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青春期的诗女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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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End

陈彤彤

连峰怎么也忘不了那晚在一号篮筐下潇涵说的那句模模糊糊的话——呃……大概是的吧。

“大概”?“是”还是“不是”居然用一个“大概”模糊了。连峰迟疑了一下,把头向后仰去,结结实实倚靠在因为皲裂而不断脱落的墙皮上。可就连这种墙也是连峰苦苦求来的。此大院是离艾大最近的居民楼群,因为不愿意住集体宿舍的人士和些许情侣的存在使此院炙手可热。连峰不肯住集体宿舍不是因为有洁癖,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方便的因素,更不是因为家里有花不完的钱。而是因为……晨龙。

不愿意说出的原因,在连峰心里藏了这么久。

艾大坐落在城郊,仅占地面积大却不能代表它的实力。不隐讳地说,这里收罗了方圆几省准备堕落的落榜生。与这些高才低就的人相比,连峰更像是一个探子。当年以极高的分数填报了这所大学时,他秃顶的老师大跌眼镜,觉得这个学生的选择对不起他的分数。不知情的人苦苦相劝也没有让连峰改变主意。于是在学弟学妹之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版本:连学长曾经受到过某高校教授的辱没,便以身示威,拒绝一切本一院校的诚邀。孩子们最后在唾液余光里添上啧啧的赞叹,觉得因此自己脸上也有光。

连峰自然无暇顾及这些版本的传言。而这世上知道原因的人原本有两个,现在却只剩连峰一人。

连峰觉得自己充其量只能算半个,因为就算是他自己,也不能想明白填志愿时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得写下工工整整的艾大,并且没有再犹豫什么,包括离开时居然感觉格外轻松。

怪。仅仅是奇怪,连峰没有一点后悔的情绪。

本来连峰就没有打算凭一张纸的学历立足这个社会,因此,艾大显得更不重要了。连峰在乎的或许是这一切产生的巧合,而完整的巧合放在此时有些唐突。

早在三年前,晨龙以落榜生的身份进入艾大,最后被调剂到计算机系。那时连峰才上高中,独自一人住在艾大与大院三里远的直线上。因为父母对生意的关心远远超过于半大不小的儿子,所以连峰从初中以来就习惯了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连峰有每天打篮球的习惯,并且艾大的篮球架条件比学校的简易木板优越,因此连峰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除刮风下雨外每天都会活跃在一号球架下。

巧的是晨龙的习惯与之雷同。两人虽然不经常说话,但是连峰知道晨龙是艾大的人,晨龙也看到连峰的校服上印着不远处重点高中的名字。

倘若时间快进一点,那么在六点半,一个长发女生就会准时出现在球场铁围栏后面,静静地等待晨龙不经意间瞥到她。此时晨龙会立马乐呵呵地迎出去,一手擦着臭汗,另一手接过女生拎着的花色单一的书包,斜挎在肩上。连峰目送他们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天色不早,然后自己也擦擦汗离开了。

女生确实漂亮。

连峰推着车子时一直在想刚才那个文文静静的女生,和高中那些唧唧歪歪的女生简直天壤之别。想到这连峰兴奋地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头,却忽略了从脚趾传来隐隐的疼痛感。随后他跨上车子,沿着沙土地面磕磕绊绊地向家的方向靠进。

回到家甩掉鞋时才发现脚趾红了,没有在意,继续在屋里踢踢踏踏走来走去。第二天事实证明脚趾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因为它将方圆之地全部凸现了出来。连峰电话向老班请假,凭其声音就可以想象出一副龇牙咧嘴的模样,按理说不会太痛,只不过连峰想与其用一瘸一拐的形象出现在那群唧唧歪歪的女生面前,还不如闷在空荡荡的家里。

连峰的家太空了,似乎有回声层层叠叠。当然连峰不会闷到自言自语,他喜欢把电视开大声,足球转播,或者篮球转播。凭借声音的力量,充斥着寂寞的房子里往往挤满了激昂的评论——“啊!进球!唉!”厨房里的连峰立马伸出头,盯电视机一会儿,才慢反应地“唉”一声。后来,他渐渐发现这一声很多余,就像面对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喊到将近破了嗓子也不会有人听到,又何必呢,人本就渺小。

在家的日子如同牢狱,连峰蹓着车子六点准时赶到篮球场,坐在草地上看晨龙打球。连峰一向认为晨龙的动作略花哨,有街头篮球的味道,然而他非凡的速度和灵活性是连峰梦寐以求的。他的身手加上身高很容易在一群学生中脱颖而出,成为整个篮球场的核心人物。

晨龙很快发现了他,show了一个勾手上篮。旁边的人只是呆呆地看,连峰想如果换作他一定盖帽,再运球到罚球线准备三步上篮。但是此时,他只能吼一声“好”。晨龙用手势表示胜利。

长发女孩从很远处出现,连峰第一个注意到。她拎着晨龙单色的书包,背着自己的小包,乖巧的惹人喜欢。连峰腾起一股想搭讪的冲动,但他知道自己甚至不能再多看一眼,否则晨龙会不乐意。一想这男女之间的事太复杂,不是自己能猜得透的,还是少涉及为妙。连峰扶着车子站起来,就要离开,不料晨龙也结束了,他笑着接过女孩手中的毛巾,擦汗,后又很温柔的折整齐交到女孩手里,随后又笑着向连峰的方向走来。

连峰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的脚跨上车。不知为什么此刻寄居在混沌的大脑里的却是一种祷告“晨龙一定不要过来,一定不要。”

连峰甚至数起了步点,一,二,三……就在距离还有约摸五米远的时候,一个清悦的男声:

“小弟弟,一起吃个饭吧?”

