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礼失求诸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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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三年之丧(2)

张:丧事祭奠敬献花圈,这却是外来的祭祀礼仪。官家、城里人,无论穿着打扮、礼仪习俗,都有一个向着乡下辐射的功能。这是文明、文化的一种补偿与互动。事情虽则细小,实在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一个典型例证。有人倡导了吗?有人禁止了吗?都没有。我们的乡俗文化,是一个开放的兼收并蓄的博大系统。好比农村青年结婚,要外出旅游,新娘子要拍婚纱照,不妨说正是传统民俗对外来文化的一种筛选吸纳为我所用的过程。

前些年,山西北路若干汉墓被盗掘,墓室、墓道中有一种冥器即陶制的屋舍仓房之属流入市场。不久,随便一个号称的古董店里,都有许多造假的冥器在高价售卖。看来,事死如事生的习俗果然古老。给逝者纸扎阴宅院落或者陶制房舍冥器,其用意为一。你小时看见的那样一幢冥器院落,有旁边的翁仲石兽为证,那是一位当年级别不低的官员的丧葬排场。皇家陵墓,陵前有明楼、献殿、享亭等建筑。看来,并非秦晋两地风俗有何差异,那是官家与寻常百姓的祭享等级区分罢了。

我们盂县,清朝年间出过一位本省晋阳书院的山长王珻先生。王珻是我县芝角村人,王老先生学问渊深,带动了一地学风。过去县里官办庠序学府,按定例每年都有生员考核,好比范进先是考中秀才称作“进学”,那芝角村每次考中秀才得以进学的往往最多。芝角村在我们那个乡,处在苌池镇和县城之间;芝角村与县城之间,还有一个城武村;考上秀才,终于进学,也算读书士子有了最早的学历晋身之阶,秀才们便几分得意快慰,免不得张扬一回。城武村到芝角村,不过三里地远近,新科秀才们偏生人人要从城武村雇一匹驴子,气昂昂乘骑了回村。老百姓便流传俗话说:好狗日的,芝角村的秀才,比城武村的驴还多哩!

那芝角村外的平旷地界,便是王家老坟。在合作化时代摊坟灭墓之前,人们进城赶路,路边便现出那一片老坟的规模气派来。但见坟松阴翳,郁郁苍苍;挺立的碑楼,鳞次栉比;那片坟地的当央,有四角享亭高耸,顶上飞鸟翔集。整座坟茔,肃穆庄严,成为进城路上一处可谓赏心悦目的景致。坟茔正对的芝角村南山顶上,有文笔塔遥遥相对。旷野上庄禾碧海连波,阳光反射的蜃气烟岚中,仿佛就氤氲了某种文明气息。坟茔建筑,何尝不是一种华夏建筑文化之一种呢?

鲁:由吊唁而安葬,而覆三,可视作一个小周期小时段的祭奠。就在丧仪期间,还有一个长周期的祭奠,叫“过七”。从逝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日必奠,焚香,焚表,焚“进度炉”,过七要过七个七,最后一七称为“尽七”。在没有安葬之前,“过七”要在灵前叩拜,还要到村庙前焚香“告庙”。我们村里过去庙宇多,有三官庙、白龙庙、玉皇阁,后来三官庙平整为田,白龙庙拆掉,那里现在据说要开发商品房,只剩下“护城楼”上的玉皇阁。安葬之后,就直接到坟地祭拜。

前面你说过有一种“犯七”,河曲也讲究。到每一七逢初七、十七、二十七,也要祭拜,规格还要比正常过七隆重些。“犯七”对于逝者而言,是一个大关口,需格外谨慎,若逝者“罪重”,也就是去世的时候很痛苦,受疾病煎熬时间长,在村里人看来,这样的死相是很不好的,是现世报的一种。所以,犯七祭拜,焚香敬表化纸钱之外,还要烧一个进度炉。

到尽七,孝子可以卸下孝衫,是谓“拆孝”。

不过,“拆孝”也有的可在覆三那一天进行。子侄辈,有上班的公家人,戴一身孝到单位毕竟不合适。尤其在外地工作的,可以在覆三出坟场的时候把孝衫脱下来,拆掉绷在鞋面上的孝布,背朝坟头,向后抛。不过,至亲孝子“拆孝”之后,有一个变通办法,就是在臂上带一个镌有“孝”字的黑底白字标志,别人一看就知道还在守孝期间。

尽七是大祭,在外的孝子不论多远,一定要赶回来参加祭奠。

“尽七”与“百日”

张:父亲母亲的丧礼,我都是在覆山之后回到太原的。张溥在上学,女人还上班,势已不能严格恪守种种古礼讲求。即便是村里人,比方恰逢春耕秋收大忙,大家上坟祭奠之后,该种地便种地、该收秋便收秋。老百姓日用古礼,自有本身的合理调节,且不会死守头巾戒,穿着重孝去砍柴挑水赶集进城。

