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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漾着菊花的水杯(2)

夜的味觉

刚才还埋头搭棚,这会儿又急急拆掉,红蓝白相间的塑料编织布在脚边翻来覆去的。朝霞正灿灿地映着,不远处有个穿制服的,不时眈眈地看过来一眼。已经好多次了,他们真的烦透了这样搭搭拆拆。那就等到天黑下来吧。他加重了语气,有些气咻咻的,等到天完全地黑下来。

炉子、锅、碗、小桌子重新装上了架子车,回家,一路上他思忖着,和爱人下岗恁久了,必须马上找到营生的门路。穿制服的说这小吃摊影响市容,白天不让出摊,只有等到夜黑,天黑了还会有个啥人吃?他的脚步有些迟缓,踢踏着,进了家门,还在楞神。

架子车悻悻地停在院子一角,它等着天尽快黑下来。

生意和想象的一样清淡。风味小吃,白天应该是生意挺好的,他又想起了白天,白天两个字在舌尖亮堂堂明晃晃地一骨碌就过去了,能够在白天卖这些面条有多好啊!他的眼睛在小小的棚里扫视了一圈,棚口吊着一个橘黄色的电灯泡,爱人正在细细地切葱丝香菜,面条是粗粮做的,粗粮在这个城市似乎绝迹,它卑微得早已经不值一提,它太有怀旧的意味,可在外边吃饭的人们大都忙匆匆的,怀揣着满腹的急事。城市里气宇昂然的大酒店,真多,动辄数百元上千元的酒席,才似乎适合它的胃口。他想起自己定的1元一碗的价格,这价钱也实在是太卑微了,正像这个搭在十字路口的小棚,像站在一个风度翩翩的人士面前。但他能把它调制的很有味道,吃起来真的很香,他不由吸了一下鼻子。

城市的夜是有色彩的,那么多的霓虹灯红绿灯车灯,像不倦的醒着的眼睛,他们很陌生,对这样的情境还有些恍然,是的,曾经他们对白天是很熟悉的,固执地认为这个城市的上空永远是蓝的天白的云,还有那看起来永不疲倦的喧闹和繁华,但眼前那些无疑都潮水样缓缓隐退了。

呀,这里有个小吃棚!一个脆脆的女孩说。她和刚下晚自习的同学结伴进来。小棚里很快裹进一阵喧闹。一人一碗,辣椒油、小醋瓶、小卷纸,他殷勤地悉数摆上。明天该发复习题了,牛仔裤酷吧,边吃边聊。嘿,味道还不错,付钱走人。小棚很快又恢复了平静,还有期盼,他们开始有些隐隐的兴奋,生意,开张了。

启明星挂上了天幕,有些累了,眼睛酸涩。一辆机动三轮车吱一下停在棚边,头戴摩托车头盔的高个子男人嗡声嗡气地问,有什么吃的?影子在摊前长长地躺了一地,他取下深红色的头盔,弯腰进了小棚。这个夜显得很有耐心,除了女学生和三轮车夫,他们再也没有等来食客,当第一缕朝霞叫醒这个城市时,他们倦倦地拆棚回家。

现在已经别无选择,夜晚,是的,是夜晚。只有这样了,他们幽幽地叹了口气。

他们的主顾越来越多,原来这个城市的夜晚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他们再也不像一个局促的旁观者和等待者,而是热情的参与者,参与了那个总是在夜半打了输牌,而心情糟糕透顶的倒霉蛋,当他往面条里放很多的辣椒,往面汤里放很多的醋时,那他今晚上的手气肯定是不妙,吃饱后,总还要坐一阵子,数落牌场上的那些人,有次从他嘴里忽然冒出一个城里红的发紫的人士名字,他慌忙示意他小声小声,而他却不以为然地一仰头:哎,不稀奇,给你说吧……还有一个怎么说呢,就叫她不明就里的女子吧,她看起来是挺讲究挺有涵养的人,他就琢磨同样一个人,也就奇了,只要是一举手一投足,一句简单的话,就大概明了这个人的身份。她的年龄也看不分明,但似乎独独爱吃他的粗粮面条,隔三差五的午夜,一辆车会体贴地把她送到小棚前,开车的那个人从来没下过车,耐心地等她很缓慢地吃完,转眼就消失在夜色里。

有声势的来客要数那一帮哥们儿,一边说今儿咱的头真不够意思,加班饭都不舍得买,一边吵着问今天该谁请客了。他们喜欢这帮年轻人,有那么多的烦恼,还有那么多的快乐,把整个小棚装得满满的,也把整个夜装得满满的。

最让他们挂心的还是那个头戴深红色头盔的三轮车夫,他像一个受了委屈又倔强的大孩子,他几乎每天都要来一碗,只是话太少,且嗡声嗡气的,制服也是不让三轮车在白天跑着拉客的,他是跑一个通宵吗?他们觉得他总带着莫名的伤感,这孤独和伤感的后边应该有点什么呢?他从不肯多说一句话。面汤是免费的,一般他不忘试探着问一句还要不要再来碗面汤,仅此来示意他们是关心着他的。

他们完全地参与了这个城市。

小棚口橘黄色的灯光,在寂静的夜里像一小簇火苗。

启明星亮亮地挂在天幕,已是子夜时分,夜空很美,他莫名地喜欢起这个夜,他安恬地坐在棚口,门口边红蓝白相间的塑料布边破旧得成了条条,随意地温顺地耷拉在他的脚边,面条的香气时时飘出来,他的生意并不太差,此刻他什么也没有想,白天对于他已经漠然,白天早已模糊成了一团生硬坚冷的东西,是一个不断膨胀的庞然大物,凛然地横亘着,横亘在他柔软的心间。他无声地笑了。

