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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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新规划(3)

在此基础上,《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用整整一章的篇幅对“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做出部署,强调要以生态文明理念谋划好未来发展,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发展规划,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市管理,建设人与城乡、城乡与自然相得益彰的“爽爽的贵阳”。

生态文化

建设生态文明,离不开生态文化作支撑。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要把生态文化作为主流文化,把生态意识上升为全民意识、主流意识,倡导生态伦理和生态行为,提倡生态良心、生态正义和生态义务,把生态文化具体渗透到城市建筑、市民行为、社会风气、城市精神等方方面面。

2007年以来,贵阳市紧扣“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发展战略,在“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建设方面提出了四个主要思路:第一,突出城市建设的文化个性。第二,大力倡导生态生活方式。第三,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第四,培育独特的城市精神。并先后完成了诸多重要工作:第一,富有创造地培育了具有历史意义和地域文化特色的贵阳城市精神——“知行合一、协力争先”并让贵阳城市精神深入人心。第二,卓有成效地营造了带有时代气息的良好社会风气,“绿丝带”志愿者系列爱心互助活动蔚然成风。第三,精准独到地打造了带有比较优势的城市形象品牌,“爽爽的贵阳——中国避暑之都”金字招牌越擦越亮。第四,扎实稳步地完善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孔学堂等文化基础设施成为贵阳新的文化地标。

2007年到2012年这5年多时间,既是贵阳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贵阳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建设取得进步的重要时段。着眼未来,《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从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化发展、生态文化推广体系这三个方面对生态文化建设做出部署,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丰富和深化生态文化内涵,大力营造生态文明的浓厚文化氛围。

人与社会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人是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人的发展是建立生态文明的前提和保证,人的发展是建立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的重要和主要因素,人的需要是建立生态文明的动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目的与原则。不仅如此,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绿色经济,还需要人的智慧的发展和策略的协调。

生态文明建设要注重人类福利、注重复合生态整体效益。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求,归根结底是为了造福于民,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建设生态文明的成果应该由全体人民共享。贵阳要建设的生态文明城市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城市宜居、市民和谐幸福是一条重要的衡量指标。宜居城市,是一个城市建设传统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是城市发展的主流,是城市走向生态文明的方向。

围绕人的发展与社会建设,《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对“生态文明社会建设”做出进一步部署,强调以建设生态城镇、生态乡村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安全感和幸福感,努力构建生态文明社会。

制度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是一个系统创新,必然要求体制机制随之创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列入五大系统体制改革之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新高度。生态文明真正落地体现为在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就是制度创新与建设。抓住制度建设就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系统化推进。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制度建设、生态补偿、国土规划等,已经做了许多工作,进行了许多试点。但是如何将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做法制度化,将分散的这些做法系统整合,将尚未涉及的领域进行制度创新,这正是三中全会提出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中要全面深化解决的问题。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既需要有物质支撑和精神驱动,更要靠制度创新和机制保障。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探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保障,逐步形成适应生态文明理念要求的“硬约束”。

近年来,贵阳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出台《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全国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出台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全国首创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法庭,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在行政体制方面,2012年11月成立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整合环保、林业绿化、两湖一库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而在司法体制方面,生态保护“两庭”

的更名和“三局”的设立,则构建了完备的生态文明司法体系。这一记司法与行政的“组合拳”,为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全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从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机制创新三个角度对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做出全面部署,强调建立健全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运用政策法规、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保障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就会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2012年11月27日,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此为标志,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为有力的统筹领导机构,开始了更为科学的顶层制度设计。

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坚持1个主题(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1个目标(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1个理念“四多四少”:少砍一棵树,贵阳就多一分绿色;少挖一座山,林城就多一分秀美;少毁一池水,城市就多一分生机;少占一亩地,子孙就多一分福祉)。围绕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始终保持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部”、“参谋部”和“作战部”作用,肩负起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重任,全力以赴抓、实实在在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从政策支持、智力保障、组织实施、开放合作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强调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不断深化改革,在生态文明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坚持自身努力和国家支持相结合,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