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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笛音袅袅,清脆与柔和相应。宛如天籁,穿越梦境将熟睡的我唤醒。

睁开眼睛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餍足后的睡眠使人神清气爽。

激烈的男女之事如同吸DU,过程异常快乐,快乐到再往前一步就变成了痛苦,能将骨头和生命一并燃尽。燃烧过后腰酸背痛腿抽筋,但却异常期待着下次的燃烧,欲罢不能,就像白知秋对我一样。

我的第一次在药物的作用下,迷迷糊糊被白知秋夺走的,之后一段地狱般的时间,白知秋对我使用了无数“特殊”手段。烙印般刻在骨子里的性记忆让我很难对别的男人“起火”,所以就算我的前男友大多很帅,就算我多想背叛白知秋,我没同别的男人发生过什么实质的事。即使曾被田野脱光衣服勾引,即使曾因墨九的美貌失神,那种荡漾也远远比不上白知秋带给我的刺激。

简而言之,白知秋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他的专属之物。

只有易道能让我在男女的事上摆脱白知秋的阴影,那次在宾馆我已品尝过易道的温柔。现在我拥有一具干净的,单纯的,羞涩的身体,更加体会了“温柔”的快乐。像一汪温泉,柔柔软软地浸润着五脏六腑,四肢甚至指尖,除去身上所有的疲惫,忘却了身上所有的屈辱记忆。然后泉水一波接着一波将意识推到顶点,星光般绽开,就算是第一次也美得让人想哭。感受过一次便再也无法割舍,宁愿永远沉醉在他温暖的怀抱。

所以这阵子我一直赖在易道的温柔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有空就缠着他做爱做的事,大部分时间都消耗在床上,日子幸福得连鼻涕泡都快美出来。

易道则围着我打转。

每天尽心尽力满足我的“需要”,体贴得像台永不疲倦的机器;

忙着用美食喂饱我,基本不重样的早餐。蘑菇肉丁粥、小米粥、黑米粥、馒头、花卷换着样来;

丰盛的正餐。山里没多少珍贵的食材,却难不住厨艺高超的易道。大米丢进灶头里煮得半熟,用簸箕滤掉米汤放进蒸子,当热气滚滚往上翻时就熟,这样蒸出来的米饭松软可口,粒粒分明。菜往往就地取材,蕨菜用开水抄一下去涩味,再用辣椒大火翻炒,又脆又香。新釆的蘑菇切成薄片,稍稍用清油一煎就散发出松油般的自然芳香。肥都都的松鸡拾掇干净,用净油炒干再放砂锅里一炖,汤汁金黄,鲜得舌头尖都能吞下去。山泉中抓到的鲤鱼开膛破肚,涂上作料,用竹节夹住放在火上烤熟,就成了最地道的竹香鱼……

反正花执的身体弱不禁风需要滋补,我也就不客气敞开肚子大快朵颐,短短一个月胖了一圈。

不光厨艺好,易道做家务的本事也一等一。在易道堂时家务就全由他包了,不用我和胖子沾手。现在住在荒郊野岭,他更将这项技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扛回十几颗竹子,劈竹子编窗户,修补屋顶和厨房墙壁,叮叮咚咚收拾一通,房子就不漏风了;

又一箩一箩背回青石和泥沙,把屋里的泥巴地铺成了平坦的青石地。还从雁荡山的几间寺庙弄回几沓黄纸,用米汤熬成的浆糊将房子里面仔仔细细糊了一层,配上白色的底墙就成了咖啡色,倒挺有点小资的味道;

他甚至还替我补好了撕坏的裙子,针脚平整细密,绣技堪比顶级的苏州绣娘。

魔镜魔镜告诉我,世界上最适合做老公的好男人是谁?

是易道是易道。

翻身下床,床边已准备好热水,梳子。衣衫被易道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衣衫中间还夹着一个淡香的兰花花囊。

我穿好衣服出门,看见易道刚除尽了院落里的蕨苔,正坐在蕨苔堆上,手里拿着支青竹笛淡淡地吹着。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修长的指头优雅地起落。米色的对褂,映衬在嵯峨黛绿烟雨朦胧的群山间就像幅泼墨淡彩的水墨画,说不尽的写意恬淡。

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一时间我看得痴了。

“饿了吗?”放下笛子,他问。

回过神,我笑盈盈地跑过去,爬到松软的蕨苔堆上。揽住他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易道,你吹得真好。”

“我更擅长,琴。”

记得上回他替云英修过琴。

“你能看懂乐谱吗?”

他摇摇头。

“你能看懂古乐谱吗?”

