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震撼心灵的生命感悟(中华阅读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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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用成功去回应不平(1)

做好手边具体的事最重要

1871年的春天,英国蒙特瑞综合医科学校的学生成廉斯勒对人生中的许多问题很困惑,他不明白应该怎么处理远大的理想和具体的身边小事,一个人应该有怎样的做事态度才能成功。他渴望成功,但对手边的小事又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他甚至以为现在的学校生活枯燥乏味,没什么值得去用心的。因而他的成绩也就每况愈下。

威廉斯勒找他的老师探讨这些困难的人生问题。他的老师推荐他阅读哲学家卡莱里写的一本哲学启蒙读物。老师说,他的书里或许有答案可以解决问题。威廉斯勒一向不崇拜大人物,更不相信所谓的名人名言,对许多问题一向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既然是老师推荐,他想或许真的有用。他拿过书漫不经心地浏览起来。突然间,书中的一句话让他眼前一亮:“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去看远方模糊的,而要做手边最具体的事情。”他恍然大悟:是啊,不论多么远大的理想,都需要一点点实现啊;不论多么浩大的工程,都需要一砖一瓦垒起来啊。

他明白了,他的困惑解决了,他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答案。他知道,那些远大的理想,应该让它们高悬在未来的天空里,最紧要的,是把自己手边的每一件具体事做好。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1871年春天的一个下午,年轻的威廉斯勒开始埋头读书,因为他知道这是他目前最紧要的事情,他要把自己的成绩搞上去。半个学期以后,成廉斯勒就一跃而成为整个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两年以后,威廉斯勒以全校最优异的成绩毕业,毕业后来到一家医院做医生。他认真对待每一个患者,对每一次出诊都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使他很快成了当地的名医。几年以后,他创办了约翰·霍普金斯学院。他把自己的人生态度贯彻到每一个细节里。许多专家学者慕名来到他的学院工作,使他的学院很快成为英国乃至世界最知名的医学院。

威廉斯勒总是告诉他身边的人:最重要的是把你手边的事情做好,这就足够了。他靠着这句话,精心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不仅成为他那个时期最著名的医学家,还成为牛津大学的教授,被英国国王授予爵士爵位。

生命感悟

有的人总是心浮气躁、好高骛远,不屑于做小事,结果一事无成。其实,任何一件大事都是由若干小事构成的,在小处努力,把每一件小事做好的人,才能够成就大事。我们只要把每一件手边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每一件小事都是成功的梯子。

把一件事认真地做下去

艾伦·纽哈斯9岁的时候,生活在南达科他州祖父的农场里。暑假里,祖父告诉他,如果他想要额外的零用钱,可以在农场里做点活儿来换。艾伦很高兴,他喜欢骑马放牧。可是祖父说只有一件事还需要人手——用手捡牧场上的牛粪饼。一般的孩子都不愿意干这样的活儿,艾伦虽然不情愿,却还是很认真地做好了。

一段时间后,艾伦的祖母开车来学校接他回家,对他说:“艾伦啊,祖父就要把你想要的新工作交给你了。你会拥有自己的马匹并可以去放牧,因为夏天你捡牛粪时表现得极为出色。”这是艾伦在工作上得到的第一次提升,他开心极了。一个小小的信念也因此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后来,艾伦得到了在肉铺帮工的工作,每星期挣1美元。这活儿仍然恶心,但是他的想法很简单:先做好,一定会得到提升的,然后就能摆脱这份工作了。果然,他后来成为了年薪150多万美元的首席执行官。再后来,艾伦·纽哈斯开始掌控全美读者最广、影响力最大的报纸——《今日美国》。

提起童年的生涯,艾伦只感叹了一句:“即使你干的是一件恶心的活儿,只要你认真干下去,而且尽量干好,你十有八九会得到提升,以后就不用再干那样的活儿了,这比当个无用的人无所作为地混下去强得多。”

生命感悟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认真,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既能锻炼自己的品质,也会让他人对你有信心。世上凡事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只要把一件事认真地做下去,就一定会有丰厚的回报。

寻找一扇打开的窗

秋季开学后,科罗拉多大学法学院院长决定,希尔曼不能再回去上课了,原因是他的成绩太差。希尔曼的父亲与法学院院长爱德华·金取得了联系,但这没能改变那个决定。金院长说:“希尔曼是个非常好的青年,但他不可能成为一名律师。他最好去找其他职业。我建议他留在他周末打工的那个食品杂货店里。”希尔曼给院长去了信,申请重读,但杳无音讯。希尔曼感到心烦意乱。在重大事情上,他从未真正受过挫折。高中时他是个受欢迎的学生,是一个非常受人尊重的足球运动员。不费吹灰之力,他就进入了科罗拉多大学,并正式被该学校最负盛名的法学院录取。

