年时受到不良的性诱惑或性经历,使其性心理发育受阻,具体的比如在幼年时期看到异性的裸体,或在青春期见到异性的裸体照片等,而后来又将性欲联系,养成观看裸体与手淫结合的习惯。此外,智力缺陷和环境造成的性压抑也是诱发因素之一。窥阴癖者往往性格发育不健全、内向、孤僻、缺乏异性交往能力。
治疗上与露阴癖大体相同。
九、性虐待与受虐狂
性虐待与受虐狂是一种虐待他人或受到虐待中得到性满足的性变态。
这里重点要强调应该把性虐待与受虐和虐待与受虐区别开来。习惯于虐待他人并从中获得心理满足是虐待狂,只有把这种虐待和性冲动、性唤起、性交联系起来才称为性虐待狂。性虐待狂只是虐待狂中的一部分。
性虐待和受虐狂从精神或肉体的虐待取代了正常的性唤起过程,在摧残对方或体验对方施与的痛苦时才能获得性的满足。施虐者通过威吓、谩骂造成对方的惧怕、羞辱和痛苦而获得快感,有时使用诸如抓、咬、拧、踢、扎、刀刺、鞭打、火烧等残忍手段使自己获得性唤起;而受虐者也从中体验到性冲动。有人兼有施虐与受虐两种癖好,交替扮演两种自己。
性施虐与受虐的形成也有生物、心理、环境、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多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尤其是在求爱过程中,因此有人认为性施虐与受虐是一种反祖现象,表现出的是远古时代求爱过程的一部分,更重要的还是与其幼年时的性经历有关。比如有的男孩在幼年时,偶尔见到别人在性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翻滚、挣扎、气喘吁吁等,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得到其他结婚知识来源的认证,认为性快感必经健康身体的苦痛,终于发展成为性施虐狂。有的人曾受到过异性抛弃、侮辱和伤害,形成强烈的报复心理。借在异性身上施虐而体现自己的征服欲望,从中体验到性的快感达到性唤起并完成了性行为,进而养成了施虐的习惯。
性受虐的形成多与心理和环境有关,如有的受虐者开始因犯有某种过失而有自责感、觉得对不起配偶,若不受到对方的虐待,自己的心理不能平衡,后来把这种受虐与性冲动联系起来形成条件反射而成为受虐狂。还有的是担心被抛弃而强忍受虐而形成习惯;最后成为受虐狂。
大多数的性施虐与受虐行为都能适可而止,常能在造成伤害之前停止这种危险的游戏,但也有造成伤害甚至致死人命的,是家庭暴力的来源之一,触犯了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对性施虐者除了进行法制教育外,还要动员其家人配合进行治疗,通常治疗方法有心理治疗和厌恶治疗等。
还有一种变相的性施虐狂,以伤害异性为主,多为男性。比如在拥挤的公交汽车上划破女方穿的羽绒服,或是割女性的头发,或是骑着摩托车突然用针头刺人骑自行车女人的臀部等等。十、性窒息性窒息是一种通过附加条件使大脑缺氧而达到性高潮的危险性变态。
一般在一次完整的性反应过程中,尤其是在达到高潮时,会有全身性的肌肉痉挛,屏气凝神,甚至会有暂时的意识丧失。人在做剧烈地运动中消耗了体内大量的氧,而极度兴奋又抑制了大脑皮质,二者都会使大脑缺氧产生短暂的意识丧失。这本是正常现象,但有人却认为缺氧可以促使达到高潮,获得更强烈地高潮快感,于是在手淫同时附加很多“制造高潮”的办法,如用绳索、锁链捆住自己,或是悬吊脖颈,也有用袋子套住头部,造成窒息以求快速达到高潮。一般有此行为的都是12~24岁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多是受了他人的蛊惑宣传而实行的,在获得高潮之后,一般会自行解开,但也有使用不当而窒息死亡的,称为“性缢死”。这种因性窒息死亡现场多与自杀死亡相似,但仔细观察常会在现场发现一些色情图画、录像等,有的呈现出尸体阴茎的肿胀。
预防在于健康的性教育。有些色情网站刻意宣扬性窒息,应予以关闭。
十一、淫语癖
淫语癖又称秽语癖,是指喜欢在异性面前说污言秽语,并从中得到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
淫语癖和露阴癖者有些相同,他们在异性面前直接说一些有关性的内容,从对方的厌恶、回避、局促不安中获得快感,还有些淫语癖的行为表现为电话接线。统计发现,电话搔扰小姐、寻呼台及医院的护士小姐经常接到此类电话,这些电话不是示爱,而是下流不堪,有时甚至直接指向对方身体,使对方立即感到他的用意,而他则可能在对方的斥骂声中悠然自得地进行自我性刺激(手淫)。
