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敖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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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二进宫”(2)

看守所在舍房通道上挂了四个扩音器,在收风后,也来点音乐,最可怕。我算来算去,好像只有两张唱片,所以反复总是那几首歌,有《高山青》《绿岛小夜曲》《夜来香》《月满西楼》《玫瑰玫瑰我爱你》,和我不记得歌名的几首,如《掀起你的盖头来》,如《太阳下山明朝还是一样的来》,如《先生买一朵花呀》,如《情人情人我怎能忘记她》,如《东山飘雨西山晴》等。唱片也是老爷的,《绿岛小夜曲》每播必在“水面上摇呀摇”个没完,直到管唱机的过来一推,才有“姑娘飘呀飘”出现。1981年11月22日,有记者团来参观,看守所为粉饰,乱买了一阵唱片,从早就大播特播,其中有《魂断蓝桥》,真会煞风景也。第二天清早,又特予重播,魂又续断一阵。我出狱前一周,又改播《何日君再来》,我当然不信看守所所长朱光军在作弄我,因为他没有这种幽默感,大概只是巧合吧。

如果平时这种播音算是娱乐的话,“国定”假日的就绝对不是。“国定”假日最可怕,一早就来了全套“爱国歌曲”,一路战斗与《梅花》不绝,要足足闹一上午才停。除了骂刘家昌王八蛋,已别无他法。狱中人犯对所有假日都讨厌,因为假日一来,接见受阻,放风停止,对人犯全无好处。放风就是出来运动。“监狱行刑法”第50条明定“每日运动半小时至一小时”,但在事实上,却至多二十分钟,并且阴雨天气也给取消。放风时候,一部分人可以打篮球,这种篮球,有二特色:一、没有鞋,都是赤脚跑来跑去。二、死刑犯挂着脚镣,照旧跑来跑去无误,这两幅画面,令我难忘。

我到看守所第二天,就参加了放风,走到放风场,有趣的现象出现了:各路角头流氓向我打招呼,并奔走相告说:“看呀!胡茵梦的丈夫!”——我纵横文海二十年,在文化界,声名盖世,可是要盖流氓界,却只能以名女人前夫显,名女人的确比我这名男人有名多多呢。我改写宋人的词对自己说,这叫“散步出黑牢,满楼黑袖招”!其实,说我在文化界声名盖世,也是自己吹牛。在中兴大学念中文系的小屯,要查作家名录,她翻看“中华民国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版的《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发现在九百页的目录中,胡茵梦占了一页,可是李敖连一行字都没有。可见在国民党官方钦定的名单中,胡茵梦是作家,而李敖连作家都轮不到,李敖之为无名小辈,可想而知矣!事实上,我虽对外吹牛,自己还是满谦虚的,每次“忘了我是谁”而有自大狂的时候,我就想到两个故事:有一次我在“金蛋糕”吃东西,突然一名女侍拿了一个纸板走过来,要我签名,我很高兴,心里想:“想不到这里还有人认识我。”但女侍说:“我们老板讲过,每个客人都要签名。”还有一次,我弟弟肠胃出了毛病,就介绍他到“新高原药房”找一位李大夫。新高原的李大夫有两位,一位是妇产科的,一位是肠胃科的,我认识的李大夫是肠胃科的李承泌大夫。可是我弟弟找错了,找到那位妇产科李大夫,告诉他:“我是李敖的弟弟。”那位李大夫忙点头道:“李敖吗?我认识她,她下个月就要生了。”

在住的方面,房长三点四米,宽一点八米,但这种空间又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在走动范围以内,因为通风管、洗脸槽、水缸、马桶、铁床、落地小柜等等,已占去二分之一以上,剩下的,不到三十块塑胶地砖,走对角线每五小步,就得转身,在里面运动,项目要随空间来决定,凡是横式的运动,又左又右的运动,都不能做,只能做伏地挺身、仰卧起坐、颈部运动和“原地马拉松”。我住的小房窗户朝北,阳光从没照进来过,住久了,觉得自己像是一根指北针,在乱流里自我把持方向。晚上只有房顶上的一根六十支光日光灯,房有两人高,光线下来,已经非常弱了。我在床上架上纸箱,纸箱上铺块掉下来的小柜门板,大部分以右腿盘地左腿垂地的坐床姿势,看书写作。报上说国民中小学生“坐姿不确,照明不足,视力大受影响”,我想我也如此。国民党宣传他们在抗战时候“以空间换取时间”,我则正好相反,我整天在以“时间换取空间”,甚至“以光明换取黑暗”。我又努力工作了半年,半年中,我又创作出不少给人光明的资料,虽然我自己,却陷身黑暗里。

