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福祸朝夕(杜撰组异闻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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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8 昆仑山上空徒壁

第二天君霜桐带他们两个上昆仑山,花了几天工夫把整座山转了一遍,这次不但没见到“掘母”,就连草都没见到几根,满地尽是石砺。他们在上次聚会的山顶上坐了一个晚上,什么也没看见。

公孙朝夕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来昆仑山好几个月,究竟是在干什么?”

君霜桐含笑回答:“名为赏雪,本为求真,实为……”

“逃难。”公孙朝夕替他接下去,叹了口气,“既然你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查出什么出来,看来要知道它是什么只有等公孙大少把它生出来了。”说完他斜睇着君霜桐,“你不敢回家?”

君霜桐看了他一眼,淡然优雅地道:“如果我老子像你,我就回去。”言下之意,似有遗憾他名震江湖的“明玉无双剑”的爹不如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可惜你最多只能叫我老子,却不能把你老子变成我。不过君大公子,你要是常常这样说话,不怕把倾慕你的大姑娘小姑娘都吓跑了吗?”

君霜桐微微一笑,“哪里、哪里。”

“你在这里一个人慢慢盖房子和那头大蜘蛛做伴,我和小守红儿目前暂时回‘金钱坊’。”说到离别,公孙朝夕难得正经地说了两句,“如果有新消息我照旧用黄玉通知你。”

君霜桐点点头。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眨眨眼,“虽然昆仑山顶的雪不化,但是赏了五个月你不腻吗?我看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你赏雪……你慢慢等吧。”说完一笑而去。

萧守红跟着淡淡地一笑,对君霜桐拱了拱手,负手跟着公孙朝夕离去。

君霜桐望着两人的背影,突然之间似乎有些落寞,眼眸深处依稀有些惘然,转身回到他造的木屋里,关上了门。

“霜桐居然逃到昆仑山去避难。”萧守红和公孙朝夕下山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拿下她“绝世仙女”的面具,插口说,“这件事又不是他的错,不必怕他爹怕到要躲在这里五个月吧?”

“他在等死。”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脱口问:“什么?”

公孙朝夕奇怪地看着她,半晌才说:“你不知道你的君大公子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地方静静地死去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萧守红听得瞠目结舌,“胡说八道!”

“你居然这么不了解他……”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七岁那年曾经被人拐走,拐走他的是个精通勾魂大法的老太婆,嗯……‘招魂咒’你听说过吗?”他抬起眼看着萧守红。

招魂咒是诱人自杀的精神控制奇术,萧守红虽然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此咒下自杀,但闻名已久。皱了皱眉头,她问:“霜桐小时候被人下了招魂咒?”

公孙朝夕点点头,“他七岁那年被人拐走,被施了招魂咒,不过他的反应和别人有些不同。”他干笑了一声,“在君大公子之前所有被施招魂咒的人都乖乖地去自杀了,只有君大公子在那以后对死这件事充满幻想和好奇,找个如梦如幻的地方诗情画意的死是他的梦想,但是他就是偏偏不自杀。他的武功高,人聪明,运气好,家世惊人,行走江湖名气越走越大就是怎么样都死不掉……你别看君大公子道貌岸然,他的兴趣实在让人不舒服。”

“他现在在昆仑山等死?”萧守红有些不解,“他知道肚子里有只怪物会咬破他肚皮出来以后——他很高兴?”