有些人因个人修养较差,常常在他人面前,有时是在异性面前讲些黄色笑话之类,没有明显的性动机,不能视为淫语癖。
十二、摩擦癖
摩擦癖是一种在人群拥挤的地方用生殖器摩擦异性的身体而获得性快感,甚至达到高潮的性变态。铯大多数为男性。摩擦癖者的行动有时具有计划性与选择性,常发生在拥挤的公共场所如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商店等,选择的对象多为年轻女性,而且是不认识的女性。当被摩擦的对象有所觉察而表现出明显的反对情绪时,患者的行动会中止,并且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果对方默然避开或默许,摩擦可能继续下去。
摩擦癖的发生是家庭因素和自然因素结合的产物。他们可能生长在较为封闭的家庭,从幼年始受到不同程度的性压抑,偶然的机会使其在拥挤的场合因与异性的摩擦而达到了高潮,感到这是一种方便而安全的释放性触觉的办法,遂有意识地重复体验。
摩擦癖者的行为与流氓犯罪有明显的区别。摩擦癖者除了在公共拥挤场所的恶行外,其他方面都表现一般或较好,而流氓在其他方面也劣迹斑斑。摩擦癖者的性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流氓犯罪多在无人的隐蔽角落,摩擦癖者在摩擦获得性高潮后很快逃之天天,而流氓犯罪常有进一步的攻击行为。摩擦癖者常意识到自己错误,想悔改而又不能自制,流氓则无悔改意识。
建立正常的性关系可使患者摆脱这种摩擦的需求。
十三、色情狂
色情狂是一种精神病症,又称为钟情妄想,绝大多数为女性。典型的病例是这样的,一位女士固执地认为某位男士爱上了她,这位男士一般是一位功成名就的绅士,如教师、医生、演员、节目主持人等;这种妄想非常顽固,还可幻想出相爱过程的种种细节,有时还会到处散播,使被钟情者处境难堪。
这种性变态治疗困难,常需入精神病院治疗。
十四、色欲狂
色欲狂即为性欲亢进,也有人称为色情狂,男女均可发生,多发生于青春期或成年初期。据我国国内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极为罕见。
色欲狂的表现是整天沦溺于性欲冲动之中,无休止地要求性交,做爱对象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则情绪不稳、烦躁,有时用手淫来补偿;常伴有性关系紊乱、性交频率过高、甚至会有卖淫、嫖妓、强奸、乱伦等表现。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夫妻适应了高程度的性生活并非是性欲亢进,只有患者因为性欲、性张力过高而不可节制,产生一系列的性绪、行为或性对象的改变时,才能视为病态。
色欲狂的原因有2类:
体因性:大脑的额叶病变、男性脑梅毒、使用大麻或可卡因过量、大量使用睾酮等;患有肾上腺叶瘤及卵巢腺病的女性,有时也会出现色欲狂的表现。
心因性:见于某些强迫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及偏执狂精神病,也可见于并无精神性疾患而具有潜意识性变态的人。对色欲狂的治疗常需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可采用心理治疗配合使用镇静剂或抗焦虑剂,亦可使用大剂量激素制剂,如男性可用雌性激素,女性可用黄体酮等。
十五、易性癖
又称为:“异性转换症”或“性身份障碍”。易性癖者的心理性别和生物性别不一致,强烈要求通过各种方法改变自己的生物学性别成为异性。男性的发病率为4/10万,女性为1/10万。易性癖者生物学性能完全正常,无论是内、外生殖器、性激素、性染色体都正常,只是性心理不正常。易性癖的发生主要在于幼年时期的性别认同的错误学习。如一个男孩出生于一个女孩多的家庭中,从小被当做女孩抚养,穿女孩衣服,留女孩发型,玩女孩玩具,做女孩游戏,而父亲又地位低下,缺少男性模样和气质。在这种氛围下生活,使其在3岁左右及在朦胧意识中认为自己是女孩,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气质的男孩逐渐发展成为易性癖。这些男性易性癖者有牢固的女性心理模式和行为模式,憎恨自己的男性外容及生殖器官,由于无法加入女性群体而十分痛苦,他们会强烈要求用各种方法改变自己的生物学性别,如果得不到理解和支持,甚至会以自残、自杀相威胁;有的甚至割掉了自己的阴茎或睾丸。女性易性癖者也有类似的经历、青春期后对自己的第二性征、月经等极其反感,亦有强烈改变性别的欲望,她们有时服用睾酮来改变女性形象,有的和其他女人保持着同性恋关系。