夜晚对于他,不再那么深不可测,他逐渐熟悉了夜晚,尽管是辛苦了些,但他甚至有点依恋夜晚,还有在夜半到大街上吃一些东西的那些人们,也成为他依恋的一部分。

柳树跳着好看的舞

田玲正专心地看电视上的一则新闻,最近她越来关注这类报道,每到播音员庄重而又圆润地说“青年干部公开选拔是政府重视人才、任人唯贤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每一个有志青年施展才华的平台和机会”时,田玲就有些安捺不住怦怦的心跳,就像那里烧着一壶水,这壶搁置了很久的温吞水,开始慢慢升温,——社会终于要还田玲一个公平了,多年来的怀才不遇,可能从此就不愁没有用武之地了,她舒适地靠在床上。

小屋很小,是她去年从艺术学校毕业到这个小学任教时,学校分给她的一间宿舍,放得下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紧邻一条大路,有呼啸而过的汽车和一个吵闹的夜市,学校在这个小城不是重点学校,条件不太好。不过,田玲并不在意,她的心思并没有在什么样的生活工作条件上,反正,早晚她是要离开这里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学校怎么能够发展自己今生的事业,怎么装得下她那可以冲上云霄的壮志。

抬起头,书桌前的镜子里正好映到了自己的脸,田玲对着镜子美了一阵,她对自己的长相总体上还是满意的,椭圆脸型,曼长凤眼,较满意的是身材,腰肢婀娜,高雅脱俗,一看就知道是搞艺术的,不愧是舞蹈专业的高材生,尽管现在是学校的音乐教师,丝毫也不影响她要成为一名舞蹈家的梦想。她的目光悠远迷离地越过窗户,校园里一株株高大的梧桐树,浅紫色的喇叭花开得正浓,教室一排一排,灰颜色的砖墙,使它们看起来的确有些简朴,但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秩序、庄重和安静,田玲空洞地斜视了它们一眼,顺手拿起刚来的一期《艺术与生活》,这是她经常订阅的一本杂志,她喜欢它的时尚、前卫、艺术以及美。

杂志散发着墨香,心不在焉地翻看,现在的杂志广告越来越多,也更精美,什么缪斯美容院、水晶瘦身霜。田玲脑子里不停琢磨,怎样离开这里,为稳妥起见,一是必须寻找机会,创造机会,待外边完全安定住之后,这里要么是调动,要么干脆就把教师这职业辞掉也不足惜。二是面临决择,是参加省城科级干部公开选拔赛,从此走上领导岗位,还是办舞蹈培训班做教练,要么再去舞蹈学院进修。说起领导才能,田玲自是信心十足,从上小学,到大学,凭着争胜好强的那股子犟劲,她可是当了多年班长,这不,前天学校还准备让她担任文体组组长,说真的,小菜一碟,算是他校长没有看走眼,田玲的干练泼辣,保准愉快胜任。不就是科级干部选拔吗,单试无妨,拼一拼,这是她的性格,退缩?那不是田玲,即便是失败,田玲也会坦然接受的,年轻,什么都无法与年轻这个资本相比,年轻永远都有成功的可能。话又说回来,凭现在的自身条件和艺术素养,在艺术上进一步发展,红红火火,或者叫风风光光地干出名堂,实现人生价值,她也保准愉快胜任。

权,名,利,价值,理想,一切齐全,都在里边,当然,田玲认为,名利是身外之物,对于自己并不重要,自己还没有成家,不需要养家糊口,没有什么经济负担。说起家,田玲的心猛地一热,想到了庆,庆是他们学校的体育教师,魁梧英俊,自从田玲分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开始追求她,田玲尽管心里也有些满意他,但是,隐隐地,觉得自己如果嫁了他,还不就是和在这里默默工作了几十年的老教师一样,一直到满头乌发被粉笔染白,太可怕了,田玲能过那样的生活吗?不能,坚决不能,田玲是,一直都是一个优秀的“种子选手”,从小就磨炼出了坚忍不拔的意志,或者也叫逞强好胜的秉性,到外边,外边的世界精彩着呢,外边的小伙子比庆不知要强多少倍呢!

每到星期天,校园里就很安静,梧桐树婆娑着华盖像是一朵朵静止的硕大的蘑菇云,斑斑驳驳地散了一地,有细微的风在树间小心翼翼地穿梭,犹如教室里乖巧的、怕惹田玲生气的孩子。花坛里的月季开得正艳,它的花期很长,哪怕是开成了一团团的锦绣,人们也不以为然。还有那些柳树,语文老师曾在办公室大声念孩子描写的:春天来了,来到了我们美丽的校园,柳树姐姐穿起了绿色的长裙子,梳起了可爱的长辫子,在温暖的春风里一摇一摆,跳起了好看的舞,欢迎我们的到来,这时,我们知道了什么叫幸福。

这就叫幸福?笑话,真是童心可鉴啊,田玲的幸福是奋斗,实现理想,是追求美,追求价值。田玲穿上自己那条心爱的的红裤子,她还有一条花裤子,这样的标异就是一个准艺术家的装束,是一种根本的要与众不同的姿态。独树一帜真是一种好东西,田玲由衷地喜欢,因为这样她就能够清晰准确地判断自己真实地活在这个世上,并且是与别人不一样地活着;准确地断定理想不容置疑地存在着。她昂起头,傲岸地走在街上,阳光亮亮地照在脸颊,她那张生动的丰富的泛着光泽的脸,才华,资质,性格,执著,要干一番事业的雄心使她更加美丽,更加神采奕奕,她是命运的宠儿,将来,将来闪着一片夺目的光彩,她要离开,早一天离开就会和自己的梦想近一步。