希尔曼的父亲文化比较低,他当了40多年铁路邮局办事员。但他热爱学习,同时他知道儿子极想成为一名律师。他建议希尔曼考虑一下威斯敏斯特法律学院,那儿开设晚上课程。父亲的建议切合实际,同时又强烈地挫伤了希尔曼的自尊。科罗拉多大学是一扇通向法官宝座和声名显赫的律师事务所的大门;而威斯敏斯特则是一所穷人学校,没有享受终身职位的教授,也没有法律权威评论,其学生白天都在打工。但是,希尔曼最终还是去见了威斯敏斯特学院院长克里福特·米尔斯。

米尔斯看了一下希尔曼的大学成绩报告单,直率地说:“在高中时你突出的是体育课、西班牙语课和你的学生组织能力。”他说得不错。希尔曼好不容易进了大学,却没有承担起大学生应尽的义务,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些终使他自食其果。米尔斯院长允许希尔曼在威斯敏斯特学院注册入学,但有一个条件,他得重修一年级的所有课程。院长说:“我将时刻监督你。”因为这是第二次机会,希尔曼加倍努力地学习,并且对法律证据产生了浓厚兴趣。第二年,教希尔曼课程的教授过世了,希尔曼不可思议地应邀接讲教授的课程。证据研究后来成了希尔曼的终生专长。28岁那年,他成了丹佛市最年轻的乡村法官;而后,当选了地方法院法官;接着被总统任命为美国联邦司法部地方法院法官。后来,他获得了科罗拉多大学授予他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生命感悟

诚然,被人否定是件极不愉快的事,但不要因为别人对我们的否定就裹足不前。人生的转机总是出现在最危难的时候。被关闭了一扇门,就去寻找一扇打开的窗,因为总有一扇窗户是为我们打开的。选准一个目标,就要为它付出辛苦,别人都没能坚持的事情,而你坚持下来了,你就是成功者。

用成功去回应不平

19世纪末是经典物理学向现代物理学转化的时期,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则是科学革命前的重要转折人物。一方面,他是近代物理学的巨匠、经典物理学大厦的主要建立者之一;另一方面,他由于加速了牛顿力学观的崩溃而成为现代物理学的先驱。

麦克斯韦对科学的伟大贡献在于他提出和发展了新的世界观,为未来的科学研究指明了方向。他的电磁学理论通向相对论;他的气体动力学理论对量子论起过作用;他筹建并领导的卡文迪许实验室引导了实验原子物理学的发展。这一切使他成为牛顿之后、爱因斯坦之前最重要的物理学家。

然而,他的童年却经历过许多困难和挫折。麦克斯韦生长于父亲的老家盖洛韦乡村,因此操着浓浓的盖洛韦乡音。第一天上课,他就受到了同学们的嘲笑。那是在老师点名叫他回答问题的时候,麦克斯韦刚一开口,那浓重古怪的口音便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有一次因为他发音实在是太古怪了,连一位文绉绉的女教师都忍不住笑出了眼泪。因此老师们便很少再在课上向他提问,麦克斯韦也更趋于孤僻。

在服饰上,麦克斯韦也与众不同。在19世纪,英国人是十分讲究衣饰打扮的,女子以华贵为时髦,男子要戴高筒礼帽,穿着笔挺的衣服,衬衫的领子要做得硬邦邦的。而麦克斯韦那灵巧的父亲则认为这样的服饰一来不利于活动,二来洗起来也不方便,于是他自己动手设计、剪裁,按照苏格兰人简朴、实用的原则为儿子做了一套简便的紧身衣,可以不穿外套,也没有累赘的硬领。不仅如此,麦克斯韦的皮鞋也是父亲做的,也许是为了缝合时的方便,皮鞋头是方形的,鞋帮上用金属扣扣紧。不料这些“奇装异服”使麦克斯韦成了同学们嘲笑和攻击的对象,城里孩子不仅讥笑他,排挤他,而且还撕破他的衣服,偷走他的腰带。他们还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傻瓜”,这个外号在学生时代一直跟着他,实际上它的意思与其说是指愚蠢,更不如说是指古怪。

