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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远亲近邻(2)

人主人主,就是给人做主

鲁:乡间礼俗,只是本族人出面的场合还罢了。要是母族出面的,母族为长;妻族出面的,妻族为长。我们那里有说法,称之为“翻桌子的”。

比如孩子结婚,家里举办婚宴,拿我来说,我的母族也就是父亲的妻族必须首先请到。请到之后得在大门外迎接,迎接之后不管还有什么客人,要先让妻族一行进门,进门之后稳稳坐定整个宴会的正席。妻族一支,从上往下数三辈都是坐正席的主儿。我们那儿,舅舅家这面的表兄表弟,称之为“上榜姑舅”。姑姑家这面的表兄表弟,因为属于父族亲友,只能称为“下榜姑舅”。乡间婚宴,领东管家最最小心的就是“上榜姑舅”,事先要一而再、再而三了解透彻这层关系,礼数不敢怠慢。稍有差池,上榜姑舅说不定毫不客气将桌子掀掉。是谓“翻桌子的”。当然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只不过说明其权威罢了。

若是丧事,更不了得。母族一支,俱是“人主”。母亲去世当日,子女要披麻戴孝前往泣告,跪在门外细说去世前后经过,咽气当口表情安详与否。到准备入殓,人主要来看过死者体征情形、殓衣是否够规格,得到允许,主家才可以入殓。包括何时下葬,睡什么棺木,请什么吹打,都需要得到“人主”同意。否则,“翻桌子”没商量。

去年,我静乐一个同学的父亲过世。老人生前已经将后事安排妥帖,给自己准备的是一口杨木棺,还有一副松木棺。老人临终前嘱咐子女,自己睡那一口杨木的,留下松木的给你们的母亲吧——我是没有“人主”的人,没人寻你们麻烦,你妈妈是有“人主”的人,怕将来有麻烦呢。

我同学细说当时,哭得死去活来。

张:上榜姑舅、下榜姑舅,这名堂多有趣?包含了多少礼仪文化的内容?不说别的,乡间各种亲戚的称谓,城里人首先就闹不清爽。比如,父亲的姑姑,我们称呼老姑姑;母亲的姑姑,要叫姑姥姥;同理,父亲的姨姨,称呼老姨姨;母亲的姨姨,称呼姨姥姥。正是孔夫子说的“必也正名乎”,名正而能言顺。

说到丧礼人主的话题,比如我父母去世,我奶奶的娘家人、父亲的母族,姥姥的娘家人、母亲的母族,统称为老人主,也是必须请到的。而父母去世,我母亲的娘家人,那是当事的正宗人主,那得专门去人报丧、送孝,最是要礼仪周全。

在亲戚往来场合,古礼强调尊重母族、妻族,那实在是体现“三族共和”的重大礼仪。

咱俩后面会辟出专章来对谈乡间最庄严的丧礼,许多内容到那时再细说。现在,我想就关于“人主”的话题,先谈几句。

我父亲有句话总结得好:人主人主,就是给人做主的。

妇女受压迫,社会地位低下,人们最爱引用的,莫过是说丈夫抛弃妻子的“七出之条”。其实,从古代律法到乡俗,讲究的是人情天理。女人不孝顺、不贤良,屡教不改,为什么不可以解除婚约?反过来讲,丈夫无故休妻,同样会受到律法的制裁。古代的律法,并不只是一边倒,注意到了律法的公正与均衡。

而且,在乡俗层面,从来不乏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比如,一家的闺女出嫁后,在婆家如果受欺负,闺女可以回娘家。盂县人称作“住主子家”。娘家当然容留女儿,便是给女儿做主。媳妇住到娘家不回来,夫家会派人去说合;一般人说合不成,夫家宗族里会派出代表,专程登门去“说事”。还是说不成,丈夫就得出面,上丈人家去赔情道歉说好话,让女方宗族方面点着鼻子数落六够。实在还请不回女人来,婆婆最后出马,上门拜见亲家母,乃至两个家族摊牌。

平日,谁家丈夫打老婆啦,哪个婆婆虐待媳妇啦,实在过分的,娘家人会出面到男方村里来。或则说合,或则便是数落质问。这样事体的出现,称之为“人主”出面给出嫁的闺女做主。而谁家一旦发生了“人主”前来做主的事儿,谁家那是大大丢人,在自己宗族里就抬不起头。从此,丈夫你得改改脾气,婆婆你得待承媳妇好一些。

当然,中国人讲中庸,礼法讲究中和有节,凡事都有个限度。咱的闺女有缺点,有毛病,娘家一味护短,也不成。除非决意不交这门亲戚了,干脆解除婚约了事。不到离婚的份上,娘家太撑架子,往往会适得其反,自己下不来台。