二现在田玲越来越离不开每天的新闻报道,几乎是以一种准领导的心情来关注政事,她早已在心里暗暗进入角色,来担当一个官员的职责,这多少使她有些荡气回肠,还有些——不好意思,却无疑是一个极富挑战的新课题,但是,田玲天生就喜欢挑战,不挑战能年年三好学生,年年班长,一路优秀下来?实践证明,只要能干好一件事,就能够干好一百件事。电视里的那个郑重圆润的声音再次响起,这声音散落在小屋的角角落落,又一点点地扩展、蔓延、充斥,就要带上她飞出窗户,飞越林林总总的街道,飞到光明自由的地方。

田玲舒服地靠在床上,等待正点新闻的播出。广告真不少,不过现在的广告画面越来越好看了,就说那美容护肤吧,其实就是展示美女,咦,什么,又是缪斯大变美人?一张张漂亮绝伦的脸蛋,还有风韵优雅的外国洋妞现身说法。看就看了,田玲不以为然,现在的美容让人眼花缭乱的,谁有勇气去做呀。

又一期新的《艺术与生活》,好闻的墨香。咦,又是缪斯?大变美人?还是那个声称保管把皮肤变白,把鼻子垫高,把眼睛变水灵的缪斯美容院,这次,田玲详细认真地通读了广告上一点一滴的文字,“圆您美丽人生的梦想,帮您实现漂亮女人的价值”“标致、真实、成功”。一时间,小屋子里碰头碰脑的似乎都是缪斯、缪斯!田玲心微微一动,她首先想到的是省城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赛,报名在即,听说有笔试和面试两种,一本时事政治,一本心理素质学,一本公共关系学,笔试想必会轻松拿下,面试也应该没有问题,且慢!如果自己长的再好看些,什么皮肤白点,鼻子高点,眼睛……,岂不是锦上添花?

退一步说,万一选拔不上,拿定主意要吃艺术这碗饭,如果她田玲容貌实属上乘,怎不是如虎添翼,让人心花怒放,怎么不是如鱼得水、天高任鸟飞?

晚饭后,新闻之前又是缪斯的现身说法,这次,田玲可是着重看了那个闪动着红嘴唇的洋妞,听了那不流利的中国话“试试吧,真的,对您会很有用处。”一字一句都让田玲心旌摇曳,如果变得更加美丽了,一定会有理想的白马王子来叩心扉……新闻结束后,又是缪斯不厌其烦的重复。

晚上,田玲辗转反侧,她把自己分成两个阵营,一,去做美容,更加地美丽,更加地自信,更加地成功,一切都是更加,她的人生之路才刚刚开始,怎么不需要更加再更加。二,不去做,面试会不会打折扣,做舞蹈教练会不会不出彩,做舞蹈专家,就是将来有那么一天,在诺大的舞台上旋转,镁光灯紧紧跟随聚焦,如果有一张漂亮异常的容颜,欧,天啊!

好,退一步说,退一万步说,就是不活给别人看,自己照照镜子,男友天天相对,不也是一件极其极其惬意幸福的事吗?心中的那一壶水“呼”地一下,就熊熊地沸腾起来。就这么定吧,明天,先去报名选拔赛,随后,到缪斯,这个神奇的地方变出一个“更加”的自己。

小小的屋里,似乎要盛不下这个重大的辉煌的决定,吵闹的夜市也安静下来,那些小菜和稀饭都收摊了,这庸常的一餐一饭哪,琐琐碎碎的,一天天,需要多大的耐心,才能破译这生活的哲理,需要有多久的奋斗,才能掌控人生的航向?整个校园也很静,就像一个执意不发表意见的冷漠的旁观者,这样的安静正好适合思路天马行空地驰骋,小小的校园哪,再也盛不下田玲重重叠叠的愿望,她就要离开,是在将来的某一个清晨或是午后,就要收拾起这充满智慧和激情的思考,走向她想要的生活,过上她设计好的日子。偶尔,后墙大路上有一辆疾驶的车发出简短而又急促声响。

那真是一个明媚的清晨,田玲端详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兀自笑了,自信,希翼,憧憬,美好。黄昏时,回到小屋,她累了,但一点也不疲惫,一切都和她想象的一样顺利。

美容小姐说,三天后,她的脸就是一张新的漂亮的脸,换句话说,她就大变成了一个美人。她默算了一下,三天后,刚好是去参加公开选拔赛的第一天,正好,一切都非常的满意。

剩下的只有兴奋地等待。睡到后半夜时,忽然脸上灼热的疼疼把她惊醒,她拿起镜子,看到满脸通红,就像不规则地涂了红色的胭脂,兴许是正在进行那个什么化学反映,灼热感一过,肯定就是那个新的“更加”的田玲了。

早上,没有好转,晚上,一直又到早上,红色的“胭脂”再也没有褪去,这真是一种让人厌恶头顶的胭脂,让田玲遭灭顶之灾的胭脂。像天边燃烧起的一片片不规则的“红烧云”,烧得田玲身心俱焚。考试那天,她的小屋里传出了哭声,从此,她再也不肯走出小屋的门。