到七七四十九天,父母丧礼尽七,我这儿全家,张沛和他媳妇,都赶回老家。先是家堂祭祀。奶奶当年保全的神主牌楼都给“文革”破四旧捣毁了,在正房中央堂屋,摆放供桌,奶奶遗像居中,父亲在上首、母亲居下首,我临时布置了一个家堂。全家依礼身着重孝,上香焚表。

然后血族亲朋男女人等一块去告庙上坟。村口五道庙这儿,焚香鸣炮,摆供敲钟,祭祀一过。到了坟地,还是焚香鸣炮,按照次序祭祀奠酹。

盂县乡俗,尽七依然不能拆孝。只是将贴在大门屋门额脑上的门孝撕去——此举在于宣示外人,这家举丧已然尽七,丧礼略微减等。

又过了五十天,父母辞世百日。我们父子还是按时回村依礼祭祀,先拜家堂神主,其次告庙,再次上坟酹奠如仪。

百日祭祀过后,盂县乡俗称作“拆帽子”,仿佛你前面所言的“拆孝”。具体来说,拆帽子也并不是将孝帽拆掉,而只是拆去了孝衣孝帽上的缞麻。当然,外出串亲行走,也就不必穿孝了。孝衣孝帽,叠放整齐,孝子与孙男孙女,到三个周年祭祀之际,还要依礼穿戴起来。过罢三周年,上坟祭祀方才不再着孝。

——父亲辞世安葬后,我还未及计算,族中经事的兄长堂妹们早已比排过阴历日子,看有无犯七。七个七,与阴历初七、十七、二十七相撞的几率是非常大的。然而极为神异,老父亲在整个尽七日子内,竟然一次犯七都不曾有。做儿子的唯有赞叹,以为老爷子自知天命不永简直是择日而亡。他知道孙男孙女们学业紧张,明白他儿子是个粗心不讲过细礼仪的家伙,自己好生掐算过了。念及这一款,感慨良多。无怪乎孙子们称赞他们的爷爷本身便是一个“传奇”。

鲁:尽七、百日之后,就是漫长的三年守孝。至少在表面上,逢年过节,居丧之家的对联就与另人家有区别。居丧头年,对联用黄纸来书写;二年,用绿纸书写;到第三年,守孝结束,才可以变成红对联。而逝者去世和为逝者办过丧事的院落,在三年之内绝对禁止举行婚礼等庆典活动。身着重孝的孝子,在这三年之内,不可以主动拜客访友——虽然不必在日常中戴孝,但遇到宴请或聚会,都会说:有孝在身。

张:三年守孝,其间过年当然还得过年。在盂县,对联的颜色是逐年递变,渐渐回归红色。头年,是雪青纸;二年,是浅黄纸;三年,是红纸但有寸把宽一个白头。说来与河曲也是大同小异。当然,对联的内容还是追念先人表述哀伤的词语,比方到三年之丧终了,过年的对联多半这样写:

慎终须尽三年孝

追远常怀一片心

普通农家礼仪,远追曾子倡导的“慎终追远”孝道教诲。中华文化之万古一系源远流长,令人感慨。

《论语》一书中,孔夫子谈及孝道的章节不少。关于“三年之丧”,孔子与他的著名弟子宰予之间还有过激烈的探讨争论。我的《被误读的〈论语〉》就此也有专文一章“守孝三年的错位讨论”。作为探讨,宰予觉得三年之丧时段太长,会造成礼乐崩毁。孔夫子则认定三年之丧属于古来的通丧,不可更易。这足以说明,关于三年之丧的争论着实由来已久。而说到底,关乎礼仪制度族群法规,处庙堂之高的任何争论,最终都是在千百万人的生活实践中给出了历史的解答。孔子的地位再高,三年之丧如果在事实上消亡了,孔子以及尊孔家有什么奈何?宰予再能言善辩,辩才无碍,结果老百姓恰恰是恪守了三年之丧的古礼,宰予还有何话说。事实确实能够证明:三年之丧,合乎人的道德天性需求。三年之丧,不仅不会毁坏礼仪,它本身恰恰成为了广大民众自觉遵从的礼仪制度的重要内容。

丁忧之制

鲁:守孝三年,是关于古来丧礼的大致说法,守孝三年实则为二十七个月。守孝三年,谓之“丁忧”。丁忧这一礼仪制度,在汉代已经十分普遍,到了明清两代,甚至国家法律都有明文规定。普通老百姓,丁忧的二十七月内,不娶不嫁,不能参加科考。制度的严苛,主要是针对朝廷命官。官员们遇到父母之丧,若隐匿不报,或居丧燕乐,处罚相当严厉;而丁忧,必须辞官回乡,结庐守墓。要杜门谢客,与妻妾分居,不能有任何娱乐活动。国家有难,官员在丁忧期间不得不重新起用,朝廷方面谓之“夺情”,只有皇帝老子才有“夺情”这个权力。丁忧,意思即是正当居丧之期。

