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棋”抓实发展
建立创模攻坚联动机制
创模工作是一项艰巨、系统的工程,涉及全市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全力攻坚的关键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作为牵头部门,加强与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环保部、省环保厅联动,争取帮助和支持;加强与环保组织和市民联动,营造创模社会氛围。通过强化创模联动,形成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参与、上级关心支持、市民理解支持的工作局面。
2014年6月,国家环保部“创模”技术评估专家就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技术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研究所研究员王淑兰高度评价“创模”精神,称其历经八年奋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建立综合统筹联动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委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牵头部门,承担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检查的工作职责,机关的20个内设机构、下属的38家单位,上下思想统一,消除门户观念,党员干部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业务骨干发挥带头作用,迅速融合在一起,合理调配力量,形成亲密无间、协调一致、联动合作的工作氛围。与贵阳警备区共同研究军地共建生态文明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出台《贵阳警备区关于军民共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3〕16号)文件,建立军地共建的工作机制,借助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民兵师的力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
建立生态执法联动机制
建立司法机关之间、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推进生态保护重大、疑难案件司法提前介入和警力互援等联动执法实践。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案件查处过程中,由生态保护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执行、诉前禁止令等手段,及时有效消除违法行为危害的扩大和蔓延。
建立大气整治联动机制
加强与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的协调配合,携手开展大气治理七大工程,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防治大气污染。
针对一季度空气环境质量PM2.5监测出现轻度污染、中度污染的情况,于2013年3月底启动了空气质量治理七大攻坚工程,即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工程、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工业废气治理工程、饮食油烟治理工程、油气回收治理工程、非煤矿山治理工程和城区绿化治理工程。
建立水域治理联动机制
与安顺市平坝县合作,形成跨行政区域水域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与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及市直相关部门的联动,密切配合,抓好南明河等地表水治理工程。贵阳市着力巩固治水成果,组织开展水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着力推进治水工作的深入,根据陈刚书记关于要深入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启动了六大治理工程,即水源地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工程,综合执法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备用水源开发工程和城镇节水工程。以南明河综合整治和巩固“两湖一库”治理成果为重点,实施跨区域联动,强化工程措施,加强截污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处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巩固了“两湖一库”的治理成果,确保了南明河第一阶段治理成效。
“一把尺”严抓发展
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制定以公众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适应各区(市、县)不同功能定位的评价指标和政绩考核办法。实行层级目标责任管理,将责任细化到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
2008年颁布《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重点考核各责任单位完成《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及为民办的“十件实事”、省政府考核指标和各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贵阳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加大问责力度
依据《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对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问责。倡导“敢抓敢管、敢作敢为、敢闯敢试”精神,对执行力强、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选拔重用。
强化生态监管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保“三同时”、污染源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突发性污染问题,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周边环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频次,采取日查夜检、突击检查、多层次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各种违法行为。2013年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893人次,车辆5298台次,现场检查污染源单位14895家次。全年对960户污染源单位征收排污费6216.21万元,排污费入库率100%。
严把环境准入关
贵阳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执行“三个凡是、四个不批”的审批原则。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和审批。组织对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清理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2013年,贵阳市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2661个,涉及总投资1803亿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679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100%。
“一条心”抓好发展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组建贵阳市志愿者协会,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到2011年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积极开展“三创一办”、温暖“空巢老人”等“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
鼓励和引导大中专生、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发展环保协会、生态协会等各类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加强与环保NGO组织、环保志愿者的联动,宣传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参与和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
开展专题宣教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创建金点子征集、市民评论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推行现场式、体验式公众教育。提倡节能环保简约化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专题或专栏,各社区(村)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关内容。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大型公益广告,商业中心、车站、主干道等重点场所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确保市民对“三创一办”工作的知晓率高于90%,对创建工作支持率高于80%。
建立生态道德规范
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市,喜迎民族运动会”,组织形式多样的文明养成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着力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环境,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大力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增强市民的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城市精神年度人物”“见义勇为市民”、环保“绿色卫士”。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以环境优良、邻里互助、家庭和美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社区(村)创建标准;以校园整洁、校风良好、文明向上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学校创建标准;以医德高尚、医技过硬、医患和谐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医院创建标准;以诚信守法、文明生产、节能高效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以公开透明、执行有力、便民利民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标准;以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为主要内容,2010年编制完成生态文明区(市、县)、乡(镇、街道)建设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