公孙朝夕用“你终于懂了”的目光看着萧守红,“所以他在昆仑山什么都没查出来,他虽然好奇,但是根本高兴得不想查,他在那里又尊贵又高雅又寂寞又清冷地等死。不自杀是他的原则。”公孙朝夕用一种我比他娘还无奈的口气说,“他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一个会让他死的契机了。”

萧守红叹了口气,“可是我觉得……以他的才智武功,就算肚子里有个怪物咬破他肚皮出来,他也不会死的。”

公孙朝夕扬着眉毛笑得很开心,“虽然对不起他,可是我也觉得除非那怪物把他整个人吃掉,否则君大公子还是死不了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虽然嘴上都说肚子里的怪物将咬破肚子出来,但那东西实在长得太慢,那一天仿佛很遥远,竟让人担忧不起来。

金钱坊。

他说……马无皮瞪着那个从昆仑山回来号称“已死”、什么事也不再干却霸着最好的一张楠木椅子喝酒的公孙朝夕,如果不是因为他“怀着孩子”,马无皮早就用五百飞刀把他钉在门板上示众了。

可惜,他不敢。

不敢不是怕钉不死公孙朝夕,而是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在公孙朝夕身边嘘寒问暖,他怕一个失手,一柄飞刀过去钉不死脸皮厚如城墙的公孙朝夕,却有萧守红飞身挡刀上演美人救英雄的惊世传奇,那么冷芳第四谱不就泡汤了?

公孙朝夕自从上次那件白衣在泥里泡成花衣之后,终于了解到坚持穿白衣的君大公子究竟要多么小心,那件衣服才会始终“白衣如雪”。对于花许多力气把落到身上的灰尘泥土雨水一一弹走,这种功夫公孙朝夕一来不会,二来兴趣缺缺,所以他现在改穿黑衣,从头黑到脚。

他在喝酒,依然喝十两银子一壶的碧酒。

萧守红在给他斟酒。

马无皮想不通为什么冰清玉洁的萧守红突然对他马大爷二十多年来一直看不顺眼的公孙朝夕曲意奉承起来。而且只要公孙朝夕一动眉毛,萧守红就开始笑。

她那如冰雕般的脸蛋这么无限欢欣的嫣然一笑,笑得简直令马无皮都想原谅她惹来双燕阁和瑞鹤五行掌的亲戚祥麟三才剑对金钱坊的围剿了。

没错,金钱坊目前正在被双燕阁和祥麟三才剑两个门派联手围剿中,钱衰灯重伤之后不知去向,碧蝠死得干干净净,萧守红还冠着杀人凶手的罪名,虽然马无皮已经传出了是钱衰灯所杀的证据证物,但这两个小门派却宁死不信。

不信的原因公孙朝夕凉凉地说是因为马无皮没有信誉,他虽然嘴上不认,心里却很气馁。现在金钱坊被双燕阁“飞燕回旋镖”的高手和祥麟三才剑的剑手围住,虽然一时不愁吃喝,但再过那么三五天还是会断粮饿死的。

他们一时不敢进来,是公孙朝夕那招“满楼明月梨花白”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实在太吓人,何况萧守红本身武功亦是不弱。却不知道那一招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其实是桃如丑于某日酒后醉醺醺打入公孙朝夕经脉中的一些气劲,公孙朝夕乃是天下第一等练武的蠢材,如果没有桃如丑留下的那些暗劲,就算他看过一千遍“满楼明月梨花白”他也是施展不出来的。那暗留的气劲打一次就用完了,要他再来一次,就算公孙朝夕肯,也是妄想而已。

何况他不肯。

他懒。

他只是放了只黄色鸟儿飞去照花斋找桃如丑来救命,然后他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喝酒。

萧守红给他斟酒,脸上虽然在笑,心里却很担忧。

她昨天和公孙朝夕小吵的时候一怒撕破他的衣服,终于看见他背后的那朵“紫薇”已经扩散了有一个半拳头那么大,印记更为鲜明娇艳,那图案充满了异样的生命感,简直像脱离了公孙朝夕的背脊而活着。

轻按他肚子里奇怪的东西,只能感觉到它平静的心跳,却始终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公孙朝夕的肚子并没有像怀孕的妇人那样凸出,她担心的却是如果那东西确实像他背上那印记那么大,只能证明它在往里压——莫非真的吃掉了公孙朝夕的许多内脏?可是如果当真吃掉了内脏,这个人又怎么能这样神气活现痞赖无聊地活着?想来想去,她只有一肚子的疑惑担忧,望着他满不在乎的脸,仿佛多看他一两眼就会比较安心,能看的话她就不停地看着他,不停地确认这个人确实在她身边,没有变化也没有死掉。

