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半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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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在2000年的多情的深秋里,我俨然成了一片打着卷随风飘逝的枯黄的叶子,就在午后的金色阳光洒满天堂和地狱的时刻里,挥舞着秋风。

我从Robert的家里搬了出来,在那个午后,我找不到一个心的落脚的地方。

我想,这一年四个季节的轮回里,北京只有秋天是最让人心仪并且散发着浪漫气息的,这个城市,它实在是太拥挤,太纯粹,太喧哗,太健忘……它实在是太好了。否则,我应该像只受伤的羔羊,逃离北京。

总是在深秋的长夜里,我徒坐在窗前,对着深邃的宇宙深处,有一个寂寞如我的,神话当中的女人徒守的星球,想许多以往的情节。

在北京,我的生活圈子很广泛,我结交各种各样不同层面的人物,在夜色里,阳光中,往来于各种大大小小的场合里,如鱼得水,有时候也纸醉金迷,我与在这里的多数西方人一样,享受着一些特权。

当然,我是个made in China的女人,纯粹的中国人,只是,因为我嫁给了一个美国人,便也在北京享受着国际友人的待遇,拿着美国护照,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本土洋人。

跟我不幸结婚的那个美国人的名字就叫做Robert(罗伯特),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叫他的中文名字,我给起的,叫“周末”。

1999年的春节,我在陪老板去美国大使馆的时候,看见他踢里哐啷地走进门,把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审视一遍以后,又踢里哐啷的走开了。过了几天,我又在那里见到他,美国人就是美国人,一点雷锋精神都没有,在帮助我找到商务参赞的办公室以后,在走廊的长椅上,马上提出请我帮他想一个中文名字。

“周末”我随口说到。

“周末?”他那时候刚到中国,汉语一窍不通,他反复念叨这两个字,过了半天,他很认真地问我:“好么?”

“当然好,全世界人民都喜欢!”我说。

他从那天起开始,逢人便介绍自己,“我叫周末,来自美国。”等到他的汉语水平足以叫他明白“周末”用他们美国话说叫“weekend”的时候,已经晚了,连他在新办公室里的工作卡上都写着他的中文名字周末,他委屈地接受了这个我给他的名字,只是,一到礼拜五的傍晚就不愿意出门,老觉得大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总是会忽然听见走过身边的人说“周末、周末”什么什么的。

这只是我们刚刚认识时候的一个小片段,后来我更多的时候叫他的名字罗伯特。

我跟罗伯特结婚在2000年的1月1日,离婚在2000年的9月22号,那天是农历的八月十五,我的生日。

我去到嘟嘟的家里,口袋里揣着一张能去银行里拿美元的支票,那是罗伯特与我的这场婚姻里唯一真实的部分了,对我来说。

罗伯特先生把房子和车都留给了我,在得知我将卖掉它们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掏腰包又把它们买了下来,比市场价格高了近四分之一。

他在建国门还有一套不错的住处,我说不清楚,他买下的仅仅是一套房子和一部车子还是一段记忆,或者是他在中国的一段婚姻的碎片,而我,之所以卖掉那些东西,就是想甩掉那段记忆。

中秋节的下午,我最后一次去我曾经的家,拿走我的一只皮箱,顺便从我的房子的买主手中接过支票。

秋日午后独特的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洒在卧室的大床,白色的床单干净爽洁,我在卧室里来回走了两圈儿,用目光抚过所有的东西,跟它们依依告别,我曾经热爱并且钟情于的我的这个温暖的家呵,再见了。

阳光被白床单反射得很刺眼,我忍不住在床边坐下来,很软和,跟从前一样的软和,不管今后谁睡在这床上,都会爱上它的。壁橱里有书,有我跟罗伯特一起制作的小拼图,我发现了我的一本《简爱》还在那其中,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于是把它拿出来,准备带走,临走出卧室门的时候,我转身,停了一下,目光游离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在苍白的大床上,我刚刚坐过的地方,一根头在明亮阳光照射下的床单上十分醒目,抖抖的,我惊讶于自己居然能把遗落的一根头发都看得那么清晰!于是我走回去,把那根长长的染成紫红颜色的长头发捡起来,逆着阳光的方向举在眼前,看它抖抖的样子。

罗伯特走进来,手里拿着他应该支付的房款。

我听见他的脚步声,放下手,转过身,看着他逆光的模样。罗伯特的睛很迷人,幽蓝的大眼睛,叫我每次看都联想到湖水,他的睫毛也漂亮,长而自然地向上翘起,他的嘴唇微有点厚,保持着自然的红润。

“Yuki,”他叫我,声音里带着疲惫,“你的支票。”如今,在来中国两年多以后,他的汉语已经说得一流了。

我走向他,跟他面对面站着,他高过我一头,有半分钟的时间,我伸手接过他手中的支票,那根我的略带着弯曲的长头发掉到他的胳膊上,被他用另外的一只手,轻轻地捏起来。

我对着他笑笑,一边往外走,一边说:“Thanks,Robert.”我的美国话说得跟他的中国话比一点也不逊色。

“Yuki,can We still be good friends?”罗伯特的声音极具磁性,跟他的眼睛一样叫人着迷。

“Sure!”我转过身,优雅地对他笑。

他便走过来,到我的跟前,犹豫了几秒钟,双手把我抱住,在我的头顶吻了一下,我也就势抱着他,把脸贴在他的前胸,听到他很平静的心跳声,我拍拍他的背,他又吻了我的额头。很短暂的拥抱,平静得像罗伯特的眼睛。