有人认为易性癖者就是同性恋,其实不然。比如男性易性癖者强烈地认为自己是女性,而男性同性恋者都认同自己是男性,只是喜欢男性不喜欢女性而已。
目前全球范围内对易性癖持越来越宽容的态度。易性癖者通过治疗使其改变心理认同的性别是极其困难的,于是只能顺其自然,满足其要求。试图服用药物改变一个人的生物学性别很难令人满意,尤其是不能改变外生殖器的形状,而且药物多具有毒副反应,不宜长期服用;一劳永逸的办法是变性手术。变性手术在全世界范围内已进行了几万例,在我国也有几百例成功的报道,大部分都是男变女的手术;女变男的手术较为复杂、失败率高,开展较少。
十六、乱伦
从字义上讲,乱伦就是扰乱了伦常,违反了人类的伦理关系,尤其是违反了人类的性伦理,这里又特指违反了人类血亲之间的不能发生性关系的伦理。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数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一代,向下数至孙子女、外孙子女一代的旁系血亲(见附图)。
人们对于乱伦的认识有很大的不同。风俗、习惯、道德范围内的乱伦与法律上的乱伦也有很大区别。以前,我国对于表兄妹之间的联姻备加赞扬,认为是“亲上加亲”,而对哥哥死了以后兄弟取了嫂子都认为是大逆不道,实际上,前者是血亲,而后者没有血源关系。我国习惯把血亲配偶之间的性关系当做乱伦,如父亲与儿媳、姐夫与小姨等;有的甚至把凡是辈份不同之间的性关系都称做乱伦,如老师与学生等。对于类似现象,我国婚姻法未做明确规定。我国曾做过一份调查,32.5%的人认为,姻亲间的结婚存在伦理道德上的障碍,而并不会引起优生方面的不良后果;如果人们多数能接受姻亲的事实,就没有必要制止。而40.1%的人认为,应禁止姻亲结婚,因其可能造成“乱伦”而贻害社会。
法律对于严格意义上的乱伦是绝对禁止的。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乱伦者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这自然有其深刻的历史的、社会的根源。
1.乱伦禁忌乱伦禁忌是人类最古老的性禁忌之一。
生物学家们观察到,某些猿类的父母与子女没有性交现象,而另外一些猿类都存在这种“乱伦”。到底我们人类的社会——森林古猿有没有血亲之间的性关系已无从查考。据人类学家、史学家们的研究,人类的乱伦禁忌大概经历了3个阶级。在最初的原始人群中,在十几甚至几十个人的家族内实行群婚。人们发现父母与子女性交后出生的下一代体质孱弱,畸形儿多,夭折率很大。在当时,生产力极为低下,氏族的生活和发展仅仅依赖于个人的体力和氏族的人数,才逐渐禁止了父母与子女的性关系。以后人们认识到一母所生的子女之内的性关系同样会产生出不健康的下一代,逐渐又禁止了同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由于当时“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仍会使下一代产生同样的问题。在人们认识到了这一切以后,由族内婚转向了族外婚,血亲之间的性关系才基本上被禁止了。由此可以看出,乱伦禁忌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巨大的贡献。
2.乱伦形式乱伦为世俗所不容,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现在已经绝不会有人像在蛮荒时代那样公然娶自己的母亲或女儿为妻,所有乱伦都发生在隐蔽角落里。美国有1份随机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93%位妇女中,有16%的人在18岁前受到过乱伦虐待。此时,在美国每年有6万~10万件乱伦事件发生于青春前期的女子身上。乱伦受害者大都发生于女性身上,男女之比为1:10.另有统计资料表明,乱伦事件有近80%为父女之间的性关系,其他为兄弟姐妹之间约近20%。一般乱伦分为伴身体接触型及身体接触型。伴身体接触型包括窥阴、露阴、语言挑逗、说脏话或表现裸体等;身体接触型包括猥亵、通奸、强奸和性虐待。伴身体接触型较难于确定和判断。