我住的孝一舍共四十七间,舍房按八德分类,又各三层,所以我只是八德乘三后的四十七分之一,渺小可知。我因为精力过人,只睡五到六个小时,从不午睡,所以生活方式,与一般人犯大不同。我大约清早3点前就起来了,6点50分起床号的时候,我已经工作三四个小时了。起床号后全舍开始噪音,有这么密集的心情苦闷的邻居,其音安能不噪?这种噪音,直到午饭以后,才能稍好。等午睡过后,又噪音开始,直到9点入睡号为止。

住的方面最有特色的是马桶。每个马桶上面,都没有马桶盖,大便要直接坐上去,冬天时候,一坐上去,就像在屁股上套个大冰圈,我名之曰“套冰圈”。大便完了,起身时要小心,因为皮肤已与马桶有粘接现象,要慢慢站起,才不会痛。大便时候,整个屁股十足有“全盘西化”之感;大便以后,发现屁股上多了一个圈,好像桂冠诗人的桂冠一般,我名之曰“桂冠屁股”。

在以人犯为单位上,我虽不过是三千三百分之一,但看守所受命关李敖,却不敢草率从事。我报到那天上午,“法务部长”李元簇到看守所,看守所为我特别清洁房间,抹掉以前人犯留下的字迹,把铁床锁紧,等等,不一而足。这是看守所有史以来没有过的。清洁后,副所长汪本流特别看过,表示满意。他又严格嘱咐,安全第一。安全包括不使李敖搞鬼,也不许别人搞到李敖的鬼。副所长严格嘱咐孝一舍主管,绝对不能有流氓对李敖动拳头事件,李敖名气太大,闹出事来大家都要完蛋。孝一舍主管拍胸脯保证,又叫流氓们拍胸脯。流氓们说我们佩服李敖,绝不会出事。我报到当天晚上,就有香烟偷送进来(他们还以为我抽烟,其实我早戒了)。第二天第三天,已经一派“天时地利人和”气象,流氓虽被嘱咐不要同李敖多说话,可是我还是知道了一些秘密与冤情。孝一舍主管惊讶说:“你这样吃得开,这样拉风,我真没想到。美丽岛那批人住在这里的时候,可没你吃得开,你真有一套!”

在看守所期间,我最感谢两位囚犯。一位是于长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学弟,因退票坐牢,被派到伙房做饭。他经常为我烧个菜,老远自伙房端来,送给我,让我“吃小灶”。另一位是石柏苍,他原是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因冤案坐牢,牢里人手不足,白天调他去办公,晚上回押房,住我隔壁。我一入狱,他就在窗口自我介绍,说是我读者。我怀疑此公身份,因而问他如何证明你是。他说他可以背一首我的诗为证,我说你背背看。他就像小学生一样哇哇背起来,我顿时验明正身无误。自从认识了他,就无异认识了一个“贼”——他白天上办公厅,晚上就偷运资料给我,我就根据资料,秘密写成四万五千字的《监狱学土城?——第二次政治犯坐牢记:〈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长文,再由他冒险分批寄出,交给他太太保管。1982年2月10日我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记者,公布此文。由于我一再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视。在国民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暴动事件,另加上台北监狱越狱等事件,“法务部长”李元簇乃黯然下台。“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说,这都是关了李敖惹出来的祸。

不过,由于李敖惹出祸,有一个人倒跟着得了福,他就是“法务部”次长施启扬,李元簇下台,他升官做“部长”。我坐牢时,有一天放风,禁子牢头匆忙跑来说:“施次长在办公厅等你,想见你,请李先生去一趟。”我夷然答道:“可是李先生不想见他啊。”我又补了一句,“告诉他,想见李先生吗?李先生说请你到押房去见他!”施启扬和一般大员一样,都是不敢来押房的,所谓考察狱政,都只是在大走道上走马看花而已。我拒见施启扬,弄得牢心大快,大家争传李某人真是架子大,大官来看他,他大屌甩都不甩呢。

1981年11月9日,我曾译《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六章第八至十节给“汝清”:

似乎是骗子,却是诚实的; as deceivers,and yet true;

似乎不为人知,却大大有名的; as unknown,and yet well known;

似乎要死了,却还活着的; as dying,and behold,we live;

似乎在受刑,却不致送命的; as chastened,and not killed;

似乎忧愁,却常常快乐的; as sorrowful,yet always rejoicing;

似乎很穷,却叫别人阔的; as poor,yet making many rich;

似乎一无所有,却样样都不少的。 as having nothing,and yet possessing all th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