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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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的同学为什么那么丑

陈同学是标准的鞋拔子脸,长相与历史课本上的朱元璋画像一模一样,下巴弯得像秤钩子。我们历史老师讲到朱元璋的时候,咬牙切齿地说:这个家伙,文武双全,什么都好,就是太丑了,丑得不得了,要怎么丑就有怎么丑。反正我实在不好意思这么形容陈同学。

高二分班之后,陈同学就成了我的同桌。我那时候是尖子生,除了英语差点,其他都还行,语文特优。成绩好也就罢了,关键是人长得帅。我爸的朋友见我就夸:哎呀,公子真是一表人才。这样的话我听得多了,没当一回事。我的意思是:帅得这么明显,还用说吗?大家应该能猜到,我那时候很狂,有点儿目中无人。

高二的时候,赶时髦的同学开始早恋了。我义无反顾地加入其中。当然,第一次谈恋爱,经验值为零,现在回想起来,简直傻到可笑。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新学期伊始,教师节和中秋节赶到一块儿去了,学校破天荒地放三天假。放假前天晚上,我高一时的同桌顺子在走廊喊我的名字,这时候我们已经不同班了。听到喊声,我赶紧跑出去,让他别嚷嚷了。他说不知道我被分到了哪个班,说完就递给我一张纸条。

我问:什么玩意儿?

他说:是你们班英语课代表让我转交给你的。

我纳闷极了:我们班英语课代表的纸条,怎么会让你交给我?

他说:因为课代表以前的同桌现在是我女朋友。

我问:课代表给我纸条干什么?

他说:她是要泡你。

我打开纸条,上面写着:晚自习后校门口见。字很丑,像小学生写的。

于是,我和我以前的同桌,课代表和她以前的同桌,拼成了两对恋人。

离晚自习结束还有四十五分钟,我拼命想看清课代表的模样。在此之前,我没注意过她。如果她是语文课代表,或者数学课代表,哪怕是政治课代表,我都会多看她一眼。可她偏偏是我不喜欢的英语课代表。我的意思是我不喜欢英语,结果连英语课代表也不喜欢了。不过既然她泡我,我就要义无反顾地被她泡,不然怎么算男子汉?有那么一瞬间,课代表回头看了我一眼,不过很快就回过头去,若无其事地埋头看书了,但是我觉察到她对我的关注了。

放学后,我如约在校门口等待,顺子很快也到了。我们看到课代表和她以前的同桌推着自行车走出校门。他们三人都走读,只有我一个人住校。穿过马路,从学校涌出来的人潮就四散开去,顺子无比自然地牵着他女朋友的手,走在前面,我一下子无所适从起来,心里纠结了一会儿,还是没勇气牵课代表的手。我们打算在学校附近的奶茶店喝奶茶。

我说:离学校这么近,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我的潜台词是:能不能躲远点儿?早恋在我们学校是大忌,一旦发现,就有被开除的危险,起码得叫家长来谈话,太麻烦了。顺子说:没事,管那么多干吗?然后就上去了。我只好跟上去,自始至终,我都提心吊胆的,奶茶当然喝得没有滋味。

在奶茶店明媚的灯光下,我终于看清了课代表的模样。通过对比,我发现顺子的女朋友更漂亮,皮肤白白的,还穿着裙子,明朗的表情里透着一点点骚,正正好。我的女朋友却戴着眼镜,眼睛藏在镜片后面,有点捉摸不透,而且刘海儿有点长,都遮到眼睛了,她时不时地甩一下头发,在我看来,这个动作简直矫情死了。总之,喝完奶茶,我发现课代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可能更喜欢顺子的女朋友,但是顺子是我好哥们儿,我怎么可能去喜欢他的女朋友呢?所以我非常失望。从奶茶店出来后,我说宿舍快关门了,就独自走了。

第二天,我们又相约去逛街。顺子牵着他女朋友的手(我很纳闷:他怎么就那么理所当然地牵上了女朋友的手),他看到我和课代表像陌生人一样并肩走着,觉得不可思议,说:你们干吗不牵手啊?他这么一说,我反而坚定了决心,索性离课代表远远的。于是气氛被我弄得很尴尬。当时的我真是个傻叉。后来顺子还给他的女朋友买了小礼物,记得是一个铜制的蝴蝶胸饰,女孩当场就别在衣服上,笑得像花。而我一毛不拔,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想:如果时光倒转,重新来过,我不会那样了。

自此之后,我们就再也不说话了。一直到高三毕业,课代表一直是课代表,她从来不理我,视我如空气,发作业本的时候都是远远地扔给我。她一定恨死我了。不,我都不配她恨,她肯定是鄙视我。

