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主要是从基层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及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该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如实地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处理结果;对能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来办的问题,要通过招标、投标、竞争的方法解决;对不宜用市场机制办法来办的问题,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要对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等情况进行公开。
(三)深入实施依法治桂,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
依法治桂,前提是有法可依。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有些领域还比较薄弱,需要地方立法的细化和补充。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重要的、普遍的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并且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普遍地得到遵守与执行。广西区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必须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强广西区的立法工作,健全地方性民族法规体系,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结合实际、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把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决策、民族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地方性立法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广西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虽然广西自治区在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地方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有些条例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存在着矛盾或者不协调;有些是“大而全”、“小而全”;有些比较原则,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所以,我们必须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西区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坚持从构建和谐新广西和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的大局出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桂”建设。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三个坚持”。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一种方式。中国共产党作为我们国家的执政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深入实施依法治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律保障。其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的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依法治桂,核心应是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和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为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同时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深入实施依法治桂的重要任务。当前,广西自治区的法律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不够全面而且发展不平衡,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因此,深入实施依法治桂,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法治理念贯穿于依法治桂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发挥法律在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健康发展。再次,要贯彻人民当家做主的精神。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律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法的明确性、一致性、国家强制性、权威性、普遍有效性,使得法律对人权的保障具有优势。我们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通过立法,将人民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政治权利以法律形式得以实现,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因此,在立法当中,我们要贯彻人民当家做主的精神。
第二,要力求不抵触与有特色的统一性。地方立法坚持不抵触原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决定的。地方立法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能超越立法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地方立法要突出地方特色,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法规如果大量照抄上位法的规定,没有本地特色,那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我们要解决不抵触与有特色的统一性问题,既坚持规范立法,又强调特色立法。
第三,要创新立法机制。拓宽法规起草渠道,建立开放的、多元的起草机制。对关系到部门利益调整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一个部门难以单独起草的法规,可由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或组织起草,吸收专家、学者共同参与调研、起草、论证,形成立法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的法规起草机制,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长处,提高法规起草质量。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审议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要以执法监督促进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规跟踪监督和法规质量评估机制。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要注意调查、了解、收集和整理我区地方性法规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善于从法规实施的信息及反馈中调整立法思路,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第四,要创新立法工作方法。要坚持以立法公开促进立法民主,充分运用法规草案公开登报、立法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立法公开制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途径和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地方立法计划的制订、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和修改等活动,实现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切实防止立法中“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等问题。
2.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法学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民主与法制原则和宪政原则的历史性发展,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桂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
第一,要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认识和实践问题。实践中,依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以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规范,实施行政行为。党的十七大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手段。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行政部门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为广西自治区的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软环境。
第二,要重视解决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推进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同扩大民主、健全法制、维护社会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赋予了司法体制改革一个广阔的背景和坚实的基础,同时明确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法治文明。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一个国家只有实现了法治文明,实现了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稳定,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得以真正实现。因此,广西区要围绕稳定大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司法监督,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部门整体创新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统一战线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需要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需要发挥统一战线作为党的特殊群众工作的显著特点,需要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需要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各级党委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工作性质、重要特征和基本任务,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重要原则和发展目标,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