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联行及资金清算业务
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承载着全国大部分的结算业务,我们通常把企业及个人之间通过银行进行的资金往来称为支付结算,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进行结清划拨称为资金清算。可以说,资金清算是资金结算业务的延伸,其运行效率高低及质量水平直接影响整个银行结算体系的运行的效率与水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商业银行系统内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系统。
2.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及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3.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4.银行卡清算系统。
其中,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及银行卡清算系统为外部清算系统。银行卡清算系统在支付结算一章介绍,本章主要介绍联行及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系统、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及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第一节 联行往来及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系统
一、联行往来业务概述
(一)联行往来基本概念
联行往来是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结算、资金调拨等业务,相互代理款项收付而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联行往来的双方均以与自己对应的另一行处为往来的前提。在会计处理时,一个行处记“借”,另一个行处记“贷”,有往有来,有借有贷,缺一不可。缺少任一方都不能构成联行往来,任何一方核算差错都直接影响联行往来的账务平衡。联行往来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现行联行管理模式是各家银行自成系统,各联行系统内资金往来与清算、电子联行系统的建设、联行往来操作程序及其联行往来核算方法等,均由各系统自行制定执行。传统的联行往来体系与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相适应,一般包括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和支行辖内往来三级往来。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的发展,电子联行往来方式得到普及,联行资金结算效率大大提高,联行往来管理体系也发生变化。本节主要讲解是以电子联行往来为基础的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系统。
(二)联行往来组织体系
有效地设置联行往来的组织体系,是保证联行往来核算质量的先决条件。
联行往来组织体系要适应银行业务及环境发展变化的要求。随着宏观经济体系的转型、金融体制的变革及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联行往来组织体系也会随之而不断交化。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的联行往来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将我国各联行系统的联行往来核算划分为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往来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和支行辖内往来三级,各级往来制定有相应的核算办法,分别由各总行、分行、支行进行管理。
1.全国联行往来。全国联行往来由总行进行监督管理。凡经总行核准,颁发有全国联行行号和联行专用章的行处,对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按全国联行制度办理。
2.分行辖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监督管理。凡经分行核准,颁发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辖联行行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辖联行专用章的行处,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按分行辖内往来制度办理。
3.支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由县(市)支行监督管理。凡经县(市)支行核准,有辖内行号和辖内联行专用章的行、处、所,对本县(市)内各行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按支行辖内往来制度办理。
三级联行往来是按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级别划分的,不仅减轻了总行监督管理的负担,而且充分发挥了分行和支行对辖内联行往来就近监督管理的优势。
这样,三级管理机构同时发挥监督作用,并在不同级别的往来之间形成了相互勾稽的关系,从而对联行往来业务实施有效监督。
然而,联行往来核算组织体系与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各银行联行往来的核算系统不断更新,其资金划转速度不断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不断增强,账务核对更加及时严密,在途资金及汇差资金占用明显减少,资金清算更加及时,传统的三级管理体制转向总行集中处理方式。
(三)联行往来的基本环节
联行往来处理过程一般都可以划分为日常往来、往来账核对、结清资金、年度结平四个环节。
1.日常往来。日常往来是指发、收报行对相互之间资金往来业务的处理,处理主要内容是编制报单、收受报单以及分别记载往账和来账,这是联行往来的基础环节。日常往来从经济业务的实质上看,是收、发报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但从其核算的形式上看,有横向往来和纵向往来两种方式。横向往来是发报行直接向收报行填发报单;纵向往来是业务发生后,发报行向联行往来的管理行填发报单,报告资金汇划信息,由管理行将资金汇划信息转发给收报行。随着电子联行的普及应用,纵向往来成为一种普遍的形式,而横向往来已退出历史舞台。
2.往来账核对。往来账核对是确保联行往来账务核算正确性的关键环节,核对往来账可以及时发现收、发报行在联行往来核算中出现的错误与问题。联行往来的监督对账方法,由各级联行往来管辖行根据自身联行的使用范围、业务量以及通讯技术的特点自行确定。同时,联行往来核对方法与日常往来的核算方法密切相关。日常往来采用横向做法的,核对一般由收报行分散处理;日常往来采用纵向做法的,核对一般由联行管辖行集中办理。但是无论是横向往来还是纵向往来,都离不开联行管辖行的监督。
3.结清资金。联行往来必然引起行与行之间的资金欠存。不同的行处发生联行往来时,往来资金并没有实际划拨,而是采取相互记账的方法,记录由于资金划拨而产生的应支付或应收回的资金,这样就形成了联行间资金相互占用或被占用的情况。结清资金即将联行间相互占用的资金清算,一般总行统一掌握和调度。对暂未结清的联行占用资金,应该计提利息,维护各独立核算行处的经济利益。在银行实务中,对各行处由于联行往来发生的资金欠存的清偿有逐笔清偿和轧差清偿两种方式。采用逐笔清偿资金欠存方式的,各联行往来清算行需要在联行管理行开立清算账户并存入资金,每发生一笔业务,对该清算账户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资金存欠逐笔得到清偿。采用轧差清算资金存欠方式的(也称汇差清算),各联行往来经办行将一定时间内(一天或一旬)联行往来的发生额进行汇总后轧计差额,即借方发生额与贷方发生额之差,然后再进行资金方式清算,从而结清联行之间的资金存欠。