像流氓搭讪弱女子。尤其是连峰惊讶地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但绝不是受宠若惊的那种表情。

晨龙搭着他的肩膀,连峰感觉到像虫子一样的汗水顺着脖子往下窜,一直爬到他的腰际。连峰打了个寒颤,艰难地把刚刚跨上车子的脚挪到地面上,站稳。

“嗯”。

这个半晌闷出来的“嗯”还未游离到晨龙的耳朵里就消失了,连峰想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内向,像极了娇滴滴的小女生。或许晨龙天生携着一股震慑力,让他一切不由自主。不多想,他瘸着脚跟在男孩后面的女孩子后面。

整个吃饭的过程连峰都很不自在。一是脚趾不合时宜的隐隐作痛,二是晨龙也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两个男孩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竟然同时羞涩了,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完全一样的性格。

晨龙似乎也很喜欢这个弟弟,从他身上能发现自己的影子。有的人管这个叫缘,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用缘分就能说得清的。饭后晨龙有些后悔自己的寡言,怕连峰觉得被冷落,而道歉又显得唐突,就自告奋勇要送他回家。

刚到十一号楼女孩便说了“明天见”,随后拐进了宿舍大门。连峰望了一眼,很有罪恶地思索假如自己没有出现,那么是不是晨龙会给她一个拥抱,说些宝贝晚安之类的话。

直到女孩出现在四楼的窗口,冲晨龙摆手,连峰才把怔愣的目光收回来。

那天晨龙一直把连峰送到楼下,说过什么不太记得了,只是句句很简短,无非是吃饭睡觉上学一类的杂事。但是朋友或许就应该这样简单,太多的过问就显得婆婆妈妈,很不地道了。

连峰的脚伤很快就好,并且他也难得激动再觅石头伤自己的脚。而这次事件的直接后果就是功课的问题,竟然像他的球技一样没有长进。一直到距离高考的倒计时一天快过一天时,连峰的成绩才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爬升。

墙上的倒计时从十位跃进个位数的那天,天气猛然变得狂躁起来,埋头苦学的学生丝毫没有察觉,在纸上写画了半页,再将得数添到短线上。这全然是一件辛苦的差事,学生想再辛苦也不过最后几天了。他想去大城市上好大学,因为其他人的梦想把他的梦想淹没了。曾经云游的幻想,此刻就像放过的屁,甚至不如。

而下午的整个篮球过程晨龙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很少见,也可以说从来没有。是不是生病了?考试了?提前回家了?还是其他什么。砸在篮筐的球叛逆地弹回来,沿着原本没有过的方向飞了。

像是被风带走了。

从那以后,一号篮筐再也没出现过晨龙的身影。连峰想他应该是毕业了吧。然而遇见过独自走在校园里的长发女孩,连峰觉得诧异,忍不住去问晨龙的下落。

被告知毕业了。果不其然。

一连好几天,连峰觉得空虚,仿佛世界的全部也不过如此。篮球,晨龙,篮球,晨龙,就像自己的左右手。失掉了一个,摇摇不稳,便抓不到平衡点。

连峰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他想恋爱的滋味大抵如此吧。友情有理智无法理解的理由,不是手足而胜似手足。

女孩和另一个男孩走在了一起。他们的习惯是六点准时在篮球场卿卿我我,连峰觉得恶心。女孩的形象越发显得俗媚,俗不可耐。然而这不是本质,本质的东西哪是连峰能够想得清的,尤其是对于一个接近高考忙得焦头烂额的学生。

勾手投篮,照例把球砸在篮筐上。篮球走了一条直直的线,飞在男孩的背包上。

“妈的,没长眼吗!?”

“偏了。”连峰自言自语道。

本来的目标应该北偏二十公分,正中伸向女孩的右手。连峰觉得自己还是技术不到家,如果换是晨龙,或许也就中了吧。

高考最后一场的结束铃响起时,连峰迅速骑单车赶到艾大,他看到女孩,没有犹豫地走过去,说,“跟我走。”男孩说,“凭什么跟你走,你是谁啊?你小子找死啊?!”“你问问她,连峰昂头,示意的是女孩。没想到女孩圆了场,说,”这是我弟弟,我找他有点事,凯,你先回避一下好吗?”连峰没有想到会这么顺利,因为男孩只怀疑地打量了一下他,便顺从地离开了。

连峰抬起手看表,坏了,六点十五。

“快跟我走,带你去一个地方。”无意间,连峰第一次拉女孩的手。

“不必了,是要去见晨龙吗?如果是,那么不必了。”

“连峰惊住了,想女孩怎么会知道自己的意图。他想求女孩,无论怎么求都可以。事实上,他仅仅是干笑了几声。

“原来你都知道了?”

大概……大概是的吧。”女孩把话说得模模糊糊,连峰想自己是多余了。

放榜那天,太阳格外的烈,灼得连峰双眼隐隐作痛。极高的分数,他鬼使神差地写下工工整整的艾大,昂首挺胸走进大院。

事情就是这样的。地球还在拼命地转,那些年华走过的冰天雪地便没有人再涉足。

然而每天六点轮椅朝的那个方向,总会有一对男孩女孩手拉手。女孩应该忘记那个负心汉的模样了吧……

究竟是谁成全了谁?

连峰把这个问题想了很久,很久很久。终于明白的时候,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