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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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幼稚和疯狂也不难为情(2)

我更钟情于负责所有人吃喝的女厨子。事实上,她也不是纯粹的女厨子,因为她在下午还得负责卖凉粉;有时候人手不够了,她还被安排到门口收费。有好几次,我还看到她在洗老板娘的衣服。不过,大多数时光她还是在厨房度过的,一日三餐,我都能见到她的身影。在我看来,她才是最清纯的姑娘,虽然做着粗重活儿,人却水灵得像林黛玉,但是她比林黛玉更健康。在我看来,她埋头炒菜的样子极富诗情画意。更重要的是,她好像对我有好感,因为我发现她给我盛菜时肉丝总比别人的多!

男人们的主要工作是清理泳池和保护顾客安全,后者可以忽略不计,反正我是从来没碰见过落水的人。清理泳池这件事很费体力,每天一大早就得拖着沉重的水泵把池底的污秽之物吸走,再舀走水面的浮物,然后撒点具有灭菌和沉淀作用的化学制剂。整个过程需要四个人忙活一个小时。之后是早饭时间。女厨子烙的大饼比脸还大,早饭是白米粥加大饼。

下雨天是最惬意的时光,什么事都不用管。我躺在宿舍里,无聊地发呆,或者练习吉他。晓君去女生宿舍调情了,而我钟情的女厨子回家了,见不到她的身影,我有些失落,更何况老板娘做的饭菜实在难以下咽,这让我更加想念女厨子。我把浓浓相思情化作缕缕琴声,希望它百转千回,绕梁不散。可是,我弹吉他的本事一直没长进。吃过晚饭,已经和女生们打得火热的晓君把我拽进了狂欢的队伍。他命令我弹吉他助兴,他已经和女生们跳起了热舞。女生们疯狂起来真是随便又大胆,你很难在她们的热情面前保持冷静,不被她们感染。

毕业之后,晓君天南地北地走了一遭,而我懒得折腾,待在原地,先是读研,然后找工作,经历乏善可陈。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在爱情和事业方面的表现一塌糊涂,诸事不顺意,心情非常糟糕,于是跑去找晓君玩。见面倒挺容易的,四个小时的车程。晓君在车站接我,他已经有了一辆黑色小车,来去自由。他说,亲自来车站接人,这对我来说可是破天荒的事情,实在是因为咱俩关系铁。我没有好心情跟他贫嘴,不屑地说:你怎么还这么轻浮?总体来说,他的表现和以前一样不着调。

他住的地方堪称奢华,在寸土寸金的所谓一线城市的城乡接合处,一幢四层别墅,地下室大到足可以进行二对二篮球赛。台球桌在灯光映照下闪闪发光,只有经常使用才会泛出这样的光泽。其他地方却脏乱得可怕。家具摆放的位置都不本分,是一副对世界不满的凌乱样子。当然,这栋别墅的主人不是晓君,是晓君的老板的,与他一起使用这个地方的,楼上楼下一共四个男青年。

晓君问我,想做点什么?如果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绝对不会来找他了。当然,他也没有答案,他的生活和他的房间一样凌乱不堪,而且他似乎从没想过整理一下。他带我去吃了他认为很赞的明炉羊肉和油焖肥肠,喝光了三瓶啤酒。之后,我们又开始为接下来干什么而苦恼了。想了一会儿,晓君拨通了电话。他转身去超市买了点东西,而我一直没精打采地坐在座位上。

回到家,屋子里多了三位姑娘,在朦胧的灯光下她们显得很迷人。同屋的男青年也陆续回来了,其中一个男青年高声说:最漂亮的为什么没来?然后姑娘们就把手里的东西砸向他。晓君边开啤酒边和姑娘们说话,听上去大家都很熟悉了。晓君还跟个子最高挑的姑娘聊到了公司的事情,他们应该是同事关系。

在晓君的组织下,游戏渐入高潮。我们先是打牌,输光了身上的衣服之后,开始唱歌跳舞。姑娘和小伙子们好像都疯了,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所以要赶快把剩余的生命挥霍掉。虽然他们把歌唱得鬼哭狼嚎,把舞跳得张牙舞爪,但是大家都如痴如醉。游戏的尺度大到了让人面红耳赤的程度,可是没有人掉链子。只有我的表现一如既往的糟糕,与姑娘们有肌肤之亲的时候,既畏缩又渴望,这再次证明我是一个虚伪的人。

我一直担心会有人敲门指责,因为这屋子实在太吵太闹了,男人和女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高亢而放肆。

也许是午夜,也许更晚,我的头开始疼了,而且受不了越来越浓重的烟酒气味,就去冲了澡,躺到床上,迷迷糊糊中听到歌声渐歇,人声收敛,喧嚣散场。睡到第二天中午,昏昏沉沉地起来,去外面找吃的。大家还躺在床上,睡姿奇异。回来之后,大家又不知道去了哪里。晓君发来短信,让我四处随意逛逛,他晚上才能回来。

我回到自己的城市没多久,晓君就来看我。他搂着女友的蛮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吃了一惊。原来他女友就是那个个子高挑的姑娘。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一晚我狠狠地吃过她的豆腐。我在心里嘀咕:这是什么狗血剧情,晓君现在大方到了连女友都能分享的程度?

后来机缘巧合,晓君和我成了同事。我们因此有机会一起出差,游山玩水,逍遥快活。我是那种外表沉闷内心闷骚的人,而晓君是外表闷骚内心更闷骚的人,因为彼此有共同点,所以要好得可以同穿一条裤子。

那时候,晓君已经结婚,而新娘不是个子高挑的姑娘。婚姻这东西,身在其中的人应该明了它的百般滋味。有天晚上,晓君打电话过来,让我去接他,他酒喝多了,开不了车。我问他在哪里,他说在我们常去的小酒吧。我扶他出来之后,他说想去运河边走走。我只好万般不情愿地陪一个男人在处处荡漾着小资情调的运河边散步,这是多么对不起风月的事情啊。很快,我就发现事情不是酒喝多了这么简单——没走多远,晓君就蹲在岸边的石头上痛哭起来,虽然夜色弥漫,但他狰狞的哭相还是暴露无遗。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手足无措地等待他恢复到正常情绪。

我开车把晓君送到家,看着他缓慢地下了车,然后一步一步向小区的楼道里移动,真不知道是应该同情他还是应该鄙视他。他消失在楼道里的身影有几分落寞,没有了往日的生猛和无谓。

第二天,他竟然发了一条酸溜溜的短信,声称给我带来了麻烦,为此向我道歉。

三天后,我们在一起喝酒。菜过五味,酒过三巡,晓君恢复了往日模样,话匣子打开,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他嬉皮笑脸地说,那晚跟老婆吵架,心情郁闷,于是借酒浇愁,多喝了几杯。我提醒他,还记不记得抱头痛哭这一幕?他直摇头说:快别说了,这种事情想想就觉得荒唐,哎呀,太难为情了!

我举起酒杯,大声说:难为情个屁啊!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我忽然发现自己说话的语气里充满了慷慨和无谓之情。

活得真实,即便洋相百出,也强过勉为其难。

无论如何,我还是更喜欢以前那个不知道难为情的晓君,那个幼稚到无知、疯狂到随便的晓君,那个无谓而生猛的晓君。

幼稚和疯狂,是对现世坚硬的不屑一顾,是对诗意的世界怀有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