好像仅仅是一瞬间。

不能见人,这魔鬼一样的脸不能见人。

很久以后的一个晚上,校园的梧桐树下,一个体态高雅的女子袅袅地走来走去,是田玲,梧桐的华盖,蘑菇云样几乎要把她掩映,不远处,有一个身影,高大魁梧,是庆,田玲一阵抑制不住的欣喜,禁不住慌忙迎上去,魁梧的身影怕不小心粘惹了什么不祥一样,快速地而又悄然地离去了。

月季花在黑暗中,幽幽地散着清新,还有,柳树在微风中摆来摆去,独自跳着好看的舞。

那夜,滴水成冰的暖

那年,阿萍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城镇上,读《少年维特之烦恼》,读三毛的那本封面上她穿着蓝色吊带裙的《万水千山走遍》,人就无端地迷茫,无端地怀春。

她和月季是一同进单位的,一同分进了化验室,自然就成了好朋友,形影不离,去食堂吃饭的饭菜票都混在一起。月季人有些矮,有些胖,眼睛有些小,阿萍自信比她好看,走起路,尾巴有点小翘翘。但是,说真的,月季很温厚,阿萍有时干脆称她很贤妻良母。要买饭时,懒洋洋地卧在床上斜眼看她,喊一句“亲爱的,你受苦”,就OK了;工作间装药品的大量玻璃空瓶子需要清洗,阿萍磨磨蹭蹭动作缓慢到迟钝,月季也依旧悠游地哼着蔡琴的“悲伤的你的悲伤,快乐着你的快乐”忙活着她的忙活。月季有两个弟弟,父母收入很低,月季花钱很拘谨。逛街时,阿萍挥霍着接二连三地买新衣服,她笑呵呵的,左晃右动,上下打量,啧啧夸赞,好像是她自己买了一样高兴。

阿萍喜欢月季像一个小母亲的包容。

不久,就有一位西装革履男士,经常在电梯间与阿萍不期而遇,手机里也开始有一个陌生号码,影影绰绰地发过来短信,月季差不多比得上阿萍的敏感与兴奋,她老练得像个情场高手,满眼的艳羡,阿萍心里有些得意,但表面上却装的若无其事,故作很敷衍地说:有啥呀,就他!

接下来,阿萍开始和这个帅气的男孩子在月上柳梢头时约会,晚饭后,就开始打扮,漱口,洗脸,拍水,涂霜,眼线,口红,镜子跟前如此这般地风情一番,月季安静地坐在床上绣一个荷花样的十字绣,她不时抬起头看看阿萍,满脸笑容,说情郎哥今晚上肯定要鬼迷心窍了。

阿萍香喷喷地飘然离开房间,回头与她再见时,看到月季的笑眯眯的眼睛一直满意地追寻着自己的脚步,啪,关上门,像是关闭了月季与外界的联系。

阿萍像花儿一样呼呼啦啦地开放了,远处的湖边小树林,近处的草坪羊肠道,哪里哪里都有阿萍和帅男孩的亲密身影,阿萍的脸庞开始红润,说话里都带着清清爽爽的快乐和叮叮零零的笑声,这就是阿萍的青春。???

在一次系统内部练武大比拼活动之后,月季对阿萍欲言又止、探头探脑,终于脸儿红红地说,她喜欢上三处的那个高个子男孩子,阿萍极力地撺掇她,谁?我帮你约他。

没有等到星期天,阿萍就被月季拉着去偷看了她的白马王子,嗯,一点不错,是挺优秀的,高大挺拔,还有点儒雅。

阿萍以闺蜜的那种权威霸道,替月季向他发出了第一枚信号弹。是约看一场刘德华的电影。

那天,他手拿着三张粉红色的票,远远地向她们挥手,修长的胳膊越过众人的头顶,阳光般动人的笑容,显得耀眼。

阿萍被推坐在男孩子的左边。不知为什么,黑暗中,这个男孩的左手紧紧地握住了阿萍的右手,手掌宽厚温暖,有一点点潮湿,也不知为什么,阿萍竟然没有抽掉,而是由他就那样默默地温柔地深情款款地握着。

阿萍的眼角偷偷地去瞟月季。

阿萍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传说中那种见异思迁、喜新厌旧、水性杨花的女人,但她不管这些,她思慕大个子男孩那宽阔的胸膛挺拔的臂膀和阳光般透明的纯情,还有,就是月季喜欢的男人也一定不会有什么差池的。不久,阿萍和原来的男朋友不明就里地结束了交往,和大个子男孩很快就闪恋了。

三处与她们一处相隔一条河床极宽的河,冬天的时候,河面上结着厚厚的冰,为抄近路的人,总会行走在河面上,隆冬腊月时连大卡车也会在河面上缓慢滑行。阿萍和大个子经常通过这条河,发生一个又一个如胶似漆的约会。

月季神情黯淡,但她对他们没有怨言,她只是小声嘟囔自己真的是个丑女,又穷又丑的女人啊。阿萍心里就很难过,也煞有介事地宽慰她,世上的男人谁找到你谁有福。她就像个小母亲一样对阿萍笑笑,其实那时,阿萍真不知道月季爱死了大个子。

月季只吃很少的饭菜,小白碗里只有二两米饭,一筷头菠菜,早上天不亮就围着单位大楼跑步,她要减肥。当阿萍慵倦地起床,看到她呼哧呼哧地回到屋,一张脸通红地抽搐着,又好笑又可怜她:你以为自己这样折腾,就会有帅哥向你抛橄榄枝?

