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问题,当然还可以深入研究。但应该指出的是,后世的妓女在古代可能有多种来源,或者可以说,有几种因素对妓女的产生有影响;同时,对妓女的性质也应加以界定。妓女,一般说来,是以卖淫为业的妇女,而卖淫,则是以肉体换取金钱。如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今日的妓女,当然是完全符合的。但如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古代的所谓妓女,就不完全符合了。例如“宗教妓女”,女子和多个男子性交,其目的是为了宗教信仰,是为了履行对神的义务,而主要不是为了金钱;再如“家妓”,女子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被迫为某个统治者或某几个统治者(如官宦子弟、官僚的下属等)提供娱乐服务或性服务,其目的也主要不是为了金钱。以上这些性质都和后世对妓女的理解不同,可以称之为“妓女的雏形”,她们对后世妓女有很大影响。当然,从她们为许多男子提供性服务来看,称她们为妓女也未尝不可。
其实,妓女产生的最主要的根源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私有制社会建立初期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这些需要和可能:
第一,私有制建立以后,女子沦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
既然女子是玩物,对有些男子来说,就要换换新鲜,玩女子越多越好,光是一妻数妾是远远不够的,而且“野花“比“家花”更富有刺激。
第二,在私有制社会,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巩固,随着商人的出现,权力和财富日益集中,这使某些人迷恋声色犬马、耽于享乐成为可能。
第三,当时的大小奴隶主在家庭中占有和蓄养大批女奴,这样就使社会上的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了不少娶不到老婆的鲸夫。同时,城市的出现,商业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有不少军人、商人、游士、手工业者远离家庭,外出谋生,他们和鲸夫一样,要解决性欲问题,或暂时解决性欲问题,这就增加了对妓女的需要。
第四,城市和商业的发达使有些农村经济破产,有些妇女无以为生,商品交换原则使她们不得不以肉体来换取金钱,并成为可能。
二、管仲设“女闺”
由此看来,我国古代妓女的出现是比较复杂的,开始是“家妓”,可能还有“巫妓”(巫娼),以后又发展为“宫妓”、“官妓”、“市妓”、“私妓”,逐渐渗透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去。
至于“家妓”,也许是从夏架蓄女乐、倡优达3万人开始的,有人把这称为“奴隶娼妓”。以后,此风越刮越盛,上自天子和王侯将相,下至大夫富豪,都以广蓄女奴为乐,并以蓄女奴的多寡作为炫耀权势和财产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些女奴往往都负有呈身与献技的双重使命,供奴隶主淫乐,史书上称她们为侍姬、小妾、声妓、歌姬、舞姬,也有称为美人、女乐、倡伎的,我们可以把她们统称为“家妓”。~周礼》上所举女酒,女春抗,美以下千人而弱,一般都选貌美才长的女子供皇帝淫乐。对皇帝的家妓后世也有称之为“御妓”、“宫妓”的。
西周是奴隶制度极盛的社会,蓄女奴之风甚广,所以可以认为“家妓”、“奴隶娼妓“自西周始。
以后,这些受奴隶主控制的“家妓”,逐渐演变为“官妓”,即由为一个人或几个人服务发展为面向社会、为奴隶主的某些政治、经济和社会目的服务。在春秋初期,齐国的宰相管仲设“女阁”,《东周策》叙述这件事说“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间七百”。”间”是门的意思,在宫中以门为市,使女子居之,这就是我国国家经营妓院的开始。据历史记载,西方的国营妓院始于雅典的大政治改革家梭伦,他决定开设国营妓院还受到群众的赞美,说这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
梭伦定律法为公元前594年,他创设国家妓院大概也是在这一时期,而管仲相齐在周庄王十二年,即公元前685年,死于周襄王七年,即公元前645年,管仲创设国家妓院至少比梭伦早50年左右。
管仲是个大政治家,他创设国家妓院并不是为了淫乐,也不是异想天开,而是有一些政治和经济目的的:
第一,为国家增加收入,置女市收男子钱人官,即后世所谓“花粉税”、“花粉捐”。所以清朝的情学稼说“管子治齐,置女间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第二,缓和社会矛盾,即一方面不要使许多男子有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另一方面使大量女奴隶得以适当安置。如《韩非子·外储》说“桓公见民行年七十而无妻,以告管仲。
对曰:‘臣闻上有积财,则民必匮乏;宫中有怨艾,则民有老而元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这一来,使社会上有些男子元妻的矛盾缓和了。同时,当时桓公称霸,在征战中俘获他国女子很多,国内还有些罪犯女奴隶,把她们安置在妓院中,可进一步解决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需要。
第三,吸引游士。当时各国诸侯争雄,齐国要称霸,必须网罗人才,用游谈之士。管子相齐,已开布衣卿相之局。可是这些游士大都是生活放荡不羁的人,喜爱妇人与醇酒,于是开设妓院就成了吸引他们的一种手段。燕太子丹也有类似的做法,他为了招揽人才,吸引游士,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旅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些美女招待、侍宿。
第四,供齐桓公娱乐。齐桓公好色,宫中的妻妾玩腻了,还要出来寻求剌激。《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就说明了齐桓公好冶游。管仲创设妓院也有投齐桓公所好的成分。
管仲创设妓院以后,各国纷纷仿效。对有些国家来说,还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亡其宗社,妓女的力量真比十万雄兵还大。后世的所谓“美人计”、“色情间谍”,可能源出于此。
例如,《韩诗外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秦穆公问内史王缪说,人们说“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现在西戎有大臣由余,是个圣人,对我们构成很大威胁,该怎么办?王缪说,西戎处偏僻之地,没有见过中国的声色,你要送女乐给他们,使他们沉洒于声色,其政必乱,他们的臣下就会和君主疏远了,不能发挥作用了。于是秦穆公送西戎女乐二列,戎王果真耽于声色,不理政事,国力和兵力都大大削弱,由余多次进谏元效,就离戎去秦。秦国为了争取这个能人,派公子迎接,拜为上卿。这一来,秦国国力大大增强,扩张了领土,“并国十二,辟地千里”。
《史记·孔子世家》上也讲了一件类似的事:齐国人说,孔子在鲁国任职,鲁国一定会强大起来,我国近鲁国,一定会受侵害。于是有个叫犁且的人出了主意,选了80名美女,“皆衣文衣而舞唐乐”,还有30匹好马,送给鲁君,鲁君沉溺于此,长期不理政,于是孔子失望而离鲁,鲁国遂弱。
此外,还有晋献公赠破女乐以荧其心,乱其政;郑赂晋侯以女乐,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络,郑遂得以保全;越王句践和吴国交战,连年用兵,军士长期离家,勾践为了稳定军心,提高士气,就输送了一批妇女到军队“慰劳”,这是管子“女间”的变相,汉代“营妓”的先声。
以上这些情况,可以说都属于“官妓”的性质。以后,随着商业的繁盛、都市的兴起和井田制的被破坏,妇女流落为妓女的日益增多;而在战国时期社会通用金属货币,使嫖娼更加简易化了,“私娼“就蔓延开来了。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指出,在战国时“滕“制已消灭,人们不得不另觅纵欲途径,这是娼妓兴盛的“最大原因”。但是,看来这个“最大原因“还是要到经济发展中去寻找。
对此,古书多有记载。如《汉书·地理志》说“赵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乱余民。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
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女子则弹弦瞄踊,游媚富贵,遍诸侯之后宫。”~史记·货殖传》说“越女郑姬,设形容,摆鸣琴,揄长抉,摄利履,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从这个时代开始,娼妓问题贯穿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贯穿在中国的整个性文化中,直到今日。现代社会中有些女子,千方百计地以色相勾引男子,为了“奔富厚”,不择老少、不远千里地外出卖淫,和两千多年前《史记·货殖传》的那段描写,是何等相像啊!