我的六堂弟李山,刚结婚时媳妇就跑回过娘家。家里差人、宗族里托人,几番说合,不见效果。李山登门,受了数落,说了好话,丈母娘还是“冻死不下驴”。最终,是我的三大娘亲自出马。三大娘有个外号,人称“霍雷氏”。翻译出来,就是雷母娘娘。说话声儿大,随便聊天,回音震得红崖头上嗡嗡响。而且,她这霍雷,属于那种接连不断的拉磨霍雷,中间不加任何逗号、顿号,能一气儿响三四个钟头。

且说我三大娘进了李山媳妇村子,离亲家母院落还有半里多地,从村口就开始数落上了。媳妇是如何不贤惠、自己是怎样宽厚仁义、李山又如何疼爱老婆有了老婆忘了娘、公公老三又怎样偏待媳妇,你家是什么人家、你村是什么村子,生出这号不说理的女子来。等等如何,文不加点、排山倒海,拉磨霍雷惊动了整个村落。结果怎么样?霍雷氏还没有抵达亲家门上,亲家母将闺女活生生推出来:罢罢罢,快快快,咱算惹不起人家红崖底的霍雷氏!

满村人笑成一团,女方宗族里反倒认为自家人太过分了,让红崖底老张家这么数落了一回。

我的意思是说,中国妇女自古以来何尝缺少人权、女权?硬要说红崖底的妇女,没有巴黎沙龙里的妇女那样的女权,这叫抬杠,本身没有可比性。

我们老家和顺民你的老家,古礼一概最尊重母族、妻族亦即“人主”们,这说明了什么?那绝不仅仅是空壳化的仪式,其间的内核是对女权的保护与尊重,是“三族共和”的和谐理念。

鲁:张老师你讲的这个霍雷氏太生动了。这个外号也准确得很。这不是你创作的吧?

张:哪里哪里,我是爱给人起外号,一般也还生动准确。不过,这霍雷氏确实不是我的创作。

鲁:这也就说到我们护城楼。邻家一户泥匠,非常老实,生有两个儿子,家里穷。生产队的时候,常常炒一锅玉米粒就是一顿饭,后来老婆离婚跟了一个吃供应粮的。两个儿子娶亲,都是师兄师弟帮忙张罗。大儿子的丈母娘厉害,吃准这家人软处,住闺女家不出三天准要臭骂女婿一通,臭骂女婿一通捎带连亲家骂上半天。因为隔一条巷子,常常听见叫骂,那个女人的记忆力常常让我目瞪口呆,某年某月某日,几时几刻几分,什么什么事件,记得清清楚楚,盐咸醋酸。编年史,断代史,整整一部血泪史。有一次,太过分,上手就打了女婿两个耳光,但骂着骂着突然噤了声,抬起头看时,墙头上,房顶上站满了人,甚至有的邻居已经破门而入闯到院子里,满眼都是愤怒的目光。那女人慌失失回去收拾东西回了自家村子,从此再不敢踏进我们村半步。

比起那霍雷氏,我们村里众人的愤怒也异曲同工。

地缘亲邻

鲁:跟张老师你们红崖底不同,我们护城楼村拢共三十几户人家,就有十几姓,是个杂姓村。没有人多势众的大家族,宗族概念相对要弱一些。村民大体上以小手工业者居多,船工、木匠、泥匠、铁匠、毛毡匠、皮匠、口袋匠、卖小吃喝的小生意人、吹鼓手,当然,也有种地的,多是菜农。所以,老一茬人说,咱村是碎砖烂瓦弥砌的一个村子。直到1940年代,县参议会副议长贺璋甫先生来村里定居,才算给护城楼村增添了一些贵气。

从村民的职业构成不难发现,当年我们这个村子的形成,仍然跟黄河航运码头的出现有关系。我曾经考察过山西境内几乎所有的黄河古渡口,从上游河曲城一直到下游茅津渡,一千多里沿河撒布因渡口而兴起的城镇情形都差不多。

先说我们村,表面上各家各姓,经过历代勾扯连挂,大都沾亲带故。七竿子打不着,八竿子总能打着。邻里相处,地缘因素之外,你家嫁出去的姑姑,或者就成了我的丈母娘,捎带着也就有了一定的血缘亲缘关系。或者说,这一个“碎砖烂瓦弥砌”的村子,又是顺着血缘亲缘关系重新聚集在一起。这也正是乡村人口流动的一个规律。

当然,这也与大家自来的谋生方式有关系。船工自不必说,浪林里讨生活,七八条命系在同一条船上,命交阴阳界,船令如军令。不是亲兄弟,情谊胜如亲兄弟。而其他小手工业者都围绕一座码头讨生活,各种信息交流与合作也必不可少。具体到生活日常,取水,同饮一条黄河水,下河去担水的坡道,村里人会格外一致爱护;冬天砸冰取水,则要几个后生合力才能穿透三尺厚的冰层;村里有公用的碾房,有公用的碓臼。护城楼人在县城周围,虽是杂姓村,却是一个十分抱团的村子。头天邻里纠纷打得狗血喷头,二天外头人欺负本村人,不需谁来号令,大家会一齐上阵、一致对外。