“咳咳……”马无皮终于在旁边看萧守红看公孙朝夕那“痴痴”的眼神看得快要吐了,“外面有人打进来了。”伴随着他这一声提醒,“哐啷”一声,“金钱坊”的大门被打破,十几个人挥刀弄剑地冲了进来。

公孙朝夕懒洋洋地挑开一丝眼皮,看了冲进来的男男女女一眼,叹了口气道:“你不能说得快点儿吗,我也好有时间去开门,你看这么一下砸破少说也损了三十多两银子,造孽啊。”

马无皮气得吹胡子瞪眼,骂人的话还没说出口,闯进来的一位紫衣女子指着他的鼻子下令:“此人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奸商,必定就是公孙朝夕,大家上!先杀公孙朝夕再杀萧守红!”

“这人千真万确就是公孙朝夕,想他去年还讹诈了我五百两黄金去周转,到现在没还我。”公孙朝夕故意叹气,喃喃地说,“朋友就是朋友,借钱的时候你就是他亲爹,还钱的时候他就是你亲爹……”

马无皮被他气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辩驳,只得跳起脚起来指着公孙朝夕的鼻子大骂:“公孙朝夕!我和你二十年交情今天就算完!”

紫衣女子一怔,左看右看,一挥手喝道:“两个一起杀了!”

于是男男女女一拥而上,刀剑齐挥,一时间“金钱坊”桌翻椅倒,茶溅瓶破,却是没伤到半个人。马无皮逃命的本事天下无双,公孙朝夕赖在椅子上不起来,萧守红只好挥剑拦在他椅子前替他招架,心里啼笑皆非:这些人的武功也太差了。

她的玉剑在遇到“掘母”的时候丢了,本要再找一柄和“天犀”相配的寒玉剑,但有天和公孙朝夕逛大街,在他甜言蜜语油嘴滑舌的怂恿下买了一支最便宜最简单的青钢剑。青钢剑挥舞起来比玉剑威势得多,眼见她剑光霍霍闪亮如雪,紫衣女子喝了一声“北斗七星阵”,于是原来一拥而上的一群人分成两组十四人,以怪异的“阵势”向她包抄过来。

萧守红无意伤人,眼看这气势汹汹的“北斗七星阵”终于忍不住爆笑,她这一大笑起来,顿时冷淡美女的形象尽毁。

打到一半萧守红突然扑在公孙朝夕身上笑个不停,围攻的十四个人一愣,大怒道:“她居然瞧不起我们的阵法!叫大哥出来!”

紫衣女子亦喝道:“叫大哥出来!”

萧守红回头对紫衣女子嫣然一笑,说:“姑娘,有句话我说了可能对死人不敬,你先原谅我。”她俏眉俏眼地顿了一顿,“要挑双燕阁,萧守红单凭一剑即可,何必留帖下毒那么麻烦?”

正在她笑得灿烂的时候,身后懒洋洋的公孙朝夕突然大叫一声:“小守红儿小心!那是——”

萧守红闻声抬头,只听“金钱坊”外不知几百丈外一声怪啸,呼啦一转已经到了“金钱坊”门口,这速度快得惊人,她心神一分,那紫衣女子“刷”地一剑当胸刺来,刹那间到了她胸腹之间!

“咚”的一声萧守红被椅子上的公孙朝夕一脚绊倒,那一剑从她头顶上毫厘之处划过,飘下几缕乌发。公孙朝夕从椅子上跳起来绊倒萧守红之后马无皮堪堪掠过来把她从地上捞了起来,顺手给她一个响头,马无皮教训她:“死在武功比自己差的人手下的人不少,都是笨死的。”

正当一团混乱之际,那声呼啸到了门口穿堂而入,人们才仿佛看清是个满身毛发的怪人,旁人眼睛一花,已经看他扑到公孙朝夕身前,看来他把公孙朝夕当做这一厅里几十个人的第一目标,萧守红骇然出剑。公孙朝夕眼见此人武功高得离谱,萧守红剑刺在他身上竟然被折断,又猛地见她断剑在手,居然去斩毛发怪人的手肘!