“Okay,I’ll go!”我收起那本书,把支票夹在里面,拎着我的皮箱,走向门口。

罗伯特看着我打开门,站在原地。

我忽然想起我的钥匙还没有交还给他,从今天开始,我不是这里的主人了。于是我又一次停下来,把门关上,准备把钥匙从包里找出来,还给他,从今以后,这个家,只属于罗伯特一个人了。

罗伯特见我又把门关上,向我走来。

真是奇怪,我的手伸到包里,一下子就碰到那串冰冷的钥匙,以前,我总是需要很长时间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才能找到那串钥匙。我把它拎出来,对着罗伯特递过去。

他没接,说:“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在你找到新的家以前,你可以住在这里。”罗伯特是个善良的人,“你可以。”他又重复道。

“No,thanks。”我把钥匙塞到他的手里,坚决地拒绝道,并且迅速地打开门,向外走去。罗伯特站在原处,没有动,我把门关上的一瞬间,目光滑过他的脸,即将把门关死的一瞬,他扬了扬眉毛,说了句什么,我只听清楚他说:“Take……”接着,就是“砰”的关门的声音。

我知道,他最后说的那句是“take a good care.”

于是,罗伯特先生,我的前夫,留给我的最后的印象只有他的半个带着美国式的洒脱的笑容的脸,以及那句我只听到一半的“take care”。

嘟嘟的家住在潘家园,我赶到她家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又圆又亮,庞大得一点也不像月饼,倒更像一个豆饼。

我看着豆饼一样又大又圆又明亮又澄净的月亮,忽然就想起欧文说过的一个笑话,说他跟罗伯特在一个酒馆里喝酒,都喝多了,出来的时候,罗伯特看着天上的月亮问他:“欧文,我确定自己喝醉了,天为什么这么亮?请告诉我哪个是太阳,哪个是月亮。”欧文说,他自己也喝多了,对着月亮看了半天,最后说:“真是对不起,兄弟,你知道,我也不是本地人。”想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的日子好像都是跟欧文或者别的朋友一起度过,真是快乐。

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欧文和他说过的这个笑话,大概是因为刚刚失去我全部的生活之后,心里的一阵空吧。

嘟嘟今天在家里请客,来的朋友们多数都是外国人,她的同事和朋友们,还有她的男朋友万宇。

嘟嘟是个舶来品,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中国人,中间被她父母送回中国几年,因此,汉语也说得很溜。她大学毕业在美国工作了几年以后,又被派到北京来当总司令,她其实是罗伯特的大学同学,我跟罗伯特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初次见她,我们俩就惺惺相惜,无论在美国还是回来中国,嘟嘟都始终捍卫着她的黑头发,她有黑亮又健康的一头黑发。

当我与前夫罗伯特刚刚结识的时候,嘟嘟和万宇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了,一直也没有听他们有什么大举动的前奏,万宇总是埋怨嘟嘟跟他谈恋爱不怎么认真。

万宇今年刚好三十岁,他比嘟嘟大三岁,是个国内知名公司里的副总,个子跟罗伯特差不多,不过比罗伯特瘦一些。

万宇给我开的门,见我手里拎着只皮箱的落魄的模样,带着沉痛的表情拍拍我的肩膀,算是为我的婚姻默哀。

我对他笑笑,进了门。

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中西合璧式的,客厅里放一个大餐桌,上面有各种的水果,有沙拉,有蛋糕和月饼,有许多的酒和饮料。嘟嘟请来的中外的来宾们三三两两的散落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里,窃窃私语。我的出现甚至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我看到欧文的背景和他爽朗的笑声,没有过去打招呼,只快步走向嘟嘟提供给我的免费的一个房间。在门口,遇到上完洗手间的嘟嘟,她接过我手里的提箱,陪我一起进房间。

“难过么?”嘟嘟问我。

“不,”我说,坐在床上,“只是有些累了。”

“我想,你需要一个新的男朋友,今晚是个好机会,打扮漂亮一点,joy us!”我注意到,嘟嘟今晚着实是漂亮,黑色的吊带长裙在客厅暧昧的灯光里性感十足。她与我同岁,我们一起的时候,嘟嘟一会像我的妈妈,唠唠叨叨,高兴起来的时候,又会像我的孩子,抱着我又蹦又跳的。她是个名副其实的香蕉人,外面是黄皮肤,可里面全是纽约人的思想,我喜欢嘟嘟面对着生活的洒脱、睿智和真实,因为那些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

嘟嘟把她裸露的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使劲盯着我的眼睛,仿佛把她此刻的洒脱和热情都传递给我,融化我的默然。

的确,我对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不是因为离婚,离婚对我和罗伯特都是解脱。似乎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因为本来也没有什么令我不如意的事情,就是觉得累了,懒得动弹。

“高兴点儿!不许不高兴。”嘟嘟摇撼着我的身体,“现在,你去洗个澡,一会打扮好出来跟大家一起happy!”

我把支票从包里拿出来,递到她的面前:“你跟万宇不是想开酒吧么,现在我可以把钱借给你们了,我不想用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