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当时的特殊历史背景,中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重工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这与当时中国资本极度缺乏的要素禀赋结构是相悖的。为降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中央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即全面扭曲产品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宏观政策,为重工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动力支持。可以认为,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道路选择内生出了扭曲要素价格的制度安排(林毅夫,1994)。1978年以后,中国实行了渐进式改革。渐进式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先发展“新体制”,然后随着经济结构的改变,逐步改变旧体制。作为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也采取了“先调后放”、从双轨制逐步向市场化过渡的渐进改革方式。在经历了三阶段的改革后,中国的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据统计资料显示,到1997年末,我国商品零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已上升到93%,国家指导价与国家定价比重总和由1995年的11.2%下降为7%,产品价格的市场化即使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处于相当高的水平。与产品价格改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却踯躅不前,地区与行业间要素市场分割现象严重。从现实经济运行情况看,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要素相对价格的扭曲现象依然严重(史晋川,2005)。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也是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但由于种种原因,时至今日,不同所有制经济在要素可获得性和使用方式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差异,这在国有和非国有部门之间表现得尤为明显。以资金为例,Ross Garnaut等(2000)的研究表明,虽然国有经济对中国的GDP贡献早已降到了50%以下,但它们在过去的10多年里仍以低廉的价格获得了80%以上的政府贷款支持。樊纲(2002)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一直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金融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占70%产值的民营企业只用到了30%的金融资产,其间便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资源中空和融资中空。同样,在劳动用工制度方面,国有经济部门虽然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改革,但该部门中的劳动冗员和不合理的岗位收入仍然存在,这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与国有经济部门形成对比的是,改革开放后迅速崛起的非国有经济部门虽然早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但该部门却因“身份”原因而在资金市场受到政策性歧视。随着该部门逐渐进入追求技术进步和资本密集型发展阶段后,其资金约束问题日益凸现,亟须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支持。
扭曲的要素比价关系,影响着微观经济主体——企业的要素使用方式和技术选择机制,制约着我国要素配置效率的提高与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转轨国家,中国的所有制改革为研究要素价格扭曲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本章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节是要素价格扭曲的文献综述;第二节是要素价格扭曲测度方法的一个比较;第三节基于2001-2003年全国工业行业数据,运用生产函数方法对资本、劳动力两要素的价格扭曲问题进行计量分析;第四节是利用研究结果对有关现实问题的扩展分析;第五节是文章的结论部分。
第一节文献综述
在完全竞争的假设条件下,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可以出清的,无论是产品还是要素市场都不存在价格扭曲现象,厂商按照边际产出等于边际成本进行生产,对要素的投入使用遵循边际产出价值等于要素的边际价格原则。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要素市场扭曲问题并不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但由于垄断势力、外部性等原因的存在,产品和要素价格并不是按照经典理论中的边际原则进行定价,要素市场扭曲现象逐渐开始引起经济学者的兴趣与关注。对于要素市场不完全的问题的最早讨论中,作出开创性贡献的是Stolper和Samuelson(1941)的工作,虽然他们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对要素市场扭曲作出论证,但他们以一般均衡框架对要素回报的理论研究为后人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依靠进口替代战略来推进工业化进程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政策选择,而这种政策选择的一个重要理论与现实基础就是发展中国家还普遍存在着要素市场不完善的地方。也正是在这一阶段,伴随着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要素市场扭曲问题才逐渐引起经济学者的关注并产生了一大批文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有Fishlow和David(1961),Bhagwati(1964),Bhagwati和Ramaswami(1963),Jonhson(1969,1970)等。在这些文献中,对造成要素价格扭曲的原因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Bhagwati(1971)进行了总结,认为导致要素市场扭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内生性的,即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市场不完全的原因造成的;另外两种是由于自治或工具政策(autonomous or instrumental policy)原因导致的。与Bhagwati的结论不同的是,Magee(1973)认为导致要素市场价格扭曲的因素主要来自于要素价格的差别(differential)问题。
他对要素价格差别的内涵进行了拓展,认为下面两种情况都可能会被认为是要素价格差别:一种是要素价格可以在所有产业之间是一样的,但要素的边际产出与其实际回报在一个或多个部门间存在差异;另一种是在每个产业中,要素实际的回报与其各自的边际产出相等,但不同行业间相同部门的价格是有差异的。他认为,一个或多个差别经常会导致扭曲,但并不是每一个差别都必然导致扭曲,也就是说,要素价格差是扭曲的必要而不是充分条件。关于究竟什么因素才会导致要素价格出现扭曲的问题,许多经济学者也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经过文献梳理,我们把导致要素价格扭曲而不是差异的因素大致归纳为以下四种。
一、市场分割
竞争性的要素价格依赖于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要素的自由流动性。