这女人野得像条狗!

萧守红出剑剑断,便一掌斩在怪人的手肘上,“咯”的一声,只听到自己掌骨碎裂的声音,她却毫不犹豫地用另一只没断的手往后抱怪人的背脊,她要挡在怪人和公孙朝夕之间!即使自己做肉垫变成肉饼也不在乎!

萧守红居然做出如此疯狂野蛮的事,旁边观战的紫衣女子目瞪口呆,但听人影闪动几声怪叫,“扑”的一声闷响,萧守红和公孙朝夕双双被毛发怪人震得飞跌出去,背脊撞在墙上,生死不明。

毛发怪人却呆了一呆,回头瞪着紫衣女子,额上缓缓流下汁液,看起来悚目惊心,“他不是小桃。”

紫衣女子被他瞪得退了一步,“我没说他是小桃。”

“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小桃你在哪里——”毛发怪人突然发出一声苍凉的怒吼,“没有小桃你叫我怎能证明我是天下第一?小桃你在哪里……”他来得快去得更快,刹那之间就已经不在了厅里。

紫衣女子眼看怪物离开,萧守红正在缓缓抬头,从墙壁那边爬起来,似乎没有受伤,马无皮已然变脸,顿时跺脚咬牙道:“我们认栽!闪!”

那群不知所谓号称前来报仇的人顿时夺门而出,一下子溜得干干净净。

萧守红从地上爬起来,紧张得双手发抖,心惊胆战地看着公孙朝夕,眼泪突然簌簌而下,她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抱着他发抖。

刚才她打算抱住毛发怪人以身挡在公孙朝夕身前,毛发怪人回手反击,本来她可以硬受一击抱住毛发怪人,以袖里的匕首狠狠地给他一下。公孙朝夕却在她耳后说:“他有软猬甲。”

那句话说得她一呆,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一拍她的头,颀长的身形突然挡在她面前,伸手去抓毛发怪人的头发——那怪人全身不怕受伤,被他一拉头发却怒吼怪叫,一掌往公孙朝夕身上拍来。公孙朝夕居然沉得住气,不闪不避手指弹向怪人的手指甲,那怪人珍惜指甲缩手回避,一拳直击!公孙朝夕瞧得机会,一个东西从手指间飞出去击中了怪人的额头,“啪”的一声那东西碎裂,却是一颗葡萄。

这几下交手只在指掌之间,萧守红只是眨了下眼睛,才知公孙朝夕虽然内功差劲轻功没救剑法不灵,但是机变灵活得出人意料,这几下变招小擒拿虽然没什么稀奇,但是她却万万做不到。那一弹正值怪人冲拳之际,两边力道一凑,如果弹出去的不是葡萄而是石头,那怪人的脑袋就会被武功差劲之极的公孙朝夕洞穿了。

但接下来的变化她和公孙朝夕都没想到,那怪人被葡萄击中额头,一呆之后宽大破烂的衣袍内突然伸出第三只手,那手纤细白嫩和怪人完全不同,一伸手反手拍在公孙朝夕的小腹上,公孙朝夕本挡在萧守红身前,这一拍的力道让两个人飞跌到对墙上,可见其厉害!

她现在完全没有想到为什么毛发怪人身上会冒出第三只手,也不想知道那是不是有个矮子藏在毛发怪人的衣服底下,更不想知道双燕阁究竟是就此算了还是永远把她当不共戴天的仇人,她只想知道公孙朝夕有没有事?

马无皮蹲在她身旁,脸色也很青,方才那几下变招太快,他竟丝毫插不上手,要是这奸商就此死了,他怎么向公孙朝夕地下的亲娘交待?

