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条锦鲤,还有满池的睡莲,和谐自然有种赏心悦目的美感,这可比在屋子里讨论案情要轻松多了,尤歌的神经也在不知不觉中解除了紧绷的状态。
霍律师除了喜欢养鱼,还喜欢养猫,家里的猫咪不久前生了几只幼崽,现在刚刚能跑了,小奶猫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这花园里,躺在阳光下。
尤歌想回客厅去喝水,一转身,没留神脚下缩着一团小白球,她一只脚刚抬起,眼见就要落下去了,只听霍骏琰大喊一声“别动!”
尤歌被这声音给震到,下意识地变成了“金鸡独立”的姿势,结果重心不稳,身子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去……下一秒,她落进了一个宽厚的怀抱,跟霍骏琰来了个亲密接触!
这软若无骨娇小馨香的身子抱在怀里,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忍不住心猿意马,更何况,一不小心之下,霍骏琰有一只手还触碰到了尤歌胸前的柔软,一瞬间好似电流蹿过……
尤歌一声惊呼,赶紧地跳开,只是一张脸已经红得滴血了……太了吧,刚刚他是碰到她那里了?虽然是为了不让她摔下去,可毕竟他是男人啊,尤歌尴尬,双颊火辣辣的,说了声谢谢,飞快地跑进客厅去了。
霍骏琰望着尤歌的背影,再看看自己那只无意间得到“福利”的手,他眼底隐约有一丝丝异样……没看错吧,她脸那么红,是害羞?
霍骏琰对尤歌的第一印象还停留在昨晚,所以见到尤歌这满脸通红跑开的样子,他还真有几分意外,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刚才的表情很有趣,但他忍不住会想,一个在歌城里叫男公关作陪的女人,会害羞吗?
不知是不是错觉,霍骏琰总觉得自己的某只手在发烫,短暂的触碰却让他领略到了一种美妙的柔软,他居然喃喃自语:“难道我该找个女朋友了?”
没错,霍骏琰还是个单身人士,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但因为她生日时,他去外地查案了,没能陪在她身边,结果当晚那女的跟朋友去酒吧庆祝的时候,搭上一个富二代,等他回来时,女朋友果断提出了分手……
从那之后,霍骏琰没有再交女朋友,在他潜意识里会认为女人是不甘寂寞的,而他的工作注定了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约会见面,随时他都有可能离开去办案。因此,霍骏琰干脆只专注于工作,暂不考虑交女朋友的事。
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长期没有女朋友,这本身就是件不正常的事情,平时他工作忙,无暇考虑太多,但刚刚与尤歌的亲密接触,他分明感觉到了身体里窜起一股子异常的火苗,那是男人的本能,并非他邪恶。而这也提醒了他单身已经太久啦!
调皮的小奶猫在霍骏琰脚边依偎着,细声细气地喵了几声,就像是婴儿在索求抱抱一样。
霍骏琰这个纯爷们儿,当他弯下腰将小奶猫抱在怀里的时候,那画面简直太美,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温暖起来。
尤歌在客厅的窗户里看到这一幕,她的心也会莫名抽一抽,感叹猫与男人之间原来竟是如此和谐。霍骏琰这个硬邦邦的警察,有了小奶猫的搭配,显得柔和许多。这又让尤歌想起了容析元,他抱着香香的画面也是那么有爱。
其实霍骏琰突然说要去喂鱼,只是想借机让尤歌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根据他办案的经验,证人在回忆案发经过的时候往往会出现紧张恐惧慌乱的情绪,以至于想不起一些重要的细节。他就是看出尤歌太紧张,所以才暂停一下,而尤歌现在的状态确实比先前好了很多。
这时,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是霍律师从楼上下来了。
一见到尤歌,霍律师就露出慈爱的笑容,关切地问:“怎么样,你跟骏琰见过面了,有进展吗?”
尤歌无奈地摇摇头,轻轻一叹:“霍叔叔,我真没用,想不起来重要的线索。”
霍律师笑着鼓励说:“别灰心,我相信这是上天有眼,才会让这案子重见天日,既然已经开始调查了,那就不要太急于求成,有时候你越是想要回忆起什么就偏偏越是想不起,你就干脆放松一点,说不定无意中还能有收获。”
“嗯,我明白,谢谢霍叔叔。”
霍律师瞄了一眼落地窗外花园里的身影,扭头对尤歌说:“我们去书房,一会儿骏琰会上来。”
霍律师的书房很大,书架上全是满满的书籍,涉及到各个领域,由此可见霍家人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而正面墙上的那一幅水墨画,是霍律师自己的杰作,使得整个书房都充满一种古典优雅的气息,还有角落里点着的熏香,淡淡的味道令人心旷神怡,仿佛躁动不安的心也能渐渐平静。
书桌上放着一个相框,里边装的是一张全家福,照片上那个穿蓝色校服的少年正是霍骏琰。
霍律师见尤歌盯着照片,他也来了兴致:“这是骏琰9岁的时候拍的,那时他很胖,班里的同学都不爱跟他玩,后来上了初中,这孩子开始每天都运动,很快就瘦下来到了正常体重,一问原因,原来是他想将来长大后考警校,当警察……”
尤歌静静地听着,视线久久没移开,忽地,她脸色一变猛地抬眸:“霍叔叔,我想起来了,当年案发的时候,在我晕过去之前,我听到车外两个男人的对话,其中一个问,要不要把那个小孩也杀掉,另一个男人说,小孩就算了,因为他也有个年龄相仿的女儿……”
太不容易了,事情过去十多年,尤歌能想起来一点点的蛛丝马迹都算是奇迹了!