月季还真瘦了不少,但是即便是瘦了,她的爱情依旧遥遥无期。

比不上阿萍的摇曳多姿。

阿萍把大个子从海南带回来的榴莲椰子拿出来让月季吃,把大个子给买的手镯项链手链分给月季一些,月季不好意思地推辞着,还是接受了。

“我喜欢乡村乐,喜欢平静轻松的感觉,悠闲地唱着乡村乐……”这是一首美国民歌,优美、浪漫,还有一点伤感,甚至有唐宋诗词的意味,营造一种古典曼妙情绪。这是美国的歌手希尔曼的歌曲。大寒节气那天,阿萍硬要月季和他们一起去泉城看国内歌手阿丙翻唱的希尔曼歌曲演唱会。回来时,阿萍娇嗲着大个子,吊在他的臂膀上,赖着想让他送她们过河。

大个子稍微一低头,说好的,暖暖的呵气温顺地钻进了阿萍的衣领。

天已经很晚,过往的人已经不多,远处的路灯昏黄地照过来,把他们三人的影子时而缩短时而拉长。他们吃着手里大红色的冰糖葫芦。在就要到河对岸时,阿萍的脚下一滑,好像踩着了一个空档,身体一趔趄就倒下了,阿萍惊秫地大声“啊”起来,大个子铁塔般的身体旋即拖住了她,可是他高大的身躯瞬间就矮了许多,他的大半个身体快速陷进了阿萍面前的冰凌河水中!

这太突然了,阿萍惊恐万状。月季不由分说一步跨在阿萍面前,去拽大个子,大个子的腿在水里扑打着,月季往冰面上拉,阿萍也张慌失措地和月季一块拉,但是大个子那时不知道为何那样沉,一点都拉不动,阿萍的体力似有不支,阿萍看到月季仍撅着屁股用着吃奶的劲。忽然,月季脚下一滑,阿萍也快速只看见她很短的一截身体。天啊!天啊!大个子和月季两个人成了一大团模糊的东西,就在阿萍眨眼的间隙,不见了。

阿萍瘫坐在冰凉的冰面上,如此坚硬的冰面,今天为什么忽然就……?阿萍恐惧而语无伦次地向过路人说,说也说不清楚。他们的尸体被打捞上来,月季和大个子并排放着,大个子帅气的发型胡乱地黏在额上,月季浅粉色的棉衣湿漉漉地贴着身体,看起来,娇小的月季像个懂事的小女孩,像个博爱的小母亲,像个贤淑的小妻子,静静地、但愿应该是幸福地躺在她的心上人身边,阿萍深深觉得,只有月季才配得上爱情,自己的浅薄虚荣和自私,只配此时此刻刻骨地忏悔。

青春年少这些年

花季,是可以把草棚当成宫殿的无忧年龄。

这年,我的年龄是四十,就在这年的春天,一个彩霞满天的日暮里,我决定学绘画,这也许是一个有点让人贻笑大方的想法,就像毅然决然去做治疗近视眼手术一样,不管前面的道路还剩多么的少。第一次手握毛笔的那一刻,第一次摘掉眼镜的那一刻,我的确觉得青春短暂而又美好得让人伤感,我深深地深深地向已到中年的自己致意。

西方谚语是人生从四十岁开始。中国人爱说,青年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我真喜欢把时间看得如此浪漫,如此飘逸,喜欢你像倔犟的牛犊一样在篮球场上奔跑的快乐!

上帝说,形成人这一个字的含义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可是你青春年少这些年,我忽然成了上帝眼中那个迷途的羔羊。就在月考成绩出来的那个上午,你把自己紧紧地锁在屋里,外边听不到一丁点声响,因为不理想的名次,你一定懊恼极了。如今,成绩,越来越成为外人不能轻易进入的禁区?那缘于阅读的博学、缘于善良的宽容和缘于豁达的天真,莫非都要在分数的重压下忽略不计?成绩,越来越像一枚不怀好意的定时炸弹,安放在这些个缤纷烂漫的岁月里,伴随着你一点点长高的个子,绽放;伴随着一份份青涩的思想,绽放,它与你形影不离。它也越来越成为家里的晴雨表,一碗素汤面也会因为它的攀升而芬芳四溢,再华美的服饰也会随着它的下降而黯然失色,这时,我不敢看你的表情,不敢看那张我曾经怎样疼爱的一张脸,怎样欣赏的一种自信,不敢小心翼翼地说什么坚强、心态之类这些实在让你恶心透顶的劝慰。我忽然地十分气馁与失败,再细致的关怀,也难以安抚一次自尊心的伤害,再深厚的亲情,也抵不上成长中暗礁的冲撞。学习,莫非是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一个黑色怪异的魔鬼?青春期,难道就是把自己弄成一头孤傲莫明的小野兽?

世界瞬间把我抛向一个荒芜人烟的岛上。

迷茫,长久而又空洞的迷茫……

世界将日益成为一个沟通的、开放的、多元的世界。每一份青春都必将要从安乐窝里出来,都必将被激活,点燃,绽放,开一次花,就是一次阳光、雨露和微风的滋润,开一次花,就有一次破裂与割舍。要怎样,你才能泰然自若地提得起困难、放得下挫折?要过多久,才能在书桌前安静地、一点一滴做一些星期天的功课?要长多大,才能匀速恒定地把一个笔记本工工整整地从扉页,写到最后一张?