3.乱伦诱因 乱伦的原因十分繁多而又不确切。有人观察到乱伦行为有家族性,上一辈人有乱伦行为,下一辈人中也容易发生;到底是遗传还是学习行为尚不能确知。这里仅就占比例最多的父女乱伦做简要分析。
父女乱伦的侵害者主体往往心理异常或变态,有的有精神性疾患,有的有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等,大多为猥琐无能之辈,性格孤僻、心情抑郁、缺乏安全感和责任心,内心世界充满了自我想象和自我崇拜,他们把子女当作自己可以随意占用的私人财产。
被侵害者主体往往较为怯懦,或是怨恨、仇视家中的女性成员,或是有恋父情结,在情感或物质生活过于依赖父亲。有些被侵害者智力低下。
从客观上看,父女乱伦大多发生于下层社会的家庭。家庭的生活水平和文化层次较低,居住条件恶劣、拥挤,家庭生活不正常、不幸福,夫妻关系不平等,男人过于强暴而妻子过于懦弱,妻子大多不能自立而过于依赖丈夫。
4.乱伦危害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害处。《左传》中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中说:“同姓不婚,惧不殖也”。这些说法已为现代科学所证实。
人体细胞核中的染色体上排列着许多基因。基因是一种遗传物质,父母的特征通过基因遗传给子女,遗传病也会通过基因遗传下一代。现已知人类近4000种遗传病中,有1000多种为隐性遗传病是由隐性遗传基因引起的。近亲结婚的双方来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体内含相同基因多。(见下表),当父母都带有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时,子女就会发病。首先。子女容易有先天性畸形,如唇兔(兔唇)、腭裂、无脑儿、脑积水、四肢短、脊柱裂等。其次,子女中遗传病的发病率较高,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小头症等。有一种叫做肝豆状核变性的遗传病,表兄妹结婚从双亲体内染到不良基因的机会高达1/64,而非近亲结婚者中只有1/400万,两者竞相差几万倍。有些近亲结婚者的子女虽未发现遗传病,但其可能成为遗传病基因的携带者,他们的后代较非近亲结婚者的后代更容易罹患遗传病。
在厄瓜多尔亚马逊河流域居住着与世隔绝的汗乌卡人,由于他们只能在族内结婚,各种先天不足、矮子、多指(趾)畸形随处可见;种族退化,濒于灭绝。中国海拔2000多米的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某县内,聚居着4000多傈僳族人。他们至今仍保留着族内通婚的习俗。调查发现,该族近亲通婚率高达58%。在这些近亲结婚的人群中,先天性疾病发生率高达14%;在一个53人的家庭中,精神发育迟滞者5人,躯干肢体畸形者4人,原发癫痫2人。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乱伦只涉及直系三代近亲及同姓堂兄弟姐妹之间,而姑舅、姨表等兄弟姐妹不在其内。目前,仍有大量的表兄妹们“相亲相爱”,由于姓氏不同,基层的婚姻登记单位也不予追究,多能“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子;当发现问题时,悔恨已晚,已婚家庭给社会造成了灾害。那些坠入爱河中的表兄妹们应尽快从这条不归河中爬上岸来,寻觅佳偶。
那些发生在隐蔽角落里的三代近亲之间的乱伦,除了会给下一代造成健康的危害之外,还会给被侵害者造成终生难愈的心理损害。父女乱伦大多数已属于强奸犯罪,因为这种乱伦大多发生于未成年女儿身上。我国刑法规定,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同强奸。被侵害人除了身体的伤害外,心理上的打击比遭到陌生人强奸更严重,会使其发生人格障碍,甚至会有自杀倾向,有时罪恶感会伴随她的一生,难以交友组成家庭,还会引发各种女性性功能障碍。
5.同性乱伦 同性乱伦大多发生于血亲的男性之间,侵害者多为有同性恋和恋童癖倾向的长辈,被侵害者多为未成年男童。同性乱伦的形式有猥亵、口交、肛交等;大多为猥亵和口交,发展到肛交的很少。由于长辈的关怀、溺爱、以及大多的侵害者“适可而止”,所以,除了那些恶意侵犯使男童受到严重身心伤害的被揭露出来,大多“秘而不宣”。