他点了点头。

一下子来了精神,每天光做爱吃食太单调,也得来点调味料才行。

“易道,我教你一首曲子,你吹给我听。”

“好。”

于是我将卡门的曲谱换成工尺谱,在手掌比划着,一句句讲给他。他记得很快,曲调听过一次就能流畅地吹出来,简直是个音乐天才,这让我佩服不已。不仅如此,他对音乐的见解也非常独到,不断指出我改编曲谱中的短处。

认识他这么久我怎么就没试过更深入了解他呢?朋友易得,知音难觅,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们边讨论边改,聊曲子,聊各种乐器,聊中国新艺术音乐……

一直聊到大中午,他问:“我去做饭。”

意犹未尽,我摇摇头:“你先把咱编的曲子吹一遍。”

“吃过饭,再听。”

“不,我就要现在听。”

他无奈地扬扬嘴角:“好。”

我得了意,躺下身,头枕着他的双腿。

悠扬的笛声响起,委婉清亮。浪漫的音乐在中国竹笛的演绎下转化成了一段空灵的旋律,在幽静的山谷里回荡,茉莉花般清雅。

淡淡的浮云在头顶软软地飘,我简直要醉了,意识跟着旋律起伏。

要是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该多好,从小到大,这是我最幸福的日子。没有讨厌的白家,也没有让我恋到痛苦的爱人,就这样靠着可以信赖的人,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也不用想。简简单单,单纯得像清水一样。

我知道,白知秋可以纵容我玩恋爱游戏,却很难容忍我的背叛。

他也许会杀了我。

那又怎么样呢?如果我是个能嫁人的正常女人,我一定要嫁给易道不作第二人选,我才不管易道是妖还是尸。

尽管现在我不能嫁给他,我也要跟他在一起,因为我此刻就想跟他在一起。

就算代价是死亡又如何?

人生几十年,委屈自己是最愚蠢的事。这辈子我拥有过白知秋这个GG和爱人,还有易道这样完美情人,短短的一生走得如此之潇洒,值了!

一曲终了,我舒了口气:“易道,要是用小提琴伴奏这曲子更绝。这回你吹,我哼唱代替小提琴。”

他摸了摸我的头发:“爱惜身体,吃过饭再玩。”

我夜店赌船去过多少回,晚点吃饭算什么,大惊小怪:“不用担心,这又不是我的身体。”

“是你的身体,她是你前世。”易道认真地说道,“前前世,你的魂魄,被男种局困住,只得一口生气,转世。所以,花执是傻子,她的身体里,没有魂魄。你方能,顺利附上她的身。”

“啊?”我愣了愣,似懂非懂。

想了好一会儿终于明白了,原来花执是我的前世,因为某些原因变傻了,所以我附在她身上没有任何异常,就像定制身体一样。

“怪不得她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感觉又新鲜又奇特,我坐起身跳下蕨苔堆走了几步猫步,“那我可得好好爱护我的身体,一下子年轻好几岁呢。”

一扭头,吃惊地发现蕨苔堆上,易道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

表情呆滞,眼睛木然地盯着我。

这个女人是我。

我坐在易道身边,那么正叉着腰,瞠目结舌的我又是谁……

惶恐之下,突然听易道冲我喊:“快回来!”

立刻明白坐着的是花执的本体,而我灵魂出窍了。尖叫一声,我急忙跑过去一头撞回花执身上,就像把脱掉的衣裳重新穿回身上一样。

眼前霎时一黑,随后眼前又亮了,几乎是电光火石般的瞬间。

抬起双手看了看,还好,十指活动自如,我又回到了花执体内。

心脏咚咚直跳:“吓死个人,附身的就是附身的,马甲太容易掉了。”

易道压低了声音,似乎在跟我我说,又好似自言自语:“虽没三魄,附在原身上,不会出窍。”

“什么?”我没听明白。

说时迟那时快,他嚯地抓过我的右手,捏住了我的手腕。

“怎么了?”我又问。

抬头怔怔地看着我,没有回话,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变成了死白,死白死白。

不解,有些担心:“没什么大事吧?”

还是没回话,只是手劲越来越大,指尖仿佛要刺穿我的手腕,最后疼得我忍不住叫了一声:“哎……”

像被蜂蛰了似的松开手,连带着跳下蕨堆,往后退了好几步,眼睛依然怔怔地盯我。

一头雾水,我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易道……”

手中的青竹笛落地,他身影一晃,犹如一道白色的闪电扎进了水雾缭绕的树林。

捡起地上的竹笛,我满脑袋问号,他到底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