我没有答案,也许这个世界永远都没有更好的办法,让一个人、一棵树抑或任何一种生命在成长过程中,消除疼痛与孤独。

记不清楚十五年来,你给我们带来了多少惊喜与荣耀,每每忆起,即使再付出比这多千百倍的焦虑,也不足挂齿。我们今生有缘做了生生世世都不能分离的亲人,就让我们的心靠近些,再靠近些,风雨袭来,围成一堵抵挡的墙,寒冷袭来,彼此相互取暖。当然,我记得清楚两年前,你以怎样的果敢战胜了一次次的失眠,在起伏不定的名次中又是怎样的沉着应战,我在心里为你默默鼓了掌。是的,我很在意那一次次无法回避的排名,可是,我也固执地觉得,笃定的意志,宽广的胸怀以及百折不饶的坚毅,尤其是受益终生的巨大财富。

将来有一天,你怎样安身立命,我不可预知,但是,今天,十五岁了,我认为你应该开始知道:人生之路不平坦,眼泪流在脸上不要紧,心中要涵养一方晴朗的天!

你是我们的掌上明珠,也是这个社会的掌上明珠,是人类的掌上明珠,没有什么阴暗不可以让阳光驱散,没有什么困难不可以让勇气替代。

莫笑少年轻狂,莫负大好春光。

从今天开始,你的快乐不是更少,而是更多;你的责任,不只是写在那些辞藻华丽、看起来深沉优美的文章里,而是做在某一个无人知晓、平淡无奇的日子里;你的臂膀,不只是用来无忧无虑地雀跃,而是要稳稳地担起某些不为人知的重托。

让我们就从今天开始,用心感受青春的多彩与飞扬,感受繁华与浮躁背后的纯真、淳朴与豪放。?

这样的人

文化

童年是和家里的一头猪一只羊密不可分,为养它们,我到地里割草,挎起家里最小的条篮,喊上那个叫文化的同龄姑娘。

我们是邻居又是小学同学,上学时她的成绩较差,自然就觉着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粗人,她对自己的名字有着莫明的尴尬,不过,这样的不自然随着她壮实的体力,淡得可以忽略不计,她总会把大大的荆条篮装的瓷瓷实实的,男娃一样地甩在肩上。她站在我家门口,粗着嗓门高声喊着我的名字,手里金黄色的黄面馍上,总是涂有一片大红色的辣椒酱,绚丽得像是一束田间的野花。

我们一路说笑着,有时是钻到和人一样高的玉米地里,有时是到逶迤着绿色红薯秧的地里,有时干脆到河边折“碧玉妆成一树高”的柳枝。不过,无论做什么,只要与泼辣能干的文化在一起,我都深感踏实熨贴。

后来为了生计,文化做起了刺绣的活儿,这是村里妇女新接的一个创汇项目,文化哥哥多,家徒四壁,她必须帮那几乎已沦为老人的哥哥拼命挣钱娶媳妇。父母是顾不上她的,但她却总是很结实的生长。她深知自己是田野的孩子,和田野有着扯不断的亲和,有时,受了委屈她就到离家不远的地里,走啊走啊,每一株绿的植物都向她问候,那一缕一缕刮着的风里,一阵一阵荡起的沙里,都有她一呼一吸的顺畅。

后来,文化嫁给了一个农民,我见过一次当了母亲的文化,还是那样大大咧咧的,手和脸粗砺的像是陈年的榆树皮。我想,做她的孩子是一种福气,她的文化和财富,就是已经很珍稀的原汁原味的纯朴、勤劳和豪爽,她的一生就那样注定地离土地那样近,离都市那样远,似乎离现代的文明那样远,离她名字中的言说的文化那样的远,生生息息犹如一株不值得起名字的草花。在她家简陋的小庭院里,闲适时,她一定会静静回忆起童年,和童年里生长感情的河岸、草滩与黄馍馍。那个走向旷野的童年,童年里的那个文化其实一直都没有变样,她的恣意、她的粗糙没有被厚厚的岁月侵蚀丝毫。

常常,我为此感到了自己的虚弱,一种被文明充斥的空洞。文化是一个好姑娘,一个上学成绩总不及格的好姑娘,一个忠实朝拜田野的门徒,是因为那个纯净率性童年的滋养,是因为苦难生活的磨砺,使文化和土地才有了如此相似的性格。

无论是一次次走向田野的少年心情,还是用一双皲裂的手谨慎地刺绣,她和远离土地的人,使用着不一样的语境,却憧憬着同样的幸福,使土地让她如此安详又如此勤劳,风里来,雨来去,生活在她粗壮的手掌下硕健卑微、自尊而又结实地前行。

翠兰翠兰的家,离我的老家相距很近,但小时候,我从不敢去她家住的那条干净的街道玩耍。因为翠兰是个傻子。她常常蓬松着头发坐在自家门前,一旦有人经过她的眼睛就会发出很奇怪的光,尤其是小孩子,她就更兴奋,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嘴里发出极难受得咕噜声,都很害怕她,走到她面前就一哄而散,尽管她也是个孩子,站起来甚至比我们的个头高一些,但在我们眼里她分明是一个异物,有好几次引得我们捡起地上的小石头向她扔去。

由此我们也熟悉了她的妈妈,她总害怕翠兰受到伤害,就守在她的身边。妈妈个子挺高,眼睛挺大,大概30岁的样子,依稀能辨年轻时的美。记忆里,翠兰以一直和妈妈相依为命的,不知为何她就翠兰这一个孩子,不知是不是父亲早逝,也没有问过大人。翠兰不会说话,妈妈也常常是沉默的,但妈妈脸上的表情让人看了很温暖、很——亲情,现在才知道那还叫安详。她家门前有一块青石板总是干爽干爽的,妈妈有时坐在上面给翠兰梳头,有轻盈的柳絮、呢喃的燕子或者是温顺的风儿在她们身边环绕,这时翠兰就会很安静,乖巧地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她们的身影被太阳折射成一幅柔和的雕像。