6.乱伦对策除了风俗、习惯、道德和法律对乱伦的禁止和惩罚外,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居住条件、普及性教育等,自然是预防和制止乱伦事件的较为根本的措施,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怎样预防和制止乱伦事件的发生呢?这就要求我们提高防范意识,尤其是成年人,如果意识到了周围有可疑的蛛丝马迹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将侵害者绳之以法。一般来说,被侵害者还常有身体、语言和行为上的改变。从身体上来说,被侵害者可能有阴门血肿、撕裂、发炎、触痛、擦伤、处女膜破裂、排尿困难、怀孕或感染性病;如同时还有受虐待的话,还会有除生殖器官以外的其他伤害。从语言上来说,有时会无意中流露出对家庭某一成员的怨恨或恐惧。从行为上来说受侵害者变的心情抑郁、孤僻、不愿交谈、甚至离家出走、酗酒、吸毒、举止轻浮或行为放荡。
曾有的乱伦受害者打电话或从网上咨询有关的机构和专家,她应该怎么办。我们有如下建议:如果事情是在强迫下进行的,则应立即诉诸法律,使侵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否则,恶习将永无休止。如果事件并非在强迫下进行就应该谨慎地处理,首先是立即停止这种行为,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这种行为给家庭造成的危害,悬崖勒马;此外,要将此事深埋心底,不得转告给其他人,哪怕是最亲密的朋友;最好能够远离乱伦发生的环境,勇敢地面对新生活,摆脱侵害者的阴影;如果已经成年,可以追求正常的性交往。如果被侵害者有各种心理错误应进行心理治疗。如果侵害者仍然纠缠不已、摆脱不开,则仍应诉诸法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以上的办法中每一件都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你真心认识到了乱伦的危害,为了你自己,你的家庭和侵害者,痛下决心,就一定能获得新生。
十七、同性恋
同性恋是指相同性别的人之间发生的恋情和性行为,有这种行为的个人为同性恋者。
据统计,同性恋者占全部人口的2%~4%,男女之比为3:1;我国的统计为2.3%;虽然百分数小,但绝对数字却高达2600万人。以前的性学书籍中,大多把同性恋归类于性变态章节中,认为是性取向障碍。基于近100年来的大量科学调查,研究和结论以及同性恋者们自身的不懈努力,在一些国家的社会学界及医学界已基本上取得共识,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都是人类正常性行为;但为全社会认可尚需时日。
1.同性恋的普遍性 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五千年历史中,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无论哪一种文化,同性恋者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在某些历史阶段,甚至受到宽容、鼓励和纵容。比如在古希腊,成年人和青少年热恋成风,甚至把同性恋作为青少年的基本教育。又如在古斯巴达的一些军团之所以战无不胜,是因为军团士兵是由一对对生死相依的战士组成的。在黑暗的中世纪,同性恋受到残酷绞杀,仍然有禁无止。近代西方有数不清的图画、诗歌和文学作品赞美同性恋。在我国历史中,任何一个朝代都有关于男风的记载,清代学者纪昀在《阅假草堂笔记》中说“杂说称恋童始黄帝”。卫灵公和嬖臣弥子瑕分含一只桃子;汉哀帝与董贤共卧,董贤压住了他的衣服,汉哀帝起身时不忍惊醒董贤,用利剑割断了袖子。这就是尽人皆知的“含桃”、“斩袖”:的故事。有人说这是批评皇帝与臣子的乱伦,有人把这称做戏谑,也有人认为这是中国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宽容。中外历史各阶段存在的男妓现象也证明了同性恋的普遍性和实际需求。中国的男妓现象在明朝以下更显昌盛,原因可能是因为明清两朝禁止官吏狎妓而只能到戏园子去找小官,小官又被称为“相公”。《品花宝鉴》一书就是描写梨园界男风的著作。在当代世界存在着的较为原始的部落民族中,很大部分都公然存在着同性恋现象,有一半以上的的部落认为同性恋为正常的性行为,有的作为婚前教育的一部分而得到鼓励。总而言之,在古今中外的任何历史阶段或地区,同性恋现象都在所难免。
