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玉米在欧洲种植较晚。实际上,玉米种植晚的只是在欧洲北方地区。当克里斯多夫·哥伦布到达美国的时候,看到沿海一带到处都长着玉米。后来他的儿子说哥伦布在美洲发现了一种被当地居民称为玉米的出色小麦,它与豌豆(实际上是菜豆)间作种植,这表明西班牙人早在15世纪时,就知道玉米这种特殊的谷物了。
人们驯化了玉米,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回了它的野生前辈——类蜀黍属植物,而类蜀黍属植物与种植的玉米确实大相径庭。
由于玉米种子易于运输、保存,也易于播种,克里斯多夫·哥伦布第一次旅行就把玉米带回来了。在伊比利亚半岛的南部地区有充足的水量,玉米重新获得了与西半球相似的环境。在那里,玉米种植传播开来;后来,阿拉伯人取回玉米种子,并把它传播到埃及,人们在那里种植玉米;从16世纪中叶起,玉米又从埃及传到了东方。东方随处都有灌溉系统,利于玉米种植;在尼罗河三角洲,玉米渐渐地迫使小麦和大麦退缩,并在其流域的大部分地区取代了高粱;后来,它又向非洲延伸,在许多地区取代了当地的谷物,如在苏丹几内亚地区。
在布隆迪,玉米出现在所有的植物园里;后来,玉米又传到了印度,到达了中国,最终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植物。如果木薯是贫瘠土壤里的奇迹般植物,那么玉米则是潮湿土地上的神奇植物。
玉米最初阶段仅仅是在南半球种植,后来也开始北上传播。但是,它北上的进程很长,因为它需要适应气候。机理总是同样的:即使是具有最佳抗寒特征的世系,也要逐步战胜其他困难,才能一步一步地往北种植。年复一年,玉米适应了新的环境。经过数十年后,它北上整个西班牙,到达了法国南部,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稳定下来。在法国的卢瓦尔河流域,这种植物达到了它的北方极限。再要往北,就必须找其他的玉米品种。
20世纪50年代仅在法国就有400个当地玉米品种。在美国,基因资源更丰富。因此,我们已开始通过与美国品种杂交的方法创造杂交品种,并获得了生长周期短得多的玉米,它在温带地区炎热夏季的几个月期间就能成熟,但结果不会使玉米粒的质量下降,这些玉米的杂交品种并不是只适合饲养牲畜。玉米质量的优劣尤其更多地取决于品种,而不是纬度。在法国种植的玉米效果是很好的,甚至超过了地电海沿岸各地区,因为北方并不缺水。在法国,由于与人们饮食习惯相联系的一种选择,人们的确很少种植供人直接消费的软粒玉米。
美国的植物名单很长,有玉米、向日葵、土豆、西红柿、菜豆、薛瓜等等。亚洲的植物名单也同样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