4.年度结平。联行往来以年度为界线进行核算。分年度核算可以分别查清各年度的联行未达账项,确保联行往来核算的正确无误。每年度开始后,各行将上年联行账务与本年联行账务划分开,并对上年联行账务进行清查、核对,查清未达账项。查清后,逐级上划至总行,汇总结平。电子联行的及时清算,使联行年度结平较之手工联行方式大大简化,一般当天就能结平,最迟第二天。
二、联行电子汇划业务的范围、基本做法及特征
(一)联行电子汇划业务范围
联行电子汇划往来是指有电子联行行号的行与行之间,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进往来行资金划拨的处理系统。联行电子汇划业务是由社会支付及银行内部资金划拨起的,具体包括: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卡、个人旅行支票、储蓄的通存通兑、储蓄委托收款、银行内部资金划拨等。同时,还可以办理联行间的查询、查复业务。
(二)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基本做法
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基本做法是: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督。
1.实存资金。实存资金是指以清算行为单位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汇划款项时资金的清算。
2.同步清算。同步清算是指发报经办行通过其清算行经总行清算中心将款项划至收报经办行的同时,总行清算中心办理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
3.头寸控制。头寸控制是指各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应保留足够余额,不得透支,以便总行清算中心对各行汇划款项实行集中清算。如清算行备付金存款余额不足,应及时调入。
4.集中监督。集中监督是指总行清算中心对汇划往来数据发送、资金清算、备付金存款账户资信情况和行际间查询查复事宜进行管理和监督。
联行电子汇划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采取“汇划数据实时发送,各清算行控制进出,总行清算中心即时处理,汇划资金按时到达”的办法。①“汇划数据实时发送”是指发报经办行录入汇划数据后,全部即时发送到发报清算行。②“各清算行控制进出”是指清算行辖属所有经办行的资金汇划、查询查复等事宜全部通过清算行进出,清算行控制所属经办行内资金清算。③“总行清算中心即时处理”是指总行清算中心对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数据即时传输到收报清算行。
实时业务由收报清算行即时传输到收报经办行,批量业务由收报清算行次日传输到收报经办行,总行清算中心当日更新各清算行备付金存款。④“汇划资金按时到达”是指实时业务即时到达,批量业务次日到达收报经办行。为了区分轻重缓急,实时业务实时处理,对紧急款项和查询查复事项即时处理,即时到达收报经办行;批量业务批量处理,可次日到达收报经办行。
(三)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特征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先进的通讯技术,将传统的系统内的发、收报行之间的横向资金往来转换成纵向资金汇划,从而使联行之间的资金划拨速度大大提高,资金的清算也更为及时。它突破了传统的三级联行管理体制,以资金汇划代替传统的联行业务,从根本上改变了“先汇划,后清算”的联行往来制度。
与传统手工联行系统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清算网络结构层次有了明显的变化,由原来的联行横向往来变为纵向往来;2.资金汇划清算系统采用实时的逐笔金额清算办法,取代了传统的定期轧差、净额清算办法;3.技术手段上的变化改变了传统联行往来汇划信息和清算头寸、对账数据相分离的不利局面,由过去重复录入、相互分离改为一次录入、多次利用。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采用,不仅有效地降低和防范了清算风险,而且提高了银行集约化经营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减少了核算差错。
三、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基本流程
联行电子汇划资金清算的基本运作流程是:发报经办行将汇划信息经计算机加密处理后,形成加密数据,通过通讯专用线路传输至发报清算行,发报清算行再将辖属各发报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信息发送给总行清算中心;总行清算中心将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数据即时传输给收报清算行;收报清算行当天或次日将汇划信息传输给收报经办行,从而实现资金汇划业务。
其中:
1.经办行是办理结算和资金汇划业务的行处。汇划业务的发生行为发报经办行,接收行为收报经办行。
2.清算行是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的行,各直辖市分行和二级分行(包括省分行营业部)均为清算行,清算行负责办理辖属行处汇划款项的核算。
省分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账户,但不用于汇划款项的清算,只用于办理系统内资金调拨和内部资金利息的汇划。
3.总行清算中心主要是办理系统内各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及资金拆借、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算和管理。
这里,清算行处在信息中转中心的地位,既要向总行清算中心传输发报经办行的汇划信息,又要向收报经办行传输总行清其中心发来的汇划业务信息。在整个汇划系统中,清算行实际上是资金汇划的出口、入口,从而使整个系统的资金汇划和清算得到有效的控制。各清算行只能纵向划转,不能横向流动。
四、联行电子资金汇划的核算
(一)科目的设置
商业银行的资金汇划和清算通常设置如下几个会计科目:
1.“上存系统内款项”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下级行存放在上级行的清算(调拨)备付金,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为省分行、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使用。省分行、直辖市分行和清算行在该科目下设置“上存总行备付金”账户,省分行营业部在该科目下设置“上存省分行调拨资金”账户。
2.“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是各上级行用以核算和反映下级行备付金存款和调拨资金的科目,属负债类科目。该科目为总行、各省分行使用。总行在“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下按清算行和省分行设“备付金存款户”;省分行在该科目下设“调拨资金存款户”。
3.“辖内上存款项”科目,是辖内各支行或网点用于核算和反映存放在上级行的备付金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
4.“辖内款项存放”科目,是各分行、支行用以核算和反映下级行或网点上存的备付金存款,属负债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