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一般规定
在满足本指南第一章“总则”中1.3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做好以下工作:
2.1.1隧道施工前,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应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做好现场调查和图纸核对工作。编制每座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机构审批实施。爆破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重大施工方案、灾害处治方案、较大设计变更报建设单位组织会审后执行。按照动态设计、动态监测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派设计代表1~2人常驻施工现场,随时进行设计优化完善和做好设计后续服务工作。要求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各自独立完成,并相互校核,出现异常及时上报。
2.1.2隧道施工前,应做好以下现场调查工作:
1.预测和评估隧道施工对地表和地下既有结构物可能造成的安全和功能影响。
2.施工场地布置与洞口相邻工程、弃渣利用、农田水利、征地等的关系。
3.建筑物、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和电信、电力线路等设施的拆迁情况和数量。
4.选择拌和站、材料机械存放场、设备仓库、钢筋及钢拱架加工场、应急物资存放场、空压机房、变(配)电站、储水池、污水沉淀池、弃渣场、炸药库、油库及办公生活区位置,规划场地布置、供水、供电、供风、通信方案。
5.调查各作业区交通运输条件和弃渣场实地情况,规划施工便道和场地。
6.调查周边水泥、砂、碎石的产地、加工工艺、质量、规模、产能,确定料源供应方式。
7.收集当地气象、水文资料,积极与属地医疗、公安、消防、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电力、电信等部门,建立隧道施工相关工作联系。
8.施工中和运营后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2.1.3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图纸会审工作:
1.了解隧道方案的设计经过和选定意图,掌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2.重点复查隧道施工和环境保护影响较大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是否符合实际,保护措施是否恰当。
3.核对隧道平面、纵断面设计,是否与所在路段的总平面、纵断面设计冲突。
4.核对洞门位置、型式与地形地貌是否相符。
5.核对设计施工方法与实际条件是否相符。
6.核对设计其他结构型式、位置、相关关系是否存在差错、遗漏或矛盾。
7.完成现场调查和图纸会审后,应将现场和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予以解决。重大变更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评审。
2.1.4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场地规划、驻地建设、拌和站和工地试验室建设,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
2.1.5施工单位在隧道施工前,应在设计阶段地质勘察的基础上,跟踪掌子面围岩情况,并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超前地质预报结合实际可采取加密钻探或视电阻率法物探等水文地质补勘手段,完成隧道全路段的长期超前地质预报;采取地震源回收波检测或其他手段,完成20m臆单洞每次预报长度臆200m的中期超前地质预报。不具备长期超前地质预报检测能力的施工单位,应外委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长、中期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短期预报20m以内的要求采用直接钻探手段预报。
2.1.6隧道开工前,施工单位应遵循“入洞前必先硬化洞口,保持洞口场地干燥干净”的施工原则,确保完成“四优先”:优先完成洞口边坡、两侧仰坡和顺接路堑段的土方清理;优先完成明洞段中心排水管及盲沟、仰拱及填充;优先完成洞口顺接段70m 长、宽与路基同宽路段的临时路面硬化;优先硬化顺接建立双侧临时排水沟并硬化沟壁。
2.1.7鉴于隧道施工工期长、跨冬季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方案,报送监理机构审批,特别应做好洞外混凝土集料保温、拌和加温和洞门保温措施,确保隧道冬季施工质量。
2.1.8隧道施工前需对洞口浅埋段、明洞开挖段地面线进行测绘,随时观察隧道顶面地形变化情况。隧道施工中要完整收集各种原始文字资料和图像资料,特别是掌子面围岩变化情况、涌水量等数据,做好施工记录。
2.2技术准备
2.2.1施工测量
1.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设计图纸和有关勘测资料,对交付使用的隧道轴线桩、平面控制三角网基点桩以及高程控制的水准基桩等,进行详细的测量检查和核对,进行贯通隧道和相邻路段的标段联测,复测首级平面和高程基准点,并建立隧道独立的平面、高程加密控制点,将首级及加密测量成果报送监理机构复测审批。
2.施工单位在放线中除公里桩、平曲线基本桩外,应设置必要加桩;在工程实施中隧道中桩最大间距直线上不得大于10m,曲线上不得大于5m,并明确标出用地界桩、路面和排水沟中心桩、辅助基准点以及其他控制正确放线的水平和垂直标桩。
3.施工单位在洞口加强段和浅埋段施工前,应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布设地表沉降横断面观测点,制订沉降监测计划,开展首次基准测量和阶段沉降观测。
2.2.2施工方案