父亲见儿子受到如此侮辱,深感痛惜,决定不再让孩子穿自己设计的衣服:麦克斯韦尽管眼泪汪汪,但是却倔强地坚持要穿到底,因为他信任自己的父亲,认为他的设计是无可非议的,他不怕别人的嘲讽。麦克斯韦依然穿着那样的服装进出课堂,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他转向那些欺侮人的家伙,并且不停地挥舞拳头,打得他们不敢吱声。城里的孩子发现这个农村学生并不是可以随意欺侮的,于是开始有意地孤立他。麦克斯韦因此也很少与大家来往,课下,他总爱独自坐在树下读读诗歌,画一些只有自己才看得懂的图画,或者一个人躲在教室的角落里,专心致志地演算父亲给他出的数学题。在班里,面对同学的冷嘲热讽,他沉默着,但却从没低过头,当忍无可忍的时候,他就用尖刻的话语来回击。整个爱丁堡公学只有两个人与麦克斯韦要好——坎贝尔和泰特,他们也是在班里受欺侮的,三人同命相怜。这两个人后来也和麦克斯韦一样有作为,坎贝尔成了古典文学学者,泰特成了数学和物理学家(自然哲学家)。麦克斯韦最初在爱丁堡公学时就是这样,尝尽了冷眼和孤独,但是天才的光芒是永远不会被埋没的。到了中年级的时候,他的勤奋刻苦创造了奇迹。

在一次学校举行的数学和诗歌比赛中,麦克斯韦脱颖而出,一举夺得了两个项目的最高奖。结果一经公布,不仅让全班同学目瞪口呆,就连老师们也大感意外,他们这才意识到,班里这个独来独往的“傻瓜”原来有着如此的才华。这次比赛改变了麦克斯韦在班上的地位,优秀的学生总是受人崇敬的。于是再也没有人取笑他的口音和着装了,同学们开始敬重他,有了疑难问题也都向他请教。麦克斯韦成了全校的尖子生,获得了许多奖励。

生命感悟

要成功首先要学会容忍,容忍不公平的待遇,容忍孤独和寂寞,但容忍不是自暴自弃,也不是懦弱,而是积蓄自身力量的过程。对于一些恶意的中伤,不必低头,也不必理会,做好自己的事,用成功去回应这些不平,才是最好的回击方式。

巧妙地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

在一个小镇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派克是个不学无术、有盗窃前科的坏孩子,人们都不喜欢他。其实派克很不幸,在他出生时,母亲因难产而死。之后,派克的父亲因伤心过度而酗酒。派克只得流浪街头,成了名副其实的小混混。

在派克16岁那年,小镇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派克很好奇,因为他听说装载他们行李的卡车就足足有12辆,会有什么好东西呢?一天清晨,机会终于来了。派克从窗口翻进了那幢让他好奇的房子。可刚进入屋里,派克就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除了卧室,其他的屋子里竟全都整齐地放着一排排书架,书架上摆满各式各样的书。

派克觉得自己有些眩晕,这太不可思议了。其实只有派克知道自己对书的渴望。因为,妈妈去世后唯一留给他的就是一个桃木制作的小书架,可上面的书却被父亲醉酒后烧掉了。派克非常渴望读很多的书,更渴望能将自己的书架放满,像妈妈在世时那样,可书都太贵,自己根本买不起。而小镇图书馆管理员总认为他是个坏孩子,也拒绝他进入图书馆。在书架前游历的派克摸摸这本书,又摸摸那本书,哪一本都是他以前没见过的。派克真想自己就是这屋子的主人,就是这些书的主人。最后,派克拿了一本人物传记《约翰·克利斯朵夫》。拿着书,派克就情不自禁地坐在靠窗的书桌前看了起来。沉醉在克利斯朵夫的人生世界里,完全忘记了自己到这幢房子来的目的是行窃。突然,派克的肩膀被拍了一下。他心里一紧,书也从手上滑落到地上。他回头看见一位很有风度的老人正看着他。派克心想:难道他是房子的主人,该怎么办?他不想就这样被抓获,行窃被抓获,可是要关到小镇警察局好长一段时间的。正想着如何冲出去的派克,却听到老人说:“孩子,你是阿尔特博士的亲戚吗?”看着微笑的老人,派克机械地点了点头。点头时,派克对自己说:但愿他不要发现我不是房子主人的亲戚,否则……

随后,老人向派克作了自我介绍:“我叫莫里,是阿尔特的好朋友,专程来拜访他。”派克非常恐慌地听着自称莫里的老人的介绍,暗自庆幸。想着快些出去的派克说:“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派克站起来,准备侧身从莫里老人身旁走过去。莫里老人突然拉住他,让派克心里一紧。莫里说:“小伙子,你的书忘了。”说着,莫里老人把《约翰·克利斯朵夫》递到了派克面前。心里忐忑不安的派克从莫里老人手里接过书后,立即跑出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