2.同性恋是不是变态 在西方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问世以后,同性恋遭到最严厉的打击,一旦被发现,当事者全有生命危险,中国的“儒教指出君臣、父子”的伦理关系,同性恋大都能和异性结婚生子、延续香火,并未受到过过激的迫害,也从未引起过医学界的注意,更谈不上什么病理的研究。近代科学的发展打破了宗教的统治之后,多数人的意念、意志和行为仍然统治着世界,少数的异乎常人的思想和行为常被列为病态;同性恋就是其中之一,被称为“性倒错”、“性变态”等等,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人类性行为应该导致生殖的本性。
20世纪初,以霭理士为首的一些性学家提出了同性恋是人类正常的性表现之一,但在“同性恋是一种病态”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并未引起重视,大量的临床医生仍旧在这种难予治愈的“疾病”上大伤脑筋。
真正向同性恋病态学说发难的并不是医学界和精神病学家,而是性社会学者。美国的金赛在1950年前后相继出版了《男性性行为》和《女性性行为》,这是对近1万名男女的性行为进行的调查报道。石破天惊,金赛的报道第一次向人们显示了同性恋的真相,它的普遍性及性行为方式。报道显示,37%的男性人口曾经在青春期到老年之间和同性有过身体接触并达到过性高潮。金赛把同性恋分为七级,一边是绝对同性恋,即只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而从未和异性发生过性关系的,只占5%;另一边是绝对异性恋;中间的是过渡类型,称双性恋。后来又有很多报道证实了金塞的调查结果。与此同时,同性恋者们也积极行动起来,开始有组织地进行争取同性恋者人权的运动。终于在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中删除。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把同性恋删除在疾病范围之外。
我国历来对性的问题讳忌很深,谈性色变。在20世纪70年代翻译出版的《性医学》中竞删除了全部有关同性恋的章节。世界进步了,中国毕竟不能排除在世界之外。我国很多社会学家和性学工作者也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也证实了同性恋在我国存在的普遍性,如刘达临等报道大学生中有同性恋倾向的同性身体接触者占7.5%。还有很多调查者深入同性恋群体中调查、采访、研究,也都得出了“除了性对象是同性以外,其他如生理、心理、及社会工作和生活均正常”的结论。在即将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拟将同性恋排除在外,但把由于同性性行为而导致的心理矛盾、焦虑,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的,仍列为性心理障碍。
3.同性恋的原因 有谁探讨或追究过异性恋的原因吗?既然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都是正常的性行为,为什么一定要明确同性恋起因呢?这样做不是又把同性恋归于异类了吗?并非如此,毕竟同性恋是病态的传统认识仍占据着大部分人的头脑,使同性恋备感压抑,有些同性恋者要求知道原因并要求得到矫治;也有很多异性恋者深恐同性恋子女危及家庭,希望得到有关的知识。