我们村子夹在县城城墙与黄河边的长城之间,两城夹一村,在我小的时候,还常常见上一茬年轻人跟外村人隔着那么高的城墙干仗。

外村的年轻人在城墙或边墙探头探脑挑衅:

护城楼家吃菠菜,

稀屎拉下两锅盖。

护城楼家不善,一疙瘩三尖子石头悠地扔上三丈高的城墙,城头之上顿时有人红头血面哭爹喊娘开了酱油铺子。

到夏天汛期,河里鱼多。鲶鱼、鲤鱼正肥,我们一茬后生识得水情,午后会相约到黄河里捞鱼。村里过去的船家都有一种“二人抬”渔网,可以在岸边顺水流方向打捞。一中午几个后生可以网到三四斤鱼,运气好的话可以拉六七斤,当然,也会常常拉上几网芦草。就在上大学暑假期间,我还和弟弟两个人每天下河网鱼。六七斤鱼,什么概念?短缺年代,那是一刀肥肉。网上鱼,养在缸里,一周之后,秋收在望。届时,母亲就支起锅做一锅“闷鱼”。将鱼切段,葱姜蒜盐醋煨上半小时,裹鸡蛋面油炸,然后下锅“闷”,加粉条、韭菜,满满一大锅,一定会就近叫邻居们前来一道尝鲜。

村里的明叔做的“闷鱼”最好。明叔叫我父亲是叔,比我父亲小一些,但我又得叫他叔,可见这层亲戚关系也是攀扯不清。

明叔的父亲去世得早,据说是让他娘给气死的。明叔的父亲是个小买卖人,卖些针头线脑。而他母亲有大烟瘾,大烟瘾一犯,能将煮在锅里的米捞出来卖了抽大烟。明叔的父亲担货郎担子回家来,母亲趁着给男人扫身上尘土的工夫,顺手将一匹布扔到房顶上,等丈夫发现丢了布,她早就将布换大烟抽了。老人就这么气死的。所以明叔老大不小没成家。

上世纪80年代初,父亲一茬外姓“长辈”张罗,帮他成了家。想做小买卖,又没有资本,父亲他们又帮他垫资撑起一个小摊子。明叔现在儿女双全,男婚女嫁,过成了红红火火一家人。

前面说过,谁谁家盖房起屋,家家户户都会出一个壮劳力来换工。谁家有婚丧大事,邻里除走礼之外,都跑到厨下来帮忙。大致上说,我们村虽然不是一家村,还保持着相当融洽的人际关系,而且不乏温情。

这种温情,我的理解,其实仍然与你们那里由一族一姓构成的村落一样。各家能够保持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的同时,生活日常中又少不得合作与融通。比方盖房起厦,需要合力完成;比方婚丧大事,更少不得相互帮忙;还有职业工种互换,等等。比方一些并不经常使用的日常用品,如大型宴席所需的桌椅餐具,如起屋盖屋所需的模板支架,需要全村人共同筹集,谁家使用时集中起来等等。

这里头有一个默契,谁对谁都没有必要承担义务与责任,但谁对谁又都脱不开此种义务与责任。

这种默契或曰乡俗,后来有些变味。护城楼是一个靠近县城的村子,这些年村里渐渐有上班的干部入住。这些人身份自高,尤其居一官半职者,指手画脚惯了,吆喝农民就跟吆喝自己的部下。好像农民低人一等,天生欠干部十斗八斗,村邻帮了忙连个谢字都没有。他的地位与农民不同,不需要太多邻里合作,也不受乡间礼俗约束,自然表现出的是为富不仁。他们哪里像是我们传统文化定义上的乡绅。到他们退休之后,无职无权,立即成了一个孙子,走哪哪讨人嫌。

因为这样一种自幼的成长环境,我对“远亲不如近邻”的理解更深一些。

张:涉及邻里关系,多少年报章杂志上都说到过城市居民邻里之间那种冷漠。城市生活,与乡村社会没有可比性。城市化程度越高,越现代,种种应运而生的现代病越严重。人的符号化、平面化,人际关系的荒漠化,愈演愈烈。

但在我父亲的叙述中,在我少年时代的记忆中,城市人际关系也并不全然是当今的样子。

有人客观归纳说,1927年到1937年,是中华民国的黄金十年。我父亲1937年之前来太原,这座省城给他的印象,首先是夜不闭户。夜晚,要落雨了,巡街的警察会管自步入大杂院,用警棍来敲居民的窗户:要下雨啦,谁家晾着的衣服收回去啦!

1944年,我爹被发展为地下工作者,在南肖墙开了一间店铺掩护工作。同时与我母亲成家,租房居住,家里成了交通站。开店开的是杂货铺,我爹是注册东家,左边有鞋店“步云斋”、斜对过是棺材铺“英成厚”。几家店铺,相互照应往来,关系十分融洽。无论店庆,还是老板娘生日、孩子周岁,上礼祝贺、出席宴会、请客看戏,礼尚往来,一如乡间。哪家店铺遭了事儿,除了商会出面,大家一道街上的也会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