为什么是二十七个月?过去有他的一套理由。理由之一,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断奶的三年幼年时期,是父母亲最辛劳的三年,父母亲推干就湿将你抚养三年,你有什么理由不为他们守三年孝期?理由之二,一个人遭父母之丧,如梁柱摧折,五内俱焚,哪里还能够操心公务?悲痛永远是悲痛,一般情况不能化作力量。这理由说起来有些强词夺理,但不无道理。

张老师,你前一段时间出的《被误读的〈论语〉》一书中,对此种礼仪略有论述,不妨多说一说。

张:我们两个对谈的内容是“礼失求诸野”,我格外愿意注意的是古礼在民间乡野依然存活、依然在奉行恪守的状况。若干古礼,只是在历史上曾经风行而当今已然消亡灭绝,我们不妨谈及,也应该关注其是否有复活的可能。

给三年之丧最早在礼法上定位的是孔夫子。学生子张问起,《尚书》上记载有“高宗谅阴,三年不言”的话语,究竟是怎么回事?殷高宗居丧,三年不过问国政,这个可能吗?孔子断然回答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古来的通丧大礼,首先恪守做出表率的是君王帝主。在具体操作的层面,君臣共治天下是可能的,而且是曾经的史实。君王尚且顺遂自己的天性守丧三年,天下还有谁不应该这样做、不能够这样做呢?

或曰,即便是皇家自己,也没有把国事推重到至高无上必须牺牲官员个人合理诉求的地步。居官得俸禄,那是皇家雇佣官员为其服务应该给予的待遇;国家有大事,包括武将正在带兵御敌,确实不能离职奔丧者,朝廷方面是十分歉然对不起的,所以才有“夺情”这样的词汇。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任何制度,都有不尽完备的地方。

读一点古来历史,至少我们能举出有关三年之丧的若干不协调的例证来。

一个,是沽名钓誉。社会既然推重孝道,有人就把守丧作为谋求名声的作秀表演。住在墓道好多年,尽日痛哭祭祀,简直成了天下至孝的楷模。结果,被人揭发,其人和妻妾在墓道里连着生出好几个孩子来。这显然属于伪君子一类。

一个,是恋栈官位,不甘丢权去职。竟然隐瞒父母之丧这样的人生大事,以便继续居官。朝廷有制度,给予假期、准予奔丧,偏偏隐匿不报,为了弄权捞钱,竟至泯灭天性人伦。

比照下来,确乎是普通老百姓的守丧三年出于自觉遵从,发乎天性需求,是一种良俗。正是曾子所言: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千百万老百姓恪守的三年之丧,是一种淳厚的道德风尚。

鲁:看来古今一样,权力始终是个坏东西。谁沾它的边儿,谁就可能被异化。

在史籍中有不少关于丁忧制度的掌故,官场倾轧多以此为由头。最有名的大概要数白居易。白居易母亲因为赏菊坠井而死,他当然得辞官回家守孝。谁知道,三年之期满了之后,他写了两首诗,一为《新井诗》,一为《看花》,让人抓住把柄,说他对母亲的死幸灾乐祸,又让他守了三年孝。一孝守了六年。这样的掌故不一而足。

张:白居易是唐代著名诗人,苏东坡是宋代著名诗人,两人都因诗而成名、也都因诗而遭祸。伴君如伴虎,何况还有派别党争。

白居易、苏东坡,还有欧阳修,读他们的诗文,好像他们身为朝廷命官,没有多少公务,倒是有相当多的时间游山逛水、吟诗作对。换言之,他们不扰民,懂得无为而治,天才地在践行“大社会小政府”的政治理念。他们更懂得一个常识:农民比他们会种地,所以从来不曾以天才领袖自居,越俎代庖强迫农民搞什么深翻密植大跃进。衙门积年无争讼,大大有时间来赏花饮酒,真个说明他们能够当官、善于当官。话说回来,在他们居官任上,真有关乎民生的大事,他们又何尝尸位素餐?著名的杭州西湖,有同样著名的“白堤”“苏堤”,那是他们身后矗立千载的功德碑。

——设想白居易苏东坡丁忧居丧期间,不能兼济天下、至少也能独善其身。白居易因诗而获罪,只是证明他的对手的卑劣和朝廷的颟顸庸俗罢了。

王珻与黄宅中

鲁:我们所关心的当然还是这一古礼最终落实到民间的情形。但是,就明代形成的一整套关于丁忧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对官员“丁忧”守孝制度的硬性规定,对乡村社会的发育,对乡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作用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