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民族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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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记者回答不了的问题

银川市“9·21”入室杀人抢劫大案,被公安干警在短短9天时间内侦破,干得十分漂亮!侦破报道写得也漂亮(见1990年10月12日《宁夏日报》),使人们及时地了解了这场正义战胜邪恶斗争的过程。但这篇报道有美中不足之处,令笔者读后不明白之处尚多。其一,此案受害者、某主管调拨车皮的银川铁路分局副局长家,何以有如此多的钱物:9枚金戒指、2条金项链、5000元现金、3万余元的存折和债券?如果加上其家中的物品,最少也有六七万元吧?是否还有未被抢走的金货银货、现钞存折?此副局长家财富何其多,已进入“大康”水平矣!是何门径?其二,内蒙古两位青年(歹徒)既非战略家,也非预见家,可能也无特异功能,为何在想到抢劫时便笃定要抢铁路局长家,而且付诸实施后果真“硕果”累累?行业是否真有而且该有肥瘦之分?管人管物管钱等要害部门的要害人物有一部分是否还在以权谋私?如何解决监督、制约、惩治机制与现实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迷惑,记者似乎回答不了,也不该由他来回答。那么,“有关部门”注意到了吗?

鄙人不太懂法律,这在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社会条件下倒也算不得太大的缺陷,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但考虑问题时间或有不便之处。听说最近有“财产不符罪”一说,而且还惩治了几个“夭夭”者,不知这符与不符是如何计算的?标准是什么?像咱们宁夏的这位某副局长,其财产与其正常收入相符吗?在我似乎不可思议,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的老百姓也不可思议,在此副局长和与之相仿有官有权者,是否是“题中应有之义”?那么这笔账该不该算?由谁去算?算完了又作怎样的对待?恕我满篇的问号。

但愿那位掌管车皮的副局长财产来路正当,财产数目与收入相符,进入“大康”水平是合情合理合法合乎社会法则的,而我的疑惑属于无知,我辈的隐忧属于杞人忧天。那么大家在释疑之后,学学该副局长致富的窍门,对于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的富强也不无裨益。如此,老牛虽因愚钝而遭世人嘲笑也十二分的值得。

(载1990年11月9日《宁夏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