第六节同性恋的最初记载
同性恋是在世界范围内、古今历史中一种重要的性现象。这种重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的散布面极广,古今中外不论在哪个文明的阶段里,都有它的重要地位;第二,人数很多,根据现代性科学的分析研究,同性恋者约占世界总人。的2%至4%,以此推断,则有一亿至二亿人左右;第三,许多着名人物都有过同性恋的经历。
在形形色色的性现象中,同性恋是很能表现出文化因素的影响的。在许多未开化和半开化的民族里,同性恋是一种重要的风俗,而同性恋者往往得到别人的尊敬。在西方的古代文明中也是这样,亚述人中间是有这种现象的。四千年前的古埃及人也把男性的鸡奸看得相当神圣。同性恋不但和宗教有关系,而且和武德有联系。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都曾经以这种立场对同性恋特别下过一些培植的功夫。而在后来的古希腊人中间,同性恋的受人尊崇就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认为同性恋不但和武德有关,而且和理智的、审美的、道德的种种品性都有联系,同时还有不少人认为它比正常的异性恋还要来得尊贵。
一、历史悠久的同性恋
中国历史上虽未把同性恋抬到这么尊崇的地位,但其记载也是不绝于史书的。其最早的记载,是《杂说》中所谓“姿童始于黄帝”。《商书·伊训》中有所谓“三风十惩”,“乱风”是“三风“之一,“乱风“中包括“四惩”,其中的一“惩“就是“比顽童”。不过有人认为这两种记载都不十分可靠,不足为据。
以后,《周书》的《逸周书》中有“美男破老,美女破居,武之毁也”的话,宋代的《太平御览》中则为“美男破产,美女破居”。由此看来,中国的同性恋无论如何在商代和周代已经存在了。
在周朝的民间诗歌中,也有许多赞美男风之词,如《诗经》中的《郑风》,“子矜“一章中有不少内容经后代学者考证,都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其他如“山有扶苏”、“狡童”、“赛裳”、“扬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海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可能都和同性恋有关。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都有崇尚美男之风,记载也多了起来。墨子在《尚贤》中说“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苟子在《非相》中说“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偎子,莫不美丽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战国策·秦策》中有一段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晋献公想进攻虞国,但怕虞国名臣宫之奇的存在,于是苟息就建议献公送美男给虞侯,并且在虞侯面前说宫之奇的坏话。这个计策实现了,宫之奇劝谏虞侯,虞侯不听,宫之奇只好逃走。虞侯失去了股股之臣,最后亡于晋。由此看来,在那个时代“美人计”的“美人”,既包括女子,也包括男子呢!
二、同性恋的爱与憎
那时宫延内的同性恋,当然主要是统治者凭借权势,玩弄俊男,但似乎也有真正的恋情。例如《战国策·魏策》载: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虽然龙阳君钓了十多条鱼,可是却哭了。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因为我不过是王的一条鱼。魏王很不理解,于是龙阳君解释说,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我满心欢喜,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于是将第一条弃之于海了。现在我受宠于君,与你共枕,位至人君,人们都敬我怕我,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那么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于你,而我有朝一日也会如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念及此,我怎能不哭呢?魏王说:你有这种想法,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于是颁布命令,如果有人敢在王的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就要满门抄斩。这个故事很有名,以至后人称同性恋为“龙阳之好”。
《战国策·楚策》中的安陵君也有类似情况,他是楚共王的男宠,有人提醒他,色衰会爱弛,应该向王表态,连死也跟随他,就能得到长期的信任与眷顾。他找了一个机会和共王讲了,共王大为感动,封他为“安陵君”。所以,后来同性恋又被称为“安陵之好气《吴下阿蒙·断袖篇》所记载的“向魁“一段就更生动了:向魁是宋恒公的男宠,位至司马,很受宠幸。
有一次,向魁知道恒公之子公子信有四匹白色的骏马,想、耍,恒公就瞒着公子信,将马的尾霞染成红色送给了向。以后公子信知道了,大怒,派人将马取回。向魁很害怕,想逃走,恒公知道后,闭门而哭,眼睛都哭肿了。