虽然经过大量的研究、同性恋的原因并不十分清楚,总结起来大概有先天和后天两方面的因素。先天性的因素也称为生物的、生理的或遗传的,主要的包括了遗传基因、激素的影响及脑部结构的差异等。后天性的因素包括心理发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1)生物学因素:人们的性取向可能是由遗传决定的,遗传学家们为了证实这一点做了大量的工作,收效甚微。他们将绝对型同性恋者和绝对型异性恋者的染色体进行比较,试图找到有关的不同的基因组合。结果令人失望。有人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子中同性恋的共同发生率为100%,而异卵双生子中同性恋的发生率不足50%;这无疑可以证明同性恋的遗传学说,但都未能被后来的研究证实;还有的研究者发现,同性恋男子同卵双生兄弟的57%,异卵双生子兄弟的24%和一般兄弟的13%也同时是同性恋者;同性恋女子同卵双生姐妹的50%,异卵双生姐妹的16%和一般姐妹的13%也同时是同性恋者。这项研究表明,遗传因素部分地决定了同性恋倾向的形成。
很早就有人提出了性激素和内分泌失调是同性恋的诱因,后来有人测量了绝对型男同性恋者和绝对型男异性恋者睾酮的水平,发现同性恋者体内睾酮水平低于异性恋者,但又为以后的研究者推翻,有的甚至得出了同性恋者睾酮水平高于异性恋的结果。有人为了治疗,让男同性恋者注射睾酮,结果发现,这种治疗并未改变他的性取向,反而增加了他对同性的性欲。有人设想,胎儿时期母亲体内的孕激素水平影响了胎儿脑部某些部位和结构的变化而使其发展成同性恋者,可惜也未能得到确凿的证据。
(2)心理学因素: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将儿童的性心理发育分为5个阶段:口欲期、肛欲期、自恋期、同性恋期和青春期。如果这一发育停滞在某一阶段,或从某一高层次转回到某一低层次上,称为固置作用。弗洛伊德特别强调“恋母情结”和“异性恐惧”对于同性恋者的形成作用。后来的很多学者都印证了这些观点。
现在一般认为同性恋的形成通常经过3个阶段。首先是儿童期的性别认同受到不应有的破坏。一些男孩可能出生于“女强男弱”的家庭,父亲猥琐、无能,受妻子驱使,缺乏男子汉气概;难以形成男性表率;有些男孩可能与母亲过度亲密,有恋母情节;有些男孩可能从小被当做女孩抚养,经常被鼓励参加各种女性化的活动。所有这些均可使男孩潜意识中产生性别认同的模糊错误,产生喜欢同性而厌恶异性的心理。其次是早年的经历使其产生了惧怕女性的心理,这包括了家庭内的不和谐及其他方面的遭遇。最后在青春期前后遭遇到或有机会与同性发生性行为。
(3)社会、环境因素:有些学者特别强调人的第一次性经历。首次性经历往往使人刻骨铭心,如果初次经历的快感与同性联系在一起,就可能形成同性恋心理,有人称此为“空白占据”理论。人在青春期前后已经具备了性行为能力,但他们的性行为意识和性行为都处于空白状态,此时可能发生“先人为主”的现象。很多同性恋者都坦然承认是在青春期前后受到同性的诱惑而成为同性恋者的。
“境遇性同性恋”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如单一性别的学校、军队、监狱等地方发生的同性恋现象,由于异性的缺乏而把性行为指向了同性;在脱离了这种特定的环境之后又会转向异性。
同性恋往往是由以上诸因素综合而成的,有时具体的分析十分困难。为什么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生长的孩子,有的成了异性恋者,而有的成了同性恋者呢?还有很多未知的原因有待我们去探寻。
4.同性恋的性行为 异性恋者对同性恋的性行为不可理解,错误地认为他们总是频繁地进行肛门性交。其实,同性恋的性行为在异性恋中也都存在,所不同的是,异性性行为最后大多导致阴茎阴道的性交;而男性同性恋则大多停止在互相手淫和口交上,有较少数的进入肛交。
女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也包括了拥抱、亲吻、抚摸、乳房刺激、舔淫、互相摩擦阴部等。由于女同性恋较男同性恋更为隐蔽,难于调查,国内缺乏有关资料,各种性行为方式的比率并不清楚。
同性恋者在他们的性行为中的感受,无论是性感感受、性高潮感受、还是情感感受甚至美学感受,与异性恋都是相同的。此外,他们的性行为频率及持续时间与异性恋也没有什么不同。在男性同性恋中有所谓的主动和被动之分,主动的是肛交插入者,被动的是被插入者。这样的划分并无实际意义,因为他们无论做哪种形式的性行为都是互相的、角色交换,单纯的插入者或被插入者极少见。