当市场出现分割或要素流动存在障碍时,就可能会导致要素价格的扭曲现象。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力量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早期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行研究的主要有Doeringer和Piore(1971),Tobin(1972)等。他们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在劳动力市场分割情况下,工资的决定并非是遵循新古典的边际法则;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会高于市场工资水平,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则会低于市场工资水平。到20世纪80年代,以Dickens和Lang(1985,1988)为代表,这一理论的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
他们从实证角度证明,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是存在的,而且还存在着阻碍劳动力从次要市场向主要市场流动的非经济壁垒因素;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导致工资水平出现差异的关键。
二、市场势力
在竞争条件下,要素的供给由市场需求决定,二者的共同作用决定着要素的均衡价格。但在现实中,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经常由于垄断因素从而导致要素市场出现扭曲问题。关于垄断因素导致要素市场扭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会势力导致劳动力价格出现扭曲方面。这是因为在西方发达国家,为了提高自身的谈判能力,工人会组织起来以工会形式同雇主进行谈判。因此,在传统微观经济学中,工会被视为劳动力市场的垄断方。由于工会垄断势力的存在,将导致劳动力价格与市场价格出现偏离问题,进而会对整体经济效率产生影响。Defina(1983),Fisher和Was‐chik(2000)等的研究也表明,在工会势力影响下,工人工资要高于竞争性水平。
三、政府管制
在政府管制的情况下,要素价格就会偏离其真实的价格水平,从而不能反映其稀缺程度。Kornai(1986)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预算软约束”现象,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父子”关系;政府对企业的投资通常是“恩典”式的,带有很强的“父爱”色彩。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或解救处于亏损状态的国有企业,政府往往实施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措施,而这种措施又经常是以要素市场扭曲和低的经济效率为代价的。麦金农(1988)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加速工业化的目标下,企图人为以低成本来利用国内和国外金融资源,从而人为压低存贷款利率和高估本币汇率,由此造成金融市场调节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能力丧失。沿着麦金农的研究,Beckman(1998)又提出了“向上的金融抑制论”,这种金融抑制是指在政府干预下会使得实际利率高于自然利率水平,从而导致资金配置的无效率。林毅夫(1994)的发展战略说也为我们考察政府政策导致要素价格扭曲提供了一个视角。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当时的特殊历史背景,中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为降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中央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即全面扭曲产品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宏观政策,为重工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动力支持。这种宏观政策的核心就包括低利率、低汇率和低工资政策。对于经济体制处于转型时期的经济来说,政府干预导致要素市场扭曲的现象较为普遍。
在转轨国家,由政府管制导致的所有制问题是造成要素价格扭曲的重要因素,而这在中国表现得尤为明显。盛仕斌等(1999)从所有制角度对要素价格扭曲的状况进行了研究;世界银行(2006)的研究也表明,与非国有经济部门相比,国有经济部门获得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在总体上国有经济部门的要素价格扭曲程度更为严重。
四、性别或种族歧视
性别或种族歧视对要素价格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问题最早进行系统研究的是Becker(1957)。他认为,在经济歧视(economic discrimination)的作用下,不同种族、性别、宗教的雇员即使具有同样的劳动生产率,但却得不到相同的经济回报,从而导致劳动力价格出现扭曲现象。Ashenflter(1971)的研究也认为,不仅工会会造成工人工资差异,而且性别和种族也是导致工资出现差异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个白人女性来说,工会与非工会工资差异为9.7%;而对于一个黑人女性来说,这一差异将高达20个百分点。而且,这种性别歧视在行业间也有所不同。Duran(1972)以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为例的研究表明,黑人女性的相对处境并没有得到改善,黑人与白人之间在工作位置中的差别并没有随一系列改进措施的推出而有所变化。
综合来看,上述文献主要集中于要素价格扭曲的理论方面或现实数据的随机观测,系统的实证研究则不多见。本章旨在以所有制结构为视角,对中国要素价格扭曲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试图在以下方面有所拓展:一是在参数估计中通过引入超越对数生产函数,从而避免了直接把生产函数设定为柯布道格拉斯(C‐D)函数形式的缺陷;二是运用一个分所有制的、截面/序列数据集对要素价格扭曲的动态演进进行考察,这既可以弥补截面数据研究的不足,也可以更好地进行比较研究。
第二节要素价格扭曲的测度方法
从实证角度对要素价格扭曲程度进行分析,选用何种测度方法是关键。对于要素价格扭曲的测度,实际上就是对要素市场价格与其机会成本或影子价格的偏离程度的一种衡量。在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将遵循要素价格等于边际产出的原则进行技术选择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称企业实现了配置效率或价格效率(Lauand Yotopoulos,1971)。
但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常存在着社会、政治或其他制度约束,这导致了产出和要素市场的非竞争性,从而使得市场价格并不能反映投入或产出的机会成本,要素价格和要素相对价格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扭曲现象。由于在扭曲的价格结构安排下,企业一般都是在次优水平进行生产从而会导致社会福利、经济效率的损失。因此,在许多实证研究文献中,对要素价格扭曲的测度经常是伴随着对经济效率的检验来进行的。通过文献梳理,我们把要素价格扭曲的测度方法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生产函数方法
对要素价格扭曲进行测度,生产函数方法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方法。
Hopper(1965),Sahota(1968),Ram(1980)等运用生产函数方法对印度、美国农业中的要素价格扭曲程度进行了估计。
二、利润函数方法
由于生产函数与利润函数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并且对利润函数运用Shephard‐Uzawa‐Macfadden引理,而不用对生产函数作出特殊假定,就可以导出企业的供给和要素需求函数(Lau and Yotopoulos,1971)。因此,许多学者开始基于利润函数方法来对经济效率进行研究,从而引申出对要素价格扭曲问题的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