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敖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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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台大(2)

“罗”的离去,使我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境,那时我年轻,一天晚上吃了一瓶安眠药,被同房的翁松燃发现,强拉我去台大医院洗肠。在我《大学札记》《大学后期日记》,甚至《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里,可以很明显看到我怎样励志自勉,渡过那最大的困境。其实,渡过的根本方法不在励志自勉,而该赶紧李代桃僵,赶紧以新的情人取代旧的,一如桃子没了,解决之道不是励志自勉桃子多不好吃,而是赶紧吃起李子来,有李子好吃,自然对桃子有抵抗力,不再沾恋。不幸的是,有三四年之久,我一直未能成功地达成这一转换。在大学后期,我跟同班的有英国血统的“咪咪”有短暂的恋情。“咪咪”身高一米七〇,身材一流,皮肤白皙。分手之日,我把她的来信都还给她了,我写的信,只剩下一封副本,就是发表在《李敖情书集》中的第一封。“咪咪”的父亲是名人,家世不错,她仪态在优雅中有股气焰,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有一次我看到她手执线装本仁寿版《二十五史》,觉得古籍红颜,正好辉映。我至今还保有她送我的世界唯一一张她小女孩时的照片,神韵飘逸,有着混血儿的美丽。

我虽然也勾引过别的女生,但灵则灵矣,乏肉可陈,那个时代女生少,思想也不开放,我这种不去教堂、不会跳舞的死硬派,其实要找个理想的女朋友并非易事。“红颜知己”上的苦恼,使我大学念得很不快。我毕业后,1960年2月12日,在部队里收到萧启庆的信,有这样一段:“日前与姚老谈,他认为在我们班上,在各方面,您都是最成熟的一人。又说您不轻易写东西,而写出来的东西一定‘很像样’。我很赞同他的看法。”我想,姚从吾老师和我同班好友萧启庆的看法,正好可作为我历史系四年的总评价,我的确是一个“在各方面”够得上“最”字的大学生,虽然大学生这一阶段,我过得相当吃力。原因是“世俗的我”和“理想的我”的冲突:在内心深处,我高蹈自负,以超人自勉自许;但现实上,我没有足够的力量完全摆脱或操之在我,因此,年复一年陷在冲突局面里。总结是:在历史系四年,其实是我一生中最不满意的阶段,我缺乏令我折服的友情,缺乏稳定的爱情,缺乏经济能力,那是我一生中精神上最不从心所欲的阶段,比中学时期,尤有过之。我一生如果时光倒流,重过一次,我宁愿少活十年,也不要重过中学生、大学生那段日子——成长的岁月其实是痛苦的,依靠别人的,那是“世俗的我”的沼泽,绝非“理想的我”的处境。大学时代的结束,表示自己能够慢慢走向独立、走向茁壮、走向真正的独行其道。对“理想的我”说来,这才是真正的起步,真正的开始。

我在1959年6月18日毕业,8月2日南下台中,这天上火车时,到台北车站来送行的有周弘、景新汉、马宏祥、白绍康、华昌平、李华俊、陈又亮、陈鼓应、祝庭生、张克斌、袁祝泰、朱广诚、黄锡昌、施启扬、佟耀勋、阙至正、孙英善、林淑美、杨祖燕、杨世彭、袁天中、萧启庆、王尚义、陈良榘、王曾才、李耀祖二十六人。我在台北的五年大学风光,就此告一段落。交游之广,由此送行名单中可见一斑。这一现象,显示了我虽然一身傲骨、自命不凡,但在待人接物上,却从无满脸骄气,我不但休休有容,并且乐于与人为善。以我对理学院物理系的好朋友孟大中为例,就见一斑:孟大中的父母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到法学院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作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大中的父亲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的足智多谋,乐于助人,由此可见。台中一中老同学刘家顺,保送入台大,他印名片,头衔是“台湾大学政治系保送学生”,洋洋自得。此公毕业后离台,在松山机场,飞机起飞了,还被警备总部下令飞回,把他逮捕。孟大中离台时,我到松山机场送行,我说:“这回你远走高飞,可自由了。”他说:“想想刘家顺吧!要真的飞走了才算!”

在台大时期,除了结识同学外,前辈人物结识了胡适。我跟胡适的关系与胡适的学生——我爸爸完全无关。我在北京小学就知道胡适的大名,在初中时,从陈正澄那儿借到《胡适文选》,从此才深受他的影响。1952年10月1日,我在台中车站递了一封两千字的长信给他,那时我才十七岁。1954年,陈世熙在台大办《这一代》杂志,拉我写稿,我就写了《从读〈胡适文存〉说起》。文章写好,他们顾忌,没有用,就还给了我。过了两年,陆啸钊办《大学》杂志,他不在乎,遂拉去刊登。刊登后近一年,有一天“罗”忽然提议说:“何不寄给《自由中国》?他们一定登!”于是我删了一部分,她代为抄好,遂改登《自由中国》。这是我在《自由中国》上发表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文字。刊出的时间是1957年3月1日。此外我在《中央日报》也发表过一些有关胡适的文章。在《自由中国》发表文章后一年一个月,胡适从美国回来,约我到台大校长钱思亮的家里,跟我说:“呵!李先生!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丢光了的著作,你居然都能找得到!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他并且透露,“雷震特别写信给我,推荐你这篇文章。”雷震那时办《自由中国》杂志,严批政府,声动中外,能够在那个杂志上用真名发表文章,我深感光荣(施启扬也写过一篇,但不敢用真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