霍律师的表情顿时变得沉重,紧紧盯着尤歌,鼓励她:“别急,慢慢想,千万别慌……”
尤歌还在回忆,脑子里搜遍了却再也想不起其他的了。这种感觉很令人抓狂,就好比是一个在山里迷路的人看到前方有道,但就是怎么绕都出不去。
“孩子,不要把自己逼太紧,那样会物极必反。这段时间你就多跟骏琰碰碰头,平时如果想起什么,就立刻跟骏琰打电话。”
“好,我知道了。”尤歌也知道这种事光着急也没用,线索总是藏在不容易发觉的地方。
不管怎样,案子重新调查,这就是良好的开端,是值得欣慰的事情。但远在M国的容析元暂时还不知道这些,他目前最要紧的就是盼着翎姐的手术能成功。
白色的病房里,翎姐那一头美丽的头发已经被剃光了,要进行开颅手术,她现在变成了光头。
虽然没有镜子,可翎姐能想象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她觉得,那一定很丑。
容析元就站在翎姐身边,目睹了剃头的全过程,他的神情没有一点变化,就好像在他眼里翎姐的头发依然还在。
“析元……我现在是不是很难看?”
容析元一听,哑然失笑,温柔的声音说:“不是难看,是很特别,这又是另外一种造型。”
翎姐苍白的脸颊隐隐透出红晕,蓝宝石般的眸子凝视着他:“你总是很会安慰我。”
“那可不是安慰,我说的是实话啊,你没看很多国际时装秀上有大牌名模还故意剃成光头,多时尚多有个性……你现在就是时尚达人了。”
“噗嗤……”翎姐终于笑了,看向容析元的目光里满是感激。
“析元,谢谢你……我当年不过是举手之劳帮过你,没想到如今我却得到了你丰厚的回报……析元,答应我,如果我的手术不成功,请别让我苟活于世上,我绝不要当个白痴,我宁愿死。”翎姐眼里闪动着点点晶莹,声音都哽咽了。
她的手术只有五成的机会能成功,那么剩下的五成就是可能会失败,一旦失败,那一根金属就会损伤到她的神经,永不可恢复,她的下场就是变成一个傻子,白痴,什么都不会知道,甚至会失去自理的能力。翎姐是个完美主义的人,内心的骄傲和尊严不允许她那样活着,所以她才会说宁愿死去。
容析元踹在裤袋里的手,攥得很紧,他温和的笑意中,掩藏着的是忧心忡忡……谁都不能保证手术能成功,而翎姐已经到了必须动手术的时刻。
无论是变成白痴还是死,那都是容析元不愿看到的,他只希望翎姐能健康地活着,否则他这一生都难安。
容析元弯下腰,大手握着翎姐的手,深眸里尽是鼓励:“你必须活得好好的,活给那些想要害你的人看,活给我和孤儿院的伙伴们看……你不是说过吗,最大的愿望就是想救助更多无家可归的孩子,那么,如果你不在了,谁来做这件事?孤儿院的老院长奶奶很快就要回乡下养老了,如果你愿意,以后你就可以当孤儿院的院长,实现你多年前的心愿。这么多加起来,你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
他的话,有着振奋人心的力量和温暖,说中了翎姐的心结,戳中了她的灵魂,自然就激起了她的斗志。
翎姐眼角滑落一滴清泪,用力握着他的手,红着眼说:“好,我答应你。”
这句话更像是一种承诺,既然说了,她就要努力做到。
这时,护士来了,到时间手术,翎姐被推进手术室,容析元在外边的椅子上等待,他希望早点听到好消息。
隆青市某医院。
最近医院里出现了一件新鲜事,在内部医护人员中传开来,主角就是许大医生。
本来呢,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男生追求女生的手段之一无非就是送花,最常见的招数了,所以一提到送花,人们先入为主的想法就是“男送女”。可是这几天,许炎总是会收到鲜花,每天一束红玫瑰,包装精美,真是艳羡多少男男女女啊。
同事们私下里都在议论送花的会是谁呢?传着传着竟然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版本。
有人说,这一定是位女人送的花,许炎是难得一见的极品帅哥,有女人追,很正常,但追得这么大胆热情的,也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