5.同性恋的情感生活 人类性活动的目的有3点:一是为了生殖、延续后代;二是为了性交、即获得性高潮快感;三是为了维持社会关系即家庭,而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我们可以再加上一条,就是为了享受美好的情感生活。正是情感促成了爱恋,性行为又使人得到情感享受。从性美学的观点看,没有情感享受的性行为是不完整的。女性同性恋往往维持时间较长,情感生活常较为完美。由于男同性恋者的性伙伴交换过于频繁,所以在他们的全部性关系中带有感情色彩的比率很小。在那些真正发生了感情的男性同性恋中,他们的情感生活与异性恋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真挚、热烈的程度上看,都非常相似。如依恋、思念、嫉妒等异性恋常见的情感表现几乎在每个男同性恋者的不同时期都曾有过。只是由于很多男同性恋者大都有过多的性伙伴,交换过于频繁,有一些只是一面之缘,难于产生什么情感。这大多是由于社会条件、压力造成的,并非同性恋者的本意。很多同性恋者也要求长久的性关系及健康的情感生活和享受,只是可能而不可及而已。
6.同性恋与艾滋病 一提到同性恋,人们就会想到艾滋病;一提到艾滋病,人们就会说起同性恋,好像是同性恋给人类带来了艾滋病。艾滋病毒原来只存在于生活在非洲原始森林的一种毒猴身上。人类砍伐了森林,在与毒猴的接触中受到传染,这是人类破坏自然环境的报应,本与同性恋无关,只是由于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和多组织倾向使他们更容易受到感染。无论哪一个国家和地区,在艾滋病的传人和初期发展阶段,感染者中的同性恋者都达到千数以上。然而,随着艾滋病的继续蔓延,虽然同性恋者的感染人数的绝对值仍在上升,但他们所占全部感染者的比率都在下降;有些地区异性恋者感染比率已经超过了同性恋者。
肛门性交并不是男同性恋者的专利,在异性恋中也同样存在。美国的金赛报道显示:美国夫妻肛交发生率在30%~50%之间;国内潘绥铭调查城市夫妻的数据为7%。肛交的艾滋病感染率大于阴道性交的好几倍,这是由于肛管直肠的构造不同于阴道造成的。肛管的外1/2为皮肤,内1/2为直肠黏膜。肛管的皮肤缺乏弹性,容易撕裂;直肠黏膜比阴道黏膜薄得多,易于破损。肛管周围有肛门括约肌的环绕,较紧,又缺乏像女性阴道分泌物那样的液体润滑,也容易使插入者的阴茎受到损伤。男同性恋者的性伙伴较多,频繁交换,有的调查显示平均约在三十名以上;而他们当中又有很多人与异性组成了家庭,在美国约为20%~30%,在我国约为90%。由此看来,艾滋病毒感染者呈几何级数增长就不足为怪了。
艾滋病的传播有3种形式:一为性行为感染,二为血液制品及共同针头(吸毒)等感染,三为母婴垂直传染。在一个地区艾滋病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主要的传播途径,我国目前约有60万感染者,尚属于“初始阶段”,仍以性传播为主要渠道;据估计,艾滋病感染者中男同性恋者及双性恋者占30%左右,所以,预防男同性恋者之间艾滋病的传播仍应放在首位。
澳大利亚、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的男同性恋者中艾滋病的感染率已经开始停滞或下降。这是由于艾滋病——这一“超级癌症”引起了震惊,使同性恋组织浮出了水面。人们对于同性恋更加宽容,减少了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一些国家还在法律上承认了同性之间的婚姻,保护同性恋者的诸如平等就业权、平等经济政治权,同性间的继承权等种种权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同性恋组织自身的努力。这些组织规劝、教育同性恋者洁身自好、摒弃多伙伴倾向、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方式。
具体的预防措施如下:
(1)洁身自好、保持单一的性交伙伴,始终要牢记:预防性病的惟一办法是双方都把对方当做惟一的性交伙伴。
(2)尽量采用危险性较小的性行为方式,如互相手淫和口交,避免肛交。口交亦不能完全避免感染艾滋病毒。口交前不宜用硬质牙刷刷牙以避免口腔黏膜的破损。可用口腔膜对口腔加以保护。
(3)如果一定要进行肛门性行为,事先应洗肠。
(4)肛交前应先进行护肛,使肛门括约肌松弛以容纳阴茎。将橡胶手套涂以润滑液、先以一指插入肛门反复出入,使肛门括约肌松弛后再插入一指反复出入,进一步松弛后方可性交。(5)必须使用安全套和润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