妈妈总是家里家外默默地穿梭,每走到高高的门槛时,她的眼睛就开始四处搜索,一直到看见翠兰佝偻的身影,才肯忙着给猪拌料,给鸭上圈。天快要黑的时候,她就扶着翠兰边走边说:乖,走咱回家。她竟然这么甜蜜地叫这个可怕的怪物。我们这才发现翠兰的衣服和我们一样的整洁,她的妈妈好像从来都没有时间对我们这些健康的孩子流露出羡慕的目光,她的眼里只有翠兰,她需要为这个完全不能自理的女儿做很多的事情,她是顾不上认真地烦恼的。

翠兰像一棵病态的树,也在阳光下长大了,因为要打扮女儿,她说女孩家爱漂亮,并且是要出嫁的。在她的眼里,她们母女要和所有的母女一样,完全一样的。一个风烛残年的母亲,四处探听着为女儿找一个称心的婆家,她絮絮地说出翠兰很多优点,有安静、听话等等。

在一个飘着菊花香的深秋,喜讯传来,相距40里的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儿子也有些痴呆,他们愿意迎娶翠兰。她的眼睛有些潮潮的,她爱抚地摩挲着翠兰:兰儿,你该当花媳妇了。

很快,男方吹吹打打,来了一辆系着红绸子的三轮车,妈妈扶着妆扮一新的翠兰上了车,车突突地走了,妈妈的眼泪掉下来了:世上只有我了解我的傻翠兰呀,她无声地说了这句话,心是跟了去,大半辈子的相依,翠兰带走了她的心她的肝,心,是在嗓子眼吊着的,再也放不到肚里。嗨!女孩都有这一天呀,想到这,妈妈停止了抽嗒,用手背抹净了眼泪,才转身回屋。

幸福总是那样的短暂,而不幸为何总是那样的不期而遇。不久,男方就报来丧:翠兰到离家不远的高速公路旁玩,被疾驶的车撞死。妈妈听后晕倒了,被人抬到床上,醒来就使劲打自己满是花发的头:怎么没有跟着她呢?她是去玩的,她自己是不会的,怎么没人跟着呢!

我不知道翠兰小时候是怎样傻的,人们都说她即便傻了,也没有受很多的罪,只是她的妈妈比翠兰苦许多许多倍。

梨儿穿一件橙色上衣,安静地坐在屋子的一角,像暖暖的一小团阳光静静地燃烧。

说话声音细细的,走路脚步轻轻的,脸上时常挂着轻浅的笑,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的无影踪,如果是个粗心人,常常会对此忽略不计。她叫梨儿。她会不声不响地关好身后的每一扇门,她总充满着不明所以的感恩,对这个世界没有设防。

梨儿喜欢写一些文章,这时,她好看的脸上,就会闪着动人的光彩。她的女主角都酷似善良的仙女,人家笑话她写的是小女人文章,没价值,她轻浅地笑,像是默许。

生命原来可以这样安静地绽放。在她那个不事声张的世界里,疯长着一种叫做热情的东西,要不她怎会让我们联想到这个城市的另外一些人们,他们有时站在高的脚手架上,有时钻到暗的下水道里,干着体面人不曾干的活儿,从这个世界得到最少的钱和最多的冷漠,而梨儿则会把冷漠化作暖暖的橙色。

如今她就要做母亲了,像她这样的安详与平和,一定会做一个最有爱心、最有耐心的母亲。常常,她安静地坐在午后的阳光里,眼睛低低地注视水中袅袅上升的蒸汽,默默地注视着来往的人们,恍惚间,是童话里尊贵的公主。对于她的存在,世界并不在乎她,她是可有可无,甚至是不值一提的;但是这个世界在她的眼里,却是一个完整而又丰富的感情空间呢,要精心地呵护墙边的那盆文竹,要为街头的乞者丢下一角硬币,要在春天的时候,采一束山花放在桌边。

轻轻浅浅,细细碎碎的。

而安静地活着,这就是她生命的激情,所有的内敛包含热情的张扬。

在她双手递给来的茶杯里,在她悄无声息的忍让里,在她简单清澈的眼睛里,人们会在不经意间接受到一种尊重,感受到禅的干净与暖。

前段时间,从街头一元钱买回一尾寸长的小金鱼,头和尾都是暖暖的橙色,一个月过去了,它还是和最初一样自由自在地在小小的瓶子里畅游。不知为何,总会把这个不赢一握的小金鱼,和梨儿联系到一起,他们都有着相同的谦卑,甚至是可爱得有些可怜,在这个热闹闹的世界上不声不响静悄悄地游。

迎宗 迎宗是二舅的名字。二舅个子高,长的也挺英俊。他家穷,小时候去他家走亲戚,饭做好了,放在桌子上,却全是淡的,单等着窝里的母鸡下了蛋,去换一小包盐回来。

我却从来没有在这个贫寒的家里感到丝毫的冰凉,他家的那三间破草房,是我儿时的天堂。小时候二舅总喜欢把幼年的我摞在他又高又宽的肩头,似乎那是他家最好的地方,他一边和母亲悠悠地说着话,一边把我们送出村口。他虽说话口吃,但一点也不惹我讨厌,我最讨厌的是嘲笑二舅说话的那些大人小孩,不过,通常我只是看到二舅和我一样若无其事,并不理会他们。