1.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工期要求、施工队伍、机械设备、施工中的现场监控量测等因素,正确选定施工方案,制订施工顺序,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软土围岩隧道工程的重点及难点分析、工区划分、场地布置、主要材料、机械设备、人员配备、施工供水、供电、供风及运输方式、施工方案、工艺方法、施工顺序、特殊地段施工对策、进度计划以及安全、质量、环保、技术主要措施等内容。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报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客观条件、生产资源配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并呈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实行动态管理。采用钻爆法施工的洞口加强段及洞身,应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爆破作业规程》的规定,应编制洞内爆破开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细化炮孔布设方式、孔深、装药量、起爆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对于长大隧道、地质复杂的隧道(如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编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2.3监理机构作业指导书
监理机构编制各分项作业指导书,并在批复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时下达,并报项目建设处备案。其内容应包括:适用范围、施工条件、作业程序及工艺要求、施工控制指标、施工难点及重点、安全环保要求、注意事项、施工工艺流程图等。
2.3施工人员、材料和设备
2.3.1施工人员
监理要定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核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设备、材料情况,并在每月的工地例会上通报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
1.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和技术难度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测量、试验、环保、专职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
2.为防止技术和机械事故,减少各种材料的损耗,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隧道施工前应对各种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从国外引进的先进设备应配备专职人员操作和维修,必要时需要厂家派员协助培训、组装和示范操作。
3.隧道施工的钻爆、运输、支护、模筑衬砌等作业均应安排专业化队伍进行施工,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水平等制订详细的劳动力计划,及时组织上场,以满足施工需要。
4.从事隧道施工的各类特殊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安全、职业健康等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不低于40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耳塞等)和安全防护服装,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列支。
2.3.2材料采备
1.隧道施工前应做好水泥、砂石料、钢筋(材)、外加剂、防水板、透水管、锚杆等各项材料的招标订购工作,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材料供应计划;特别是做好隧道前期施工支护所需材料的采备工作,如:水泥、中(粗)砂、小碎石、速凝剂、钢纤维、钢筋、管棚、超前小导管等材料以及早强锚固药卷(锚杆)、钢拱架等成品、半成品等。
2.材料采购应严格按材料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供应能力强、质量合格、价格优惠的供应厂家。
3.二衬混凝土和喷射混凝土必须使用旋窑水泥。用于隧道主体工程的碎石应采用反击破设备生产的碎石,并确保在不污染情况下用于施工。
4.材料进场前应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试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料;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
2.3.3设备进场
1.隧道进洞前,二次衬砌模板台车必须进场,施工单位中标后立即组织衬砌台车加工工作,隧道进洞后开始在洞口组拼衬砌台车。
2.隧道前期进场的机械设备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土石方施工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和自卸汽车等。
(2)隧道开挖及出渣运输设备:凿岩机、台车(架)、装载机、大吨位自卸汽车、小型挖掘机等。
(3)隧道支护设备:湿喷机、管棚钻机、注浆机等。
(4)混凝土施工设备:混凝土搅拌机、配料机、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捣固设备、衬砌台车(模板、拱架)等。
(5)钢筋(结构)加工设备: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钢骨架、电焊机等。
(6)风、水、电供应设备:内燃空压机、电动空压机、水泵(变频高压供水装置)、达到足够扬程的水泵、变压器、发电机、长大隧道配备移动式箱变等。
(7)相应阶段配备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3.机械设备应本着性能优良、配套合理、工效高的原则配备,满足污染小、能耗低、效率高的要求,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阶段、分期组织上场,以满足施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