我的第二场恋爱就和陈同学有关系了。当然,我不是与陈同学恋爱,他是男的。我说的有关系是指:陈同学在我的这次恋爱中一直担当着电灯泡这个角色。

我那时候喜欢上一个假小子,假小子有一个很俗的学名,为了隐私,我还是不说姓了,反正名字叫芳芳,就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芳芳。芳芳成绩很差,考试基本上就是抄我的试卷,我当然乐意给她抄,这是我对她献媚的主要方式。芳芳一头短发,经常穿衬衫,从不穿裙子,坐在后排,混在男生堆里,偶尔爆粗口。不过,你要是以为芳芳没有女人味,那简直就是挑战我的品位。事实上,芳芳跟男人比起来,还是很有女人味的,比如说话的声音特别甜美,嘴唇薄薄的,泛着晶莹剔透的光,看上去迷人极了。她有时候往桌子上一坐,双腿直溜溜地垂下来,好看得不得了。在我看来,那些坐在前排的女生,成天埋头学习,连下课也不用去一趟厕所,真是不近人情,而芳芳那么自然,是个活生生的人,看得见摸得着,怎么能不让人喜欢呢。于是我就喜欢上她了。

然后我就写纸条给芳芳,写好纸条,就戳戳她的背(其实她就坐在我前面),芳芳头也不回,只是伸手接过纸条。我在纸条上写:下午放学后去逛街,请你喝奶茶。芳芳写的是:我想吃鸡腿。我就接着写:那就吃鸡腿吧。

自始至终,都与陈同学没有一毛钱关系。可是,每到最后时刻,我总是不争气地对陈同学说:下午一起逛街吧。每次陈同学都高兴得满口答应。

之所以要叫上陈同学,是因为我还不确定芳芳那时候也喜欢我。因为据我所知,任何一位男同学请芳芳吃鸡腿,她都满口答应。而在我看来,互相传递纸条、逛街、男生请女生吃鸡腿,就等于在恋爱了。不过我知道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芳芳不一定这么想,所以在进一步确定关系之前,我叫上陈同学,掩饰我对芳芳的痴痴一片心。

于是逛街。陈同学完全不能领会我对芳芳的特殊感情,走路的时候还时不时地插到我和芳芳之间,他的大嘴巴不停地聒噪,喧宾夺主,芳芳一直在听他说话,我反而显得有点多余。我给芳芳买的礼物他也说不好看,还把我以前那段不成文的恋情抖了出来。芳芳听完,很认真地问我:真有这事?天哪!你还跟那个死女人谈过恋爱啊。我忘记说了,芳芳最讨厌英语。

我对陈同学的好感从那天开始就一落千丈。刚刚成为同桌的时候,陈同学视我为偶像,逢人就说:这位是我哥们儿,在咱们这个学区,他的作文写得最牛,谁敢说写得比他好,我不服。我听着很受用,迅速与他建立了友谊。

很快我就发现,陈同学的哥们儿可远远不止我一个,十三班的奥赛冠军是他哥们儿,二班的飞行员儿子是他哥们儿,五班的那个打球像艾弗森的人是哥们儿,就连那个经常在校门口敲诈勒索的小混混也是他哥们儿,真受不了。我算明白过来了,他的哥们儿确实不少,但是他的哥们儿可从来没把他当哥们儿。他口口声声说我是他哥们儿,我现在却有点鄙视他。我觉得他不过是在掩饰自己的自卑罢了。

陈同学被人识破之后,就更不受别人的待见了。有一次,他与另一位同学发生了冲突,两个人拉扯在一起,显然,陈同学不敌对手,不过他嘴上不肯认输,放出狠话,说某某地方的扛把子是他好哥们儿。这时候,他的对手指着我说:你不是一直说驴(我那时候的外号叫驴)是你好哥们儿吗,驴,你现在说,你是不是他的哥们儿?

我当时没怎么思考,就说:不是。

我记得当时陈同学缩了缩脖子,然后上课铃声就响起了,大家就进教室了。

后来芳芳对我说:觉得陈同学也可怜兮兮的。

从那以后,我经常担心陈同学偷偷害我。据我所知,自尊心经常受到践踏的人,心理往往扭曲、变态,保不准做点儿出格的事情。我想过向他道个歉什么的,但是一直开不了口,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这件事好像也不了了之了,大家都没有再提起过,我也还活得好好的。

关于我和芳芳的恋情,其实没有下文了。因为学业繁重,我慢慢学得有点吃力了,尤其是英语,越来越讨厌了。做不完的作业,没有时间谈恋爱。不过我对芳芳的喜爱,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一直到高考之前,我都无偿地让她抄我的作业和试卷。

我不知道这些事情,能不能勉强叫作青春。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是莫名地有几分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