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是指在桌面上排列的小图像,它包含图形、说明文字两部分,如果用户把鼠标放在图标上停留片刻,桌面上会出现对图标所表示内容的说明或者是文件存放的路径,双击图标就可以打开相应的内容,实现快捷操作。
在初次打开windows XP系统时,其默认桌面上只有回收站的图标,可以通过“开始”菜单来显示桌面常用图标,如图7所示。
(1)在任务栏或“开始”按钮上,右击鼠标,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属性”命令。
(2)系统弹出“任务栏和开始菜单属性”对话框,选择“开始菜单”选项卡,选择“经典开始菜单”。
(3)顺序单击“应用”→“确定”按钮退出,此时桌面将显示出常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