公孙朝夕缓缓抬起头来,居然还勾得起笑意,萧守红觉得他现在这样笑笑得比平时淡然飘逸得多,没有那股奸猾的味儿……看着他倚在墙上一动不动的身体,她颤着声问:“你怎么样了?”

他右手按着小腹,微蹙着眉头,急促地喘着气,好痛……

肚子里那东西似乎被震得很惨,极其不满地在他肚子里蠕动,刚才那一掌的掌力似乎全部打在那东西身上,他并没有受伤。但震动了那东西的感觉比受伤难受十倍,全身既酸软又发热,痛得他几乎窒息。

“伤到哪里了?”萧守红在他肩上靠了一下,觉得他全身灼热。

“我要……找棵大树……去……吊颈……”公孙朝夕牢牢抓着萧守红的手,颤着声说,“拿你的剑……来……”

萧守红为之变色,“你想干什么?”

“拿……你的……剑……来……”公孙朝夕一字一字地坚持,片刻之间额上冷汗盈头,脸色惨淡之极。

马无皮跟着变色,“你想剖腹?”

“我……”公孙朝夕痛苦得几乎握碎萧守红的手,“我打赌这比……生孩子……还痛……剖腹……不算……什么……”

萧守红眼看他如此痛苦,如果不给他剑,那是何等的残忍!如果给了他剑,只怕他这一剑下去,就此天人永隔了!“我来剖!”她颤着声说,握起了断了半截的青钢剑。马无皮见她手指发抖,正要夺剑,却见她断剑一挥,虽然脸色苍白,但却毫不犹豫。

要她看他如此痛苦,还不如一剑杀了他!

青影一闪,“当啷”一声,萧守红的断剑落地,有人一指点中她的手腕,问:“你在干什么?”

马无皮一见顿时放下心来,来人是桃如丑,只见他挑眉奇怪地看着公孙朝夕,“你叫我来救命,结果却叫你老婆拿剑来杀你,你到底是要死还是不要死?”

“帮我把……它……弄出来……”公孙朝夕倚在墙边喘着气,“我受不了……红……红……”

听他这么哀苦的呼唤,萧守红眼睫一颤,一滴眼泪落了下来,拾起被桃如丑打下的断剑,抬头看着桃如丑,“你就——成全他吧——”

桃如丑眼见公孙朝夕如此凄厉的惨状,不由得有些怔忡,虽然说谁都知道公孙朝夕喜欢享受不耐吃苦,但是能让他铁了心说出“剖腹”二字,如果不是痛苦到了极点,他是万万不肯的。看了持剑的萧守红,他突然叹了口气,点了公孙朝夕身上十来处穴道,问他:“还要剖腹吗?”

公孙朝夕立刻松了一口气,桃如丑点了他十来处奇穴让他感觉不到肚子的剧痛,连续喘了七八口气,他竟然先喃喃地说:“不要了……”

萧守红握剑本要划下,闻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呆了一呆,丢下断剑抱着公孙朝夕“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却是喜极而泣。

“要剖腹,也要找个会剖的。”桃如丑叹着气,挤了挤眉毛,“真的有那么难受?”

公孙朝夕人还半死不活,却已瞪眼回去,“等你自己要生的时候就知道了。”

桃如丑笑嘻嘻地说:“不会的。”

公孙朝夕哼了一声。

桃如丑眉开眼笑地在他面前说:“我会点穴,你不会。”

公孙朝夕人还虚弱得很,懒得和桃如丑斗嘴,病恹恹地说,“至少在你点了我的穴的十二个时辰里面,我能把官水水找来接生。”说着他又喃喃地道:“早知道杀了我也不敢偷走他的兰花明露……”

萧守红紧握着他的手,只觉得他的身体热一阵冷一阵,心里无限恐惧担忧,抱着公孙朝夕,在他颈后轻轻咬了一下,就像只要她轻轻咬了这么一下,公孙朝夕就是她的,就永远不会失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