二舅教过两年村里的小学,我曾躲在教室外偷听过他讲课,在课堂上他长长的手臂挥来挥去,领念课文一点也不口吃,看起来很有风度哦。他把教书看得很神圣,做起来很敬业,比拾缀自家的几亩地还精心,老黄牛一样,把全班的学生安排的妥妥当当。村人却说,结巴教学不把孩子也教成结巴了!就这样二舅不能教书了,他苦恼了很长一阵子,还悄悄地对着镜子练说话,但学他是再也没有教过。

大概是出于对书的崇拜,也或许是善良使然,二舅自学起医,拣了三个夏天的知了皮,换回一本厚厚的医学书。街坊有谁生病,他的长腿跑得很快,翻书,抄方,结结巴巴又着着急急地口述。我和妈妈去他家走亲戚,他会煞有介事地端详我们,并认真地在表哥写过的小字本后面,写上桔皮、大黄等字样的药方给我们。他的热情感染了街坊,果真有那么一阵子,谁家有了头疼脑热,只管来到二舅低矮的屋前,二舅就会快乐又紧张,像个天真的孩子,比村里任何一个药铺的先生都要热情的多得多。他的确是很缺钱的,但他看病不收分文,似乎人家找他问医他就十分地感恩了。

他在生活面前总是那样的谦卑,又总是那样的敬畏、宁静与祥和,一贫如洗的家里,一丝的喧嚣都没有。

常常不明白,村人为何看不起他,他的两个儿子都到了结婚年龄,听说都是因为他们“老实”“迂腐”,费尽心力地结婚又陆续黯然离婚,丢下两个及膝的孩子。家更穷了,口碑更甚一层地不好,人们早已不再找他看病,甚至像躲避瘟神,离他远远的,他看起来非常的孤独沮丧,又宽又高的肩头,倦缩成了一个矮矮的小山包。当年的医学书,泛着渍黄的光,整齐地码在床头的柜子上,像尘封的难以示人的久远日记。

那次去看望他,谈起年轻人打拼事业,二舅浑浊的老花眼睛忽地就闪动出光彩,早已寡言的他滔滔不绝,说了诸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之类的名人名言,完全顾不得越来越厉害的口吃,顾不上那个寒风里的家正像一片枯叶在萎顿。后来很久,我才觉着这是一种太少见的品格,只有他一辈子固守着,成为他自己的精神家园。

我敢肯定,在二舅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一定藏着那种叫做美好叫做善良叫做希望的东西,时时辉映着他引领着他。然而并不是因为他自己,实在是因为环在他周围的一些什么,才让他的活得如此落魄,如此凄惶。

阿院忽然会觉得文字已经伴随身边很久,已经是朝夕相处的一个亲人了。这种感觉吓了我一跳,那么,很久以来,那些个煞有介事,那些个大而无当,对于心灵也只是一种虚妄一种自欺欺人而已,何必呢,它是自己的一个亲人。

这样想着,不觉踏实很多。常常不敢以文人自居,假的文人,酸臭,真的文人,却肩能担山胸能纳海,也更是自愧不如。只是在这样冬天的一个季节,在这样彷徨的一种期待中,谨慎地与文字濡为亲人。文章已经零零散散地写了很多,多的都懒得去进行一次细密幽婉的梳理,多的已成为一个甜蜜的沉重负担。恍惚间,却又疑似门口那些花花绿绿的垃圾,我心碎得不能自抑。今后,今后的今后,还将写在哪里?那些不断地不断地从键盘移至到屏幕的黑颜色小字,一个个,一句句,一排排,迅速地成为叹息的碎片,是被时间无声覆盖?或是被唇齿芬芳地一遍遍阅读?

长久以来,就是这样,销蚀一个白天,抑或一个夜晚。

我的一个北漂文友,叫阿院,她的文字凉凉的青青的,泛着春天苔藓样的光。抛家离子,独闯北京已有些年头,靠着文字养活自己高贵而又低廉的生活,她的坚强可以看做是文字的坚强,她对于文字的守候也应该是对于亲人的一种守候,她有快乐,也有很多的忧伤,穿着不昂贵的大红色棉衣,带着很随意的笑容,背着很普通的黑色肩挎包,和街头很敬业的士司机面馆小老板那些人士一模一样。但是,她读美国的杰克伦敦,读佩索阿,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俄罗斯的《二战解体启示》,读中国****那本一寸多厚的《战争状态》。她能够在双休日,昏天地暗地读书,把整个北京城作为她端在掌心的一个寓言。?

我时常会留意她空间里简短的日记,淡淡的,又浓浓的,很温情,又很挣扎。这又到了过年,她会回家,回到中原,看她的故乡,她的双亲,她的童年,脚步踉踉跄跄的,当然,也会准时地决然地返回到她租住的那个旷远的小屋,那个与文字紧密纠缠的她的世界。

她必须归属她自己,在最堂皇的地方追寻素朴,在最聒噪的市场制造安宁。

不知道她已经上高中的孩子是不是崇拜她,不知道她在这条路上如今走得有多高远,那些个制造了家庭破裂的文字们,如今获取的地位是窘迫,还是尊贵,这一切,我都不想知道,我只是觉得,这个悲怆的母亲,这个倔强的妻子,是一个真正的写作者,她是文字名正言顺的亲人。

她也是让文字最心疼最牵挂的一个亲人。

曾经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我几乎没有写作,那么长的时间里,也忧郁,也孤独,企图用文字担当一些什么,还是建立一些什么,也或是挣扎一些什么,在我,似乎是放弃了,我大概不想成为文字最心疼最牵挂的那个人、那个苦人吗?

我俯身拾掇着散落满地的文字,我只有这样,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